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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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特 殊 普 通 合 伙)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大华核核字字2021000106 号号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有关财
2、务事项的说明 目目 录录 页页 次次 一、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18 专项报告 第 1 页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反 馈 意 见 中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反 馈 意 见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大华核字 20202 21 1 000106000106 号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411 号,以下简
3、称反馈意见)奉悉。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人”、“公司”、“本公司”或“奥特迅”)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反馈意见 1、请申请人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是否存在投资产业基金、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
4、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相关财务性投资的投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以及形成过程等,并结合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回复:回复: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是否存在投资产业基金、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是否存在投资产业基金、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的交易性金融
5、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类金融投资的相关规定(一)关于财务性投资、类金融投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修订):1 1、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 大华核字2021000106 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专项报告 第 2 页 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
6、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2 2、类金融业务、类金融业务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
7、今以及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以及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0 年 6 月 28 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 2020 年以来)以及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类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1 1、类金融、类金融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自动化电源业务、电动汽车充电业务和电能质量治理业务,主营业务不涉及(类)金融业务。2020 年以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投资情况。2 2、产业基金、产业基金 2020 年,公司不存在已投资或拟投资产业基金的情况。3
8、 3、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相关情况、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相关情况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相关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2020 年年 9 月月 30 日日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2019 年年 12 月月 31 日日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是否为是否为 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 1 货币资金 5,240.63 7,088.87 否 2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涉及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涉及 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00.00 1,000.00 否 5 其他应收款
9、2,031.65 1,769.31 否 6 其他流动资产 3,477.78 3,097.63 否 7 其他非流动资产-不涉及 长期股权投资-不涉及 注:2020 年 9 月 30 日的数据未经审计。大华核字2021000106 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专项报告 第 3 页(1 1)货币资金)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核算银行承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奥特迅公司货币资金项目均与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财务性投资。(2 2)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 2019 年末、2020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1,76
10、9.31 万元、2,031.65 万元,主要由投标保证金、备用金等其他往来款构成,均与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拆借资金、委托借款等财务性投资情况。(3 3)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2019 年末、2020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3,097.63 万元、3,477.78 万元,主要由增值税留抵扣额及待认证进项税构成,均与生产经营缴纳税款相关,不存在拆借资金、委托借款等财务性投资情况。(4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19 年末、2020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1,000.00 万元,均为深圳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被投资单位被投资
11、单位 账面余额账面余额(万元)(万元)出资日期出资日期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营业范围营业范围 投资期投资期限限 是否为财是否为财务性投资务性投资 深圳太空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2014-07-31 4%航空航天相关技术及各类前沿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经营,园区建设及运营,项目投资及孵化,各类信息咨询服务。长期 否 航天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深圳市发布了 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 年),将航天产业列为深圳市未 来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根据 2013 年深圳与中国航天员科研训练中心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深圳搭建航天技术研发和
12、产业化转化平台。在深圳市政府倡导下,公司以及深圳特建发展集团、农科集团、星河集团、深港产学研创投等十一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太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投资参股太空科技,一方面,是基于公司对高新技术行业前沿技术研究的战略投资,开展与创新企业的协同研发,相互促进完善创新成果转化,加快推动新技术向产品向市场的转化,另一方面,太空科技及其投资的相关企业也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如电力自动化产品的业务拓展。因此,本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
13、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大华核字2021000106 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专项报告 第 4 页 二、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二、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
14、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债的情形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会计师的核查与结论 核查程序:1、查阅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文件;2、核查奥特迅公司董事会前六个月起至今的披露公告,并对奥特迅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询问奥特迅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情形;3、获取并核查奥特迅公司财务账簿、银行流水资料,了解奥特迅公司最近一期末金融资产等科目的明细情况,核查奥特迅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核查意见:经核查
15、,我们认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奥特迅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反馈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拟募集资金 8 亿元,用于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集资金对应部分的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2)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测算依据结合公司现有
16、业务、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效益情况,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4)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5)申请人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基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回复:大华核字2021000106 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专项报告 第 5 页 一、募投项目一、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集资金对应部分的投的具体内容,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集资金对应部分的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8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 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公司控股子公司 56,950.00 56,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4,000.00 24,000.00 合计合计 80,950.00 80,000.00(一)(一)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1 1、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和
18、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估算为 56,950.00 万元,主要用于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示范站的建设支出,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站点数站点数量量 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 测算过程测算过程 测算依据测算依据 1 设备成本设备成本 43,649.80 1.1 矩阵式柔性充电堆设备 134 20,264.00 按照合计建设 298 台标准柔性充电堆,单个柔性充电堆设备成本 68.00 万元进行测算。公司柔性充电堆平均单价为68.32 万元。1.2 变压器及相关配电设备 134 17,284.00 按照合计建设 298 台标准柔性充电堆,以及单堆的变压器及相关配电设备的平
19、均成本进行测算。一台标准的柔性充电堆需配置的变压器、高低压柜和箱体等,单价为 58.00 万元/堆 1.3 监控及辅助设备 134 6,101.80 按照平均单站监控及辅助设备成本 45.54 万元进行测算。主要包括电缆、监控柜、雨棚及空调、电脑等相关设备,均按照公司实际建设充电站的平均成本进行测算。其中电缆、雨棚和监控柜为主要的成本构成,公司实际建设充电站的电缆、监控柜和雨棚成本约为 37 万元,综合考虑其他设备成本后估计为 45.54万元。2 施工成本施工成本 134 13,300.20 按照平均单站施工建设及设备安装成本 99.26 万元进行测算。主要包括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等施工项目
20、及设计勘察等成本,按照公司实际建设充电站的平均成本进行测算。公司实际建设充电站的设备安装工程成本约为 56 万元,电气工程成本约为 38 万元,综合考虑设计、勘察等其他费用后估计为 99.26 万元。大华核字2021000106 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专项报告 第 6 页 序号序号 项目项目 站点数站点数量量 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 测算过程测算过程 测算依据测算依据 合计合计 56,950.00 2 2、募集资金对应部分的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对应部分的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项目总投资 56,950.00 万元,其中设备成本 43,649.
21、80 万元,施工成本 13,300.20万元;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6,000.00 万元,全部用于建设投资(根据建设进度),包括设备购置和项目施工,均为资本性支出。(二)补充流动资金(二)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拟补充流动资金 24,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一)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一)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
22、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1 1、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该项目的实施周期为 30 个月(即 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拟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东莞、成都、厦门等城市投资、建设并运营 134 个以公司新一代产品矩阵式柔性充电堆为基础的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示范站,合计投资金额为 56,950.00 万元,其中拟利用募集资金 56,000.00 万元。具体投资进度和建站规划如下表所示:时间时间 20 年年 7 月月-21 年年 6 月月 21 年年 7 月月-22 年年 6 月月 22 年年 7 月月-22 年年 12 月
23、月 合计合计 投资进度(万元)22,150.60 27,528.80 7,270.60 56,950.00 拟建站数量(个)54 61 19 13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 2020 年下半年的建站数量计划选址、签约等工作。截至目前,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进度情况如下: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已签署具体站点协议的合计金额为 4.72 亿元,占本次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的 82.96%。具体如下表:单位:万元 建建设设城城市市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 备案或协议签署情况备案或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深
24、圳市龙华区油松漫城 1980 产业园电动汽车充电站 600.00 已备案:深龙华发改备案(2020)0392 号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深圳宝安京基充电站 440.00 已备案:深宝安发改备案(2020)0764 号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深圳市光明区奥特迅工业园综合示范充电站 1,800.00 已备案:深光明发改备案(2020)0347 号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深圳市坪山区益科大厦地下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站 200.00 已备案:深坪山发改备案(2020)0221 号 大华核字2021000106 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25、 专项报告 第 7 页 建建设设城城市市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 备案或协议签署情况备案或协议签署情况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深圳龙华区*充电站 983.00 已签署相关协议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深圳月亮湾大道*迅充站(电动汽车充电站)3,000.00 已签署相关协议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深圳宝安区*充电站 576.00 已签署相关协议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深圳宝安区*充电站 380.00 已签署相关协议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深圳宝安区*充电站 766.00 已签署相关协议 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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