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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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中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大华核字2012018 8 002594002594 号号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目目 录录 页页 次次 一、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事项的说明 1-17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重 组 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重 组 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18002594 号 大华核字201800259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对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所提及的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以下简称“中孚信息”、“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问询函 3、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标的公司 2017 年度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上升 250.65%和 798.88%,毛利率达到 84.27%。请你公司:(1)结合市场规模、终端客户采购需求、期后退货情况、主要客户实际对外销售情况等因素,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17 年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水平、标的公司技术竞争力、产品性能优势等因素,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17 年度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3)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确认主要客户对外销售真实性的方式和依据,以及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收入真
4、实性进行核查的范围、方法和结论。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一)标的公司 2017 年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问询函 3、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标的公司 2017 年度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上升 250.65%和 798.88%,毛利率达到 84.27%。请你公司:(1)结合市场规模、终端客户采购需求、期后退货情况、主要客户实际对外销售情况等因素,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17 年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水平、标的公司技术竞争力、产品性能优势等因素,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2017 年度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5、3)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确认主要客户对外销售真实性的方式和依据,以及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的范围、方法和结论。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一)标的公司 2017 年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市场规模及终端用户需求 标的公司产品的终端用户主要为公安、海关、检察院等政府机关。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 2 据,截至 2018 年 2 月,全国共有 34 个省级行政区域,334 个地级行政区域,2,851 个县级行政区域。根据每个行政区域内使用频率、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实力的不同,对相关设备采购需求亦存在差异。公安、海关及检察院系统对产品质量及性能具有
6、较高的要求,对产品的稳定性、精确性和先进性较为敏感,且因为使用场景多变以及移动网络制式的升级等原因,相关产品通常需要定期更新,通常情况下标的公司产品更新换代周期为 3-5 年。总体来看,标的公司产品终端用户群体保持稳定,需求相对较高,并且由于更新换代等原因,标的公司产品市场空间在长期内保持稳定。2、期后退货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关于退货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期后退货情形。3、标的公司 2017 年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2,527.28 万元和 8,951.71 万元。2017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7、 2016 年增加 6,424.43 万元,增幅为 254.20%,主要原因包括:(1)标的公司研发能力较强,2015 年底在行业内率先推出了适用 4G 移动通信制式的被动式移动网数据采集分析产品,填补了市场空白,具有市场的先发优势,并逐步产生相关业务收入。被动式产品具有精度高、能耗及辐射较低的特点,市场需求旺盛。标的公司作为行业内被动式产品的主要生产厂商,市场占有率较高,行业地位突出。(2)标的公司于 2016 年与部分新增系统集成商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对标的公司的 4G 被动式产品进行性能测试,在初步合作效果良好的情况下,双方继续扩大合作的规模,于 2016 年下半年陆续签署了多份业务合同,
8、部分新签署的业务合同相关收入在 2017 年达到收入确认条件。(3)标的公司产品性能稳定、质量较高,报告期内及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不存在退货情况。标的公司的产品能满足终端用户的需求,系统集成商在完成相关集成工作后能较快实现向终端用户销售。(4)移动通信制式的升级与普及使终端用户面临更多的使用场景,在此背景下,终端用户对 4G 相关产品的需求提升,市场空间不断扩大。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来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项目项目 2017 年度年度 2016 年度年度 变动变动 金额 百分比 营业收入 8,976.79 2,560.06 6,416.73 250.65 营业成本 1,419.28 59
9、6.97 822.31 137.75 管理费用 1,946.09 1,213.35 732.74 60.39 3 销售费用 196.17 67.73 128.44 189.64 财务费用-3.76 1.53-5.29-345.75 营业利润 5,603.24 613.93 4,989.31 812.68 净利润 5,349.60 595.14 4,754.46 798.88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595.14 万元和 5,349.60 万元,2017年较 2016 年增加 4,754.46 万元,增幅为 798.88%。主要原因为 2017 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出现较大
10、增长、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且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6,416.73 万元,增幅为 250.65%,主要是因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6,424.43 万元,增幅为 254.20%。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见前所述。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率呈下降趋势,由 2016 年的 50.10%下降为 2017 年的23.82%,主要因为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财务费用率随着营业收入增长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标的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较高,标的公司自 2015 年底推出 4G 被动式产品以来,研发投入总金额虽有提升,但由于收入在 2017 年取得较大增长,研发投入占当期收入比重下
11、降,因此管理费用率下降。另外由于标的公司产品市场口碑较高,终端用户需求旺盛,且标的公司主要与系统集成商合作,主要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因此销售费用率保持较低水平。此外,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构成,标的公司的产品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市场需求,主要通过商业信用融资,不存在有息负债,因此财务费用率很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因为 4G 模块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营业成本上升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综上所述,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出现较大增长、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且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的综合作用导致标的公司报告期净利润出现大幅增长,而这些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的深层原因在于标的公司所处市场
12、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性能优良有市场竞争力、技术研发实力强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等方面。(二)标的公司 2017 年度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二)标的公司 2017 年度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 1、可比公司情况 标的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移动网数据采集分析产品提供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隶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网数据采集分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产品相关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服务,客户群体主要为系统集成商,终端用户主要为公 4 安、海关、检察院等政府机关中具有相应技术手段需求的部
13、门,市场规模直接取决于终端用户所在地区对移动网数据采集分析产品的配置及升级需求。目前 A 股市场中,尚不存在与标的公司业务完全相同的上市公司。在综合分析标的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主要业务类型和业务模式以及上下游产业链特点的基础上,选取了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12.SZ,以下简称“中新赛克”)作为可比公司,原因为中新赛克主要产品中的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产品与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具有相似性,因此单独将此部分产品的毛利率与标的公司进行对比。另外,根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479.SZ,以下简称“神思电子”)2018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14、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虽然神思电子的收购标的因诺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诺微”)与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有一定区别,但主要产品相似度较高,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上述可比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简称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 中新赛克 002912.SZ 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网络内容安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技术服务。因诺微-在公安、安全、保密、铁路等行业应用市场中的无线通信特种设备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技术服务。(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15、公司简称公司简称 20172017 年度年度/2017/2017 年年 1 1-9 9 月月 20162016 年度年度 中新赛克 79.41%79.74%因诺微 89.47%90.01%平均值平均值 84.44%84.44%84.88%84.88%标的公司 84.27%76.83%注:中新赛克毛利率为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产品毛利率;因诺微 2017 年毛利率使用 2017 年 1-9 月财务数据计算。数据来源:Wind 根据以上的对比,2016 年度、2017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84.88%、84.44%;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 76.83%、84.27%。报告期内
16、,标的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3)标的公司的技术竞争力 标的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竞争力。标的公司在算法、逻辑、软硬件设计、产品工作原理、产品集成度与可扩展性、用户友好度等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形成了一支 88 人的专业化研发团队,具有了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 3 项发明专利、3 5 项实用新型专利、1 项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 16 项软件著作权。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保证了标的公司能够不断满足客户及终端用户的需求。2018 年初,标的公司成功开发了基于 4G
17、 网络制式的主被动一体移动网数据采集分析产品并推向市场。(4)标的公司产品的性能优势 标的公司产品性能具备较强优势。标的公司目前的移动网络制式的移动网数据采集分析产品支持 GSM、CDMA、WCDMA、TDD-LTE、FDD-LTE 等多种制式,并且在产品工作原理、产品集成度与可扩展性、用户友好度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满足终端用户的多样化需求。标的公司的被动式移动网数据采集分析产品,具有作用距离大、分析速度快、绿色无辐射、对公网及用户无影响等优点,目前在行业中优势明显,市场认可度高。标的公司 2018 年初开发的主被动一体产品可以根据网络环境、目标识别、命中、报值等信息,自动在被动式与主动式的工
18、作模式间无缝切换,充分利用主动式和被动式的优点,大幅增强产品性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标的公司产品性能稳定、质量较好,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未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退货的情况。标的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竞争力,其产品具备良好的性能和质量,能持续满足公安、海关、检察院等政府机关的需求。终端用户具有很强的粘性,对原有产品的更新、升级换代、新产品的引进往往倾向于原有生产商进行提供。终端用户对产品的精确性、反应的快速性要求往往较价格因素更为敏感,因此标的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较高,且能够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较高的毛利水平。(三)标的公司确认主要客户对外销售真实性的方式和依据,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收入真
19、实性进行核查的范围、方法和结论(三)标的公司确认主要客户对外销售真实性的方式和依据,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的范围、方法和结论 1、标的公司确认主要客户对外销售真实性的方式和依据 标的公司向客户销售产品,产品送达,由客户验收并出具验收单,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全部转移给客户,标的公司收入实现。标的公司为了更好满足市场需求,及时做出调整,对主要客户对外销售情况,也及时跟进了解,但由于涉及商业机密及下游客户与终端用户签署保密条款的要求等原因,标的公司并不掌握下游客户终端销售的具体情况,标的公司无法对主要客户对外销售真实性进行确认。基于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标的公司获
20、取了 2017 年度前五大客户的终端销 6 售实现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标的公司 2017 年度主要客户实际对外销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收入收入 客户对外销售金额客户对外销售金额 对外销售比例对外销售比例 1 武汉法正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443.37 1,443.37 100.00%北京龙昊安华警用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899.66 899.66 100.00%北京国泰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890.04 890.04 100.00%北京蓝剑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41.76 641.76 100.00%小计小计 3,874.83 3,874.83 100.00%2
21、 南京中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875.75 2,259.26 78.56%山东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64.50 64.50 100.00%小计小计 2,940.25 2,323.76 79.03%3 四川蓉城听风科技有限公司 750.77 705.64 93.99%4 四川蜀盾信息安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630.34 630.34 100.00%5 南京润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24.27 214.36 95.58%前五名合计前五名合计 8,420.46 7,748.93 92.03%注:客户对外销售金额为客户向标的公司采购金额中实现对外销售的部分 标的公司 2017 年度主要客户对外销售金额占
22、主要客户向标的公司的采购金额超过90.00%,存在部分库存情况系客户集成作业尚未完成,尚未达到终端用户要求的发货条件。2、会计师对标的公司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的范围、方法和结论 会计师会同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标的公司收入进行了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对标的公司主要销售合同、发货单、发票、客户的验收单/签收单、销售回款等进行了检查,对主要客户进行了函证、走访,向其求证与标的公司交易背景、交易金额、是否与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具体包括:(1)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发货单、发票、客户的验收单/签收单、销售回款等进行检查,核查金额及占收入比例 2017 年度、2016 年度分别为
23、 8,639.32 万元、96.24%,1,808.12 万元、70.63%;(2)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回函金额及占收入比例 2017 年度、2016 年度分别为 8,898.36 万元、99.13%,1,502.94 万元、59.36%;(3)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客户进行了走访,走访确认金额及占收入比例 2017 年度、2016 年度分别为 8,191.00 万元、91.25%,1,301.62 万元、50.84%;(4)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客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客户及访谈,确认与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7 (5)通过对标的公司主要客户进行走
24、访,了解其销售退回情况,确认标的公司不存在退货;(6)取得了标的公司主要客户提供的终端销售相关的采购情况,并将其提供的相关采购数据与标的公司向主要客户进行销售的销售数据进行核对分析,未发现异常。报告期内,丁春龙控制或关联的企业与标的公司交易额较大,会计师在其实际办公地点,对其提供的标的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情况明细表进行了现场抽查,对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对外销售合同、发货、验收情况等资料进行了查阅,会计师抽查的相关资料与其提供的标的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情况明细表中所述情况相符。另外,会计师对报告期内中孚信息自标的公司采购产品对外销售情况进行了核查,对中孚信息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发货、验收情况等资料进行了检查
25、,未见异常。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标的公司产品的终端用户需求稳定增长;产品不存在期后退货的情形;主要客户能够实现对外销售;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和利润增长存在合理性。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标的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竞争力、产品性能具有优势,因此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较高具有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会计师对收入执行了相应核查程序,根据核查结果,认为标的公司对外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完整。问询函 6、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各补偿义务主体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80%作为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上限;业绩承诺将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标的公司所产生的影响。请你公司:(3)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是否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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