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园区) 评价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园区) 评价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园区)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 署,践行绿色开展理念,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根据浙 江省绿色低碳工厂建设评价导那么(2022版)和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价导那么(2022版),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绿色低碳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制造业企业。绿色低碳园区是指在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方 面贯彻实施绿色低碳理念和举措,实现能源利用绿色化、资 源利用绿色化、基础设施绿色化、产业技术绿色化、生态环 境绿色化和运行管
2、理绿色化的工业园区。第三条市经信局负责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园区)评价、 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负责本区域绿色工厂、绿色 园区的培育创立和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做好指导和管理。第四条 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园区)每年组织评价一次, 原那么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复审。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基本条件:1 .工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和标准。近二年无重大平安、环保、质量等事故,无平安、 环保行政处分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2 .工厂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绿色低碳制造的中长期 规划及年度目标,建立实施绿色低碳制造目标责任制考核及 奖励机制。3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
3、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 要求,并从多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无 害化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实施可再生能源利用或预留可再 生能源应用场所。4 .工厂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设备 设施,建有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的污染物处理设备,确保 污染物排放到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限期淘汰更新已 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5 .工厂符合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 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要求;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 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使用的可 行性,不使用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材料。6 .工厂应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实施环境、能源、
4、质 量和职业健康平安等管理体系,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7 .工厂应布局合理整洁,功能区标线清晰,平安防护措 施到位,实行垃圾分类。第六条绍兴市绿色低碳园区基本条件:1 .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 或其中可独立统计的区块。2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和标准;近二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 件或平安事故。3 .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园区内 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环境质量到达 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4 .园区规上企业30%以上通过清洁生产审核。5 .园区内企业不使用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
5、 术、工艺和设备,不生产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产品。6 .园区内环境整洁,建有布局合理、运行有效的平安防 护、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设施。7 .建立履行绿色开展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配备2名(含) 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8 .编制与其产业链和主导产业相适应的绿色低碳工业园 区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管理平台,实施有效的 管理措施。第三章评价程序第七条 申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园区)的单位,按照 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评价表(附件1)或市级绿色低碳园区评 价表(附件2)的相关标准要求开展自评价,将申报材料装 订成册(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报辖区经信部门。申报市级绿色工厂所需材料:1 .绍兴市级绿色低碳工
6、厂评价表(附件1);2 .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申请报告(按评价表的一级指 标、二级指标目录编制说明);3 .其他相关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申报市级绿色园区所需材料:1 .绍兴市级绿色低碳园区评价表(附件2);2 .绍兴市绿色园区低碳申请报告(按评价表的一级指 标、二级指标目录编制说明);3 .其他相关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第八条 辖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申报通知 要求推荐到市经信局。市经信局组织行业(或委托)专家进 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经信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的 由市经信局发文公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 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园区)每年组织评价一次。第十条 省级绿色低碳
7、工厂(园区)从市级绿色低碳工厂 (园区)中推荐申报;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认定的绿色低碳 工厂(园区)给予适当奖励。第十一条 市经信局对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实施动 态管理,接受复审的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园区)须对近三年 来建设管理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评价表,报当 地经信部门初审。市经信局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进 行审核后发布复审结果。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园区)资格:1 .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2 .复审结果不合格的;3 .被依法终止的;4 .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5 .发生重大平安、环境、质量等事故,受到相关部门处 罚的。第十三条 被撤销市级绿色低碳工厂(
8、园区)称号的,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第十四条 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发生更名,应在办 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名称变更。第十五条市经信局对变更名称和撤销市级绿色低碳工 厂(园区)发文公告。第五章附那么第十六条本方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附件:1.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表2.绍兴市绿色园区低碳评价表附件1:绍兴市绿色低碳工厂评价表企业名称(盖章)地址法人代表手机联系人手机占地面积 (亩)建筑面枳 (平方米)总资产 (万元)负债率(%)企业上年度主要产品 和产量企业上年度经济效益(万兀)企业近三年绿色改造投入情况(万元)销售利润税金智能化 改造节能改
9、造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废固处理企业承诺:所有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且近_年无重大平安、环保、质量等事故。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日企业承诺:所有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且近二年无重大平安、环保、质量等事故。法人代表签字:年 月日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基本要求基本分自评分基本要求合规性要求企业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和标准,近二年无重大平安、环保、质量等事故。是否符合一 票否决。管理机制1 .设有绿色低碳企业管理机构,健全、实施绿色制造 的制度。2 .有康益低碳企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及量化的年度目标 和实施方案。5基础设施建筑1 .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 投资工程节能
10、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 业工程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2 .企业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的要求。3 .建有务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的污染物处理设备。4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 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5 .厂区内环境整洁、垃圾分类正确、绿化面积不低于 10%o5计量设备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 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能源及资源使用 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3照明企业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 GB50034规定现行值,使用节能型照明设备。3管理体系质量、健康
11、管理体系建立、实施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28001 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要求。5环境管理 体系建立、实施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4能源管理 体系建有能源管理中心。4能源低碳化节能设备 利用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 低的产品。4节能降碳 诊断开展节能降碳诊断2清洁能源 使用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3节能技改 投入有节能降碳技改投入。4产品绿色化-H-2x 匕企业产品假设为用能产品,应满足国家、行业或地方发 布的产品能效标准的要求,未制定产品能效标准的, 产品能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3有害物质 限制使用企业产品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实现有
12、害物质替代, 并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4生态设计企业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减少原材料 使用。4生产洁净化污染物 处理设备企业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 排放到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 的处理能力应与企业生产排放相适应,并应正常运行。3大气污 染物排放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地方标 准要求。3温室气体 排放米用科学的标准或规范对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 进行核查,并依据核查结果进行改善。3水体污 染物排放企业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地方标 准要求。3固体废 物处置企业需委托具有能力和资质的企业进行固体废弃物处
13、 理。3噪声排放企业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地方 标准要求。3绩效单位排放近二年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规上同行业企业平均值 的1.2倍。3资源利用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大于65% (根据行业特点, 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3废水处理回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3单位能耗近二年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规上同行业企业平均值 的1.2倍。3单位效益近二年单位用地面积税金、增加值不低于规上同行业 企业平均值的L2倍。2加分项建有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3公开披露环境社会责任报告。3亩均综合绩效评价连续两年为A类得2分,最近一年为A 类得1分。2实施
14、节能减碳技术改造工程并入选省、市、县相关项 目库存。2有被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绿色低碳案例。2区(县、市)经信局 初审意见附件2:绍兴市绿色园区评价表园区名称地址园区负责人园区联系人联系手机园区总面积(亩)工业企业用地总 面积(亩)工业增加值 (万元)工产总产值 (万元)其中图新技术产 值(万元)规上工业企业(家)工业取水总量 (吨)工业污水排放总 量(吨)已通过清洁生产审 核规上企业(家)能源消耗总量 (吨标煤)其中清洁能源消 耗总量(吨标煤)工业企业职工总数 (人)园区承诺:所有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且近一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园区盖章)年 月 日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
15、标单位基准值实际值基本分自评分1能源利用 绿色化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352清洁能源使用率%7553资源利用 绿色化单位新鲜水量所创造的 工业增加值万元/吨15054亩均工业增加值万元/亩1105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756余热资源回收利用率%6057废气资源回收利用率%9058生态环境 绿色化单位废水排放量工业增加值万元/吨22059园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0510绿化覆盖率%30411道路遮荫比例%80412基础设施 绿色化绿色出行设置具备413垃圾分类、储运设置具备414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具备415产业技术 绿色化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 产值比例%30516规上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占比%30517不使用和生产列入淘汰目录的落 后设备%100518运行管理 绿色化建立绿色低碳创立管理机构具备519编制绿色低碳园区开展规划有520建立绿色低碳信息平台有521建立绿色低碳管理制度,并开展 日常监督管理有5区(县、市)经 信局初审意见(盖章)年 月曰注:表中均为园区上年度数据;符合基准值(要求)得基本分,超过或达不到基准值的同 比例加扣,但加分不得超过基本分的50%;清洁能源是指清洁燃气、清洁燃油和光伏电等。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