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意见的通知.doc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意见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意见的通知.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1021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农委、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区经管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依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的意见(区农委 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 区经管站 二一年一月) 为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是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效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办法,也是化解农村各种矛盾,促进农村稳定,建立和谐新农村的重要措施。 二、依法签订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 (一)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其他集体资产租赁均由村经济合作社作为发包(租赁)的主体,村经济合作社公章交由镇政府统一保管。 (二)村经济合作社发包集体土地和租赁其他集体资产要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认真审查承包(租赁)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确定对方有经营土地及其他
3、集体资产的能力,确认对方要将耕地用作农业用途。 (三)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应依法履行民主程序。村经济合作社在发包集体土地和租赁其他集体资产时,如承包方是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必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才能签订。具体审批手续依据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行政办事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文件的通知(顺政办发200762号)办理。 (四)承包期应符合法律的规定。耕地承包期不得超过本轮30年土地承包期限即2029年12月31日,其他集体资产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4、各镇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加强对合同签订行为的管理。 (五)村经济合作社对承包(租赁)费的约定应当具有前瞻性。承包(租赁)费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经济发展实际、区位特点、集体资产状况、土地升值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承包费,明确逐年递增比例(或金额)。 (六)村经济合作社要对合同到期后地上物的处置办法做出约定,也要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承包(承租)方违约可能遗留的地上物的处置办法做出约定。 三、加强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 (一)镇政府要成立由经管、农业、土地、司法等部门组成的农村集体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办公室,对新签订的合同进行条款的全面性、标的数量、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农村 集体 承包 租赁 合同 管理 意见 通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