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政策法规教案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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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4日】【来源:中小企业司】2011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2、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
3、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4、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
5、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
6、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
7、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8、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
9、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
10、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
11、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3日】【来源:规划司】“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前言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12、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二五”时期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未来五年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并依据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的新要求,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措施。本规划是“十二五”时期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的行动纲领,是制定中小企
13、业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编制。第一章主要成绩和面临形势一、主要成绩“十一五”时期是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完善社会服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中小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在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素质跃上新台阶,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深化改革开放、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贡献
14、不断扩大。2010年末,全国工商登记中小企业超过11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3400万个。以工业为例,2010年,全国规模以上中小企业44.9万家,比2005年增长50.1%,年均增长8.5%,占规模以上企业数量的99.3%;全国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7.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9.1%;实现税金1.5万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税金总额的54.3%,是2005年的1.9倍,年均增长13.1%;完成利润2.6万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的66.8%,是2005年的2.4倍,年均增长18.9%。就业主渠道作用不断凸显。“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400万个以上,其中,规模
15、以上中小工业企业从业人员由5636万人增加到7056万人,占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的77.9%。中小企业提供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据测算,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在全国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中,中小企业比例超过了70%。2010年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小企业比例达到82.6%。根据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数据公报,2009年,全国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小型工业企业达到23953家,占65.8%,私营企业达
16、到16153家。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生力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从一般加工制造、批发零售等传统行业,加快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和服务比重持续增加,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品牌数量不断增多。中西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中西部地区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13.8万家,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30.5;实现税金5509亿元,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税金总额的20.3。全国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达2000多个,50的工业中小企业在各类集聚区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广泛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
17、础性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中小企业已成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推动力量。企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完成经营管理、政策法规等现场培训80万人次,信息化培训110万人次。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中小企业培训240万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830万人次。推动实施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等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批管理科学、经营规范、成长性良好的示范企业。“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成长取得的良好成绩,是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努
18、力工作的结果;是完善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创新活力的结果;是着力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服务的结果;是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提升素质、奋发努力的结果。这为“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面临形势“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小企业成长面临着国际和国内经济巨大变革带来的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势在必行。(一)有利条件市场空间不断扩大。我国经济继续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民生优先、内需主导、消费驱动的政策取向,为中小企业成
19、长带来新的市场机会。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全球产业调整,有利于中小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和跨国企业的分工合作,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国际金融危机催生新的技术革命,信息网络、生物、可再生能源等技术正在酝酿新突破。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孕育发展,区域间产业转移加快,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为中小企业成长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财税、金融、社保、公共服务等政策扶持体系,为中小企业成长提供了政策保障。社会服务不断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20、平台加快建设,融资、担保、信用、信息、培训、技术、咨询、创业、市场开拓等服务业务深入开展,为中小企业成长提供了重要支撑。对外合作与交流日益频繁,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不断进入中小企业服务领域,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二)面临挑战结构调整任务十分繁重。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产业,创新能力不强,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布局雷同现象突出;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耗能行业总产值占工业比重高。区域发展不均衡,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不足。由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要实现产业结构优化目标,任务重,压力大。资源环境等约束不断强化
21、。初级产品和大宗商品等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面临上升压力,土地、能源、环境等制约因素增强。中小企业多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消化成本能力弱。一些中小企业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中小企业走“拼资源、拼价格、拼环境”的老路已难以为继。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贸易保护手段不断翻新、更趋隐蔽,贸易摩擦范围逐步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蔓延,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面临更大困难。不少中小企业技术和管理落后,产品趋同,国内市场同质化竞争和不公平竞争现象没有根本改变。制约
22、中小企业成长的体制机制因素依然存在。中小型金融机构发育不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涉企收费偏多偏高,违规收费屡禁不止,中小企业负担依然较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薄弱,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行业性垄断依然存在,部分行业准入条件偏高;创业门槛较高,企业设立前置审批复杂。第二章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成长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环境,改善服务,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
23、道。“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就业优先。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主体,提高创业能力,促进新企业的创办与发展。坚持内涵发展。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推进产业分布结构、规模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实现中小企业成长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和文化。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坚持“专精特新”。将“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引导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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