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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开发区西南分区(39号地块)外庄拆迁安置用房I标段基坑围护结构监理实施细则内 容 提 要一、工程概况-(1)二、质量控制依据-(1)三、监理内容-(1)四、监理方法-(2)五、质量控制工作范围-(3)六、质量控制流程图-(4)七、质量控制工作方式和内容-(5)八、质量控制要求-(6)九、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8)十、安全施工管理-(9)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 期:基坑围护结构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本工程基坑属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有支护土方(排桩支护、水泥搅拌桩止水)子分部工程,其分项包括排桩分项、钢及混凝土支撑等分项。本细则从工程概况、质量控制依据、监理内容、监理方
2、法、质量控制流程图、质量控制工作范围、质量控制工作方式和内容、质量控制要求、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以及安全施工管理共十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一、工程概况建筑平面位置、结构设计、基础形式、基坑设计情况简介。二、质量控制依据1、本工程中设计技术规定和要求;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4、浙江省标准钻孔灌注桩(2001浙G23);5、软土地基深层搅拌加固法技术规程(YBJ225一91);6、浙江省标准建筑软弱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019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8、建筑
3、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503002001);11、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12、本工程的有关合同、文件;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09-2000)和本工程监理规划。三、监理内容基坑围护结构的监理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 l、沉管灌注桩:桩径426、有效桩长26.8M,水下砼为C25。 2、钻孔灌注桩:桩径600、有效桩长26.8M,水下砼为C30。3、水泥搅拌桩:(1)地下车库围护:桩径500相互搭接100,有效桩长15M(外侧止水桩)暗墩桩
4、有效桩长3M,水泥掺量为被加固土重的15%,施工道路桩长6.5M,上部3.5M为7.5%,下部4M为15%。(2)地下室围护:桩径700相互搭接200,有效桩长10M,水泥掺量15%。(3)边坡围护:地下车库边坡喷砼面层,地下室北面采用土钉墙,其它喷射砼面层。四、监理方法 为使本工程基坑围护结构监理目标实现,主要采用“质量重点事前控制”、“重点工序现场监理”和“工程问题积极协调”的方法,见表4。 表4质量重点事前控制以政府法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核施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控制分事先控制、过程控制和处理方式三个方面过程基坑围护结构控制内容事先控制在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前,既要对施工单位提
5、交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保体系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准许工程开工;同时还要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进行签证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准用于正式工程,以免造成因措施不当、管理不善或材料设备质量不符要求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过程控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下道工序不准施工。避免不合格的产品流入下道工序,造成既成事实而增加处理的难度。为使控制有效,监理方主要行使下列两项权限。1.当工程质量失控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签发停工令。2.施工单位报送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须经总监签证认可,才能计入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处理方式监理单位在使用上述权限时
6、应十分谨慎,如监理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有不按图施工或不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操作时,一般先以口头形式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提出,并要求纠正。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不力或不听从劝告时,监理工程师可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整改。当问题性质严重时,总监认为必要签发停工令,同时报送业主方,凡涉及到要延长工期或增加投资等重大问题须停工时,总监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关键工序现场监理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控,不应单纯是对施工操作进行监督和对产品最终进行检验,而是贯穿于图纸会审、方案讨论和施工全过程的追踪监理和平行检验。在图纸会审和方案讨论中,监理方要积极提出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的建议。在施
7、工全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尽可能地使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监理单位应主动参加调查,协助施工承包单位认真分析原因,从中汲取教训,并参与研究补救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工程问题积极协调这是本工程监理工作要求的一个方面。由于工程各方因各自所处地位不同,肩负的责任也各不相同,既有维护本方权利利益的一面,又有总体利益一致的另一面;因此监理人员要站在维护业主利益的立场,运用横向约束机制,主动、热情地做好参与方之间有关工程技术和质量的协调工作。经常召开监理恳谈会或分部工程座谈会等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既沟通思想又提高监理技能。监理单位也可应邀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
8、技术交底会或质量评估会,提出施工要求,帮助总结提高,还可以提供必要的咨询。总之,要争做有利于加强团结、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的工作。五、质量控制工作范围 质量检查工作范围 表5桩 型控 制 内 容检 查 人钻孔灌注桩1.成孔质量检查2.清孔质量检查3.钢筋笼制作质量检查4.钢筋笼吊运安装质量检查5.混凝土拌制质量检查6.混凝土水下灌注质量检查7.成桩质量检查8.支撑支柱质量检查深层水泥搅拌桩1.桩机就位预搅下沉质量检查2.水泥浆配制质量检查3.提升喷浆搅拌质量检查六、质量控制流程图准备阶段下一道工序开工合格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监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理设备、材料审查 方开工申请批准每
9、道工序开工分包单位自检总包单位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七、质量控制工作方式和内容 质量控制工作方式和内容 表6质量控制工作方式1.施工总承包应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监理方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质量保证体系,采取切实措施保证钻孔灌注桩,深层水泥搅拌桩及支撑立柱等的施工质量。2.监理方参加总承包商对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单位的选定工作,审定其资质是否符合本工程要求。3.监理方应以制定的质量控制要求为标准,实行钻孔灌注桩施工全过程跟踪监理及复查检测,并应及时填写检测记录及监理日记。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钻孔灌注桩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工序质量严格控制,各
10、工序按统一表格逐项检测填写并签字确认。同时应经监理方复检合格,监理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5.监测单位应及时报告报警值,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方应及时掌握监测桩的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支护桩的质量。6.监理方对深层水泥搅拌桩质量控制,以抽样方式进行。7.为保证周围各类管线、道路路面和已有建筑物的安全,在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期间,监测单位应对基坑位移、沉降等进行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方式和内容 续表6质量控制工作内容钻孔灌注桩准备阶段1.检查、督促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2.审核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基坑围护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成
11、孔清孔1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对桩位中心位置、成孔直径、桩长、垂直度,桩底沉渣厚度逐个进行检查测定并记录,监理方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2参与处理成孔、清孔阶段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要求的有关问题。钢筋笼制作安装1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对钢筋笼的成型、钢筋焊接质量、保护层保护块、安装垂直度、标高及监测预埋件等进行检查,确定是否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监理方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2参与处理钢筋笼制作、吊运安装阶段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要求的有关问题;3钢筋电弧焊质量抽检;4办理隐蔽签证验收手续。混凝土拌制、水下灌注1总包单位应向监理方提供原材料合格证书与混凝土配合比;2监理方应视具体情况对拌制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抽检;3分
12、包单位对每根桩应留置一组混凝土试块养护28天后进行试压,并将试压结果归档,供监理方检查;4前面各工序需经监理方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才能灌注混凝土;5在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监理方应对其实行全过程报踪监理,并参与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深层水泥搅拌桩准备阶段1分包单位应作好场地布置,桩机行走路线所经过的软弱地面处理工作;2监理方应会同总包单位对搅拌桩定位进行复检。桩机就位预搅下沉1监理方应会同总承包方对分包单位桩机机架与桩位对中情况作检查;2分包单位应对切土下沉速度严格控制,监理方视具体情况对预搅下沉质量作抽检。水泥浆配制1总承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水泥质保书及水泥浆配合比,监理方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
13、进行抽检;2监理方按质量控制要求对水泥浆配制质量进行抽检。提升喷浆搅拌1在深层搅拌桩施工过程中,监理方应对其实行跟踪监理与抽样检查相结合,并参与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2分包单位对每个台班都应认真作好水泥土试块,并对实验结果作好记录。八、质量控制要求1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钻孔灌注桩的工质量控制要求 表7准备阶段 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必须试成孔,数量不少于两个,以便按实际地质情况,格验所用的设备,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是否适宜,如测得的孔径、垂直度和回淤厚度等监测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应采取补救技术措施或重新考虑施工工艺。成孔质量1.埋设护筒,护筒高度不应小于1.0m,中心与桩中心应重合,主体
14、误差不大于20mm;2.成孔过程中采取措施防偏、防斜,成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孔深允许偏差为 0300mm,垂直度允许偏差小于H/100;3.桩径允许偏差在0.05d0.10d(围护桩); 4.终孔要经总承包方、监理方检查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清孔质量1.清孔后、沉渣厚度严禁大于设计要求数值;2.钢筋定放入孔内后,应进行第二次清孔,测得的回淤厚度应小于设计要求限值。钢筋笼制作质量1钢筋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总承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合格证和复验单;2钢筋笼制作过程中,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几何尺寸允许偏差为: 主筋间距 ±10mm 箍筋间距 ±20mm 直径 ±1
15、0mm 长度 ±100mm3箍筋与主筋之间一半以上的点应采用焊接,主筋接头错开,同一截面接头数目不多于主筋根数的50;4根据监测方案,作好监测体和监测管的埋设。钢筋笼安装1钢筋笼在制作、吊运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并设置保护层垫块;2吊装入孔时要轻起轻落,不得强行压入,要居中下放,保证垂直度和保护层厚度;3钢筋笼顶面达到设计标高后,将吊筋上端固定在孔口护筒上,防止钢筋笼上浮混凝土拌制质量1拌制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水泥应有出厂证明和复验单;2拌制混凝土应符合设计配合比要求;3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4混凝土应进行试配、初凝时间不小于3小时并应大
16、于灌注时间,必要时可加缓凝剂,缓凝时间由实验确定。混凝土水下灌注质量1进行第二次清孔后,在测得回淤厚度符合规定后半小时内必须灌注混凝土;2.灌注混凝土要连续进行,尽量缩短灌注时间,其适宜的灌注时间为23h,最多不能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3.灌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导管内混凝土下降和孔内水位升降情况,及时检测孔内混凝土面高度。随着孔内混凝土面的上升,及时提升和分段拆除上端导管;4.混凝土的顶面应高出桩顶设计标高0.51.0m;5.在灌注完成后,应缓慢拔出导管;6.对于每一根桩,施工方都应留置一组混凝土试块。必要时,监理方可指令施工单位增加试块数量,试块应及时按桩位编号并按标准条件养护28d,由
17、施工方负责按时进行试压并将试压缩果归档,以备监理方核查;7. 相邻两桩施工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或邻桩混凝土强度应达到50,以防引起串孔、塌孔或断桩。成桩质量1 在桩项设计标高处,桩位允许偏差小于 d6且不大于 200mm;2灌注桩减去浮浆后的桩顶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撑立柱质量1 支撑立柱下部钻孔灌注桩部分质量控制要求同支护墙钻孔灌注桩;2 支撑立柱上部钢管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3 支撑立柱钢管的平面位置允许偏差为±10mm,标高允许偏差为 0+50mm;4支撑立柱钢管的焊结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深层搅拌桩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深层水泥搅拌检质合控制要求半 表8准备阶段1.桩
18、机行走路线所经过的软弱地面必须加垫料夯实、整平,高差不大于200mm;2.根据搅拌桩平面位置图,作好定位放线,每根桩桩位都要作好标记;3.轨道铺设、设备安装要符合施工要求。桩机就位预搅下沉1桩机与桩位要对中,偏差不大于50mm;2搅拌机切土下沉速度要按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搅拌要平稳均匀下沉水泥浆配制1拌制水泥浆的水泥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水泥应有质保书和复验单;2水泥浆配制要严格按配方配制提升喷浆搅拌1搅拌机预搅下沉到设计孔深后,供浆人员方可供浆;2浆液到达孔底后,方可开始慢速提升搅拌,使喷入的水泥浆和地基土均匀拌合,提升喷浆搅拌速度要严格控制;3为使地基软土与水泥浆充分搅匀,达到设计所要求的掺入
19、比,应进行第二次下、上重复搅拌喷浆。提升喷浆搅拌参数可同第一次;4每台班必须认真作好水泥土试块,并根据取样位置在桩位图上标明,根据情况定期抽验试块质量,填好试块试压记录;5每个台班结束,必须立即用水清洗储料罐、泥浆泵、深层搅拌机及相应的管道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浆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9的
20、规定。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表9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水泥及外掺剂质量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2水泥用量参数指标查看流量计3桩体强度设计要求按规定办法4地基承载力设计要求按规定办法一般项目1机头提升速度mmin0.5量机头上升距离及时间2桩底标高mm±200测机头深度3桩顶标高mm10050水准仪(最上部500mm不计入)4桩位偏差mm50用钢尺量5桩径<0.04D用钢尺量,D为桩径6垂直度1.5经纬仪7搭接mm200用钢尺量九、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 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
21、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2. 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3. 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4. 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5.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十、安全施工管理1督促总包单位每日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2督促总包单位安全负责人落实具体安全措施;3工程协调会应对现场安全管理进行专题讨论;4督促总包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文明施工;5督促总包单位落实现场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