企业部门员工规章制度标准范文通用参考模板可修改打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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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部门员工规章制度标准范文通用参考模板可修改打印 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范本(一) 第一条 为规范县政府及其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行为,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有效维护政府及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协议及其他合意性法律文书(以下统称合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县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合同,主
2、要包括下列类型: (一)国有土地、滩涂、水域、森林、荒山、矿山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发包、承包、出让合同; (二)国有资产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政府特许经营合同; (六)政策信贷合同; (七)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咨询合同; (八)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 (九)行政事业单位借款合同; (十)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签订的其他合同。 第四条 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做好政府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明确承办部
3、门和承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 在以县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的有关部门;在以县政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承办部门是指县政府部门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供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签订的合同应当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 (六)根据法制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法制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
4、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八)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九)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负责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合同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场调查。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形成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合同标的物的市场状况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提出要约邀请或要约事项,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二)资信调查。对潜在的签约对象,应当对其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经营业绩、
5、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行业声誉、以往信用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资信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审查。 (三)谈判。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 (四)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印制格式合同的,按格式合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 (五)合法性审查。合同在正式签约前,应当交由单位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签订合同。 第九条 县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或涉及国家利益、社
6、会公共利益,并且合同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以县政府或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合同,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条 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审查方式,送审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送审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合同当事人资信证明;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法律文书。 第十一条 需要办理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审批、合同登记、备案或者需要办理合同公证等法律事务的,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主体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或者项目的详细内容; (三)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7、和义务;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 (六)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的条件;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八)生效条件、订立日期。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订立合同时,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订立合同的; (二)超越行政事业单位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 (三)利用合同低价折股或者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 (四)利用合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牟取非法利益的; (五)利用合同垄断经营、限制竞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直接或间接以行政机关名义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其
8、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订立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选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时,优先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我国的法律和仲裁规则;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应当明确,并设立合同变更和终止条款,如: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本地规划调整、本地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等,难以履约的,合同无条件变更或终止; (四)涉及国有资产出租的,合同期限不高于五年;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做好保密的工作。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法制机构应当从以下方
9、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核: (一)合同主体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 (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企业员工规章制度范本(二)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文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文件流传细则 一、分类: (一)、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 (二)、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行政部统一登记、收文。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三、发文 (一)、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行
10、政部登记签发。发文须填写发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四、分文 (一)、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五、会签 (一)、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 (二)、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三)、文件收文后,再依“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行政部。 第二条 重要
11、文件的审核、执行 一、审批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部汇总签办意见,呈总经理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二、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发文卡、正本留行政部归档存查,由行政部将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三条 撰写文书格式 一、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二、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规范格式操作。 三、文书规范格式 公司的标准字体为宋体和仿宋,如无特殊说明,公司所有文件执行公司文件写作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常规会议、专题会议。 第二条 会议通知 一、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
12、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行政部通知各参加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自行通知并报行政部说明原因。 二、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三、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第三条 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行政部负责会场安排,部门级会议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会场安排,会议准备须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四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二、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3、 三、公司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未参会者按每次扣款50元给予处理,迟到者按迟到规定进行处理;公司例会上,手机铃响,按50元/次给予处罚。 四、公司临时性会议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会后需向行政部门补交说明,由上级领导签字。 第五条 会议记录 一、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群空间,便于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及时查阅。会议纪要文字记录(附签到表)交行政部存档。会议表决的重大规章制度,行政部负责在公告栏公示。 二、公司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
14、)签字。 三、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 第三章 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员工办公用品配备按其部门办公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第二条 办公用品申请 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二),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配备、领用 一、职能部门新员工入职时,每人配备笔记本和签字笔各一,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岗位配备标准予以配备。 二、销售部、预算部、工程部员工所需办公用品由销售内勤至行政部集中领取,其他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领取,并建立部门内部领用台账。领用时,领用人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15、。 三、员工领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第四条 办公设备管理 一、个人办公设备 (一)、员工入职或转岗时,行政部根据其岗位要求为其配备相应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二)、公司为员工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需爱惜并妥善保管。由于自然磨损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请更换,以旧换新,申请时需填写办公设备更换申请表(附表三)并报部门领导批准。如因人为原因导致或故意损坏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二、公共办公设备 (一)、对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及各部门需求统一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配备。
16、 (二)、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借用及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以上公共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已收录财务固定资产账,由财务部对公共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的核查盘点。 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劳保用品管理目的 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从而提高车间劳动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条 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并对规范进行执行和监督,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
17、际性。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总经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二、行政部负责所有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三、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与本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第七条 管理程序 一、行政专员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提报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于当月27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并完成发放。 二、当月10号(含)之前入职人员,当月享受劳保待遇,10号之后入职人员,下月享受劳保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领用人需
18、至财务部付款,凭财务开具的收据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劳保用品;特殊情况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才能领用。 四、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本班组长带领该员工到仓库管理员处按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第八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发放规定 二、 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一)、行政部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存档保管。 (二)、员工入职后可根据岗位需求发放基本劳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浆车间员工双选期满即可发放其它劳保用品。 (三)、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工作
19、服,试用期内可自愿领取旧工作服,转正后以旧换新。工作服使用期届满后不再收回,员工中途离职需将使用期内的工作服清洗干净后交行政专员,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余使用时间扣除工装费。 (四)、临时上岗员工口罩、手套可以随岗位及时发放。 (五)、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六)、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需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 (七)、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第九条 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类钥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配置部门及车间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置钥匙,
20、有需求时,需报行政部批准并备案,统一进行配置。 (二)、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公司为其配置的所有钥匙,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三)、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各部门、车间等失窃的,其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遇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保管人应将钥匙妥善交给行政部保管,并记录备案,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一条 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行政部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条 档案分类 一
21、、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二、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四、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五、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六、声像资料: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七、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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