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11页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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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文号:哈经责办发(2007)4号发布日期:2007-10-26执行日期:2007-10-26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直各部门、有关企业:哈尔滨市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已在今年召开的哈尔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給哈尔滨市审计局,以便修改。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哈尔滨市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提供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3、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黑龙江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中列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三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作出的结论性意见。审计评价包括审计结果评价和综合评价两部分内容。审计结果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和其他经济活动情况作出的专业判断。综合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根据
4、领导干部本次接受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作出的结论性评价意见。第四条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和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发表审计意见,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审计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法制性原则。即以国家、省以及哈尔滨市出台的相关为审计评价依据,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二)客观性原则。即以审计事实为依据,独立客观地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三)公正性原则。按照公平、明确的评价标准,分清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避免人为的评价失真。(四)重要性原则。要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范围,突出评价重点。即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有重要影
5、响的经济事项必须评价,对一般性问题可以不作评价。(五)谨慎性原则。即要坚持五不评价:1、审计未涉及的事项;2、审计证据不足的事项;3、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4、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5、责任不清的事项。(六)写实性原则。审计评价时,对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时,应当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予以客观的说明。第二章审计评价内容第五条区、县(市)党政领导干部审计结果评价内容一、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处置及保值增值情况。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
6、及效益情况。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重大经济决策的规范性、有效性。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四、个人廉政情况。第六条市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审计结果评价内容一、任职期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及效益情况;四、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及保值增值情;五、个人廉政情况。第七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审计结果评价内容一、经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三、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四、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及效益情况;五、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及保值增值情况;六、个人廉政情况。第三章审计评价标准第八条审计结果评价一、财政财
7、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一)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二)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三)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评价:是指对区、县(市)财政决算报告、市直部门和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的审计评价。审计调整幅度:是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与财政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所反映的收支之间的差距率。公式为:(审计认定的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财政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所反映的收支金额)财政决算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所反映
8、的收支金额100%.审计认定的财政财务收支金额的体现形式,是经过审计认定的财政财务收支数字调整表。二、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一)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二)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三)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审计金额
9、:是指财政财务报告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总额。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公式:违规金额审计金额100%.第九条 重大经济决策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决策执行的的有效性两个方面作出评价。一、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一)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二)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三)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
10、规。二、对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一)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二)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三)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第十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应按照哈尔滨市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审计规范进行。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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