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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格式 物业服务现在已经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那物业管理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格式,供大家参考学习。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1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书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
2、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总栋数: 总户数: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2) 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幢座单元层号。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配置及有关约定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3、包括: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4);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九)。 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见附件5)。 第五条乙方应确定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项目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
4、6)。 第六条本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 别墅: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元/平方米月; 会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调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递增或减少)的标准调整。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经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
5、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 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单方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包干_务费不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物业服务费为交纳费用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物业服务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6、物业服务费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费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
7、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4.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半年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三)其他经营方式 -。 第八条业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支付。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支付责任。 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转让之前物业服务费用的
8、,应与受让方书面约定交费责任。 第九条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乙方对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车辆停放收费包含车位(库)租金和泊车服务费,按以下方式和标准收取: (一)车位租金标准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
9、.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车位使用人应按的标准向乙方交纳临时停放车位租金。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乙方按车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用于车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税费等支出。管理服务费用在返还甲方前从收取的车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车服务费: 车位(库)使用人按以下标准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1.汽车 露天车位:元/个月; 室内车位(库):元/个月; 2.摩托车:元/个月; 3.电动车:元/个月; 4.自行车:元/个月。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应当由最终用户承担;业主自用的由业主承担;乙方使用的由乙方
10、承担;公共水电费由据实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租赁、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入,在扣除经营收入总额%的经营成本、税费及管理费用后,其收益归业主所有,按以下第种方式使用: (一)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六条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
11、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乙方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应当配合甲方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工作。 第十七条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重结构损坏及违反管理规约的,乙方应当在完工后90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十八条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
12、况告知乙方。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 (一)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审定和认可乙方制订的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四)监督委托乙方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五)监督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情况;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甲方义务 (一)在乙方入驻日前,无偿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
13、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业主名册; 6.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三)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物业服务活动相关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及企业内部管理活动; (五)业主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甲方应督促其交纳; (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
14、一条乙方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三)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和向甲方、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纠正业主(物业使用人)违约行为;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本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乙方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内容和
15、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二)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时,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 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四)及时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投诉,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监督,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五)业主需要
16、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业主相关注意事项并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经甲方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与甲方办理资金、资料、资产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将所有工作人员、生产设施设备撤离本物业区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进场时接收的资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竣工图纸、保修及使用资料,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等技术资料; 3.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维护保养和维修
17、的合同资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经营收益合同资料; 5.物业面积清单及业主名册; 6.。 (八);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合同终止 第二十三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内办理移交和撤场手续。 第二十四条退出和移交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将解除合同决定在物业区域内公告; (二)经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三)经协商,决
18、定解除合同的,决定作出后90日内,甲方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选聘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请或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对本物业进行自管。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经业主大会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
19、本合同期满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7日内回复甲方。 乙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日内在物业区域内进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档案、物业服务档案、预收欠收代收费用等资料和账务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内容、方式、时间、责任界限及债权债务结算方式与甲方平等协商,签订退管协议。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因故没有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乙方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乙方不同意继续提供服务的,应提前两个月本在物业区域内公告并告知社区居委会,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 第二十九
20、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预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经营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业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查验、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乙方应按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业主赔偿损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提供和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但业主(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三
21、十一条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的、未达到物业服务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交纳擅自提高的部分费用;已经收取的,乙方应双倍返还擅自提高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区域,
22、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业主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用的,经乙方书面催缴,仍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日应当按欠费金额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及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拖延、拒绝移交及撤场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甲方可向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
23、镇人民政府组织移交。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业专有部分内专有部位及专有设施设备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直接导致的情况除外; (三)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障造成损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协助做好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义务,但发生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的; (五)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
24、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非乙方责任造成损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良行为,而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损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物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物业所在地
25、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气泄露、设备设施故障、火灾、暖气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乙方报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附件:1.规划平面图 2.物业构成明细 3.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4.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5.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 6.
2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2 甲方:_计划财务部 乙方:_物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工作,需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立此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务的范围:负责除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辖区以外区域,空间的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电供水服务管理。 (二)绿化,美化,保洁服务管理。 (三)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的服务管理。 (四)向学院交纳管理费用。 (五)医务室,收发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学服务管理。 (六)水电,校产维修服务管理。 (七)文印部,储
27、蓄所,招待所,学院快餐厅等原物业下属实体的服务管理。 二、服务管理项目应达到的要求及服务管理费用。 (一)服务区内应经常保持卫生,清洁,院内垃圾及时清运,下水管道及时疏通,达到师生满意。此项总费用为_万元(包括劳务费及卫生工具费_万元,_万元垃圾清运费,_万元管道疏通费及化粪池窨井清污)。 甲方进行经常检查,用户经常性监督。满意率为_%不奖不罚;_以下,给予_元以内罚款;_%以上,给予_元以内奖励。如乙方达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视具体情况,每次在_元以内予以奖惩。 (二)院内现有绿地,草坪,树木等的日常维护,花木的调整移栽,节日及要求时,院内集中摆放盆景等,现有绿化面积约_万平方米,种植树木
28、约_株,管护费用_万元(包括全部劳务费,工具费等)。院内花草树木成活率达_%以上,及时浇水灭虫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现死亡,按面积大小、树木棵数,除重新载植外,另给予成本费用_倍以内罚款。满意率为_%不奖不罚;_%以下,给予_元以内罚款;_%以上,给予_元以内奖励。 (三)收发室服务全院师生,保证发送及时无差错,假期中,每周不少于_次发送报纸信件等,总费用_万元。满意率为_%不奖不罚;_%以下,给予_元以内罚款;_%以上,给予_元以内奖励。 (四)医务室,保证为师生24小时值班服务,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重病号的转送工作,办理公疗人员的有关手续,全院的卫生宣传,防疫工作等。服务费为_万元/年
29、,学生体检另付费用。要求医务室建立正规财务帐。 (五)宇通车接送教工子女上学,每天必须按时,不丢不掉学生。接送保证每天不少于_次,服务费共_万元(包括司机工资,汽油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全部费用。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调整,则其费用作相应增减。现里程为_公里)。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征求一次综合意见,测评,满意率低于_%者,给予_元以内罚款;满意率高于_%者,给予_元以内奖励。其它方面按南阳理工学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六)学院仓库保管。应按学院关于仓库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学院下达购置计划,做到物美价廉。损耗乙方负担,劳务等相关费用_万元。 (七)供电服务管理,供水服务管理,应做到供电供水及时,
30、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用水用电。 具体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条件下,外电停半小时后,应立即启动自备电源,院内早上_点半至晚_点之间,一般情况连续停电不得超过_小时,原则上全天24小时供水。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减费用_元以内。满意率为_%不奖不罚;_%以下,给予_元以内罚款;_%以上,给予_元以内奖励。学院内:电价为_元/度,水价为_元/吨(承包单位除外)。电费:_万元(如遇国家政策作重大变化,由甲乙双方作相应调整;对于实验室,微机房,多媒体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装表计量,由甲方核定用电计划,计划内部分由学院另行拨付,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用电单位收取电
31、费;对于在承担正常教学,科研任务之外,开展有偿服务的,由学院下达用电计划,超计划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单位收取)。水费:_万元(含绿化用水)。高压检修及水电运行,劳务及小件工具等费用:_万元。 (八)做好高职中心楼住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住宿人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拨付_元,实习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学生,每生每年拨付_元。 (九)学生管理 1.加强学生日常基本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 (1)严格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学生操行成绩评定细则修订稿的要求,抓好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_%以内。 2.加强学生纪律教育,严肃处理违纪学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违纪
32、率年均控制在_%以内。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原始材料的_,坚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本人检查,证言等)的基础上,写出书面处理意见(含错误事实,性质,参加研究人员和处理结果等)。 (3)严禁对违纪事件隐瞒真情,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 (4)每幢宿舍楼每晚要有专人值班,保证新生报到,每学期开学和系一起安排学生住宿,定期检查学生晚归和外宿,将晚归和外宿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部及学生所在系,并协助查处和处理。 (5)谨防重大恶性事件发生,若发生重大恶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每次处以_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 3.狠抓学生干部队伍的
33、教育和管理,每学期对所有学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考评,及时清除不合格,违法乱纪的学生干部。 4.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若服务人员与学生谩骂,打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_元。 5.保持学生公寓内务整洁,环境干净,培养学生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保持学生公寓的卫生状况良好。检查不合格,每次每栋处以_元以下罚款。学生测评满意率在_%,不奖不罚;每低于一个百点罚款_元,每高一个百分点奖励_元。 (十)及时足额向学院交纳管理费_万元(酒楼以后的改造,装修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关于校产,水电等维修工作:全年水电及校产维修费_万元按月拨付(含液化气站维护,运行费,_元以下现有设施的维修,单项_元以下的新
34、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时维修或维修质量较差,视检查情况,每次给予_元以内处罚。(维修范围另行界定)满意率为_%不奖不罚,否则给予_元以内奖罚。 (十二)乙方有权对辖区内学生损坏公物等行为进行处罚,有责任阻止学生践踏草坪,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若甲方发现上述不文明行为发生而乙方无人制止,一次扣罚乙方_元-_元。 (十三)若乙方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应责任。 上述第九项由学生工作部监控,其余项目由计划财务部监控。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为乙方开展服务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固定性的劳务费,每月按时拨付。 (三)对于大宗购置,甲方应监督乙方的招标工作
35、。 (四)对于物资采购等事宜,甲方应及时督查。 (五)甲方有权从拨付的劳务费中扣缴应缴的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对于双方认定的目标要求,乙方应全力组织实施。 (二)乙方有责任更新学生食堂的餐厨具,以改善卫生状况。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利用学院的名义,在院内外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自筹资金所建房屋,自购设备,乙方具有其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参加院内维修等项目的竞标。 (五)上级有关部门到乙方检查工作等事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36、则应追究违约责任。 六、其它 (一)甲方对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优秀者,再给予_元以内的奖励。 (二)合同有效期: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3 甲方(委托方):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37、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 (2)座落位置:_市_区_路(街道)_号。 (3)四至:东_,南_,西_,北_。 (4)占地面积: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
38、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
39、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
40、整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元,按下列第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
41、,按下列第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 (2)非机动车:_; 2.有线电视:_; 3.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到_年_月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平方米,员工宿舍_平方米),按月租金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