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管理制度大全(2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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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合作社管理制度合作社管理制度大全大全-第 2 页xxxxxx 合作社合作社社员社员(代表代表)大会制度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和完善合作社章程、制度,决定有关解散、合并、联合等重大决议;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3、审查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以及财务计划和报告;4、审查批准产业发展、业务发展计划及重大生产经营项目;5、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6、讨论决定社员交纳的股金总额,每股股金额度、个人认购股金的最大份额;7、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
2、重大事项;8、听取理事长或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社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代表)。-第 3 页三、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二次社员(代表)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社员
3、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出;执行监事或监事会建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五天向社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否则社员有权拒绝参加。四、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五、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社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xxxxxx 合作社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本社理事会由 5 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 1 名,理事 4 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
4、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二、理事会职权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定实施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3、组织社员培训,开展各种协作活动;4、管理本社资产和财务,保障财产安全;5、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意见;-第 4 页6、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7、决定聘任或解聘理事长助理、财务、会计等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其他事项。三、理事会应严格遵守各项报告制度
5、,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四、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护本社一切财产,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五、理事会表决制度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 3 至 5 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无表决权。六、理事会接到监事会意见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七、
6、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权: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解聘本社理事长助理、财务、会计等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第 5 页5、代表本社开展对外交流、经济合作及有关商务合作事项等;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xxxxxx 合作社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一、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等一切相关事宜。本社监事会由 3 人组成,设监事长 1 人,监事 2 名。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
7、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长助理及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监事会的职权: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3、监督理事会和本社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工作报告;5、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7、如发现理事会有违法或徇私舞弊行为,应及时阻止或提出反对意见报告,要求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有权机关予以处置;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监事会会议由监事
8、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四、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第 6 页五、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xxxxxx 合作社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议事规则制度一、本社按照“社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社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进行运行。二、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
9、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投票选举等方式进行。三、理事会实行集体决议,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重大事项需形成方案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事项需表决的采取举手或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社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书面提出质询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询对象的疑惑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可解除;质询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询问题的大小和质询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
10、决。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第 7 页xxxxxx 合作社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一、总一、总 则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社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护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和资产运行安全,根据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工作应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第三条一切从勤俭出发坚持勤俭持社,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好合作社的每一分资金。二、会计工作职责二、会计工作职责第四
11、条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第五条 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社各生产环节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第六条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第七条 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财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监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三
12、、出纳工作职责三、出纳工作职责-第 8 页第八条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第九条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 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第十条 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理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第十一条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四、开支报账管理开支报账管理第十二条 社内非生产性开支 5000 以下由理事长审批,5000 元以上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与理事会商议,事后向监事
13、会说明事由。生产性开支10000 元以下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0元由理事会审议通过。第十三条 本社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生产资料的采购须报理事长批准后才能购买。采购生产资料还需二人以上方能进行。第十四条 凡本社管理人员的伙食费一律自理,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就餐须经理事长同意。因工作需要接待客人的需经理事长批准。第十五条 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等费用须报财务登记,否则不能报销补助;开会、学习、食宿举办方已支付的,只报往返交通费用,食宿举办方未支付的,按有关标准据实报销。五、现金及存款管理五、现金及存款管理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
14、过规定限额。第十七条 建立现金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计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第 9 页第十八条 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账目。第十九条 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权拒付。第二十条 现金日记账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帐页和正规的票据,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规范的账目。六、资产及物资管理六、资产及物资管理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属全体成员所有,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使用。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妥善保管,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
15、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出租、变卖和报废,应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第二十三条 定期清查和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对坏帐、呆帐的核销应由理事会、监事会核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第二十四条 合作社统一收购成员产品、开展集中销售,必须分户建立产品物资登记台账,详实记录品名、数量、等级、价格、金额和收购时间,及时兑付收购资金。第二十五条 大型固定资产购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购建和采购计划,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七、民主管理与
16、监督七、民主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六条 坚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原则,保障社内全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 10 页第二十七条 合作社监事会具体负责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本社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第二十八条 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方法,及时做好财务公开。八、会计档案管理八、会计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 凡是本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并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归档保存。
17、第三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的须经理事长批准。九、处罚办法九、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月薪 1-3 倍处罚。(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社内资金、货物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合作社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 11 页第三十三条 出现
18、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合作社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合作社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合作社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十、十、附附 则则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执行。-第 12 页xxxxxx 合作社合作社社员盈余分配制度社员盈余分配制度为
19、了提高社员种植 xxx 的积极性,达到奖勤罚懒目的,确保实现勤劳致富目标,本社将采取集中型的运作模式进行经营管理。一、分配对象。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加入本社的社员。二二、分配核算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贫困户扶持资金、风险基金等。按照章程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扶持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
20、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2、向社员分配盈余。本社采取集中型的运作模式,按照社员所占股份的多少实行按股分红。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据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四四、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由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五五、记载登记记载登记。按出资额分配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记载到股权证中。-第 13 页xxxxxx 合作社合作社项目投资管理制度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一、项目投资范
21、围一、项目投资范围本制度所指的项目投资是指与本社生产经营有关项目的内部投资。二、投资项目的立项二、投资项目的立项理事会接受投资项目建议后,确定专人组成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提出项目是否可行建议。论证小组认为项目可行的,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程序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理事会对报送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核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核并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项目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市场状况分析、投资额度、投资资金筹措、投资回报率、投资风险、投资占用时间、政策优惠条件、收益分配等。三、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三、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凡超过理事长个人在本社股金额度5倍以上的投资属于合作社重大
22、投资。本社的重大投资项目由理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理事会组织实施。一般投资由监事会审核,理事会审批,组建项目部实施。四、项目投资资金的筹措管理四、项目投资资金的筹措管理1、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以实现本社最广泛的社员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为原则,确定资金筹措渠道和范围。2、属国家部分投资的项目,合作社有能力配套项目投资的情况下,不得动员社员再入股投资和贷款投资。3、项目投资优先本社社员在规定时间内入股投资。社员入股投资应取决于社员本身是否愿意。其它社员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第 14 页超过总投资的 20,理事长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团体社员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 40
23、。4、项目投资额度在社员入社出资总额 30以内的,合作社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以直接利用贷款投资。使用政府贴息贷款和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项目投资,理事会审批投资权限额度可提高到社员在合作社入股出资总额的 80。5、采用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社员入社总出资额的 80,并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五、投资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五、投资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监事会负责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结束后,要组织项目建设验收和项目建设资金内部审计。六、建成项目的经营管理六、建成项目的经营管理项目建成验收后,由理事会负责将该项目纳入合作社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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