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管理制度汇编参考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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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管理制度汇编目 录一、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各种指导委员会职责1、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2、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职责3、分学术委员会职责4、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5、教授会职责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会议制度1、党政联席会2、院党委会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4、日常工作会议5、院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6、教代会三、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各级岗位工作职责四、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五、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内部管理制度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实施细则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师公派出国的考核办法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4、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
2、验室下属研究所设置与考核暂行办法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资产使用管理制度6、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资产安全管理制度7、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8、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安全管理制度9、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水电管理制度10、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网站宣传信息管理条例1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1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保密教育暂行规定1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反对“四风”,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条例1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微机室管理制度1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设备管理制度16、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资产安全管理制度17、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水电管理制度18、能源与动力
3、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19、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验室)贵重物品管理措施8 / 63一、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指导委员会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本科教学方面的咨询审议机构,负有积极协助学院对全院教学工作提出各种建设性建议的职责,负有对学院教学重大事情提供咨询和进行审议的职责。工作职责:1、组织和审查学院新教师上岗试讲工作;2、组织学院教学名师、特色专业教授及省级以上教研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3、审议学院各专业教学的培养计划、研究方向、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4、审议学院每年的教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5、审议和制定学院教学的奖惩条例;6、审议
4、和制定学院教学的相关制度。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职责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是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指导和咨询机构,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动力工程三个学科。具体职责如下: 1.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学科、师资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平台、实践基地等的建设)和招生考试、评奖、评优、立项等相关工作进行咨询、指导和评议。 2.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提出指导意见、进行审定并监督实施,全方位监督本学科研究生的教育教学及培养质量。 3.协助研究生院制订完善研究生教育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职责能源与动力工
5、程学院分学术委员会是由我院在职教授和专家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机构,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审议有关学术事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共计11人。其具体职责如下:1、审议学院的科研事业发展规划,对学院的科学研究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或提出评议性意见。2、评审科研成果、项目,鉴定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受理有关学院知识产权纠纷的学术评议、审议事项。3、负责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术调查评判,推进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建设。4、对科研机构进行评估,选拔学术带头人。5、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科研先进分子或集体。6、指导学院的学术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加强同国内外学术团
6、体和教育科技界同行的联系。7、负责学院骨干教师的考核、审定和推荐工作。8、完成院长委托的其他学术任务。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员共计11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 审查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申请者资格;2组织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并协助研究生院做好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3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4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负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和推荐;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要求审核硕士研究
7、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5审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送审材料,审核博士学位申请者提交的相关科研成果;6评选和推荐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7履行与学位工作相关的其他职责。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会职责教授会主要职责:1.对学院发展规划、发展重大事项提出咨询意见;2.对学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行评议;3对学院拟引进人才的考核、遴选进行评议;4.对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聘用及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进行学术评价;5.对学院教师职业能力进行考核评价;5.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请评议的其它事项。 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会议制度1、党政联席会1)、会议通报重要信息,讨论并决定本院
8、的重大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1)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落实情况;(2)院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近期计划和远期规划;(3)院二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专业和学科的建设;(4)机构调整、院内系、所负责人调整,职务聘任等;(5)师资队伍建设,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公派出国人员的遴选、人员的调进调出;(6)教职员工的考核奖惩及向上级单位推荐奖励;(7)财务年度收支情况、奖酬金分配和计划外财务开支,开发创收中的重要事项;(8)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9)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10)学生工作中的重大安排及工作布置;(11)合作
9、办学、招生就业中的重要事宜;(12)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及其他重大事宜;(13)通报重要工作信息。2)、联席会的成员为院长、副院长、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联席会成员提议,院长、院党委书记同意,可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根据情况通知各系主任、书记、各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等参加或列席。3)、联席会议议题主要由会议成员提出,由院长、院党委书记最后共同商定。学院各系、办公室可提出议题,交分管院领导按程序办理。联席会主要内容和安排由办公室主任提前通知会议成员,相关材料也须提前提供给会议成员。4)、联席会根据会议议题的性质和范围,分别由院长或书记主持。凡涉及教学、科研、财务、人
10、事、行政等事务的议题,一般由院长主持;凡涉及党建、思政、精神文明建设、学生工作、干部工作等事宜的议题,一般由书记主持。5)、院长、院党委书记一方缺席时,一般应停止召开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另一方主持,联席会的内容由主持人负责及时向其通报。联席会成员因故缺席,由主持人负责及时向其通报情况。6)、会议召开前,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负责人要充分沟通,会上要进行认真讨论,一般采取协商一致的方法做出决定,产生分歧的议题可暂缓决定。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出决定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做出决定。7)、对党政联席会形成的决议、决定,所有会议成员都要自觉贯彻执行,具体分管的成员应主动地做好具
11、体工作,办公室要及时督促和了解落实情况并向会议做出报告。8)、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人员)要严格党的纪律,正确宣传贯彻会议的决议、决定。会外不得散布会议讨论中的意见分歧。2、院党委会1)、党委会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2)、党委会的主要内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意见;上级党委工作部署、指示的落实措施;、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党委自身建设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问题;、审批新党员;党员的奖惩;、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学风建设的重要问题;、干部的推荐、考察、选配;、群团组织建设及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3)、每
12、次会议的议题当由党委办公室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请书记确定。党委成员也可直接向书记提出个人认为必要的议题。议题确定后及时向党委成员通报,以便准备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题外事项。4)、召开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5)、党委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委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当意见分歧时,可再次复议或报请学校党委决定。6)、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及安排,做好会议记录。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贯彻执行党
13、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其他重要问题。2)、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3)、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临时召开。4)、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
14、好准备。并同时报告校党委,以便派人参加。5)、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根据本院的工作中心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议题;院党委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6)、民主生活会由院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7)、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8)、民主生活会后向校党委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可以在开会时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会议。9)、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和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10)、各系、中心的
15、民主生活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4、日常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分工或受院长、书记委托,由院领导主持,有关各系、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落实学院工作安排和党政联席会议定的事项和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5、院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由院长或书记主持,每学期至少三次,分别于学期初、中、末期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讨论研究、布置总结工作、,通报、检查、协调有关工作等。参加人员为各系、中心、办公室主任、书记。办公室负责会议安排及纪录。6、教代会1)、教代会是学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2)、教代会接
16、受院党委领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和学院管理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3)、教代会支持院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领导的权威;院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4)、教代会行使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审议建议、审议决定、评议监督等职权,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学院教育改革和发展。5)、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代表的构成要以教师为主体,同时照顾到各类工作人员。教职工代表要积极行使民主权利,发挥群众代表的作用。6)、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
17、数通过方为有效。7)、学院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7、会议纪律及要求1)、各类会议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按规定时间准时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2)、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议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3)、不许在会议中接打电话、看书报杂志等,手机应调至振动状态。与会人员特别是主持人、议题相关人员不应随意离开会场。4)、会议要注重紧凑、高效。5)、会议讨论研究后决定的工作要认真宣贯落实。6)、相关办公室做好材料、场地等会前准备,并做好记录。三、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各类各级岗位具体工作职责为加强全员岗位管理,完善科学合理的全员评价机制,
18、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岗位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校人字200792号文件)、武汉理工大学各类岗位基本工作职责(校人字201138号文件)、武汉理工大学各类岗位工作职责的补充规定(校人字201423号文件)、武汉理工大学2014-2016年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校人字201422号文件),特制定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各类岗位具体工作职责。教师岗位具体工作职责(一)、教授岗位1、教授二级岗位: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风;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
19、术规范。结合教学改革,开展创新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主要课程的讲授任务,其中每年为本科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或举办高水平系列讲座;博导(62岁及以上除外)须指导博士研究生2人及以上,年均指导硕士研究生2人及以上,指导青年教师1-2人,年均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至少主持或参与1项教学质量工程,或获得至少1项省部级教学研究成果奖励或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博士论文;或指导学生在国外重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2项,或指导团队成员(学校认定的团队)取得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2项;获得主持的科研项目到款经费达到学院规定的标
20、准;开展创新性研究,或者获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科技成果奖1-2项;组织团队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出版学科较前沿的学术专著1部,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积极参加重点学科、“211工程”项目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参与重点学科建设等相关材料的撰写与审查,指导具体建设项目的论证与设备购置,承担建设项目的经费配套责任。至少组织1个科研与教学创新团队的建设,力争在国家级创新团队取得突破,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 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每年至少举办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建立与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关系,担任国内外学术组织负责人。主持国际交流合作项目1项,或作国际学术会议特邀报告1-2
21、次。2、教授三级岗位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风;互相尊重,发扬学术民主;以身作则,恪守学术规范。结合教学改革,开展创新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主要课程的讲授任务,其中每年为本科生至少系统讲授一门课程;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年均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博导(62岁及以上除外)须指导博士研究生2人及以上,年均指导硕士研究生2人及以上,指导青年教师1-2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
22、项目;至少主持或参与1项教学质量工程;或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教学研究成果奖励或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 承担班主任工作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开发课题,获得主持的科研项目到款经费达到学院规定的标准;指导团队成员(学校认定的团队)取得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大技术开发课题;或者获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科技成果奖、国际学术奖;发表高水平论文;组织团队成员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有影响的专著或教材。作为主要研究者(前3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1项;在核心期刊发表SCI、E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参加撰写学
23、科前沿的学术专著1部(5万字以上),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积极参加重点学科、“211工程”项目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参与重点学科建设等相关材料的撰写,承担具体建设项目的论证、设备购置和建设项目的经费配套。参加科研与教学创新团队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积极组织学术活动,举行专题学术讲座,建立与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固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关系,参加国际交流合作项目1项,或作国际学术会议特邀报告1次。3、教授四级岗位 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切实肩负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职责。坚持真理,弘扬科学精神;实事求是,反对浮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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