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x
《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民族统计工作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规范地组织民族统计工作,保障民族统计资料的真实性、精确性、完整性和刚好性,充分发挥统计在民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看法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方法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各级民(宗)委(厅、局)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第三条 民族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供应统计资料。第四条 民族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民族统计工作的主管部
2、门,在国家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对民族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地方各级民(宗)委(厅、局)在上级民(宗)委(厅、 2局)和同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统计工作。第五条 各级民(宗)委(厅、局)应当加强对民族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特地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建立工作责任机制,为统计工作供应必要的保障,定期检查并监督本方法的执行状况。第六条 加强民族统计科学探讨,健全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的科学性与真实性。各级民(宗)委(厅、局)应重视统计信息化建设,为民族统计工作供应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其他各项条件,推动统计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和共享。第七条 各级民(宗)委(厅、局
3、)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照实供应有关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对在民族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隐私、商业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其次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八条 各级民(宗)委(厅、局)应当在其内设机构中明确担当统计工作的职能,并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第九条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统计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对全国民族统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民族统计工作经费; (二)健全民族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少数民族和民 3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表制度,按程序报国家统计局审批或备案; (三)负责与国家统计局、教化部、科技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4、文化部、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同级有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合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级民(宗)委(厅、局)的统计工作; (四)搜集、整理、审核、发布全国民族统计资料; (五)统筹建设、管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系统; (六)组织或指导全国各级民(宗)委(厅、局)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开展全国民族地区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第十条 地方各级民(宗)委(厅、局)统计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完成上级民(宗)委(厅、局)部署的统计调查任务;审核并按时向上级民(宗)委(厅、局)报送本地区的民族统计数据和其他统计资料; (二)开展与本地区统计局等同级有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合作;组织、指导、协调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族 统计工作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