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新修订)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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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甲 方:乙方:鉴证方:签订地址:签订时间:2.诉讼/仲裁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一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8节保险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购买保险: 18.1 双方应协商防止重复投保,并及时告知对方已有的或准备进行的相关工程、财产和人员 的投保情况。第19节知识产权乙方对本工程的技术改造方案、能耗诊断报告、设计文件、工程实施方案等拥有知识产 权。19.1 甲方应保护好乙方的技术改造方案、能耗诊断报告、设计文件、工程实施方案,未经乙 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第20节费用分担双方应当各自承当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费用。20.1 除非
2、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当履行本合同下义务的费用。20.2 受限于第20.2条的规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或附件另有规定,那么乙方应当负责本工程的投资,并承当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监测的所有费用,包 括工程所需设备、设施、技术购置、更换的费用。第21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21.1 工程联系人职责如下:21.2 一方变更工程联系人的,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 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当相应的责任。21.3 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 或者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那么应尽快的在合
3、理的时间内以 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 改变,那么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 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21.4 本合同附件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局部内 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 的规定。21.5 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21.6 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 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 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 效力。21.7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 各执一份。附件:1、工程实施方案2、机动车道路面照明质量要求一览表3、工程竣工验收证书4、工程节电率测试方案5、付款申请表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
4、字: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一年月日附件1:工程实施方案工程简介道路基本情况原有道路照明现状(各主要路段路面平均照度及均匀度)2、道路基础参数节能诊断序号路段 名称杆间距(m)杆高 (m)路宽 (m)灯杆臂类 型(单臂、 双臂或高 杆)灯杆数 量(杆)布灯 方式传统灯具控制柜 数量 (台)备注光源 类型功率 (W)数量 (盏)123对城市公共照明系统进行检测、核查、耗能分析和评价,提出降低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利用 效率的措施和建议的活动。道路照明设计依据详见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照明设计方案序号路段 名称传统灯具替
5、换的LED灯 具改造后路面照明质量备注光源 类型功率(W)数量(盏)平均照度(lx)功率 (W)数量 (盏)平均照 度(lx)调光后平 均照度(lx)均匀度123智能控制系统方案智能控制系统功能简介故障报警、智能控制、系统兼容性、用户管理、平安防护、脱机运行、数据备份、系统日 志、远程管理与维护、手自动校时、应急调度功能、单灯任意分组控制、用电量报表。 智能控制系统配置方案改造施工方案序号路段名称配置方案(单位:个)备注集中控制器单灯控制器双灯控制器1231、施工措施(包括质量、技术和平安文明措施),2、施工进度计划,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4、施工验收程序和标准等。售后服务方案售后保障措施
6、备品备件清单附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使用单位节能服务公 司工程名称验收时间年 月 H收内容设备安装明细表设备安装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节电率测试报告验收意见使用单位负责人代表日期年 月 日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人代表日期年 月 日附件3:工程节电率测试方案 明确灯具替换类型改造前后路面照明质量及灯具实际运行功率测试(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 道路照明检测路段各替换类型均选取一段杆高、杆间距及路宽设计符合相关国标的标准路段。路面照明质量要求按照以下第 方式执行。路面初始平均照度需不低于CJJ45-2015标准要求的路面平均照度维持值的1.4倍,均匀度不低于0.4o路面照明质量不低于甲方指定的有道路照明资质
7、的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求。测试方案在标准路段先测量更换后LED路灯全亮状态下的路面照明质量,同步测量LED路灯的现场实 际运行功率;有安装智能控制系统的路段,需再测量调光后的路面照明质量,须符合现行标 准要求,同步测量LED路灯调光后的现场实际运行功率。在上述地点同一电网环境下,抽检替换前传统灯具正常亮灯时的实际运行功率。抽检的传统 灯具选取新灯或光源标称功率相同的同款新灯具。同款灯具抽检数量LED路灯的路面照明质量在标准路段随机抽检一段相邻两杆灯间的路面照明质量。LED路灯和传统灯具的实测功率抽检的数量在48盏之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替换后各类型LED灯具的路面照明质量(含灯
8、具现场实测功率)检测报告,替换前传统 灯具的实测功率。工程节电率计算1、计算数据汇总表序号路段 名称灯具数 量(盏)传统灯具替换后的LED灯具测率W 实功1面均度X 路平照Q匀均度总功 率(W)全亮状态下调光状态下实际 替换 功率 (W)实际替 换总功 率(W)测率,W 实功1面均度,X 路平照Q匀 均度测率W 实功1路面平 均照度 (lx)123合计注:表中传统灯具和LED灯具的实测功率为抽检结果的平均值。计算公式1) LED灯具实际替换功率二(全亮灯状态下的LED灯具实测功率*每天全亮灯时间)/每天亮灯总 长+(调光状态下的LED灯具实测功率*每天调光亮灯时间)/每天亮灯总长2)工程节电率
9、二(高压钠灯实测总功率合计值-LED灯具实际替换总功率合计值)/高压钠灯实 测总功率合计值附件4:付款申请表 (甲方):根据申请人与 (甲方)于 年月一日签订的节能效益提供服 务合同,年度, (甲方)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提供节能效益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计算方法如下表:本表 一式份,一份 申请 人留 存,一份节能工程金额备注高压钠灯更换为LED灯节约电 费年度电价为人民币元/度光源更换和后续维护本钱节约(季度)节能效益总计(甲方)留存。申请人:(乙方)年 月 日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用能单
10、位 (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节能服务 公司(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担保方 (丙方)单位名称市/县财政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合同条款鉴于本合同甲乙丙三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进行专项节能服务。三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 守。术语和定义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定义和解释如下:1.1 合同能源管理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
11、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其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 以节能效益提供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1.2 节能效益提供型指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甲方无需投入资金,工程完成后,甲方在一 定的合同期内,按比例与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由工程产生的节能受益。具体节能工程的投资额 不同,节能效益提供比例和节能工程实施合同年度将有所不同。节能服务公司对节能工程进 行投资,通过节能效益的提供来收回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1.3 合同能源管理工程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工程。1.4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工程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 并通过福建省
12、省级及以上备案的专业化公司。1.5 能耗基准指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以比拟和确定节能量的依据。能耗基准应能代 表能耗设施或系统运行规律时间段内的数据,数据采集可采用统计或测试或模拟的方法。1.6 工程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到达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 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L7测量与验证指经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认可的方法,用以确定由设备或系统产生的实际节能量, 方法可包括测量法、账单分析法、校准化模拟法等。1.8 节能诊断指将用能单位的能源供应、转化、传输和使用作为一个系统,对该系统的局部或全部进行检 测、核查、分析
13、和评价,提出降低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和建议的活动。1.9 工程节能改造总造价工程节能改造所发生的节能诊断、设计、设备及材料购置、施工、安装、调试和合同期限内 维护保养等费用。工作内容与服务范围本合同就 工程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进行节能改造。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总造价预计为 元人民币。城市公共节能改造工程节电率及每季度的路面照明质量抽检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测试,检测费用由甲方承当。2.1 工作地点、改造内容及要求工程实施地点: 工程规模及内容:改造道路总长为 公里,改造路灯总数为 盏,改造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口照明灯具及其灯具智能控制系统;口 WIFI、监控等及其他
14、。工程改造节能率不低于50%。2.2 工程服务要求:乙方确保工程改造后合同期间的路面照明质量不低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 标准CJJ45-2015要求,或不低于甲方指定的有道路照明资质的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方案 要求,以上针对标准路段(杆高、杆间距及路宽的设计符合相关国标)。原传统灯具道路照明设计不符合CJJ45-2015要求的路段除外。2.3 以上改造内容仅限于合同签署前双方已经确定的改造内容,如今后甲方在以上所列工作 地点、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之外要求新增改造工作,该新增改造工作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 需三方另行签订合同。第3节工程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月,自 始,至 止,。3.1 其中本工程中涉及的
15、所有改造内容应在年 月 日前完成。3.2 本工程的节能效益提供期为 月,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的次日开始计算节能效益提供期。第4节 工程方案设计、实施和工程的验收甲乙丙三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以及本合同附件1的要求进行本工程的实施。4.1 工程实施方案是本合同附件1同一局部,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由乙方组织实施。4.2 节能改造设计选择有道路照明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节能改造设计应依据工程合同、改造方案和国家及本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进行。设计文件 应包括节能设计文件和节能量计算书。设计文件应明确节能改造技术措施、节点构造做法、 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数量、改造措施和节能性能要求等,应当采用统
16、一规格、可更换、 模块化设计的LED灯具。4.3 节能改造施工441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装。4.3.2 乙方实施节能改造施工前,应组织编制改造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措施(包括质量、技术 和平安文明措施等)、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施工验收程序和标准等。4.3.3 乙方应按规定配备与改造工程相适应的工程负责人及施工班子人员共 名,乙方负责 人是 O施工期间,工程负责人应在场。施工班子一经确定,原那么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经甲方同意,调整后的人员职业资格情况应不低于调整前。4.3.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文件及其确认的品牌进行采购施工。4.3
17、.5 因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或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免费进行返工或维修,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4.4 节能验收工程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书面竣工验收 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附件1和附件4的要求完成验收工作,且应在验 收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对附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签署验收意见。4.4.2 如果甲方在收到书面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仝工作日内未完成验收工作,道路 照明质量及工程节电率可由乙方自行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第三方检测费 用由甲方承当;或甲方未在验收通过后的仝工作日内向乙方签署验收意见,视同甲方认 可此合同工
18、程验收合格。4.5 各改造区域均实施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工程改造实施结束。第5节节能效益确定、提供及付款方式5.1 按照市/县现行电价(元/度),合同期内工程节能效益为人民币元整(小 写:元),年节能效益为人民币一元整(小写:元),每季度节能效益为人民币一元 整(小写:元)。5.2 甲乙双方效益的提供工程年节能效益二改造后年节电效益+改造后节省的年路灯维护费用工程每季度节能效益二工程年节能效益/4传统路灯维护费用按工程验收的统计数据据实结算,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路灯光源之外的灯杆、线缆、配变电设备等维护费用不计此列,仍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约定付款周期为一个月,乙方每季度应分
19、配节能效益(元)=工程每季度节能效益(元)X乙方分成比例()。具体的分期提供比例按照以下第 方式执行:1)按期固定比例提供2)按工程节电率提供甲方提供比例乙方提供比例3)其他:工程节电率甲方享有比例乙方享有比例 260%10%90%55% 60%20%80%50% 55%30%70%备注5.3 年节电效益款金额确实认年节电效益=(X (改造前高压钠灯第三方检测功率*灯具数量)* (每年亮灯时间)*当年 度年初电价*工程节电率,其中工程节电率测试方案见附件3,平均每天亮灯时间不低于10 小时,具体亮灯时间以工程验收报告为准。工程节电率在合同整个效益提供期内均有效。5.4 工程验收合格后,在路面照
20、明质量及工程亮灯率符合本合同7.7、7.8条款规定的情况下, 每季度初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表(附件4)、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路面照明质量抽 检报告及正式发票,同时将付款申请表、抽检报告及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丙方留 档。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材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季度乙方应分配的收益款,付款数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甲乙双方应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于每季度末前完成当季度的路面照明质量抽检,并将抽检报 告寄送至乙方,作为乙方第二季度初申请节能效益款的依据;假设第三方检测机构未在季度末 前完成当季度路面照明质量抽检,甲方应视同当季度路面照明质量抽检合格。第一个季度的 路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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