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装备关键铸件项目销售收入和利润管理分析(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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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高端装备关键铸件项目销售收入和利润管理分析高端装备关键铸件项目销售收入和利润管理分析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行业的竞争格局3三、 必要性分析4四、 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5五、 股利支付形式8六、 利润管理的要求12七、 利润分配程序12八、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14九、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模式19十、 技术环境21十一、 经济环境22十二、 项目概况25十三、 公司简介28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29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29十四、 投资方案分析30建设投资估算表32建设期利息估算表33流动资金估算表34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35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
2、一览表36十五、 进度实施计划3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38一、 产业环境分析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17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同口径翻一番;到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同步提升。产业支撑更加有力。“三大新兴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传统产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初步构建起支撑区域发展的产业新体系。城市品质更加优良。进一步突出以人为本,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民生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就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住房等公共
3、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二、 行业的竞争格局目前全球铸造行业生产能力较强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欧洲、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地区,主要企业有法国克鲁索、德国辛北尔康普、日本制钢所、日本铸锻钢公司、韩国斗山重工等,由于发展历史悠久,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先进,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均处于国际领先地位。2000年以来,受人工成本提高、下游产业转移等因素影响,铸造产业进入整体性的结构调整,铸造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从铸造行业的全球竞争格局来看,虽然国外先进企业由于发展时间较长,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但随着国内企业铸造
4、技术的持续进步和生产经验的积累,国内铸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逐步提升。以风电设备领域为例,目前全球风电设备铸件80%以上产能集中在中国,剩余部分主要在欧洲和印度,产业集中度高。风电设备铸件属于资金密集和劳动密集行业,近年来随着行业调整,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环保压力增大等因素,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逐步被市场淘汰,市场份额向行业前几名风电设备铸件企业集中。目前,我国主要生产风电设备铸件的企业大约20至30家,其中产能规模大和专业性强的企业主要包括日月股份、吉鑫科技、宏德股份、永冠集团和佳力科技等。三、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
5、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四、 确定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虽然是由企业管理者制定的,但是实际上它的决定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在客观上、主观上有许多制约因素,使决策人只能遵循当时的经济环境与法律环境做出有限的选择。制约企业利润分配政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约束因素为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如下限制:(1)资本保全的约束。企业所发放的股利或投资分红不得来源于企
6、业募集的股本,而只能来源于企业的各种留存收益或当期利润。其目的是在于保证企业有完整的产权基础由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资本积累的约束。企业在分配股利之前,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只有当累计的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才可不再提取在具体的分配政策上,贯彻“无利不分”的原则,即当企业出现年度亏损时,一般不得分配股利(除非用以前留存收益弥补完亏损)。(3)超额累积利润的约束。由于投资者接收股利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高于进行股票交易所获取的资本利得所缴纳的税金,因此,西方各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司不得超额累积利润。一旦公司保留的盈余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不合理留利税。我国目前
7、对此尚未做出规定。(4)偿债能力的约束。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时,不能只看损益表上净利润额的大小,还必须注意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结余情况。只有当企业支付现金股利后不影响企业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企业才能发放现金股利。(二)公司自身因素公司出于长期发展与短期经营考虑,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最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配政策。这些因素主要有:(1)债务考虑。企业对外负债时,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债权的安全性和收益性,要求在企业发放股利或投资分红时有所限制。这些限制主要包括:规定每股股利的最高限额;规定企业只有在达到一定财务比率(如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才可发放股利;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偿债基金后,方可支付股利等。
8、(2)筹资成本。与发行新股相比,用保留盈余再投资,不需花费筹资费用,有利于降低筹资的外在成本。因此,很多企业在运筹投资分红时,首先将企业的净利润作为筹资的第选择渠道,特别是在负债资金较多、资金结构欠佳的时期。(3)未来投资机会。当企业预期未来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保留大量的现金会造成资金的闲置,因此,处于成长中的企业多采取低股利政策;而陷于经营收缩的企业则多采取高股利政策。(4)资产的流动性。由于股利代表现金流出,企业的现金状况与整体流动性越好,其支付股利的能力就越强。成长中的、盈利性的企业可能缺乏流动性,因为它的大部分资金投资在固定资产和永久性营运资金上了。这类企业的管理者通常希望保持一定的流
9、动性,以作为财务灵活性的缓冲,并避免不确定性。(5)企业的其他考虑。如企业有意识地多发股利使股价上涨,使已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尽快地实现转换,从而达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另外,通过支付较高股利,刺激公司股价上扬,从而达到反兼并、反收购的目的等。(三)投资者因素(1)控制权的稀释。所有者权益由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和留存收益等组成。如果分利较多,留存收益将相应减少,企业将来依靠发行股票等方式筹资的可能性加大,而发行新股(主要指普通股)意味着企业控制权有旁落他人或其他公司的可能。因此,如果原投资者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企业或购买公司新股,他们宁愿企业不分配利润也要反对追加投资、募集新股。(2)投资目的。企业
10、投资者的投资目的一般有两种:一是收益,二是稳定购销关系。如果投资者投资的目的属于收益性的,在分配时就必须考虑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如果属于通过投资稳定购销关系,加强分工协作,那么分配政策就应侧重于留存而不是分红。(3)避税。政府对企业利润在征收所得税以后,还要对自然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许多国家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且边际税率很高。属于高收入阶层的股东为了避税往往反对公司发放较多的股利,属于低收入阶层的股东因个人税负较轻,反而欢迎公司多多分红。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股息收入采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股票价格上涨比股利更具有吸引力。五、 股利支付形式企业在决定发放股利后,便要做出以何种
11、形式发放股利的决策。企业分配股利的形式一般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股票分割、股票回购等。(一)现金股利形式现金股利形式是指企业以现金支付给股东股利的形式。由于投资者一般都希望能得到现金股利,而且企业发放股利的多少,直接影响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因此现金股利是企业最常用的,也是最主要的股利发放方式。但这种形式加大了企业资金流出量,增加企业的支付压力,在特殊情况下,有悖于留存现金用于企业投资与发展的初衷。因此,采用现金股利形式时,企业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要有足够的未指明用途的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二是企业要有足够的现金。(二)股票股利形式股票股利形式是指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发放股
12、利。一般都按现在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来分派,对于不满一股的股利,则仍采用现金来分派。具体到增发股票,可以是在公司注册资本尚未足额时,以其未认购的股票作为股利支付;也可以是发行新股支付股利。在操作上,有的企业增资发行新股时,预先扣除当年应分配股利,减价配售给股东;也有企业发行新股时进行无偿增资配股,即股东不缴纳任何现金和实物,即可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股利,这既不引起企业资产的流出和负债的增加,也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仅仅是直接将企业的盈利转化为普通股股票股利,即盈利的资本化,是一种增资行为,因而它影响的只是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结构发生变化,以及由于普通股股数增加而引起
13、的每股盈余和每股市价的下降,但由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不变,每位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场价格总额仍保持不变。严格地说,股票股利不能直接称为分红,因为它既没有改变企业所有者权益数量,股东也未收到现金,所以是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可见,发放股票股利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产生影响,但会发生资金在各股东权益项目之间的再分配。发放股票股利后,如果盈利总额不变,会由于普通股股数增加而引起每股收益和每股市价的下降;但又由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不变,每位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场价值总额仍保持不变。尽管股票股利不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也不增加公司的价值,但对股东和公司都有特殊的意义。如对股东的意义在于:在发放股票股利后同时发放现
14、金股利,股东会因所持股数的增加而得到更多的现金;事实上,有时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后其股价并不成比例下降,一般在发放少量股票股利(一般为2%3%)后,大体不会引起股价的立即变化,这可使股东得到股票价值相对上升的好处。发放股票股利通常由成长中的公司所为,因此投资者往往认为发放股票股利预示着公司将会有较大发展,利润将大幅度增长,足以抵消增发股票带来的消极影响,这种心理会稳定股价甚至使股价略有上升。在股东需要现金时,可以将分得的股票股利出售,有些国家税法规定出售股票所需缴纳的证券交易税比收到现金股利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率低,这使得股东可以从中获得税收方面的好处。股票股利对公司的意义在于:发放股票股利可使股东分
15、享公司的盈余而无须分配现金,这使公司留存了大量现金,便于进行再投资,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在盈余和现金股利不变的情况下,发放股票股利可以降低每股价值,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发放股票股利往往向社会传递公司将会继续发展的信息,从而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股票价格。但在某些情况下,发放股票股利也会被认为是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的征兆,从而降低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加剧股价的下跌;发放股票股利的费用比发放现金股利的费用大,会增加公司负担。股票股利相比于现金股利,其作用在于:在企业现金短缺又难以从外部筹措现金时,股票股利可以达到既节约现金支出,又使股东分享利润;从而对企业感到满意的目的;股票股利有
16、助于企业把股票市价控制在希望的范围内,避免股价过高而使一些投资者失去购买股票的能力,促进其股票在市场上的交易更为活跃;股票股利可以使企业保持较高的股利支付比率,又可保留现金,可对投资者的心理产生良好的影响,即传播给投资者企业利润将增加的信号;对股东来说,虽然企业盈余不增加,股票股利不增加其实际财富;但如果在发放股票股利之后,维持现金股利的发放,则股东可以多得现金收入,或者股权增加,但股价并不成比例下降,股东财富会有所增长。六、 利润管理的要求利润既是生产经营成果的反映,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加强利润管理,在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的前提下,要把效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上;采取各种行之
17、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开展利润预测,制定切合实际的利润目标。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利润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同时,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利润必须首先用以纳税,然后才能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企业各项福利支出。七、 利润分配程序(一)非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的规定,非股份制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做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照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够弥补时,可以连续5年继续弥补。但超过5年仍未弥补的亏损,则用净利
18、润弥补。(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它主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和按照国家规定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3)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按当年净利润5%10%的比例提取,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的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程序现行制度规定,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提取
19、法定盈余公积金。(3)提取法定公益金。(4)支付优先股股利。(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提取和使用。(6)支付普通股股利。股份制企业当年无利润时,原则上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为了维护企业股票的市价和信誉,避免股票价格大幅度波动,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分配股利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八、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总结中国企业的实践,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总部应做到制度统一、资金集中、信息集成和人员委派。具体应集中制度制定权,筹资
20、、融资权,投资权,用资、担保权,固定资产购置权,财务机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分散经营自主权,人员管理权,业务定价权,费用开支审批权。(一)集中制度制定权企业总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管理需要,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全企业范围内统一施行。各所属单位只有制度执行权,而无制度制定和解释权。但各所属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三)集中筹资、融资权资金筹集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为了使企业内部筹资风险最小,筹资成本最低,应由企业总部统一筹集资金,各所属单位有偿使用。如需银行贷款,可由企业总部办理贷款总额,各所属单位分别办
21、理贷款手续,按规定自行付息;如需发行短期商业票据,企业总部应充分考虑企业资金占用情况,并注意到期日存足款项,不要因为票据到期不能兑现而影响企业信誉;如需利用海外筹集资金,应统一由企业总部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查贷款合同条款,注意汇率及利率变动因素,防止出现损失。企业总部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追踪审查现金使用状况,具体做法是各所属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企业总部上报“现金流量表”,动态地描述各所属单位现金增减状况和分析各所属单位资金存量是否合理。遇有部分所属单位资金存量过多,运用不畅,而其他所属单位又急需资金时,企业总部可调动资金,并应支付利息。企业内部应严禁各所属单位之间放贷,如需临时拆借资
22、金,在规定金额之上的,应报企业总部批准。(三)集中投资权企业对外投资必须遵守的原则为:效益性、分散风险性、安全性、整体性及合理性。无论企业总部还是各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都必须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决策的过程,其间除专业人员外,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专业人员,通过仔细调查了解,开展可行性分析,预测今后若干年内市场变化趋势及可能发生风险的概率、投资该项目的建设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写出财务报告,报送领导参考。为了保证投资效益实现,分散及减少投资风险,企业内对外投资可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投资其决策权属于企业总部。被投资项目一经批准确立,财务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
23、跟踪管理,对出现的与可行性报告的偏差,应及时报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对投资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应及时清理解决,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应完善投资管理,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规避财务风险。(四)集中用资、担保权企业总部应加强资金使用安全性的管理,对大额资金拨付要严格监督,建立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这是因为各所属单位财务状况的好坏关系到企业所投资本的保值和增值问题,同时各所属单位因资金受阻导致获利能力下降,会降低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因此,各所属单位用于经营项目的资金,要按照经营规划范围使用,用于资本项目上的资金支付,应履行企业规定的报批手续。担保不慎,会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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