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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1/11关于侵权纠纷的民事上诉状关于侵权纠纷的民事上诉状侵权是什么意思?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关于侵权纠纷的民事上诉状应该怎么写?一起看看下面的内容吧。关于侵权纠纷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一审被告):周口市 XX 工贸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 XX 室法定代表人吕 XX,职务董事长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马 XX,男,19XX 年 9 月 9 日生,汉族,山西省静乐县娑婆乡 XX 村人,司机,住静乐县鹅城镇 XX 村。电话:XX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高 XX,男,19XX 年 6 月 19 日生,汉族,保德县土
2、崖塔乡 XX 村人,司机,住本村,电话;XX上诉人因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保德县人民法院(xxx3)保民初字第 486 号判决,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一、请求撤销保德县人民法院(xxx3)保民初字第 486号判决;二、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仅承担次要责任。事实与理由: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高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2/11XX 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是错误的一审法院认定雇佣关系,依据既无形式要件雇佣合同,也无实质要件,不知依据是什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高XX 无隶属关系也无控制支配关系,包括时间安排、工具选择以及具体操作
3、都由被上诉人高 XX 自行决定,不受上诉人控制。高 XX 以自己的吊车独立完成吊装货物的工作,向定作人(上诉人)交付工作成果的行为,报酬是一次性结算,该吊装业务的法律关系明显属于承揽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务(雇佣)关系合同关系。2.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事实认定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因为承揽人高 XX 操作不当、盲目疏忽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
4、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提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3/11相应的赔偿责任。综上,被上诉人高 XX 作为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造成被上诉人马 XX 损害,依法应由其承担责任。三、一审认定:“被告高 X 雇人从原告货车上卸下钢材,未审查被告高 XX 是否具备作业资格,未雇佣专门负责安全的人员指挥吊车作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卸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具有过错。”上诉人认为,此认定显失公平,被上诉人高 XX 作为常年从事吊装业务的车辆所有人,被上诉人有理由相信和推定其具有相应的资质,把审查
5、资质强加给上诉人,加重了上诉人的义务和责任,明显不公。即使存在选任过失,也仅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而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主要责任,于法无据,于理不通。四、被上诉人马 XX 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供货单位山西百瑞物贸有限公司雇佣被上诉人马 XX开车送货到指定地点,在卸货的时候未经充许,擅自进入危险工作重地,存在明显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4/11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法律适用、责任划分都存在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查清事实,支
6、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周口市 XX 工贸科技有限公司二 0 xx 年一月二十一日关于侵权纠纷的民事上诉状上 诉 人:,男,19XX 年 9 月 18 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揭阳市人,现住海口市和平路 62-2 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被 上 诉人:海口市琼山区镇红星村委会玉李村民小组(被上诉人一)法定代表人:职务 该村民小组组长住 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被 上 诉 人: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大路村民小组(被上诉人二)法定代表人:职务 该村民小组组长住 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被 上诉 人:海口市琼山区府城
7、镇红星村委会沙上村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5/11民小组(被上诉人三)法定代表人:职务 该村民小组组长住 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被 上诉 人: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公务村民小组(被上诉人四)法定代表人:职务 该村民小组组长住 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被 上 诉 人:,男,19XX 年 10 月 9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玉李村。身份证号码:460021951100906XX(被上诉人五)被 上 诉 人:,男,19XX 年 7 月 5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玉李村。身份证号
8、码:4600211963070506XX(被上诉人六)被 上 诉 人:,男,19XX 年 3 月 16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玉李村,身份证号码:4600211959031606XX(被上诉人七)被 上 诉 人:,男,19XX 年 7 月 14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公务村,身份证号码:46002119550714061X(被上诉人八)被 上 诉 人:,男,19XX 年 5 月 7 日出生,汉族,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琼山分局干部,住海口市琼山区 府 城 镇 建 国 路 一 号,身 份 证 号 码: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
9、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6/11460004195705070(被上诉人九)被 上 诉 人:,男,19XX 年 6 月 7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玉李村,身份证号码:460021195106070614(被上诉人十)被 上 诉 人:,男,19XX 年 11 月 12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玉李村,身份证号码:460021197411120613(被上诉人十一)被 上 诉 人:,男,19XX 年 2 月 19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玉李村,身份证号码:460021197102190618(被上诉人十二)被 上
10、诉 人:,男,19XX 年 9 月 25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玉李村,身份证号码:460021196809250616(被上诉人十三)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土地侵权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xxx3 年 5 月 7 日作出的(xxx0)琼山民一初字第 269 号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xxx3 年 5 月7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2.请求判令被上诉人一、二、三、四停止阻拦上诉人使用海口市国用(xxx6)第 007474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的侵权行为;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
11、家原创7/113.请求判令被上诉人五、六、七、八在五日内拆除其各自修建在上诉人土地上的围墙及建筑物,判令被上诉人五、六、七清除其在上诉人土地上所种植的农作物,并将侵占的上诉人土地归还上诉人;4.请求判令被上诉人九、十在五日内迁走其葬在上诉人土地上的 10 座祖先坟墓;将侵占的上诉人土地归还上诉人;5.判令被上诉人十一、十二、及十三在五日内将其葬在上诉人土地上的 1 座祖先坟墓迁走,将侵占的上诉人土地归还上诉人;6.请求判令十三位被上诉人共同承担本案一审及二审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最终导致错误判决,理由详述如下:一、一审法院认定“二层水泥建筑框架及墙基均为
12、农民所盖,具体所有权人及建设时间均不明”的事实是错误的(判决书第 10 页倒数第 7 行)。上诉人早在二 00X 年三月三十一日第一次起诉时,该案件的原主审法官已经将民事起诉书送达给了上述四位被上诉人(五、六、七、八)。因此,可以确认上述四位被上诉人就是在上诉人土地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8/11上修建违法建筑物及墙基的当事人。至于二 0XX 年三月二十六日的民事起诉书不能直接送达,而需要公告方式送达之原因,是上述四位被上诉人故意回避所致。二、一审法院认定“经现场勘查,现诉争之土地上主要有乱石堆、土堆、杂草、树木及一些坟墓(数量无法统计,有的有墓碑,
13、有的无墓碑,坟主不明)”的事实是错误的(判决书第 10 页第 14 行)。经上诉人核实,诉争土地上只剩下这 11 座坟墓没有迁移了,其他的均办理了迁移,且是上诉人为其支付了迁移费。至于这 11 座坟墓,被上诉人没有将其迁移的原因是为了获取更多的不当迁移费,同时也是受人指使恣意阻挠上诉人依法开发诉争土地。三、一审法院认定“原告郭继兴提供的照片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其诉讼请求拆除的围墙、建筑物和需迁移的祖坟、坟墓是在其竞买取得本案诉讼之土地使用权之后所建”的事实是错误的(判决书第 10 页倒数第 4 行)。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已经详细地了解了涉诉土地的使用权变更过程,查阅了全部的最初转让及上诉人竞
14、买等相关法律文书。在这些文书中,其中一审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9/11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已经清楚地阐明了当时土地竞买时的现状-既没有围墙及建筑物,也没有提及到有祖坟、坟墓。四、一审法院认定“原告郭继兴即使取得了诉争之土地使用权,在征地补偿款未足额支付给村民小组及农民之前,村民小组及农民阻拦原告使用被征土地的行为不属于侵权”是错误的(判决书第 12 页倒数第 3 行),该认定是由于错误适用法律所至。本案真实的案发原因是由于被上诉人维权方式不当,其由权益受损人变成为侵权行为人造成的。1.本案所涉及的被上诉人未得到的土地补偿款是由于
15、原海口市琼山国土局未依据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之约定向被申请人支付土地补偿款造成的。2.依据合同法相对性原则,被上诉人应当向政府相关土地主管部门主张自己的受损合法权益,且要使用正当的维权方式。3.鉴于被上诉人维权方式不当,错将无辜的上诉人当成了债务人,这种不当行为直接导致了被上诉人由权益受损人变成了侵权行为人。首先,被上诉人选错了维权主体。被上诉人没有将政府相关土地主管部门作为维权主体,而是选择与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无任何关联的被上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10/11诉人作为维权对象。其次,被上诉人也没有使用正确的维权途径,而是使用粗野的暴力手段维护自己的受
16、损利益。当上诉人依法行使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合理开发时,被上诉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阻止。4.上诉人依法在诉争土地上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上诉人是依据一审法院民事裁定书原始取得诉争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后以此为依据向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申请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程序合法,至今合法拥有涉诉土地使用权已经近七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均给予了认定。5.一审法院适用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农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司法建议书,执意剥夺上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
17、简称民法通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所享有的权利,这是十分错误的,是属于典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11/11型的适用法律错误。6.上诉人在 xxx6 年竞买涉诉土地时,没有任何过错,不但竞买程序合法,且依法及时地支付了土地出让金。退一步而言,即使是在竞买过程存在瑕疵的话,那也只能追究当时委托拍卖单位的责任。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以被上诉人未构成侵权为由,判令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是错误的。因为被上诉人在明知自己的维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后,执意不肯改变自己的违法侵权行为,恣意绑架上诉人,以牺牲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为手段,谋取自己的受损利益,违背了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之规定,是一种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向贵院提出上诉,恳请贵院依法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请求!此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二 0 xx 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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