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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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汇总1 .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举措,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oA. “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权威,为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别离的改革试点B.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C.为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D.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登记制”为“立案审查制”【答案】:D【解析】:A项,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别离的体制改革试 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 理体制,探索实
2、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 权相别离。BC两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误的?()A.应当由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再由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 申请B.应当由B市中级法院的同一审判组织对是否没收违法所得继续进 行审理C.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马某妻子不服的,可在5日内提出上诉D.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的,有权上诉【答案】:B【解析】:AB两项,高法解释第520条规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 亡或者脱逃,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的,人民检察 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人民检察院向原受理案 件的人民法院提
3、出申请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依照高法解释第 22章规定的程序审理。可见,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根 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裁 定终止审理,同时符合没收程序适用条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没 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并且不是“应当”而是“可以”由B市中级法院 的同一审判组织对是否没收违法所得继续进行审理。CD两项,高法解释第517条规定,对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驳回申请 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 察院可以在5日内提出上诉、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6项 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本 题中,马某妻子属于刑
4、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范围,对没收违法 所得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可以在5日内提出上诉、抗诉。其他利害 关系人不服的,也有权上诉。10.法律规那么和法律原那么的区别,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对一般情形之个案,两个冲突规那么,一个有效,另一个就无效B.对一般情形之个案,两个竞争原那么,一个有分量,另一个就无分量 C.对一般情形之个案,需穷尽规那么,方可适用原那么D.对一般情形之个案,可以先适用原那么再适用规那么【答案】:A|C【解析】:法律规那么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法律原那么那么以权衡强度或分量的方式适用于个案,规那么竞争的结果是获胜的规那么排除与其相竞 争的规那么,原那么竞争的结果
5、那么是分量重的原那么优先适用,落败的原那么 并非毫无分量,只是分量较轻不主导案件的裁判。法律规那么因其内容 明确具体,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的可预测性价值且能够有效的限 制法官的自由裁量,因此在案件裁判中具有通常的优先地位,但这并 不意味着法律原那么无法用于司法裁判,只不过法律原那么的适用条件更 为严格而己,具体包括:穷尽法律规那么,方得适用法律原那么。除 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那么不得舍弃法律规那么而直接适用法律原那么。 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那么。11.以下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当责任?()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
6、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 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 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 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答案】:A|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假设干规定第10条规 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 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方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合议庭 审理案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当责任:(一)因对法 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二)因 对案件事
7、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三)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四)因法律 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五)因裁判 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 审的;(六)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当责任的情形。A项属于第(三)种情形;B项属于第(五)种情形;D项属于第(二) 种情形。C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方法(试行) 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故意违反与审 判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因过失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 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当违法审判责任。合议庭对于辩护人提
8、 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不予调查导致裁判错误,合议庭成员应当承当责 任。12.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 院审查认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 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答案】: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
9、人或者他的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 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 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 限制。此题中,朱某和陈某互为自诉人,并且,两人不服均提出上诉, 都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即既可以因量刑过轻加重一人的刑罚,也 可以加重两人的刑罚。13.以下主体中,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是()。A.全国人大主席团B.全国人大常委会C. 一个代表团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答案】:A|B|C|D【解析】:考查向全国人大提
10、案的主体。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 出法律案的主体包括: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 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 14.顺河为甲乙两国的界河,双方对界河的划界使用没有另行约定。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那么,以下哪项判断是符合国际法的?()A.甲国渔民在整条河流上捕鱼B.甲国渔船遭遇狂风,为紧急避险可未经许可停靠乙国河岸C.乙国可不经甲国许可,在顺河乙国一侧修建堤坝D.乙国发生旱灾,可不经甲国许可炸开自己一方堤坝灌溉农田【解析】:A项,界水,包括界河和界湖。渔民捕鱼通常仅限于在界水
11、的本国一 侧,”在整条河流上捕鱼”,不符合国际法。B项,相邻国家在界水上 享有平等的航行权,船舶在航行时应该具有明显的国籍标志,除遇难 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外,一方船舶未经允许不得在对方靠岸停泊。C项, 一方如欲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设施,如桥梁、堤坝等,应取得另一方的 同意。D项,界水相邻各国都可以对界水加以适当利用,但须遵循不 得损害邻国利益的原那么,包括不得采取可能使河流枯竭或泛滥的措 施,更不得单方故意使河水改道。该项中“不经甲国许可炸开自己一 方堤坝灌溉农田”,易致河水泛滥或改道,会损害对方利益。15.关于不纯粹不作为犯的罪过形式,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是故意B.既可以是故意,也可
12、以是过失C.只能是间接故意D.只能是过失【解析】:不纯粹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 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不纯粹不作为犯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 也可以是过失。16.以下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不考虑数额)?()A.酒店服务员甲在帮客人拎包时,将包中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口袋据为 己有B.客人在小饭馆吃饭时,将手机放在收银台边上充电,请服务员乙帮 忙照看。乙假意容许,却将手机据为己有C.旅客将行李放在托运柜台旁,到相距20余米的另一柜台问事时, 机场清洁工丙将该行李拿走据为己有D.顾客购物时将车钥匙遗忘在收银台,收银员问是谁的,丁谎称是自 己的,然后持该钥匙将顾客的车开走【
13、答案】:A|B|C|D【解析】: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A项,服务员帮客人拎包,包内的财物并未转移占有,其将手机据为 己有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B项,客人将手机放到收银台附近充电,虽明确拜托服务员乙帮助照 看,但客人此时就在同一场所就餐,可以认定其没有转移占有的意思, 乙将手机据为己有的行为属于盗窃罪而非侵占罪。C项,机场清洁工丙将旅客临时放置的行李据为己有,由于该旅客并 未脱离对行李的控制,丙的行为构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罪。D项,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收银员谎称是自己的车钥匙,开走顾 客车
14、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丁骗取他人车钥匙只是窃取他人车辆的 手段,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17.甲企业从乙企业购进一批火腿肠。2015年4月25日,某县工商局 以甲企业向乙企业购进的火腿肠为伪劣食品为由没收该批火腿肠。7 月4日,甲企业不服以县工商局为被告起诉。县工商局辩论称:自6 月1日起,购销伪劣食品的查处权已转由县食药局行使,故本案被告 应为县食药局。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县工商局的辩论成立,应由县食药局为被告B.乙企业为本案第三人C.乙企业也起诉的,本案为共同诉讼D.法院判决驳回甲企业诉讼请求的,乙企业可以上诉【答案】:A|B|C【解析】:A项,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6款规定,行政机
15、关被撤销或者职权 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B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同被诉行政行为或案件 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作为第三人。本案中,甲企业从乙企业 购进一批火腿肠,故乙企业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C项,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 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 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在 此题中,假设乙企业也起诉的,那么本案原告有两个,而被诉行政行为仅 有一个,因此,本案为共同诉讼。D项,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当 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
16、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本案中,法 院判决驳回甲企业诉讼请求并未减损乙企业权益,法院也未判决其承 担义务,故乙企业无权上诉。18.以下做法错误的有()o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 地区案件。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 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D项,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 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 2.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
17、内容中,以下哪一选项表达了这一趋势? ()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答案】:C【解析】: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沿着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方向取得了 新的进展,其中有助于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深化的新规定包括但不仅A.甲市为了评比卫生城市,新设立了市容市貌维护局,并要求下属区 县建立相应的机关B,甲市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批准下,新设立市容市貌维护局 C.甲市为了夏季防洪防汛,新设立了防洪防汛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成立了防洪防汛执行小组D.甲市为了改善治安状况,将原本属于环保
18、局的5名编制名额转入公 安局【答案】:A|B|C【解析】:A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 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 政机构。因此,甲市不得要求下属区县建立相应的机关。B项,该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备案。因此,在此题中,新设立市容市貌维护局应当依法报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而非报其批准。C项,该条例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 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
19、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当。因此, 在此题中,防洪防汛协调委员会不能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也即不能再 成立防洪防汛小组。D项,该条例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 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此题 中甲市调整编制名额是在同一层级之间进行的,符合规定。19 .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某甲没有按照规定,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便直接输给患者,患 者因发生不良反响而死亡。甲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B,某乙是进口食品检验员,由于未按规定检验检疫英国进口的牛肉, 引起了疯牛病传播的严重危险。乙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C.饭店老板某丙,未经健康检查便聘
20、用有明显丙肝病症的刘某作为服 务员,结果导致数十位顾客感染丙肝。丙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D.某丁是运输病菌种的工作人员,运输途中由于疏忽大意,违反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造成了传染病菌种扩散,多人感染。丁构成 传染病菌种扩散罪【答案】:A|C|D【解析】:A项,刑法第334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 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分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 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10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 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
21、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 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 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B项,刑法第332条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 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或者单处分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分。C项,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以下情 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2、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拒绝按照 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 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 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 病扩散的工作的;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 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分。D项,第331条规定,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 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 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
23、严 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0 .犯罪嫌疑人甲于2012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18年春 节,甲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 求追究甲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 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答案】:A|C|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 最高刑为不满5年
24、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可见,本案已 过追诉时效。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 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 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 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 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C项,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此题所给的案情属于不应追究刑 事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2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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