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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开发合同【最新8篇】合作开发合同 篇一 合作开发项目:_ 甲方: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_ 法定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_年_月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技术项目与乙方进行合作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与甲方合作研究开发_技术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合作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
2、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技术的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甲乙双
3、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度,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甲乙双方
4、应友好协调,共同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甲乙双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 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 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 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
5、.3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 3.4 甲乙双方应按照共同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合作开发技术成果。 3.5 合同一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其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的,另一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投资 4.1 甲乙双方应约定以各自的资金、设备、材料、场地、试验条件、技术情报资料、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方式对合作召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4.2 甲乙双方应约定各自在合作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投资比例。 4.3 甲乙双方约定以实物或技术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在技术投资折价时,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价过高。 4.4 甲乙双方约
6、定以技术投资的,应当确保用来投资的技术没有产权纠纷,如发生产权纠纷,应由提供技术投资的一方承担责任。 4.5 甲方按约定以如下资金、实物、场地或技术进行投资: (1) 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金额为:_万元人民币。 (2) 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实物为:_(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设备、材料等实物的名称以及相应折价的金额) (3) 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场地为:_(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场地的位置、面积、条件等,以及折价的金额) (4) 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技术为:_(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技术名称、内容等,涉及专利技术的,应具体标明该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权人、
7、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实施许可的情况以及折价的金额) (5) 甲方的上述投资经折价后总金额为:_万元人民币。 4.6 乙方按约定以如下资金、实物、场地或技术进行投资: (1) 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金额为:_万元人民币。 (2) 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实物为:_(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设备、材料等实物的名称以及相应折价的金额) (3) 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场地为:_(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场地的位置、面积、条件等,以及折价的金额) (4) 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技术为:_(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技术名称、内容等,涉及专利技术的,应具体标明该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权
8、人、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实施许可的情况,以及折价的金额) (5) 乙方的上述投资经折价后总金额为:_万元人民币。 4.7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各自投资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资,也可以是分期投资;一次投资的,应约定投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分期投资的,应具体约定每期投资的最迟期限。 第五条 合作研究开发投资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合作研究开发投资资金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_(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
9、.3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_(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为: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为:_(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7.1 合作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
10、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2 双方根据订立的合作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3 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8.1 甲乙双方约定共同对合作研究开发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但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 8.2 双方约定甲方应对如下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_(写明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8.3 双方约定乙方应对如下
11、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_(写明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8.4 双方约定以下风险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_(写明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8.5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合作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甲乙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 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双方共有。 9.2 合作开发一方转让其共有
12、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9.3 合作开发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9.4 合作开发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9.5 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均有使用的转让的权利。 9.6 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利,如身份权、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归双方共有。 9.7 合作开发双方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
13、式 10.1 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的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_ (合作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 如果合作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双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 一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合作开发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技术成果。 10.4 双方可以约定合作开发技术完成以后,交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
14、确认视为验收通过。验收的标准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均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 双方约定合作开发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有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 一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另一方应予配合。 11.3 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为:(可以由双方概括性约定,也可以由双方具体列明协作和指导事项) 11.4 一方应为另一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
15、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具体要求如下:(双方对技术协作和指导所需场地、人员、设备及差旅费用的要求)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给另一方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 一方逾期两个月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研究开发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2.3 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协作事项或者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4 一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权制止并要求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
16、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5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
17、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 若双方协调、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调、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为完成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共享成果,并且共担风险所订立的协议。 14.3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8、14.4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设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晶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
19、、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稠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术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 研究
20、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14.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的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 所要
21、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14.20 合作开发的投资:是指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资金、设备、材料、场地、试验条件、技术情报资料、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方式对研究开发项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一式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_ 日期:_ 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_ 日期:_ 审批部门意见:_ 审批部门:(盖章)_ 日期:_ 合作开发合同 篇二 合同编码: 中介代理合作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
22、称甲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物业的非独家租赁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乙方确认本合同的订立是乙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并已详知本合同所涉之法律关系。 第1条 委托事项 1.1 委托物业 1.1.1物业名称: (以下简称“该物业”) 1.1.2物业位置: 1.2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物业的非独家租赁代理,在委托期内负责该物业的租赁代理工作。乙方为该物业的租赁
23、代理之一。 1.3 委托期限 本委托的委托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中介代理服务期限之内,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完成。合同未续签的,视为本合同到期终止。 2、代理服务事项 1.2.1为物业招租进行重点客户的宣传和推介; 1.2.2带领目标客户现场视察; 1.2.3评估及建议适宜的商户品牌、落位及租赁条件; 1.2.4持续性洽谈及协助签订租赁意向书; 1.2.5确定租赁条件并协助签订租赁合同; 1.2.6协助催缴租赁保证金及合同修订、谈判; 1.2.7协助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1.2.8全
24、力配合甲方的招商宣传推广工作; 1.2.9为该物业提供代理服务的其他工作。 3、中介代理权 1.3.1双方确认,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中介代理服务工作,并在甲方与乙方引入的商户成交时,按照本合同第6条的相关约定收取中介代理服务费。 1.3.2双方确认,甲方对于租户、租赁条件、租赁合同内容等相关事项享有最终决定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代甲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承诺。 第2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负责该物业的租赁代理范围、租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各单元租赁价格、租赁期限、项目推广政策)及租赁合同条款的确定。 2.3甲方应提供本项
25、目租赁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4甲方负责审核乙方提交之租赁执行方案,并有权根据市场动态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2.5甲方负责乙方的客户确认登记工作。 2.6甲方应履行承担租赁合同中业主的责任,与客户进行谈判,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收取客户预留金、租赁保证金、租金等各种款项。 2.7甲方须按时与乙方结算招租佣金费用并准时支付。如发生拖欠,乙方在 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仍未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费用。 2.8 甲方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乙方或者乙方的员工在代理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6、与甲方无关。 2.9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客户进行品牌把控、成交决策,乙方不得以甲方拒绝品牌为由,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乙方服务责任。 第3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具有租赁代理及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合法资格和资质,且具有适格的合同主体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乙方将充分运用自身的信息资源,运用适当、有效的方法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联络适合该物业的客户,并将客户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以甲方利益为前提,负责经过乙方推荐客户的有关租赁工作的接洽、联络,直至甲方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 3.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招商管理工作和统一安排,并同意遵守甲方制定的租
27、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各单元租赁价格、租赁期限、项目推广政策)以及各项招商管理制度、规则、流程。以上内容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3.4 乙方或者乙方的。员工在代理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乙方同意由乙方自行承担负担,与甲方无关。 3.5乙方在租赁活动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如实介绍项目情况,按照甲方提供的租赁资料,如实向客户讲解项目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陈述和承诺,对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做出的越权承诺所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6乙方应如实按照甲方制定的租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各单元租赁价格、租赁期限、项目推广政策)以及租赁资料向客户发布信息以及讲解,未经
28、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给予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且不得向客户索取回扣。 3.7乙方及其员工在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行事,未经甲方书面通知,不得对外自行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3.8乙方应全力配合协助甲方或相关专业之顾问公司进行相关宣传推广工作并配合甲方业务需要出席现场会议。 3.9乙方在工作中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3.10乙方同意每次推荐客户时须与甲方进行延长保护期的确认。 3.11乙方无权使用甲方名义或者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及收取相关费用。 3.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进行该物业的任何推广、租赁代理活动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4
29、条 客户登记 4.1乙方确定目标租户后,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目标租户的资料、租赁条件等信息,当中可包括洽谈过程基本材料。 4.2乙方向甲方提供4.1条所述信息、并带租户相关负责人到访本物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检查以往登记记录,在确认此客户无重复登记的情况下(登记以先后顺序为准),乙方出具书面的客户确认书给甲方。 如出现客户重复登记,甲方工作人员将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以客户出具的“独家委托书”为准确认代理身份。 4.3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视为乙方客户资源;乙方客户资源的有效期为经甲方确认之日60 日内(保护期30日加30 日延长期)。在有效期内,该客户缴纳预留金的,
30、该客户视为乙方客户资源,有效期届满,若该客户尚未缴纳预留金,视该客户为非乙方客户资源。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延长该期限的,则在此延长之有效期内该客户仍视为乙方客户资源。 第5条 租赁成交标准 5.1乙方推荐的客户在经甲方确认后 60日内(保护期30日加 30日延长期),或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延长期限内,成功与甲方签订该物业的正式租赁合同,且该客户已足额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即可认定为租赁成交。 5.2乙方推荐的客户虽经客户登记,但在客户登记有效期限内或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延长期限内乙方未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的,不能认定为租赁成交; 5.3若乙方推荐客户最终未能租赁该物业,而甲方已向乙方
31、支付佣金,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佣金。逾期返还的,甲方有权按应返数额每日5加收违约金,同时有权直接抵扣其他应付乙方之佣金。 第6条 佣金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 6.1佣金标准 佣金金额为成交物业租赁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首月租金(甲方给予租户的任何优惠条件及利益、如免租期、装修费、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政府收费、及类似费用均不计算在内)(以下同)的0.5倍。 6.2佣金支付方式 甲方将佣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6.3税费 乙方在收取佣金时,应开具相应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客户足额缴纳的押金、首月租金、乙方出具给甲
32、方的佣金付款通知书,并实现开发商佣金回款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佣金,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格发票,对于因乙方收取佣金而产生的应缴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依此顺延。 6.4支付条件 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的条件按第五条租赁成交标准执行,即租赁成交。 第7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如某一笔交易有以下情况,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该笔交易的佣金,同时甲方有权就损失向乙方追偿,具体情况如下: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13项的规定。 2)客户向甲方缴纳预留金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拒绝与甲方签订租 合作开发合同 篇三
33、 发包方: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平方公里(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年(即_年_月至_年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万元,三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年按门票收入的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村委会占_%,),第_年到第_年按门票收入的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村委
34、会占_%);第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村委会占_%); 2、景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免费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景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
35、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景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景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景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景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景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
36、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景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景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景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
37、)无偿交给甲方,投资景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合作开发合同 篇四 甲方: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拥有“XX”项目(下称该项目)用地,乙方拥有资金上的优势,为了促进XX市城市建设的发展,适应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该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XX” 2、地籍号: 3、土地座落:XX市湖里区 4、总用地面积:
38、 平方米 5、土地性质:出让 6、该地块目前所具备的文件: 1) ; 2) ; 3) 。 第二条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项目投入方式 1、甲方以地块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作为对该项目的合作条件。 2、甲方地块作价 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 %;乙方出资 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 %。 3、投入方式 1)乙方根据双方项目合作框架合同,已实际借给甲方20xx万元人民币整,现乙方以上述全部借款作为乙方对上述项目的投入; 2) 略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权利义务: 1)办理开发本项目手续; 2)同意将甲方在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并出具正式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提供印鉴
39、使用的便利; 4)按照约定比例分取利润。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2)协助甲方办理政府部门审批手续; 3)按照约定比例分取利润; 3、设立项目部,负责项目独立运作与核算。项目部运作模式: 1) 项目部设项目经理一人,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由乙方指派或更换。 2) 项目经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任命副经理及成立具体经营部门、人事管理;项目经理签署的。一切文件皆需向协议双方报备。 3) 甲方公章及财务章的管理: 4) 项目部的财务部会计由甲方指定,出纳由乙方指定。 5) 项目部设立项目共管专用银行帐户, 。 6) 项目部发生的费用及承担: 7) 项目部职责: a、略 b、略 4、权益及风险: 1) 项目销售收入应先行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开发成本,承担项目融资成本及其他因项目运行发生的诸如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用、行政审批费等费用; 2) 双方约定项目运作后续仍需要继续投入的资金由双方按股权比例继续注资。如其中一方不能履行继续注资的义务,则不能履行的一方将自身拥有的项目股权按未付应注资额大小按比例转让另一方,同时另一方应承担相应注资。(转让比例具体计算方式为:转让比例=未付应注资额/5000万) 3) 在“金色XX”项目完成最后的结算工作后,甲、乙双方对余款按使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