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习题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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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习题汇总1.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以下哪一表述不能成 立?()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 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B.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说明司法的 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C.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 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 先决条件D. “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一项宪法原那么,进入实践层面 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答案】:B【解析】:B项,司法具有独立性、被动性、交涉性、终局性、普遍性 的特征。司法的普遍性指的是作为纠纷
2、解决途径,司法手段 广泛适用于各种各样的社会纠纷。司法的被动性指作为审判【答案】:A|B【解析】:ABC三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建设单 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 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 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环境影 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 记表。D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建设单位可 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3、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工程开展环境影响 评价,编制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AB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AB。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核准某支股票发行时,不正确 的做法有()oA.核准程序没有公开B.在受理100天之后作出核准的决定,其中发行人按照要求 修改发行申请文件时间12天C.在依法作出核准决定后,发现局部内容不符合法定条件, 该公司尚未发行该证券,便直接予以撤销,要求停止发行 D.在依法作出核准决定后,发现局部内容不符合法定条件, 但该公司已经开始公开发行该证券,为保护公众利益,仍准 予发行,遂即
4、要求该公司限期消除违法内容【答案】:A|D【解析】:A项,证券法第23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 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 法接受监督。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 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 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 行申请人进行接触。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 的核准,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B项,第24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 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 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
5、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 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CD两项,第26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 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 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 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 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 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 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 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8.某甲未取得相关许可即在自家住宅前搭建停车库,占用了 公共道路。某乙系某甲邻居,屡次要求某甲撤除未果,后某 乙将该车库强行撤除,并且毁坏了某甲
6、原有房屋的外墙。就 此下述选项正确的选项是()。A.某甲搭建的停车库属于非法建筑,某乙有权撤除.某乙无权撤除,应恢复原状C.某乙无权撤除,撤除行为侵犯了某甲的占有D.某乙应赔偿某甲房屋外墙损失【答案】:C|D【解析】:AC两项,停车库属于违章建筑,某甲只有占有权,没有所有 权。某甲对违章建筑的占有属于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 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私人不得对其进行强拆,某 乙的强拆行为侵犯了某甲的占有。B项,停车库属于违章建筑,没有恢复原状的必要性。D项,某乙毁坏某甲自住房屋外墙的行为属于侵权,应当赔 偿某甲房屋外墙损失。8 .法国某公司依1958年联合国成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 约,
7、请求中国法院成认与执行一项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 裁决。依据该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A.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该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 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B.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成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 是穷尽性的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成认执行该裁决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成认执行该裁决【答案】:B【解析】:B项,成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5条中并无与“其 他应当予以拒绝的情形”表述相类似的概括性规定,因此, 该条规定的拒绝成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是穷尽性 的。A项,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1
8、款第3项规定,对中华人 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那么不符的,经人民法 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因此,对于仲裁程 序不符合仲裁协议的,需要由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法院才 予以审查,法院不主动进行审查。C项,成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第5条第1款第3项 规定,被请求成认或执行裁决的管辖当局只有在请求成认和 执行裁决中的被诉人向请求地管辖机关证明以下情况的时 候,才可以根据该被诉人的要求,拒绝成认和执行该裁决: 裁决涉及仲裁协议所没有提到的,或者不包括裁仲协议规定 之内的争执;或者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 定;但是
9、,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内的事项的决定,如果可以 将其同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事项决定分开,那么,这一局部 的决定仍然可予以成认和执行。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成认及执 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根据我国加 入该公约时所作的商事保存声明,我国仅对按照我国法律属 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 约。所谓“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具体的是指 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 利义务关系,但不包括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 端。因此,对于该侵权性质的裁决法院也应当执行。10.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 下
10、,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 洽谈。其中,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 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德凯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 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期间,德 凯公司还将知悉的真诚公司的局部商业秘密不当泄露。对 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未缔结合同,那么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当责任B.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C.未缔结合同,那么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 止外泄D.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本钱,如被对方主张赔偿, 那么据此可主张抵销【答案】:B【解析】:ABD三项,合同法第42条
11、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 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 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 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老实 信用原那么的行为。此题中,德凯公司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 况下,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当赔偿责任。而德凯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也付出了大 量的工作本钱,但其损失是由自己造成的,不可主张抵销。 C项,合同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 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 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此题中,双方当
12、事人虽然未订 立合同,德凯公司也不应将缔约过程中知悉的真诚公司的部 分商业秘密不当泄露。11 .甲国公司在乙国投资建成地热公司,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 构投了保。1993年,乙国因外汇大量外流采取了一系列的措 施,使地热公司虽取得了收入汇出批准书,但仍无法进行货 币汇兑并汇出,甲公司认为已发生了禁兑风险,并向投资担 保机构要求赔偿。根据相关规那么,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乙国中央银行已批准了货币汇兑,不能认为发生了禁兑风 险B.消极限制货币汇兑也属于货币汇兑险的范畴C.乙国应为开展中国家D.担保机构一经向甲公司赔付,即代位取得向东道国的索赔 权【答案】:B|C|D【解析】:AB两项,导致货币
13、汇兑风险的行为可以是东道国采取的积极 行为,如明确以法律等手段禁止货币的兑换和转移,也可以 是消极地限制货币兑换或汇出,如负责业务的政府机构长期 拖延协助投资人兑换或汇出货币。C项,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4条关于合格的东 道国的规定,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只对在开展中国家会员国境 内所作的投资予以担保。D项,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第18条第1款规定,在对 被保险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后,本机构应代位取得被保险 人对东道国和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兑投资的权利或 索赔权。担保合同应包括关于代位的条款。12 .甲股份在其控制股东张三的推动下决定公开发 行新股,由乙证券公司担当保荐人,通过制作虚假会计文
14、件 获得了证监会的核准,现经举报证监会发现甲股份公司根本 不符合发行的条件,那么以下哪些说法正确?()A.假设甲公司的股票尚未发行的那么应当予以撤销,已经发行的 不能撤销,只能对甲公司进行处分B.无论是否发行均应当予以撤销,假设已经发行的那么应由发行 公司对认股人返还认股款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C.假设乙证券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其应当同甲公司一 起对认股人承当连带赔偿责任D.作为控股股东的张三因为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其过错对认股人承当相应的责任【答案】:B|C【解析】:证券法第26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 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 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
15、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 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 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 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 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 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13 .某镇拟编制并实施镇总体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 定,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防灾减灾系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之一B.在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可设立经济开发 区C.镇政府编制的镇总体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后,再经镇 者的法院应当保持中立、消极的立场。司法的普遍性和被动 性相辅相成,二者不存在矛盾
16、。法院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 纠纷解决主体,并不能说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 性特点所替代。A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的体 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 法人员管理体系。C项,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 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 能。其中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 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 挥的先决条件。D项,近代的司法最初是一个政治学或法学的概念。三权分 立的“分权学说”在1787年被载入美国宪法,自此分权学 说由学术层面进入实践层面,司法的概念逐步
17、呈现技术性、 程序性特征。2.2017年9月29日,甲公司通过场上交易,已经秘密持有 乙公司股票4.5%O在此之前其子公司丙和丁就已经持有乙公 司的股票分别到达了 4.5%和2%o到9月30日下单扫盘,甲 公司才作出公告。公告其及关联企业持有乙公司股权比例达 到了 31%,并据此要求乙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 以下相关说法错误的选项是()o人大审议D.建设单位报批公共垃圾填埋场工程,应向国土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答案】:A【解析】:A项,城乡规划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规划区范围、规 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 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
18、史文 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 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B项,城乡规划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 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和城市新区。C项,城乡规划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镇人民政府组织 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领先经 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 究处理。D项,城乡规划法第36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 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工程,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 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 设工程不需要申
19、请选址意见书。14.U12 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根据食品平安 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以下哪些选项是正 确的?()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C. 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平安事故处置指挥部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答案】:A【解析】:AB两项,食品平安法第103条规定,发生食品平安事故 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受 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
20、管理中发现食品平安 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通报。发生食品平安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人民 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人民 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 预案的规定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平安事故隐 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此题中, 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接受病人的S县医院应当 立即向S县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S县卫生局报告; 接到报告的S县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向S县政 府和D市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C项,
21、食品平安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发生食品平安事 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事 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和应急预案的规 定进行处置。因而不是由S县卫生局成立事故处置指挥机构, 而是由当地政府成立。D项,食品平安法第118条第1、2款规定,国家建立统 一的食品平安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平安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国家食品平安总体情况、食品平安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 平安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和国务院确定需要统一公布的 其他信息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公布。食品安 全风险警示信息和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及其调查处理信息的 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
22、市人 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上述 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 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平安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第11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部门获知本法规定需要统一 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 即报告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据此,S县卫生局在必 要时可直接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原司法 部答案为ABD)15.李某出资与其几个朋友共同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一 天,李某一家驾车出去旅游。由于严重
23、的车祸,导致李某及 其父母死亡,其妻杨某受重伤,其唯一的儿子李小某(12岁) 受轻伤。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正确?()A.李某的死亡即发生退伙的效力B.因李某的死亡,该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C.由于李某的死亡,其妻杨某和其子李小某可以继承李某的 份额,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需要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D.假设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某的儿子李小某可以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答案】:A|C【解析】:A项,合伙企业法第48条第1款规定,作为合伙人的自 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当然退伙。B项,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应当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
24、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 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本 案中,李某的退伙不符合合伙企业解散事由,不需要进行清 算。C项,合伙企业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 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 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 人资格。D项,合伙企业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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