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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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页 共 52 页 关于关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0287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9307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奉悉。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联合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一、一、申请文件显示,申请文件显示,20172017 年标的资产房地产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大连逸盛年标的资产房地产销售收入主要来源
2、于大连逸盛元开发项目销售。元开发项目销售。20182018 年年 3 3 月,标的资产向关联方荣盛控股转让大连逸盛元月,标的资产向关联方荣盛控股转让大连逸盛元 50%50%股权并确认投资收益股权并确认投资收益 2.062.06 亿元。截至亿元。截至 20182018 年年 2 2 月,大连逸盛元住宅和商铺合月,大连逸盛元住宅和商铺合计对外销售占总可售面积计对外销售占总可售面积 72.95%72.95%。截至。截至 20192019 年年 1111 月,大连逸盛元住宅和商铺月,大连逸盛元住宅和商铺合计对外销售比例已达合计对外销售比例已达 84.50%84.50%。请你公司。请你公司:1 1)结合
3、大连逸盛元项目去化情况,结合大连逸盛元项目去化情况,项目相关对外借款产生利息支出、交易评估或估值情况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项目相关对外借款产生利息支出、交易评估或估值情况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前向关联方出售大连逸盛元前向关联方出售大连逸盛元 50%50%股权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股权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2 2)补充披露上补充披露上述述交易确认交易确认 2.062.06 亿元投资收益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亿元投资收益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规定。3 3)补充披露剥离大连逸盛元前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情形补充披露剥离大连逸盛元前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情形;如是,是否
4、如是,是否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4 4)结合标的资产土地储备、未来开发计划、长期股权投结合标的资产土地储备、未来开发计划、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各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价格及去化率趋势等,补充披露剥离前述资产对资项目、各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价格及去化率趋势等,补充披露剥离前述资产对标的资产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标的资产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5 5)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已完工项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已完工项目和拟建项目是否存在出售安排目和拟建项目是否存在出售安排;如是如是,请细化说明拟出售项目情况,以及上请细化说明拟出售项目情况,以及上述项目或资产实际出售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
5、、各项业绩指标和交易估值的述项目或资产实际出售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各项业绩指标和交易估值的影响。请独立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第反馈意见第 3 3 条条)第 2 页 共 52 页(一)结合大连逸盛元项目去化情况,项目相关对外借款产生利息支出、(一)结合大连逸盛元项目去化情况,项目相关对外借款产生利息支出、交易评估或估值情况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前向关联方出售大连逸盛元交易评估或估值情况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前向关联方出售大连逸盛元 50%50%股权股权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1本次交易前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
6、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元房产或标的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大连逸盛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逸盛元)50%股权的必要性(1)大连逸盛元项目去化情况 1)大连逸盛元项目基本情况 大连逸盛元设立于 2010 年 9 月 8 日,设立以来仅开发了“天都城”项目,该项目位于普兰店市海湾新区大坨山东侧,为大连普湾新区城市综合体项目。“天都城”项目共分三期开发,一期地块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铺、酒店及酒店式公寓,目前住宅、商铺已竣工并对外销售,二期、三期地块处于规划阶段。2)大连逸盛元项目去化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都城”项目一期住宅及商铺的销售情况及销售金额如下:单位:万元、平方米 项目
7、 可售总面积 2017 年之前 2017 年度 2018 年 1-2 月 销售面积 销售收入 销售面积 销售收入 销售面积 销售收入 住宅 116,257.08 57,629.10 27,303.79 29,906.03 12,838.84 2,334.20 1,246.04 商铺 6,932.28 项目 可售总面积 2018 年 3-12 月 2019 年度 总计 销售面积 销售收入 销售面积 销售收入 销售面积 销售收入 住宅 116,257.08 9,820.48 4,792.80 3,752.51 2,071.15 103,442.32 48,252.62 商铺 6,932.28 27
8、4.00 417.00 688.49 913.47 962.49 1,330.47 注:大连逸盛元 2019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都城”项目一期住宅已累计对外销售103,442.32平方米,占住宅总可售面积的 88.98%,整体去化程度较高,目前已逐步进入尾盘销售阶段,销售速度放缓。商铺有一定的培育期,且“天都城”项目一期商铺单个面积大(188.12-697.80 平米),总价高,整体去化速度偏慢,截至目前累计对外销售比例为 13.88%。从去化速度来看,“天都城”项目一期整体偏慢,主要原因是自 2014 年起,第 3 页 共 52 页 大连地区商品房市场成交价
9、格持续疲软,居民购买意愿不高。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发布的 2010 年以来百城价格指数以及大连单个城市价格指数走势如下图所示:由上图可见,大连地区新建住宅均价自 2014 年起开始下降,走势弱于全国百城房价,2015 年下半年至 2016 年上半年一直在低位徘徊,2016 年下半年开始有所回升,一直至 2018 年上半年才恢复至 2014 年的均价水平。(2)大连逸盛元利息支出情况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大连逸盛元对外借款及利息支出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期间 期末余额 当年平均余额 利率 利息支出 2019 年度 99,893.86 100,143.86 4.35%4
10、,412.44 2018 年度 100,393.86 88,276.93 4.35%3,934.31 2017 年度 76,160.00 80,910.00 4.35%3,571.58 大连逸盛元2017年至2019年对外借款利率均为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利率一直保持稳定。截至 2019 年末,大连逸盛元仍有较大数额的对外借款,考虑到“天都城”一期项目住宅销售逐步进入尾盘阶段,商铺销售周期较长,酒店和公寓正在建设,预计大连逸盛元短期内仍会维持较高的借款规模,利息支出金额较大。(3)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大连逸盛元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
11、7 年度 第 4 页 共 52 页 营业收入 3,307.02 6,487.46 12,838.84 营业成本 3,143.48 6,975.50 12,597.83 毛利 163.54 -488.04 241.01 管理费用 501.32 610.63 534.08 销售费用 39.37 51.54 137.22 财务费用 4,131.21 3,653.16 3,295.11 净利润-4,768.14 -4,427.83 -435.34 注:大连逸盛元 2019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由于大连地区商品房市场成交价格持续疲软,大连逸盛元成立以来一直未能实现盈利。一方面,标的公司新进入大连市场,项
12、目整体定位高、开发投入大,加之成交价格不及预期,因此毛利水平偏低,另一方面,“天都城”一期项目的开发资金主要来自于外部借款,销售回款进度偏慢,导致开发资金占用时间长、利息支出较大。(4)转让必要性的分析“天都城”一期项目住宅和商铺自 2016 年竣工销售以来,受大连地区商品房市场成交价格持续疲软的影响,项目整体毛利率较低,加之去化速度慢,开发资金占用时间长,导致财务费用较高,大连逸盛元持续处于亏损状态。2017 年以后,虽然大连地区房价整体呈现持续上涨趋势,但一期住宅销售已近尾声,商铺销售仍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收入规模较小,短期内预计无法实现盈利。此外,大连逸盛元的经营区域也是本次转让的重要因
13、素。大连逸盛元及其房地产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而宁波联合现有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于宁波、温州等浙江省范围内的区域,且宁波联合暂时没有将房地产业务经营范围扩展至浙江省外的计划,因此若将大连逸盛元纳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不仅不符合宁波联合目前房地产业务的区域规划及产业布局,且远距离跨区域房地产项目经营管理将面临市场环境差异大、信息不对称、成本控制难度大及经营风险高等诸多问题。综上,鉴于大连逸盛元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且经营区域在浙江省外,盛元房产向关联方出售大连逸盛元 50%股权,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2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大连逸盛元 50
14、%股权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是根据大连逸盛元当时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并结合 第 5 页 共 52 页 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8年2月28日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18第 042 号)的评估结果(即净资产评估值 20,111.65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大连逸盛元 5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 亿元。大连逸盛元整体资产、负债评估结果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流动资产 97,615.95 134,111.76 36,495.81 37.39 其中:存货 87,295.63 123,791.43 36,495.80 41.8
15、1 非流动资产 6,004.74 6,036.07 31.33 0.52 资产总计 103,620.69 140,147.83 36,527.14 35.25 负债合计 120,036.18 120,036.18 由上表可见,本次大连逸盛元股权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存货增值所致。大连逸盛元存货主要包括一期已建、在建的物业和二期、三期土地,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存货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金额 差异 差异比例 账面原值 跌价准备 账面净值 开发成本 二期土地 13,095.24 13,095.24 26,742.70 13,647.46 104.22 三期土地 8,327.4
16、2 8,327.42 23,376.65 15,049.23 180.72 酒店 33,792.19 7,061.24 26,730.95 26,916.00 185.05 0.69 酒店式公寓 24,441.54 5,456.56 18,984.98 19,321.00 336.02 1.77 开发产品 一期住宅 13,080.95 699.77 12,381.18 12,564.30 183.12 1.48 一期车位、仓库 5,052.00 5,052.00 5,619.87 567.87 11.24 一期商铺 2,723.86 2,723.86 9,250.90 6,527.04 239
17、.62 合 计 100,513.20 13,217.57 87,295.63 123,791.42 36,495.79 41.81 本次评估中,二期、三期土地和一期商铺评估增值较多,共计评估增值35,223.73 万元,占存货增值总额的 96.51%。(1)二期、三期土地增值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二期、三期土地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情况如下:项目 面积(平方米)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单价(元/平方米)金额(万元)单价(元/平方米)金额(万元)第 6 页 共 52 页 二期土地 102,449.00 1,278.22 13,095.24 3,792.00 26,742.70 三期土地 118,747.
18、00 701.27 8,327.42 3,539.00 23,376.65 二期、三期土地的评估系依照替代原则,选取与上述土地区域条件等类似的成交案例,并将选取案例与上述土地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进行比较,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案例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扣减土地增值税后,得到上述土地的评估价值。大连逸盛元在 2011 年 12 月已取得上述土地,购置时间早,成本较低,随着大连地区房价 2017 年以来逐步恢复上涨,以及土地周边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上述土地的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幅较大。2018 年 8 月 27 日,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普兰店区基准地价的通知对辖区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基准地价
19、调整前后的情况如下: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2018 年大连市普兰店区基准地价 2008 年大连市普兰店区基准地价 商业用地单位地价 增长率 住宅用地单位地价 增长率 商业用地单位地价 住宅用地单位地价 2100 75.00%1800 80.00%1200 1000 1800 63.64%1575 85.29%1100 850 1500 66.67%1275 96.15%900 650 750 29.31%650 44.44%580 450 600 33.33%500 35.14%450 370 500 35.14%400 42.86%370 280 大连市普兰店区基准地价整体呈上涨趋势,
20、“天都城”项目二期和三期土地性质为三级商住用地,同级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在本次调整中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另外,大连市普兰店区近期有四宗住宅及配套公建用地挂牌转让,根据挂牌出让公告,各宗土地面积及起始价格如下:地块编号 位置 面积(平方米)起始价格(万元)起拍单价(元/平方米)大普(2019)-22 号 普兰店南山街道海湾社区、李店河西侧 15,324.00 4,648.00 3,033.15 大普(2019)-23 号 普兰店南山街道海湾社区、李店河东侧 3,747.00 1,433.00 3,824.39 大普(2019)-24 号 普兰店区渤海街西侧、三十四中学东侧 29,012.0
21、0 7,391.00 2,547.57 第 7 页 共 52 页 大普(2019)-25 号 普兰店区渤海街西侧、三十四中学东侧 3,954.00 987.00 2,496.21 由于所处位置、容积率等条件的差异,上述四宗土地起拍单价存在一定差异。大连逸盛元二期、三期土地紧邻万达广场(普兰店)、大连海湾高级中学和普兰店区政府,具有一定区位优势,上述土地中大普(2019)-22 号和大普(2019)-23 号地块距二期、三期土地相对较近,其起拍单价也与二期、三期土地的评估单价相近。综上,大连逸盛元“天都城”项目二期、三期土地有较大幅度增值,符合当地土地价格整体增长趋势,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2)
22、一期商铺增值情况 商铺的评估价值是以评估基准日预计的不含税销售金额,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计算得出。其中,预计的不含税销售单价是在评估基准日前后商铺实际销售单价的基础上,结合各个商铺的具体情况制定的销售价格。一期商铺评估时预计的销售均价及 2018 年-2019 年实际销售均价比较情况如下:项目 评估预计不含税销售均价 2018 年-2019 年实际不含税销售均价 单价(元/平方米)面积(平方米)销售金额(万元)单价(元/平方米)面积(平方米)销售金额(万元)商铺 13,957.77 6,932.28 9,675.92 13,823.21 962.49 1,330.47 评估时预计的不含税销售
23、均价与实际不含税销售均价基本接近,具有合理性。(3)一期酒店、酒店式公寓和住宅减值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一期酒店和酒店式公寓的主体结构及外墙装饰均已完成,房屋呈毛坯状态,本次采用市场法确定未来预期销售金额,减去为实现销售需要发生的相关税费,并考虑预计还需发生的成本,最终确定其评估价值。一期酒店和酒店式公寓均按照五星级标准设计和施工,建设成本较高,而周边区域发展偏慢,导致预计的销售价格不高,整体发生了减值。住宅的评估方式与商铺相同,参考评估基准日前后实际成交价格预计剩余住宅的销售价格。虽然自 2016 年以来,住宅实际成交价格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由于住宅项目整体定位较高,例如大堂采用镂空设计,入户
24、大堂和前厅均选择大理石装饰,每单元配备两部三菱电梯,设计抗震能力达到 8 级等,导致开发投入大,建设成本高,截至评估基准日仍存在少量减值。第 8 页 共 52 页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大连逸盛元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且经营区域在浙江省外,盛元房产向关联方出售大连逸盛元 50%股权,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出售定价以评估值为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二)补充披露上述交易确认(二)补充披露上述交易确认 2.062.06 亿元投资收益的原因及合理性,亿元投资收益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本次交
25、易中标的公司确认的 2.06 亿元投资收益,除收到的交易对价 1 亿元外,剩余 1.06 亿元投资收益由以下两部分构成:1.超额亏损的转回 由于受大连地区商品房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大连逸盛元成立以来一直未能实现盈利,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净资产为-16,428.10 万元。按照标的公司当时对大连逸盛元的持股比例计算,标的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承担了大连逸盛元一半的亏损(即 16,428.10*50%=8,214.05 万元)。2.内部收益的实现 上述交易前,大连逸盛元从标的公司处借入资金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其对于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利息进行了资本化,截至 2018 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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