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0吨环保型粉末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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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10000吨环保型粉末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年产 10000 吨环保型粉末涂料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山东弘泽宇鹏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 年 1 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1 建设项目基本状况 项目名称 年产 10000 吨环保型粉末涂料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弘泽宇鹏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郭晓彬 联 系 人 郭晓彬 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朐山路 388 号 联系电话 1553647491 传真 / 邮政编码 2626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朐山路 388 号 立项审批部门 临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批准文号 2020-370724-26-03-14727 0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641 涂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3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3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6.7% 评价经费(万元) 0.6 预期投产日期 2021.7 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 山东弘泽宇鹏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8 日在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成立,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朐山路 388 号,公司法人代表郭晓彬,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
3、、合成材料制造(以上不含危急化学品、仅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化工项目);涂料销售(不含危急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等。依据发展须要, 山东弘泽宇鹏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 300 万元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朐山 路 388 号建设年产 10000 吨环保型粉末涂料项目,该项目租赁山东华新机电科技有限公 司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新购置压片机、磨粉机、小样机等设备 37 台(套),投产后可形成年产环保型粉末涂料 10000 吨的实力。(本项目生产过程只进行简洁的搅拌、研磨、挤出、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项目,
4、产品不属于危急化学品,为一般化工项目)。项目安排于 2021 年 2 月起先建设,2021 年 5 月建成投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爱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修订),该项目需进行环评手续。本项- 2 目主要从事高档节能门窗的生产,依据部令第 16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2021.1.1 实施),该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单纯物理分别、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的托
5、付,我公司担当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现场勘察、收集有关资料、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评价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分析,找出产污环节,分析其环保措施的牢靠性,考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设计部门设计、项目的环境管理供应依据, 并从环境爱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订实施); 3、建设项目环境爱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实施);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6、则 总纲(HJ2.1-2016,2017.1.1 实施);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 第 16 号,2021.1.1 实施); 6、关于从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 (鲁环发201050 号,2010.7.30实施);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1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
7、J169-2018); 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 1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方法环境爱护部令 第 31 号(2015.1.1); 15、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爱护部公告 2013 年 第 31 号)。1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17、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 3 18、关于印发lt;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gt;的通知(鲁环发2017331 号); 19、关于印发潍坊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潍
8、环发201815 号); 2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安排(2018-2020 年)的通知(鲁政发201817 号); 2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lt;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看法gt; 的通知(鲁环发2019146 号); 2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50 号; 2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安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24、山东省 2020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鲁环发202020 号。三、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9、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书目(2019 年本)的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激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 依据企业供应的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0724-26-03-14727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为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朐山路 388 号,土地证编号为临国用 (2010)第 4999 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项目周边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选址合理。3、与山东省化工投资项
10、目管理规定符合性分析 先进性原则。化工投资项目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激励类项目,严格限制限制类项目,严格禁止淘汰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书目(2019 年本)的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激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管理。262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82 化妆品制造、291 中类橡胶制品业(2911 轮胎制造除外),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化工投资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 4 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以外实施,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11、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第四项目区榆前路南侧,项目选址符合要求。4、水源地分析 依据关于公布临朐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公告(临水字201855 号), 临朐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冶源水库水源地、沂山水库水源地,本项目所在地为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朐山路 388 号,不在上述水源地爱护区之内。5、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文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环环评2016150 号文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 本项目状况
12、 符 性 生态爱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别重要生态功能必需实行强制性严格爱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爱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看法中应落实生态爱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的确无法避让的铁路、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爱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 评文件。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朐山路 388 号,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爱护红线。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
13、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比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化分析预料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限制 要求。项目实行一系列污染限制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符合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限制、利用效 率和爱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供应重要依据。 本项
14、目原料均为外购,原料利用率高,项目耗水电等能源较少。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爱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 束作用。 本项目不在功能区的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 5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用地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6、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安排(20182020 年)符合性分析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
15、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安排(20182020 年)的要求,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2 项目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 防治规划三期行动安排(20182020 年)符合性一览表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安排(20182020 年) 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 环保、能耗、平安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个传输通道城市根据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
16、调整指导书目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7个传输通道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以钢定焦。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全省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依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平安、能耗等要求,根据国家的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根据 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 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
17、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外新发觉的散乱污企业,根据发觉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严格限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 换实施方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坚持污染物排放量不增,新增两高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需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必需以大气污染物排 放量不增为刚性约束。本项目属于涂 料、油墨、颜料
18、及类似产品制 造,不属于高能耗行业,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根据生态爱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在总结国家试点阅历基础上,2018年领先在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7市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9年年底,各市要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书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 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 入门槛。主动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
19、满意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 本项目分析了三线一单管控符合性,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加强VOCs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驾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状况。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行源头削减、过程限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VOCs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VOCs等污染物排放 状况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政策。托付技术单位开展生活消费领域,包 项目采纳低VOCs含量
20、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6括餐饮油烟、干洗、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溶剂运用环节VOCs污染排放调查。加大VOCs排放源治理效果的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省环保厅牵头)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7个传输通道城市禁止建设生产和运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牵头)开展重点行业VOCs整治状况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对其托付的第三方治理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实力和效果的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在逐步建立对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数据信息追溯制度、实行联合惩戒的基础上,扶持培育VOCs治理
21、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托付第三方针对VOCs分行业开展防治措施及效果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企业提 出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到2020年,全省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 以上。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意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安排(20182020 年)的相关要求。7、与关于印发lt;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gt;的通知(鲁环发2017331 号)符合性分析 表 3 项目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状况 结论 1 针对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
22、、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行业企业, 运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修理作业等),在落实2017 年环境爱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 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 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 本项目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染物
23、达标排放,建立管理台账符合 2 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爱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限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限制,运用低(无)VOCs 含量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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