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doc
《充电桩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充电桩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充电桩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1.1技术服务1.1.1 卖方在向买方交付设备时向买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a) 出厂检验合格证;b) 用户手册(或使用说明书);c) 设备清单;d) 本规范中1.4要求的资料。1.1.2 卖方保证向买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准确,并能满足设备运行维护要求。1.1.3 卖方应向买方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1.2设计联络1.2.1 根据需要召开联络会解决相关接口工作。1.2.2 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联络会议应有纪要。1.2.3 买方应与卖方签定保密协议,如因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造成买方信息泄露,按相关法律处理。1.3工厂检验和监造1.3.1 买
2、方有权指定专业检测机构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批次进行检验和监造。1.3.2 如经检验和试验有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合同设备,买方可以拒收、取消卖方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扣押质量保证金。虚假应标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处理。1.3.3 合同设备运到买方后,买方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力,不得因该合同设备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监造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1.3.4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生产前10天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确定
3、要见证的项目,并在3天内通知卖方。监造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生产、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时,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监造人员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的质量。1.3.5 若买方不派或未按时派监造人员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相关通知后,自行组织检验。1.4质保1.4.1 合同设备(含配套软件)质保期为设备投运后36个月。1.4.2 在质保期内,质保服务为软件的现场调试、升级,故障部件更换、设备的维修与维护以及电话技术支持等服务,不再收取额外费用。1.4.3 质保服务响应时间: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在12小时内对买方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响应。1.4.4 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须在5天内无偿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无法修复的需更换全新设备。1.4.5 在质保期内,更换后的故障存储介质由买方拥有,不得带离买方现场。1.4.6 在质保期内,卖方须根据最新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对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和改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充电 技术服务 设计 联络 工厂 检验 监造 技术 要求 质量标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