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真题归纳总结(完整版) (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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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真题归纳总结(完整版)1.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 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 度,以下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 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 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 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答案】:D【解析】:A项,根据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深化 也不尽然。在双方当事人合意时,债务人也可以代物
2、清偿, 代物清偿仍然发生债消灭的后果。置换车位属于代物清偿的 一种,兼顾个人与整体的利益。D项,乙公司对甲置换车位并赔偿甲因此遭受的损失后,及 时填补了因侵犯甲物权给甲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甲对乙就 不再享有其他补偿请求。所以,对于乙公司销售尾房获得的 利益,甲无权主张。7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核准某支股票发行时,不正确 的做法有()。A.核准程序没有公开.在受理100天之后作出核准的决定,其中发行人按照要求 修改发行申请文件时间12天C.在依法作出核准决定后,发现局部内容不符合法定条件, 该公司尚未发行该证券,便直接予以撤销,要求停止发行 D.在依法作出核准决定后,发现局部内容不符合法定
3、条件, 但该公司已经开始公开发行该证券,为保护公众利益,仍准 予发行,遂即要求该公司限期消除违法内容【答案】:A|D【解析】:A项,证券法第23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 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 法接受监督。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 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 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 行申请人进行接触。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 的核准,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B项,第24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 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 照法定条件和
4、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 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CD两项,第26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 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 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 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 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 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 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 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8.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一审判决书送达 王某时,其当即
5、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 提交上诉状。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以下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A.王某已经说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第320条规定,一审宣判时 或者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 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未在法定 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 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
6、处理。 此题中,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王某虽当即向送达人郑某 表示上诉,但未提交上诉状,视为未提出上诉。9.2016年3月,张某向甲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险,但投保 时隐瞒了其患有乙肝的事实。在保险合同订立前,甲保险公 司曾要求张某到安康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因安康医 院工作人员的失误,未能诊断出张某患有乙肝。2017年4月, 张某因乙肝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等6.3万元。2017年9月, 甲保险公司得知张某隐瞒病情投保的事实。以下说法正确的 是?()2018年真题A.假设张某投保时,体检报告明确显示其患有乙肝,那么甲保险 公司不能拒赔B.甲保险公司发现隐瞒事实一个月后无权解除保险合同C.甲保
7、险公司可以在不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况下,拒绝赔付D.假设甲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应当向张某退还保费【答案】:A|B【解析】:A项,保险法解释(三)第5条第2款规定,保险人知道 被保险人的体检结果,仍以投保人未就相关情况履行如实告 知义务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题中, 假设张某投保时,提交给保险公司的体检报告明确显示其患有 乙肝,保险公司己经知道该情况,仍然承保订立合同,相当 于保险公司己经放弃了解除权,在事故发生后甲保险公司不 能主张解除合同而拒赔。B项,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 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 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
8、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 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 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由此可知,解除合同必须在 规定的时间内解除,甲保险公司在发现张某隐瞒事实一个月 后无权解除保险合同。C项,保险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保险人未行使合同 解除权,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 情形(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 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因此,如果不解除保险合 同,那么保险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甲保险公司不可以在不解除 保险合同的情况下,拒绝赔付。D项,保险法第16条第4款规定,投保人故意
9、不履行如 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 承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此题中, 张某投保时故意隐瞒自己患乙肝的事实,因此保险人有权解 除合同,并且不承当赔偿责任,不退还保险费。1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关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账簿、凭证管理,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oA.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 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 关审批B.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可以聘请经 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 务C.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 以
10、单独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D.即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 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情况,也应当建立总账及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有关的其他账簿【答案】:A|C|D【解析】:A项,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那么第24条第2款规定,纳 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 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 案。B项,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那么第23条规定,生产、经 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 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 账务。C项,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那
11、么第27条规定,账簿、会 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 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据此,只能同时使用,而不是单 独使用。D项,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那么第26条第1款规定,纳 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 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 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1L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 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 厂改换成一人形式。对此,以下哪一表述是错误 的? ()2011年真题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
12、更登记为一人B.新成立的一人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C.张平为设立一人,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 D.如张平未将一人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那么应 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答案】:A|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57条第2款,我国现行公司法上的一人 公司,是指只有1个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 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转变为一人,外表上是企业 组织形式的变更,实质上是原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新一人 公司的设立两个程序。A项,个人独资企业解散,须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不具 有法人人格,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 任。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有独立的财产,投资人 仅在出资范围内对
13、公司债务承当有限责任。因此张平想要将 个人独资企业改为一人公司,虽然出资人并没有改变,但是 由一种经济实体转变为另一种经济实体,承当债务的范围也 将发生变化。如果不经过清算程序,对于之前个人独资企业 的债权人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注销之前 的个人独资企业后,再重新登记设立一人公司。B项,张平作为“金地”肉制品加工厂的出资人,该个人独 资企业的所有财产,包括“金地”商号,均归张平所有,张 平作为股东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当然有权继续使用该商 号。C项,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 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 中载明。新修订的公司法不再要求股东
14、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 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D项,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 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当连带责任。【说明】此题原答案为A,根据修订后的新公司法规定, C项依据的法条已被取消,现答案为AC。12.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上市公司,甲公司为了开拓业务需 要,欲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对乙公司进行收购。以下哪一说 法正确?()A.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的25%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应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B.甲公司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C.甲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D.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发行股份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3
15、日内向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答案】:D【解析】:A项,证券法第88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 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到达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 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 者局部股份的要约。B项,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 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 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C项,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 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一旦收购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后,不存在撤回的可能,与是否经股东大会同意无关。D项,第86条第1款规定,通
16、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 人民监督员制的目标是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这属于社会民主监督制度的范畴。BC两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不仅使人民监督 员的监督案件范围得到了拓展(涵盖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 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括动), 而且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省级和设 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选任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 员。D项,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并不是单独由选任机 关(司法行政机关)来选取的,而是由组织案件监督的人民 检察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 产生。2.皇都大酒店被法院宣告破产,依
17、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以下针对其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和分配方式的表述,正确的 是()。A.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必须通过拍卖进行B.债权人会议可以对破产财产的变价方式作出另外的约定 C.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局部变价出售,可以将其中的无形 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D.破产财产的分配必须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到达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 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 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 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13.张某想转让自己闲置的一台电脑,王某想购买,但是双方 对价格未
18、达成一致,二人表示回去后再考虑考虑。张某当天 晚上给王某发去一封邮件,称王某能出4000元,就可以卖 给王某,给王某20天的时间考虑。张某刚发出邮件,王某 也让朋友给张某带话,说自己愿意出4000元钱购买,给张 某5天的时间考虑。张某认为两人已经成交,就没给王某回 复,一直等王某来买电脑,其间拒绝了几个买主,王某收到 张某的邮件10天后听说陈某卖的电脑更廉价,遂购买了陈 某的电脑,告诉张某自己不再买张某的电脑了。以下说法正 确的是()oA.王某应向张某承当违约责任B.王某应向张某承当缔约过失责任C.王某应向张某承当侵权责任D.王某不应向张某承当责任【答案】:D【解析】:此题中张某和王某形成交叉
19、要约,对于交叉要约,我国法律 暂无规定。在学理上,交叉要约能否成立合同,意见不一。 采实质说的学者认为,两个意思表示的内容既然一致,自应 成立合同。采形式说的学者认为,合同成立需要要约和承诺 两个阶段方能成立。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 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故可推论,我国法律采形式 说,即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张某在王 某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没有承诺,王某在张某确定的承诺期限 内明确拒绝承诺,因此合同不成立,王某不需要承当违约责 任,王某并没有违反缔结合同阶段应承当的义务,所以王某 也不应承当缔约过失责任。14.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 期后甲
20、未归还。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 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 1年租金。半年后 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 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答案】:C【解析】:A项,民法总那么合同法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即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 三人的合同、一方已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公共利益的、违 反法律、行
21、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上述案例不存在以 上情形,合同有效。BC两项,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 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 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该抵押权已经登记,租赁关系不得对抗该抵押权。因此丁有 权请求丙腾退商铺。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 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以下情形 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 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
22、的;房屋在出 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因此丙无权要求丁继续履行 租赁合同,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15.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进行一项商事交易,约定适用英 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 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013 年真题A.如案件涉及食品平安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B.如案件涉及外汇管制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C.应直接适用的法律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D.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无需再通过冲突 规范的指引【答案】:C【解析】:AB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 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
23、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 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 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 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平安的; 涉及环境平安的;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平安的;涉及 反垄断、反倾销的;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 定。因此,如案件涉及食品平安问题或者外汇管制问题,那么 应适用中国法。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 适
24、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诉讼时效属于程序 法范畴,因此涉外法律适用不只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民 事性质的程序法同样适用。D项,假设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说明中国 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直接排除了外国法律的适用,此时,无 需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中国法律直接适用。16.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海王星号,运输一批小麦前往欧 洲,但在启航前,发现该海王星号存货的冷库失灵,但由于 当时正值冬季,于是对冷库失灵的现象未予理会,遂开航前 往欧洲。但在经过中东地区之时,由于当地战乱频繁,附近 海域不平安,海王星号船长临时决定改道绕行好望角,不料 这一绕行耽误了时间,而且当地属热带气候,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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