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研究与分析2798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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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8年5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第一章章总则则第一条条为了了加强城城市规划划管理,保保障城市市总体规规划的顺顺利实施施,促进进城市经经济、社社会和环环境的协协调发展展,根据据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城城市规划划法等等有关法法律、法法规,结结合本市市实际,制制定本条条例。第二条条在本本市行政政区域内内制定和和实施城城市规划划,从事事与城市市规划有有关的建建设和管管理活动动,必须须遵守本本条例。第三条条经批批准的各各项城市市规划的的文本
2、及及图说,是是城市土土地利用用和各项项建设以以及规划划管理的的法定依依据。城市总总体规划划应当和和土地利利用总体体规划、江江河流域域规划相相协调。三峡库库区移民民规划应应与城市市总体规规划相协协调。土地利利用和各各项建设设必须符符合城市市规划,服服从规划划管理。第四条条城市市规划应应当与国国民经济济和社会会发展计计划相衔衔接。与与城市规规划有关关的建设设项目,由由计划、建建设和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共同同商定,分分期分批批纳入城城市建设设计划。第五条条城市市规划管管理的任任务是:按照批批准的城城市总体体规划、分分区规划划、详细细规划和和专业规规划,对对建设活活动实施施规划管管理,保保障城市市建
3、设协协调有序序地进行行,提高高城市综综合功能能。第六条条城市市规划管管理的方方针是:严格控控制大城城市规模模,合理理发展中中等城市市和小城城市,促促进生产产力和人人口的合合理布局局。第七条条城市市规划管管理应当当遵循以以下的原原则:(一)坚持经经济效益益、社会会效益和和环境效效益相统统一;(二)统一规规划,配配套建设设,改善善城市基基础设施施;(三)合理用用地,节节约用地地,保护护耕地,合合理开发发利用地地下空间间;(四)严格控控制建筑筑密度、容容积率,执执行城市市规划管管理有关关技术规规定;(五)改善城城市环境境,增加加城市绿绿地,注注重城市市景观;(六)从旧城城实际出出发,加加强维护护,合
4、理理利用,适适当调整整,逐步步改造;(七)保护具具有重要要历史意意义、革革命纪念念意义、民民族地方方特色、文文化艺术术和科学学价值的的文物古古迹、风风景名胜胜和代表表城市风风貌的街街区、建建筑;(八)符合城城市防火火、防洪洪、防震震、防空空、防止止危岩滑滑坡等要要求,提提高城市市防灾抗抗灾能力力。第八条条城市市规划管管理实行行建设工工程选址址意见书书、建设设用地规规划许可可证、建建设工程程规划许许可证、建建设工程程规划验验收合格格证工作作制度。第九条条重庆庆市城市市总体规规划确定定的城市市规划区区、县以以上人民民政府所所在地和和城市规规划确定定的特殊殊区域,严严格控制制新建占占地多、能能耗高、
5、运运量大、污污染严重重的工业业项目,原原有的要要合理调调整。机场、铁铁路、港港口等重重要建设设项目的的规划用用地,应应严格控控制,任任何单位位和个人人不得侵侵占。第十条条城市市规划工工作实行行市人民民政府集集中统一一领导下下的分级级管理体体制。市设立立规划委委员会。规规划委员员会受市市人民政政府的委委托,对对重要规规划方案案进行论论证、审审查。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主主管全市市的城市市规划工工作。根根据工作作需要,市市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可在在特定地地区设立立派出机机构,负负责指定定区域内内的城市市规划管管理工作作。区、县县(自治治县、市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负负责本条条例
6、规定定范围内内的城市市规划工工作。本市有有关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当按照各各自的职职责,协协同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实实施本条条例。街道办办事处和和镇人民民政府应应当协助助各级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对本本行政辖辖区内的的建设行行为实施施监督。第十一一条任任何单位位和个人人都有遵遵守城市市规划、服服从规划划管理的的义务,并并有权对对城市规规划提出出意见,监监督城市市规划的的实施,对对违反城城市规划划的行为为进行检检举和控控告。县级以以上人民民政府或或其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应对执行行中华华人民共共和国城城市规划划法和和本条例例成绩显显著的单单位或个个人给予予奖励。第二章章规划划编
7、制与与审批第十二二条重重庆市城城市总体体规划,由由市人民民政府组组织编制制,提交交市人民民代表大会会或其常常务委员员会审议议通过,报报国务院院审批。城市规规划区以以外的区区、县(自治县县、市)人民政政府所在在地和重重点建制制镇(含含工业点点)的总总体规划划,由区区、县(自治县县、市)人民政政府组织织编制,提提交同级级人民代代表大会会或其常常务委员员会审议议通过,经经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组组织评审审后,报报市人民民政府审审批;其其他建制制镇的总总体规划划,由镇镇人民政政府组织织编制,经经所在地地县以上上人民政政府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组组织评审审后,报报所在地地县以上上人民政政府审批
8、批,并送送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备备案。城市规规划区的的分区规规划,由由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会会同有关关区人民民政府组组织编制制,经有有关区人人民代表表大会或或其常务务委员会会审议通通过,报报市人民民政府审审批。国家级级开发区区总体规规划,由由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会会同开发发区管理理部门组组织编制制,报市市人民政政府审批批;市级级开发区区总体规规划,由由开发区区所在地地县以上上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同开发区区管理部部门组织织编制,报报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审审批,重重要的,经经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审审查同意意后,报报市人民民政府审审批。第十三三条城城
9、市规划划区和市市人民政政府确定定的重点点地区、重重要项目目的控制制性详细细规划,由由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会会同有关关部门组组织编制制,报市市人民政政府审批批;其他他地区的的控制性性详细规规划,由由所在地地县以上上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同有关部部门组织织编制,报报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审审批。城市规规划区和和市人民民政府确确定的重重点地区区、重要要项目以以及大专专院校、大大型厂矿矿、驻渝渝部队的的修建性性详细规规划,报报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审审批;其其他的,报报所在地地县以上上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审批批。第十四四条专专业规划划由专业业主管部部门组织织编制,经经
10、同级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综合平平衡后,纳纳入城市市总体规规划。局部地地区的专专业规划划,属城城市规划划区、跨跨区域和和重点地地区的,报报市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审审批;其其他的,报报所在地地县以上上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审批批。法律、法法规另有有规定的的,从其其规定。第十五五条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在受理理申报的的各项规规划后,应应当在三三十个法法定工作作日内提提出处理理意见。第十六六条经经批准的的各项城城市规划划,任何何单位或或个人不不得擅自自改变。确确需改变变的,应应按规定定程序报报批。第十七七条各各项规划划的编制制必须由由取得相相应规划划设计资资质的单单位承担担。市
11、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负责对对城市规规划设计计资质实实行统一一管理。第十八八条编编制城市市规划,应应当听取取专家、市市民和有有关方面面的意见见,并进进行多方方案比较较和技术术经济论论证。有关部部门和单单位有责责任提供供编制规规划所需需资料,参参与并配配合城市市规划的的编制。城市总总体规划划经国务务院批准准后,由由市人民民政府公公布;其其他城市市规划由由批准机机关公布布。第三章章建设设用地规规划管理理第十九九条建建设用地地规划管管理的主主要内容容是建设设项目的的选址定定点、核核发建设设工程选选址意见见书,按按审定的的总平面面布置图图确定建建设工程程的规划划用地范范围、核核发建设设用地规规划许可可
12、证。建设用用地单位位或个人人必须按按照规定定申领建建设工程程选址意意见书和和建设用用地规划划许可证证。临时时性建设设用地亦亦应办理理临时建建设用地地规划许许可证。第二十十条划划拨建设设用地的的规模管管理按下下列程序序办理:(一)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持有有关文件件,向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提出选选址申请请;(二)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同土地、环环保、消消防等有有关部门门根据城城市规划划和建设设工程的的性质、规规模选址址,在二二十五个个法定工工作日内内提出处处理意见见,符合合城市规规划要求求的,核核发建设设工程选选址意见见书及其其附件、附附图;(三)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根据据选址意意见书
13、及及其附件件、附图图的要求求,委托托取得相相应资质质的设计计单位设设计,在在六个月月内向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提交规规划设计计方案,由由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组织织有关部部门进行行审查;(四)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自收收到规划划设计方方案之日日起,在在二十五五个法定定工作日日内提出出处理意意见,符符合城市市规划要要求的,按按照审定定的规划划设计方方案,发发给审查查意见书书,确定定规划用用地范围围,核发发建设用用地规划划许可证证及其用用地附图图;(五)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持建建设工程程选址意意见书、建建设用地地规划许许可证及及其附件件、附图图和有关关文件,向向县以上上人民政政府土地地
14、管理部部门申请请办理用用地手续续。乡镇企企业建设设用地的的规划管管理,按按前款规规定的程程序办理理。第二十十一条协议出出让国有有土地使使用权的的规划管管理按下下列范围围和程序序办理:(一)范围:协议出出让国有有土地使使用权主主要适用用于工业业仓储、市市政公益益事业项项目以及及政府为为调整经经济结构构、实施施产业政政策而需需要给予予优惠、扶扶持的建建设项目目。商业业、旅游游、娱乐乐、房地地产开发发和豪华华住宅用用地,有有条件的的,必须须采取拍拍卖、招招标方式式;没有有条件,不不能采取取拍卖、招招标方式式的,可可以采取取双方协协议的方方式;(二)程序:协议出出让国有有土地使使用权的的规划管管理参照
15、照本条例例第二十十条规定定的程序序办理。第二十十二条招标、拍拍卖国有有土地使使用权的的规划管管理按下下列程序序办理:(一)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按照照国有土土地出让让计划,提提供土地地出让地地块的位位置、范范围、使使用性质质和规划划管理的的有关技技术指标标要求;(二)招标出出让国有有土地使使用权,土土地管理理部门可可采取公公开和邀邀请的方方式,在在确定的的期限内内,由符符合规定定的单位位或个人人以书面面投标形形式,竞竞投某块块土地的的使用权权,通过过评标、决决标择优优而取。拍卖出出让国有有土地使使用权,由由土地管管理部门门事先公公布竞投投土地的的位置、用用途、面面积、土土地使用用年限、付付
16、款方式式、付款款时间和和规划设设计方案案,并在在指定的的时间、地地点利用用公开场场合主持持拍卖,以以出最高高价者取取得土地地使用权权;(三)土地受受让单位位或个人人凭土地地出让合合同向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申办建建设工程程选址意意见书和和建设用用地规划划许可证证。第二十十三条合法取取得的土土地使用用权转让让时,受受让单位位或个人人应按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确定的的土地使使用性质质和有关关技术经经济指标标,向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申请换换发建设设用地规规划许可可证。受受让单位位或个人人需改变变原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要求求的,应应按本条条例第二二十条的的有关规规定重新新申请。第二十十
17、四条临时建建设用地地必须严严格控制制,确需需使用土土地的,必必须向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申办临临时建设设用地规规划许可可证。临临时建设设用地的的规划使使用期限限不得超超过二年年。期满满后,建建设单位位或个人人应当予予以腾迁迁。确需需延长使使用期限限的,应应提前一一个月向向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申办办延期手手续。临时建建设用地地必须按按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核准准的用途途使用,不不得建造造永久性性建(构构)筑物物。在使用用期限内内因实施施城市规规划需要要终止临临时用地地的,建建设单位位或个人人必须无无条件服服从。第二十十五条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在取取得建设设工程选选址意见见书后六六个
18、月内内未报送送规划设设计方案案的,其其建设工工程选址址意见书书(含附附件、附附图)自自行失效效(不可可抗力因因素除外外);在在取得建建设用地地规划证证后三个个月内(临时建建设用地地规划许许可证二二个月内内)未取取得建设设用地批批准文件件,其建建设工程程选址意意见书和和建设用用地规划划许可证证(含附附件、附附图)自自行失效效(不可可抗力因因素除外外)。自行失失效后,按按本条例例第二十十条、第第二十一一条、第第二十二二条规定定,另行行确定建建设单位位或个人人。第二十十六条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在紧紧靠规划划道路红红线一侧侧或规划划需要拓拓宽的道道路一侧侧建设时时,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应将道路路
19、中心线线至边线线的土地地或道路路拓宽部部分的土土地,作作为道路路建设用用地纳入入该建设设单位或或个人的的规划用用地范围围,由该该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一并并支付补补偿费用用,道路路建设时时不予补补偿。第二十十七条需要改改变或调调整规划划用地性性质和范范围的,应应报经原原审批机机关批准准。其中中学校、医医院、公公共绿地地、风景景名胜区区、文物物保护区区、公共共体育场场(馆)、停车车场(库库)、集集市贸易易市场、基基本农田田(蔬菜菜用地)和其他他重要公公共活动动场地的的用地性性质和范范围的改改变、调调整,应应经其主主管部门门、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和和土地管管理部门门同意,报报县以上上人民政政府批
20、准准。学校、医医疗、体体育、公公共绿地地等特殊殊公益性性事业用用地,在在未达到到国家规规定的用用地指标标要求的的情况下下,其用用地性质质不得变变更。第二十十八条任何单单位或个个人必须须服从市市人民政政府根据据城市规规划作出出的调整整用地的的决定。第四章章建筑筑工程规规划管理理第二十十九条建筑工工程规划划管理的的主要内内容是核核发建筑筑工程设设计红线线,审查查建筑设设计,验验核建筑筑放线,核核发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可可证或临临时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可可证,对对建筑工工程实行行证后跟跟踪管理理和对竣竣工后的的建筑工工程实行行规划验验收。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新建建、扩建建、改建建和大修修建(构构)筑物物和
21、城市市小品,施施工前须须取得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核发的的建设工工程规划划许可证证及其附附件、附附图。修修建临时时性建(构)筑筑物,应应申办临临时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可可证。第三十十条建建筑工程程规划管管理按下下列程序序办理:(一)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根据据建设工工程选址址意见书书及其附附件、附附图要求求,委托托取得相相应资质质的设计计单位进进行方案案设计后后,向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申请方方案设计计审查;(二)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同有关部部门进行行方案设设计审查查,方案案设计审审查采用用会议审审查或书书面征询询意见的的方式进进行。有有关部门门在收到到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
22、门的征征询单后后,在二二十个法法定工作作日内进进行书面面审查意意见,逾逾期不回回复,视视为认同同。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收收到有关关部门审审查意见见后在十十五个法法定工作作日内发发出建设设工程设设计审查查意见通通知书;(三)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在取取得建设设工程方方案或初初步设计计审查意意见通知知书后六六个月内内,持有有关部门门初步设设计批准准文件、经经批准的的建筑施施工设计计图和有有关文件件,向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申领建建设工程程规划许许可证,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在十个个法定工工作日内内发出建建设工程程放线通通知单;(四)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委托托放线部部门按放放线通知知单和
23、总总图的要要求实地地放线,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在验核核无误并并完善有有关手续续后,在在十个法法定工作作日内发发出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可可证及其其附件、附附图;(五)建设单单位或个个人应严严格按照照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核发发的建设设工程规规划许可可证及其其附件、附附图施工工。建设设工程竣竣工后,须须持竣工工图及有有关资料料,按有有关规定定申请规规划验收收。对验验收合格格的,发发给建设设工程规规划验收收合格证证。第三十十一条个人在在原宅基基地上申申请修建建私有住住宅,须须持房屋屋产权证证、土地地使用权权证、户户口本、所所属街道道办事处处证明等等有效证证件,向向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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