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管理新规定讲稿.pdf
《建筑安全管理新规定讲稿.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安全管理新规定讲稿.pdf(3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建筑建筑施工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新新规定规定 培培 训训 讲讲 义义 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编 目录目录 第一节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管理.1 第二节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 第三节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19 第四节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4 1 第一节第一节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管理 一、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范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范围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
2、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企业安全总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2015 年 8 月 15 日发布的 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201581 号)明确规定了企业安全总监的资格要求、工作职责和待遇:(1)资格: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2)职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企业职责;(3)任职程序与待遇:企业选拔、报主管部门备案,享受总工、总会计师待遇。(二)项目负责人 指取得相应注册建造师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在企业或项目工程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
3、作的人员。专职安全员分为机械、土建、综合安全员三类。1、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代码为 C1):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代码为 C2):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代码为 C3)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 新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只可以在机械、土建两类中选择一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参加土建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取得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机
4、械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取得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二、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应具备的应具备的条件条件 (一)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二)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三)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已满 18 周岁未满 60 周岁,身体健
5、康;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三、三、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与方式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与方式 (一)安全生产考核范围与方式 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可采用书面或计算机答卷的方式。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可采用现场实操考核或通过视频、图片等模拟现场考核方式。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必须包括攀爬塔吊及起重机械隐患识别等。3 (二)安全生产考核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A
6、 类)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资质资格、费用保险、教育培训、机械设备、防护用品、评价考核等管理。(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辨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安全技术管理。(7)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标准化。(8)场地管理与文明施工。(9)模板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与升降机械设备使用、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和现场防火等安全技术要点。(10)事故应急预案、事故
7、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11)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12)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方法:采用书面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内容。其中,法律法规占 50%,安全管理占40%,土建综合安全技术占 6%,机械设备安全技术占 4%。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领导带班值班情况。(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贯彻执行情况。(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
8、情况。(5)制定本单位操作规程情况和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情况。(6)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4 (7)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目标考核情况,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情况。(8)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情况,本人参加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9)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预案演练情况。(10)发生事故后,组织救援、保护现场、报告事故和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情况。(11)安全生产业绩:自
9、考核之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所发生的建筑施工一般或较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五年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不满五年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发生的建筑施工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的;三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行政处罚的;一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信用档案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仍未撤销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方法:(1)申请考核时,施工企业结合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实际工作能力和安全生产业绩进行初步考核;(2)受理企业申报后,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和信用档案记录情况,对实际安全生
10、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能力考核方法:施工现场实地或模拟施工现场,采用现场实操和口头陈述方式,考核查找存在的管理缺陷、事故隐患和处理紧急情况等实际工作能力。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 类)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5 (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4)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资质资格、费用保险、教育培训、机械设备、防护用品、评价考核等管理。(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11、程、危险源辨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安全技术管理。(7)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标准化。(8)场地管理与文明施工。(9)模板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土方基坑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以及建筑起重与升降机械设备使用、施工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电气焊(割)作业、现场防火和季节性施工等安全技术要点。(10)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11)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12)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知识考核采用书面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内容。其中,法律法规占 30%,安全管理占 40%,土建综合安全技术占 18%,机械设备安全技术占 12%。安
12、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2)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3)保证工程项目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以及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具和生产、生活环境情况。(4)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明确建设、承包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以及领导带班值班情况。(5)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进度,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情况。(6)落实本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创建项目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岗前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情况。(7)组织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检查、隐
13、患排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6 (8)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情况,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和考评情况。(9)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情况。(10)按照本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制订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等情况。(11)发生事故后,组织救援、保护现场、报告事故和配合事故调查、处理情况。(12)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所发生的建筑施工一般或较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五年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不满五年
14、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发生的建筑施工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的;三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行政处罚的;一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信用档案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仍未撤销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方法和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能力考核方法与企业负责人考核方法相同。3、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3)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4)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资质资格、费用保险、教育培训、机械设备、防护用品、评价考核等管理。(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辨识、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资料等安全技术管理。(7)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标准化。(8)场地管理与文明施工。7 (9)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10)起重吊装、土方与筑路机械、建筑起重与升降机械设备,以及混凝土、木工、钢筋和桩工机械等安全技术要点。(11)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12)机械类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方法:采用书面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内容。其中,法律法规占 20%,安全
16、管理占 40%,机械设备安全技术占 40%。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1)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2)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查,查处建筑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施工机械机具等方面违反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规章制度行为,监督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以及消除隐患情况。(4)制止现场相关专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情况。(5)监督相关专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督促安全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情况。(6)检查相关专业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7)发生事故后
17、,参加抢救、救护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8)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所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受到刑事处罚和撤职处分,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三年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不满三年的;三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行政处罚的;一年内,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信用档案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仍未撤销的。8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方法和安全生产管理实际能力考核方法与企业负责人考核方法相同。四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建设部统一规
18、定样式 主要负责人证书封皮为红色 项目负责人证书封皮为绿色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封皮为蓝色。五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续 1、申请程序:延续申请经所在地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对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准予证书延续;2、申请时间: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 3 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内,经所在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3、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证书延续: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
19、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且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满 24 学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采用集中培训、远程教育平台或其他模式开展继续教育。对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发证机关不准予证书延续,相关人员应重新申请参加考核。对于证书到期未准予延续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续手续的,证书一律无效,并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由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注销。六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换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换发 在本意见实施前已经取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20、人员,经所在企业向原考核机关提出换发证书申请,可以选择换发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 为保证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江苏省设定 3 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对持有效期内原版 C 类证书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逐步开展新版 C 类证书换发工作,并适时推开 C1、C2、C3 培训考核工作。过渡期内,新版 C 类证书和原版 C 类证书并行有效,过渡期满后将按照新版 C 类证书有关管理要求执行。七、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变更七、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变更 (一)江苏省内受聘企业变更 1、“安管人员”考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首次变更不受
21、时限限制。2、“安管人员”变更工作单位办理不受原所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人数标准的限制。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有效性,已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中采集过二代身份证信息或已变更过个人身份信息的“安管人员”不予信息变更。(二)出省变更 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企业可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申请办理出省变更事项,具体流程如下:1、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提交变更申请。2、企业所在地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在证书照片页加盖“已转出”印章。3、厅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窗口”进行网上审核。4、申请人打印出省变更申请表,并持该表和加盖“已转出”印章的证书等资料
22、,至外省有关部门办理转入手续。(三)进省变更 自 2016 年 9 月 30 日起,企业可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申请办理进变更事项,具体流程如下:1、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由原聘用企业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转出意见的变更申请表、原聘用企业解聘合同、现聘用企业的劳动合同、“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2、企业所在地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3、厅便民服务中心“安全窗口”进行网上审核。10 4、申请人企业所在地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打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理证书变更手续后
23、,新证书应延续原证书的有效期。八八、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项目中,应当既有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有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配备
24、基本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配备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施工特点、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 6 人;一级资质不少于 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 3 人。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 3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 2 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 2 人。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 2 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总承包单位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基本要求: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 万平方米以下的
25、工程不少于 1 人;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 2 人;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 1 人;5000 万1 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2 人;1 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 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 1 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 5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 人-200 人的,应当配备 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安全管理 规定 讲稿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