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新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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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有责任做好安全与避免污染工作。 第三条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各船船长是船舶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船舶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立第五条公司建立船岸两级安全管理机构,公司设有固定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任
2、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各船船长和公司安全员为成员,并配备适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险情,除特殊状况外,必须服从领导统一指令,并在执行过程中常常与领导保持通讯联系,报告状况或建议,听取领导的批示;事后,写出工作总结。 第六条各船按主管机关的最低安全配员规定配足适任的船员。 第七条各职能人员和船员按各自的安全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工作,并严格遵守水上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安全检查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全力配合,有筹划地对员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安全知识、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九条各船要常常
3、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结合实际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十条在召开多种会议或学习时,员工不得无端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做有碍会议(学习)的事。 第十一条各船舶要认真填写航行、轮机、垃圾、油类等法定记录,做好多种台账。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职能人员应进一步船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每年汛期、重大节假日等期间,要开展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必须督促整治。 第四章事故调查与解决结案第十三条公司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认真分析事故因素,总结经验教训,拟定事故性质和负责人,给解决工作提供可靠根据。 第十四条员工因违规操作导致自身伤亡的,在享有工作待遇的同步,不影响其责任的认定;重伤的确认,必须有县级以上的医
4、院的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及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船舶发生事故,船长应积极指挥全船员工奋力急救,力求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尽快向公司及航运海事主管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凡隐瞒事故或不准时递交事故报告书者,公司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事故解决措施第十七条解决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分析客观因素的基本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公正的解决。 第十八条惩罚分类:批评教育(警告)、书面检查、罚款、补偿损失、解雇。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是指定碰撞、搁浅、触礁、浪损、火灾、洪灾、沉没及其她事故。 第二十条事故级别分类1、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船舶沉
5、没,全损或无修复价值,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大事故:死亡1至2人,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如下。 3、一般事故:人员有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如下。 4、小事故:人员无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如下。 第二十一条事故责任划分1、所有责任;2、重要责任;3、次要责任;4、对等责任;5、经有关部门勘测、鉴定确属非责任事故的,按有关法规解决。 第二十二条对事故负责人的处分,通过调查、分析,确认事故性质,视其事故后果及本人的态度,按公司事故惩罚原则执行。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成绩的船舶、个人,本着精神奖励为主,物资奖励为铺的原则论功授奖。
6、 第二十四条符合上列条件之一者,予以500至1000元奖励,功绩突出者,另行予以记功,优先奖励。 1、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和排除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也许发生重大事故的。 2、发生事故后不顾个人安危,带头参与施救工作,措施得当,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 3、对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奉献的。 第二十五条对不注重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为履行安全岗位责任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背劳动纪律,玩忽职守酿成各类责任事故者,均应根据事故性质及后果,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船长的责任,并进行必要的经济惩罚。 第二十六条违章解决一、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警告或处以50元-100元罚款。 1、
7、值班时做与值班无关的事;2、值班时不穿救生衣(指舱面操作值班),穿拖鞋; 3、值班时违背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的; 4、不听从指挥调度和船舶停泊不按规定值班护船的; 5、不按规定记录航行日记、会议记录、垃圾记录、油类记录等法定记录或在多种记录上乱写乱改的; 6、不按规定贯彻安全文献、制度,解决不规范,基本台账不齐全的; 7、夜航、超载、超速、装载不当而影响航行安全的。 二、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分别予以警告或处以100-200元罚款: 1、违章指挥者; 2、在船上或工作地点无理取闹、吵架、影响公司形象的; 3、船员配额不齐或级别不符合规定开航的; 4、经检查限期整治的安全隐患,到期未予整治的; 5
8、、重要设备、器具不齐或失效的; 6、酒后驾船、上岗操作的。 三、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二、安全检查制度为了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的方针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水上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航运海事管理机关的安全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一、目的:通过实行本制度,保证船舶安全航行。二、范畴: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所有船舶。三、责任:1、公司经理应保证每月对公司所属船舶全面检查一次。2、公司副经理应保证每半月对公司所属船舶全面检查一次。3、安全员应保证每个周对公司所属船舶全面检查一次。 4、公司所属船舶和船长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和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四、检查内容: 1、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制度及主管
9、机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强制性规定的学习及安全防污染意识状况。 2、船舶“安全会议”、“作业会议”贯彻状况。3、部门和人员安全责任和避免措施与否贯彻。4、安全和防污染规章制度的执行。 5、核心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标明和运营状况。 6、核心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维护保养。7、应急反映能力、操作技能和应急训练、演习。 8、多种培训和职责熟悉状况。 9、航行轮机日记记载和其他记录的记载。10、防污染工作。11、劳动纪律。12、隐患整治。 13、船舶证件和船员适任证书。14、船员资格和适任状况。五、检查方式:船舶在港检查和跟船检查。六、检查规定: 1、多种项目检查都要符合公司制度和管理机关及水上交通的安全规定和
10、规定。 2、检查人员必须以身作则,秉公执法,按有关规范和规定进行检查。 3、公司所属船舶必须按检查人员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回答有关问题,积极积极地配合检查。 4、公司所属船舶必须按检查组在检查后提出的整治规定和期限进行整治。三、安全例会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状况,增进互互相学互相交流,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杜尽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一、 每月召开安全会议一次,规定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员和各船长参与。二、 安全例会内容1、 传达学习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献批示及会议精神。2、 学习推广安全工作经验、做法。3、 阶段安全生产状况,存在
11、的安全应还及解决的方案。4、 部署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三、 规定1、 不许迟到、早退和无端缺席,违者一次罚款100元。2、 各船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列会制度,并做好记录以便考察。四、安全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安全意识,保证高效运营,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法律法规、航运海事主管机关有关规则、安全规定,上级和公司有关文献、专业技术资料和事故通报等。二、安全学习工作达到四个贯彻的总规定,即:职工贯彻,时间贯彻,内容贯彻,效果贯彻。三、公司全体从业职工均为安全学习的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参与,全体船员为重点,每月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四、教育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是: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
12、全运送常识和现场急救知识教育,业务操纵、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事故案例分析等为主。五、学习形式形象生动,内容丰富多彩,采用宣读、解说、研讨、互相提问的方式进行,也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及遨请航运海事执法人员和其她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案发地直击现场等。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六、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并鼓励全体员工提高学习热情、学习爱好,逐渐养成技能的培训。七、对因故未能参与安全学习和教育的职工,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端不参与安全学习和教育的职工矿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 八、会议由专人记录、并保存备查。 五、船员培训
13、制度为提高船员的安全和防污染意识和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船舶应根据航运海事等部门的“培训筹划”,制定船舶“年度培训筹划”, 并准时参与市、县行业管理部门的多种培训。 二、公司必须负责对部门负责人、船长及其她技术船员分别进行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应急演习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三、船长应对所属船舶船员进行职责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四、公司必须对新聘或转岗人员进行熟悉职责的培训。五、公司每月必须对部门负责人、船长及其她技术船员进行一次体系文献的培训。六、部门负责人、船长每月必须对所属部门船员进行一次体系文献或操作技能培训。 七、被培训人员必须积极提出培训需求,并认真接受有关培训。八、培训记
14、录由培训人员自己记录并保管,被培训人员必须在培训记录上签字。 九、培训记录必须妥为保存,离船时列为移送。 六、船舶作业会议制度1、船长必须在会上宣读“航次任务书”,布置本航次运送任务。 2、根据本航次所运送货品种类和特点,船长和技术船员应就装卸作业和航行途中防火、防爆、防风、防雨等事项提出有关注意事项和规定,以保证所载货品在装卸过程和运送过程中的安全。 3、根据本航次航线的航道、水位、气象等特点,船长应就航行安全提出如下规定:保证安全航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航行行为,避免触礁、搁浅、碰撞等事故发生,要布置中游浅区航道和上游自然河段的安全航行的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和下游安全避让其她船舶的安全航
15、行措施,保证航行安全。 4、要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主管机关的规定,船长应提出本航次培训和保证体系正常运营的规定。 5、作业会议记录保管三年,在离船时,列入移送。七、船舶劳动纪律规定为保证船舶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全体船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劳动纪律的规定,特别是船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 二、船长应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状况的监控检查,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劳动纪律的负责人。 三、开航时,轮驾两部当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进入值班岗位,做好开航前的检查备车、活舵和准备工作。 四、航行时,驾驶部和轮机部当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前的各项检查及准备工作。 五、停泊时,非值班人船员需要离船
16、时,必须给船长请假,经船长批准后方可离船,船长应告之船舶开航和回船时间,离船人员必须在开航前半小时回船,停泊值班按航行值班有关规定执行。六、船员需要休假,应提前十天报告公司经理,并报告公司(船长无权批准休假规定),待替代船员上船并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船休假。 七、召开“安全会议”、“作业会议”时,参会船员不得迟到或半途溜号。 八、舶装卸货作业时,值班或作业船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值班或作业。 九、船到港,各部门负责人应安排轮流作业班和轮流停泊班值班人员报船长批准后实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船,若遇特殊因素需要离岗时,必须报告船长安排同工种人员接替代班;非值班人员必须按公司和船长规定的时间回船。
17、 十、上述纪律不得违背,如有违背,船长有权根据违背纪律的具体状况,分别予以罚款3050元的解决,其罚款用作船上购买学习用品或生活用品,解决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八、船舶垃圾管理规定 为避免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船长是船舶垃圾管理第一负责人,船长应运用多种方式对船员进行避免船舶垃圾污染的宣传和教育,明确有关船员的责任,提高环保意识。二、船舶应尽量地减少船舶(生活)垃圾的产生,应将垃圾放入船上垃圾容器中,并每天组织船员进行船舶垃圾清理。三、严格执行垃圾解决的有关规定。船舶必须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对垃圾进行分类解决,并有专用地点存 放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江中
18、。 四、如发生垃圾污染事故时,船长应向有关部门报告。九、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为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人员,因事要短时间离开,必须经船长许可,但驾驶室必须随时保证有两人值班。二 、值班人员必须服装整洁,站立操作,保持严肃镇定。应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严禁闲谈和高声喧哗,严禁酒后操作,不准做与航行无关的事。三、航行操作时的一切口令和手势,必须响亮、清晰、及时、明确、肯定,执行人应复述口令,如对口令不明应及时问明后操作, 以防误操作。 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航行规章制度,不准抢航抢漕,不准强行追越和横越,不准贪旺走扣。进行船舶会让时,应先明确避让关系(权利船和责任船
19、),除用电话联系外,还应按章鸣放会船声号,不搞无声默认。五、保持正规有效的了望和联系,保证安全航速,在不准对会、追越的航段,通视距离局限性2KM的背弯航道,应及早电话联系,以理解有无来船及她船船位,并告之本船船位,以利及时、有效地采用避让措施。如发现航段异常,她船动态不明等状况,应立即减速,必要时停车稳船,待弄清状况后再继续行驶。六、应按规定和规定,对的使用驾驶部多种航行仪器、号灯、多种开关、控制器、通讯设备等与否正常,如有异状及时告知有关人员修复。 七、在通过大桥和狭窄航段时,船长应亲自引航或监航。八、如航行中发现异常,需要应变时,应立即报告船长并按照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规定采用有效措施。并
20、按规定记载航行日记。十、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为保证停泊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船长为全船停泊值班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值班人员履行责任,认真值班。二、各停泊值班负责人应对本停泊值班负责,并按规定留足停泊值班人员。三、停泊前注意事项: 1、船长应提前选择好安全锚地,(港口码头除外),布置和检查各岗位停泊前的准备工作。2、选择停泊锚地应充足考虑锚地周边航道状况(不碍她船航行)、水位、河床底质、当时气候、风向。 3、驾机员应对主副机、发电机和有关设施进行检查,值班船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锚泊和系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状态,以备抛锚作业及停泊之需。四、值班规定: 1、船舶锚泊稳妥后,应立即按规定悬挂显
21、示停泊的号型和灯号。 2、值班船员应立即进入岗位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被撞等工作。 五、值班船员应认真履行有关责任: 1、值班船员应时刻注意周边环境,附近来船动态,随时掌控联系,注意水位涨落,必要时勤测水深;可用探照灯向岸上(不影响她船航行)扫射,以观测船位与否变化和其他异常,避免走锚或断链,值班船员在进行异常解决的同步,应尽快报告船长。 2、值班船员应注意发电机组运营状况,保证船舶照明;服从船长指令,作好应变准备; 在饭后关闭有关电源、气源,并对炉灶及有关电器进行检查,以避免火种余烬等隐患。 3、值班船员应高度警惕,不时巡视,及时发现异常状况,杜绝火灾、被盗、被撞等事故发生。 4、在采砂船
22、停泊时,除应遵守采砂船有关规定外,仍应按上述规定,认真履行值班责任。5、在港口码头停泊时,应注意装卸货的有关状况及水尺变化,并根据有关状况作出解决。十一、船舶航行交接班制度为保证航行安全,制定本制度。一、接班前的准备工作:接班驾驶员在接班前要预习本航段的状况,熟悉航线的选择,引航的操作要点;要结合水位和航道特点,熟悉航标配备状况和控制河段,控制水位的引航及航行操作要点,对重要技术信息和注意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二、遇到如下状况,应暂缓交接:1、夜间或白天能见度不良,航道状况不清,无法拟定本船船位时。 2、应交待而未交待或交待不清时。3、正在或将要出入滩漕、大桥;正在进行船舶会让;正处在紧张操作
23、状态或驶离码头泊位尚未进入正常航线时。4、正在转向或稳舵令后航向尚未稳定期。三、交接规定: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驾驶室,作好接班准备。2、驾机员应交接: (1)当时船位及航道状况,附近船舶动态状况,通行控制信号状况。(2)使用车速及操作台上转速表和多种仪表显示数据状况。 (3)当每天气(风向、风力、能见度)水位及水情、天气预报、航行告示。 (4)航行信号显示状况。 (5)操舵系统运转状况,助航设备状况,驾驶室清洁情 况。 (6)航行状况及前方横向目的、航行意图,附近船舶动 态。(7)当时船速及所用车速(正在减速或加速行驶)。4、接班人员进入驾驶室后不得立即接班,应待理解航行基本状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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