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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咨询/永川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评估报告永川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评估报告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 总论7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单位7二、 项目建设地点7三、 可行性研究范围7四、 编制依据和技术原则8五、 建设背景、规模9六、 项目建设进度10七、 环境影响10八、 建设投资估算10九、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1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11十、 主要结论及建议13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14一、 组织实施14二、 深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绿色发展15第三章 市场预测17一、 全面拓展资源高效利用途径17二、 创新引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18第四章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21一、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21二、 产品规划方案及生产纲领21产品规划方案一览表21第五章 法人治理23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23二、 董事30三、 高级管理人员35四、 监事37第六章 发展规划分析40一、 公司发展规划40二、 保障措施44第七章 项目进度计划47一、 项目进度安排4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47二、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48第八章 劳动安全分析49一、 编制依据49二、 防范措施52三、 预期效果评价54第九章 环境影响分析55一、 环境保护综述55二、 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6三、 建设期水环境影响分析58四、 建设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58五、 建设期声环境影响分析58六、 环境影响综合评价59第
3、十章 原辅材料供应及成品管理60一、 项目建设期原辅材料供应情况60二、 项目运营期原辅材料供应及质量管理60第十一章 投资计划方案62一、 编制说明62二、 建设投资62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63主要设备购置一览表64建设投资估算表65三、 建设期利息66建设期利息估算表66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67四、 流动资金68流动资金估算表69五、 项目总投资70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70六、 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71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71第十二章 经济效益分析73一、 基本假设及基础参数选取73二、 经济评价财务测算73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73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75利润及利润分配表77
4、三、 项目盈利能力分析77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79四、 财务生存能力分析80五、 偿债能力分析81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82六、 经济评价结论82第十三章 风险防范84一、 项目风险分析84二、 项目风险对策86第十四章 项目招标、投标分析89一、 项目招标依据89二、 项目招标范围89三、 招标要求90四、 招标组织方式90五、 招标信息发布92第十五章 项目综合评价93第十六章 补充表格95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95建设投资估算表96建设期利息估算表97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98流动资金估算表99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100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101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102综合总成本
5、费用估算表10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103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104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106本期项目是基于公开的产业信息、市场分析、技术方案等信息,并依托行业分析模型而进行的模板化设计,其数据参数符合行业基本情况。本报告仅作为投资参考或作为学习参考模板用途。第一章 总论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永川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单位:xx集团有限公司二、 项目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60.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三、 可行性研究范围1、项目背景及市场预测分析;2、建设规模的确定;3
6、、建设场地及建设条件;4、工程设计方案;5、节能;6、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7、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8、项目招标方案;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10、财务分析。四、 编制依据和技术原则(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及使用手册(第三版);3、工业可行性研究编制手册;4、现代财务会计;5、工业投资项目评价与决策;6、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划;7、项目建设地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规;8、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相关数据;9、国家公布的相关设备及施工标准。(二)技术原则1、坚持科学发展观,采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
7、次设计,分期实施的建设原则。2、根据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合理制定生产纲领和技术方案。3、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根据行业的现有格局和未来发展方向,优化设备选型和工艺方案,使企业的建设与未来的市场需求相吻合。4、贯彻技术进步原则,产品及工艺设备选型达到目前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将先进性与实用性有机结合,做到投入少、产出多,效益最大化。5、严格遵守“三同时”设计原则,对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五、 建设背景、规模(一)项目背景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依托“无废城市细
8、胞”建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城乡绿色建筑使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二)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0.00(折合约60.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65011.23。其中:生产工程43544.80,仓储工程8353.8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5429.63,公共工程7683.00。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xxx吨固废再生制品的生产能力。六、 项目
9、建设进度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七、 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和产生的噪声均可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因此在设计和建设中认真按“三同时”落实、执行,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基本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投产后,在生产中加强管理,不会给周围生态环境带来显著影响。八、 建设投资估算(一)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7070.01
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496.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41%;建设期利息528.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5%;流动资金5045.1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64%。(二)建设投资构成本期项目建设投资21496.12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8369.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19.98万元,预备费506.62万元。九、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财务效益分析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457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40186.63万元,纳税总额2995.34万元,净利润4001.5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6.93%,财务净
11、现值-5571.40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8.13年。(二)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40000.00约60.00亩1.1总建筑面积65011.231.2基底面积26000.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44.982总投资万元27070.012.1建设投资万元21496.122.1.1工程费用万元18369.522.1.2其他费用万元2619.982.1.3预备费万元506.622.2建设期利息万元528.722.3流动资金万元5045.173资金筹措万元27070.013.1自筹资金万元16279.843.2银行贷款万元10790.174营业收入万元45
12、7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40186.636利润总额万元5335.367净利润万元4001.528所得税万元1333.849增值税万元1483.4910税金及附加万元178.0111纳税总额万元2995.3412工业增加值万元10882.6213盈亏平衡点万元25335.15产值14回收期年8.1315内部收益率6.93%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5571.40所得税后十、 主要结论及建议通过分析,该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从发展来看公司将面向市场调整产品结构,改变工艺条件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代替目前产品的产业结构。第二章 项目背景分析一、 组织实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发展改
13、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科技、经济信息、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联动,统筹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作。各区县应对本地区政策执行情况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每年定期上报本地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情况。(二)强化政策激励按规定落实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的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以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加强资金统筹,对符合要求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针对磷石膏、钛石膏、赤泥、冶炼锰渣等较难利用的工业固废开展专题研究,加大支持力度
14、,统筹要素保障,激发综合利用企业积极性。加大以工业固废为原料企业产品推广使用力度,助推综合利用产品的广泛应用。鼓励绿色信贷,支持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发放绿色债券。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鼓励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三)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利用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有关知识,提高全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指导作用,宣传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二、 深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绿色发展(一)强化源头减量,加快推进
15、产废行业绿色转型严格环境准入,推行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和绿色开采,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产废行业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建设,在生产过程充分考虑后续综合利用环节,推动大宗固废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切实从源头削减大宗固废。大力发展绿色矿业,鼓励采矿企业利用尾矿、共伴生矿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推动实现尾矿就地消纳,减少矿业固体废弃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绿色施工,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和拆除垃圾原地再生利用,实施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二)聚焦过程控制,切实推动利废行业绿色生产深化固体废弃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全过程环境污
16、染防治责任。推行大宗固废绿色运输,鼓励使用专用运输设备和车辆,加强大宗固废运输过程管理。鼓励利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三)严守环境底线,强化处理处置过程督管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加强大宗固废贮存及处置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贮存设施,实现安全分类存放,杜绝混排混堆。统筹兼顾大宗固废增量消纳和存量治理,加大重点区域大宗固废的综合整治力度,健全环保长效监督管理制度。第三章 市场预测一、 全面拓展
17、资源高效利用途径(一)重点培育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聚焦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重点产废行业,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依托,培育一批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发挥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装备研发与人才培养优势,建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支持骨干企业开展高效、高质、高值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发挥带动引领作用。(二)积极创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持续推进渝南(綦江、南川)、潼南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珞碛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双桥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积极争取再创12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广一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
18、备,不断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支持以农业废弃物为重点,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不断提升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三)大力推广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依托“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城乡绿色建筑使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四)加快提升大宗固废
19、系统治理能力以粉煤灰、冶炼渣、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为重点,加快完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分类别制定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技术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适度发展基础条件好的水泥窑生产线优先协同处置我市产生的、难利用的固体废弃物,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行业统计能力建设,明确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提高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积极推动评价结果采信,引导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二、 创新引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一)
20、因地制宜,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创新以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为重点,完善零部件制造生产销售回收拆解资源利用的工业固废循环产业链,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模式。在矿山行业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推广钢铁冶金行业“固废不出厂”全量化利用模式、建筑垃圾“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和农业领域“工农复合”多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动大宗固废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新模式。(二)示范引领,提升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应用水平以“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为契机,开展电解锰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推动较难利用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技术升级,开展工业固废利
21、用处置技术和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各类创新平台、“我市英才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夯实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为我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提供智力支撑。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重点突破源头减量减害与高质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推动大宗固废利用过程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研发。强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与集成示范。(三)共建共享,促进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处置利用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与四川省实现区域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能力合作机制,推动跨区域协同利用向云南、贵州等长江经济带上游地区扩展,建立完善跨区域
22、的固体废弃物联防联控协作管理机制。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游煤电、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环境治理等产品应用领域深度融合。(四)健全机制,实现大宗固废管理方式创新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完善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优化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共享各部门、各领域固体废物信息,打通川渝两地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数据采集规范,鼓励璧山等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固体废物虚拟产业园”建设试点,逐步实现对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的动态跟踪。探索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转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使用、“多产生、
23、多付费”生活垃圾处置费差异化计量征收等制度。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我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第四章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一、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项目场地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0.00(折合约60.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65011.23。(二)产能规模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xx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能力分析,建设规模确定达产年产xxx吨固废再生制品,预计年营业收入45700.00万元。二、 产品规划方案及生产纲领本期项目产品主要从国家及地方产业发展政策、市场需求状况、资源供应情况、企业资金筹措能力、
24、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项目经济效益及投资风险性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具体品种将根据市场需求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各年生产纲领是根据人员及装备生产能力水平,并参考市场需求预测情况确定,同时,把产量和销量视为一致,本报告将按照初步产品方案进行测算。产品规划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服务)名称单位单价(元)年设计产量产值1固废再生制品吨xx2固废再生制品吨xx3固废再生制品吨xx4.吨5.吨6.吨合计xxx45700.00以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为重点,完善零部件制造生产销售回收拆解资源利用的工业固废循环产业链,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模式。在矿山行业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推广钢
25、铁冶金行业“固废不出厂”全量化利用模式、建筑垃圾“原地再生+异地处理”模式和农业领域“工农复合”多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动大宗固废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新模式。第五章 法人治理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26、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7、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关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股东的召集权,公司和控股股东应特别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对于投资者提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公司董事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5、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
28、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
29、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在股东权征集过程中,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股东权利;(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0、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7、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
31、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总裁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
32、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
33、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
34、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启动罢免直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
35、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日,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如发现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在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签署侵占行为的情节。(3)董事长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敦促董事会秘书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
36、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应当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应手续。(5)除不可抗力,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该股东已被冻结股份变现以偿
37、还被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二、 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8、(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第九十五条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非有下列情形,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1)本人提出辞职;(2)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3)不能履行职责;(4)因严重
39、疾病不能胜任董事工作。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
40、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
41、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6、董事辞
42、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离任之日起2年内仍然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7、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8、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43、偿责任。三、 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数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5、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44、投资方案;(3)(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45、4)(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8、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9、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副总经理的职责由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10、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1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 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