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问题研究.docx
《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问题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问题研究.docx(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校代码10672 编 号贵州民族大学Guizhou Minzu University考试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问题研究 准考证号:270317140081 学生姓名:吴廷波 专 业:法律 联系电话:15208605349 完成时间:2019年9月3日中国贵州贵阳成果声明 本人的毕业论文是由自己一人独立撰写并完成的。该毕业论文没有剽窃、抄袭或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以及侵权的行为,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其他任何个人、集体已经发表过或撰写过的作品或成果。对本文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下明确标明。本声明所具有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
2、签名:吴廷波 日期:2019年9月3日目 录摘要4Abstrac41 绪论51.1研究背景51.2研究目的52.网络购物中消费者隐私权的界定52.1传统意义上隐私权的定义52.2网络购物中隐私权的定义63.我国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63.1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被侵犯的现状63.1.1非法收集个人隐私数据63.1.2非法利用个人隐私数据73.1.3非法再利用个人隐私数据73.2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83.3网购中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存在的问题83.3.1电子商务行业自律公约内容简单笼统,缺乏强制性83.3.2各网购平台的隐私权声明形同虚设,难以真正保护个人信息94. 完善
3、网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建议与对策94.1电子商务法对消费者隐私权保护作用的讨论94.2加强网购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104.3完善网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其他对策114.3.1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建设114.3.2加强网络交易安全建设114.3.3增强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12致谢14摘 要; 电子商务是背靠背的交易,交易双方只能通过交易相对人提供有关信息的方式评估交易双方的资信状况,进而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现如今电子商务已经跻身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然而,网络购物大军不断扩大的同时,网购隐患也暴露出来。在消费者网络购物的过程中,需要收集利用其个人信息,在网络交易中,具有财产属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
4、经营权也就被赋予到消费者个人信息中。本文以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的相关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为指导,从个人信息角度出发,探讨我国网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关键词:网络购物 消费者隐私权 个人信息 法律保护Abstract: E-commerce is a back-to-back transaction. The two parties can only evaluate the credit status of the two sides of the transaction by providing relevant information f
5、rom the counterpart of the transaction, and then complete the e-commerce transaction. Nowadays, e-commerce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industry i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However, while the online shopping army continues to expand, the hidden dangers of online shopping are also exposed. In the proc
6、ess of online shopping, consumers personal information is collected and utilized. Around personal privacy information, there are ownership and use rights with property attributes and management rights. This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the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after a certain stage. This paper t
7、akes the legal issues related to consumer privacy in the process of online shopping as the research object, guided by the newly promulgated Electronic Commerce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discusses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 privacy in online shopping in China, and safeguards
8、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Keywords: Online shopping Consumer privacy Personal information Legal protection1 绪论1.1研究背景电子商务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是也会存在诸多安全风险。在线购物这一新型购物模式所独有的交易特点,要求在购物过程中,消费者需要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平台或者商家,只有将自己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甚至银行卡号等提供给经营者才能完成交易。在这样的交易过程中,网络消费者
9、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在进行交易时容易造成财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一部分网民的个人隐私泄露后被其他用户发布在网上而遭受到威胁。在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部分商家恶意收集、窃取相关信息,甚至将消费者个人信息打包出售,网络交易中,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令人担忧。消费者个人信息在各种电子软件中过分曝光,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尤其是隐私权受到来自网络各个方面的侵害,使得人们现实私生活的安全性在虚拟网络中受到严重威胁,制约了电子商务这一产业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1.2研究目的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的信息弱势地位使得网络购物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实际上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现状令人担忧
10、,本文从我国网购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着手,阐述我国目前对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现状,对网络隐私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从多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与对策,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在网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方面的相关制度。2.网络购物中消费者隐私权的界定2.1传统意义上隐私权的定义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断提升,国民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的同时个人隐私权的话题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公民隐私权问题进行研究。隐私权在不同国家,其含义和范围各不相同。牛津法律大辞典被认为是法律的百科全书,其对隐私权的定义为:隐私权是指一种能够不受到他人干扰的权利,即个人的私
11、生活不受他人侵犯,以及私生活不得被非法公开。对于“隐私权”的定义最早可以追溯到1890年,第一次对隐私权的概念进行界定的,是美国学者布兰蒂斯和沃伦,他们定义的隐私权包括三个要素,分别是封闭空间、独有和排他,即隐私权是一种这样的权利,在一定封闭空间范围内,当事人所独有的,具有排他性的,可以不公开的权利。随着隐私权相关研究与实践的进展,隐私权已经成为公民所拥有的人格权,并且越来越多地被各国法律进行明确和保护。然而,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组成部分,相对于其他人格权,与隐私权相关的概念一直存在争议。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尚未对隐私权进行一个统一而明确的定义。2.2网络购物中隐私权的定义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不同于
12、传统的隐私权,但其实质上也是“隐私权利在网络环境中的扩展,并非是一种独立的、新出现的隐私权类型”。学者赵华明认为:“网络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有关的敏感信息,包括实时图像以及诽谤的意见等。”在传统购物消费模式下,消费者进行购物是,不需要向商家提供任何包括真实姓名、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在内的个人信息。而在互联网中,消费者隐私权的内容大大扩展,前述内容都属于须填写的个人信息数据。实际上,网络环境下的隐私应该包括个人隐私数据,个人基本信息与个人领域。网络隐私权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民
13、享有网络环境下的个人隐私权不被他人公开、知晓的权利;二是公民对自己在网络环境下的个人隐私权有绝对的支配权;三是公民享有网络环境下的私密生活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的权利。3.我国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3.1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被侵犯的现状3.1.1非法收集个人隐私数据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为了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和购物需求,除了收集消费者在注册账号或购买商品过程中提供的基本个人信息外,电商经营者还会通过其他互联网科技手段对消费者的个人数据进行收集。现如今各大电商平台在网站与手机APP的设计上仍存在些许漏洞,导致用户的个人资料易被收集。部分商家使用计算机跟踪技术(如IE浏览器的
14、cookies技术)、黑客技术或者植入病毒性网页的方式,获取用户的ID与密码。在用户不知情、未获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获取用户的IP地址,根据用户游览过的网页痕迹与网页停留时间等信息,通过算法从中挖掘、推断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支付能力以进行精准营销。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挥在那,通过专业软件对消费者个人数据的深度分析,而分类整合这些数据,经营者便可知晓消费者的购物需求与关注内容。在各种网购节日到来前,经营者就可以根据消费者的购物需求向其推送适合的商品,并策划相应的促销活动,以便获取更多利益。然而,网购经营者非法收集用户的个人隐私数据却无法保证消费者隐私的安全性。即使是支付宝、京东这样的大型企业,也曾
15、出现过用户个人隐私严重泄露的问题。这种现实状况便导致消费者对网购与网购平台产生信任危机,他们越来越担心自己的个人隐私被泄露,许多人由此对网购产生了恐惧和不满的负面情绪,隐私权泄露问题现已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3.1.2非法利用个人隐私数据作为人格权的一种,隐私权也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只能由权利人享有,任何未经消费者知晓或同意利用其个人信息的都将构成侵权。即使是掌握公权力的行政机关,只能出于公共管理等目的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如若没有正当理由,便也属于侵权。而对网购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数据的非法利用是指,一些商家在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同时会承诺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会将个人信息用于约定
16、之外的用途,但是这样的承诺很难产生约束效力,也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部分商家随意背弃承诺,将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双方约定以外的用途。商家擅自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主动推销和恶意骚扰两个方面。主动推销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线购物时为实现网购的目的,主动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而某些经营者却未经消费者许可,用短信的方式向消费者发送各种广告,推广自己商品。网购消费者对网购商品享有退货或给予评价的权利,消费者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对网购商品或商家提供的服务不满意而予以退货或差评时,某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留下的联系方式,通过第三方轰炸软件,不停地给消费者拨打骚扰电话,甚至某些电商经营者会通过寄送恶意包裹的方式威胁
17、消费者,从而达到让顾客更改好评的目的,这便是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信息进行恶意骚扰的重要表现。3.1.3非法再利用个人隐私数据网络消费者个人数据再利用是指,经销商,网络服务商或网上业务信息收集者将收集的个人数据信息存储在一个大型数据库中,经过各种方法处理后,提取一些行业有关的或有商业价值的消费者信息,然后用于商业目的,以指导自己的营销策略,然而,许多不法商家却利用这样的方式打包出售消费者的隐私信息,以便再次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网络商家出售消费者个人资料主要有两种交易方式:一指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经消费者授权的前提下,私自将储存在自己数据库中的消费者个人数据在各经营者之间相互传递,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
18、,实现用户资源的共享。这样的资源交易方式扩大了各电商商家的潜在客户群体,为各商家带来了更大的经济效益。然而,这种信息的交易方式会导致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数据暴露在更大的范围内,增加侵害消费者隐私权的风险。另一种交易形式,就是第三方获得商家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授权,但是第三方如何利用信息,是否会在合理的适用范围内利用,则很难得到保证和监管。上面这两种交易方式,都是经营者在消费者未知、未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交易的,完全违背了消费者与电商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买卖合同时的原则与合同内容,消费者个人数据的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3.2网购中消费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我国目前在网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
19、相关法律尚不健全,只是较为分散地在一些部门法及单行法中有相关规定。民法总则第110条中明确将隐私权列为一项单独的人格权,而第111条中则对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明确规定。侵权责任法第2条也在民事权益的范围中将隐私权单独列举出来,但是我国目前仍未对传统隐私权进行过单独立法,更何况是近些年因电商发展才出现的网购隐私权。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6.10亿,年增长率为14.4%,网民使用率为73.6%,网购人群不断增多,各类网购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层出不迭。虽然侵权责任法第36中对网络用户、提供网络服务者侵犯网民权利的行为应该承担具体责任进行了特别说明。但是,这样分散且不具体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网购中 消费者 隐私权 法律问题 研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