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doc
《某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doc(4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 页 共 41 页某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某企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防治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以下简称三废一噪)污染以及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及相关部室。第三条防治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以及减少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和有害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第四条各车
2、间负责本单位的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规定要求。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各车间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考核,其它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一般管理规定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 页 共 41 页1、公司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都必须在查清污染源和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有计划
3、有步骤地加以实施。2、对现有设备工艺,要严格管理,消除或减少跑、冒、滴、漏,加强管理,取得环境效益。3、对可回收的“三废”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达到“三废”资源化。(1)、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余压、余热、可燃可用废气,不参加化学反应或反应过剩的化学物质,有价值的要回收利用。(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和废弃物,要积极用来生产新产品。(3)、对浓度高的废酸、废碱或有机溶剂,要努力回收,循环利用或经处理另做它用。4、生产装置的技术改造,必须把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作为重要目标,所选技术方案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排放“三废”少的工艺和设备。(2)、尽量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的原料和催化剂
4、。(3)、新项目投产后,各项环境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标准。5、对有毒有害物品使用、运输、贮存等设备装置,设备部和使用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造成环境污染的,要追究其责任。6、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确定污染事故容易发生的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非正常工况下的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3 页 共 41 页第七条废水污染环境防治1、机修车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严格控制处理过的工业废水、生活废
5、水均达到回收利用水平。严禁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接外排,提倡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和资源化利用。并于每月月底将本月全厂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放量、治理量、利用量以及同比减排量上报公司安环部。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降低生产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3、生产运营部要监督各单位按重复使用、循环使用、废水回用的原则搞好节水工作,减少污水排放量。4、各车间负责管好本车间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雨水的按其各自管道正常排放。5、各单位的管理及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能源装备部要及时安排检修单位检修环境保护设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设备完好率达 9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转率达
6、98%以上。6、各单位发生不正常排污时,要迅速通知生产调度和安环部,并立即设法解决,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7、未经允许,各车间的装置、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不得擅自变更排放系统,非正常的临时性排水或改变排水流向,必须报安环部批准。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向下水井或路边沟倾倒有毒有害废水或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4 页 共 41 页工业垃圾、杂物等。因作业落入下水道、下水井的杂物或沉淀物,作业单位要及时清理。同时要及时回收辖区范围内及下水井、管道内的积油,避免大雨冲跑造成损失和污染环境。9、若发现
7、废水违规排放,将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严重给予1000-5000 元处罚。若因此对地表、地下水造成重大污染,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八条废气污染环境防治1、各车间要发动职工认真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气体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减小污染。2、各种易挥发物料的贮存,应采用能防止物料挥发的容器。3、对各种易挥发物料的装卸,需采取密封化措施。4、各车间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减少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发生。5、各车间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跑、冒、滴、漏,防止污染。6、要加强锅炉的管理和操作,使锅炉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
8、车队的汽车按时年检,确保尾气排放设施符合要求,尾气符合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8、有废气处理设施的车间,应做好处理设施台账,按时对处理设施进行巡检,做好相关记录。9、在环境监测时,相关车间要做好配合工作,以便监测能正常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5 页 共 41 页进行。10、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车间要及时采取消减措施,并报安环部和能源装备部,能源装备部应尽快安排检修。11、对废气污染物超标的设备,安环部、生产运营部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12、相关单位要强化对无组织排放的管理。煤炭、矿石、石灰等
9、的场内储运要优先使用封闭仓、封闭栈桥,采取洒水、绿化并辅以人工清扫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扬尘。13、装卸易产生粉尘的末煤、灰渣、矿石、石灰等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定时洒水、清扫等防尘措施,运输上述工业固体废物时还要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第九条噪声污染防治1、在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设计卫生标准,做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控制和减少高噪声源。2、职工暴露于作业场所 laeq,885db 的,应当优先考虑采取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噪声。3、各单位要根据作业环境噪声性质和基本情况,分别采取设置隔音监控室、对强噪声机组安装隔声罩、对混响声较强的场所做吸声处理、在声源
10、或声通路上装配消声器和对设备进行隔振处理等措施。4、供销部门在购买、引进或加工制造时,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零件和新工艺,代替旧的强噪声设备、零部件和生产工艺;同时对消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6 页 共 41 页除噪声危害的劳动保护设施必须同时购买、引进、投用。5、在安装大型设备的建筑物时要进行基础减震,合理布置振动设备并采取隔振措施,空压机、锅炉、气化炉等要安装消声器;高噪声车间要安装吸声材料,采取隔声措施等。5、未经安环部的批准,任何单位不准随意拆除消音处理设施。噪声控制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
11、效果。第十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1、生产运行部在安排生产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安排相关车间按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分质处置。2、沉降车间需严格控制生产,降低赤泥附水率,产生的赤泥存临时堆存厂满 2/3 时,及时通知企管部,联系运输厂家,及时外运。3、企管部在与赤泥运输厂家签订合同时,需注明赤泥要及时运输,并且运输过程中,负责厂内运输路线的卫生清理工作,否则将给予一定的处罚,企管部监督其执行情况。若因此而带来环境污染问题,公司将追究企管部及运输厂家责任。4、生产运行部、煤气车间需根据生产工艺,调整设备及指标,减少灰渣产
12、生量,并在暂时堆存处采取防扬尘措施。供销部在外售灰渣过程中要做好统计台账,并于每月月底将统计数据报安环部。5、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企管部及相关责任部门须报公司环保主管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7 页 共 41 页第十一条危险废物污染防治1、本办法所指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物质,主要包括医院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废药品、废矿物油、废酸、废碱、有机溶剂废物、精(蒸)馏残渣、爆炸材料废物、防腐材料废物、废弃铅酸蓄电池、
13、废汞开关、废弃的含多氯联苯的电力设备及其他有毒有害废物等。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要达到 100%。2、产生危险废物的车间,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并将危险废物的危害告知本岗位员工。3、危险废物原则上采用厂家回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采取焚烧、填埋及其它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核,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实施。4、供销部在销售危险废物时,必须卖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并在每次转运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执行转运联单制度。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于月底将本月危险废物转移量及转运联单复印件交安环部备案。第十二条
14、放射性污染防治1、本办法所称放射性污染防治主要指在使用射线装置的过程中发生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包括射线装置及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废放射源,受放射性核素污染的材料、劳保用品、工具设备,含放射性核素的有机闪烁液(大于 37bq/l)及其他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要达到 100%。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8 页 共 41 页2、公司在购置新放射源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集团公司安环部批准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新源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须经过环保部门组织的验收。3、电仪车间需
15、对所有放射源建立管理档案,并报安环部备案。4、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废物的贮存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建设安全可靠的辐射防护设施。5、暂时不用的放射源或废旧放射源,由电仪车间上报安环部,安环部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处置。6、任何车间均不得擅自处置放射性物质。产生放射性废物的车间应及时上报安环部,安环部按国家规定联系相关单位对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收集、包装)后,一律交有许可证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或原生产厂家集中处置。7、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应及时收集、包装,收集、包装、暂存,应符合以下要求:1、放射性废物应分类收集,并装入带有分类标记的专用口袋(容器),专用口袋应密封,不破漏。
16、2、严禁将放射性废物混装到一般垃圾中,也不得将一般垃圾混入放射性废物中。3、废放射源应单独存放。4、含放射性核素的有机闪烁液,应用不锈钢或玻璃钢罐贮存。第十三条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1、新建、扩建、改造项目都必须严履行环保部门的各项审批制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9 页 共 41 页度。2、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3、生产中改变原材料,辅助材料或代用材料可能造成污染物增高时,必须报安环部批准后,方可进行。4、施工单位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17、如粉尘、噪声及废物,必须有防范措施。5、安环部要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建设计划和施工计划的讨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三同时”执行情况,对违反“三同时”的情况,安环部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公司领导。第三章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要做好环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环保设施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有关技术工人及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防治污染设施工艺流程及原理,要有应对突发事故处理能力。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对高管、中层管理干部进行环境保护专业培训,并将环保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中。操作工人上岗前须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才能上岗,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第十六条相关车间若违反本办法规定,环境保
18、护设施没有运转或不正常运转,由公司安环部责令其限期纠正。预期不纠正者,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十七条安环部及相关职能部室有权对各车间存在的环保隐患提出整改,提出的口头整改的,车间需立即进行整改,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的,需在整改期限进行整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0 页 共 41 页第十八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应执行标准的,或者超过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相关部室及车间应及时治理,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将采取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等措施,消除污染。第十九条由
19、于车间不按照规定执行,造成污染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严处理。第二十条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污染防治设计方案都必须由安环部上报集团公司,征得集团公司的同意。变更污染防治设计方案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变更。第四章环境监测第二十一条在我公司无监测能力时,公司将委托登封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各相关车间及部室要配合好环保局监测人员的监测工作。第二十二条当公司有监测能力时,监测人员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污染物监测,对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环境监测布点、样品采集、分析测
20、试、数据评价和综合报告等应严格遵守监测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伪造、篡改污染物监测数据。定期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建立规范的污染因子监测台帐,并上报安环部,有安环部对监测数据进行收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1 页 共 41 页集、整理、分析,编制环境监测报告。第二十三条做好环境监测报告的定期上报工作。安环部每季度末把经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认可的正式环境监测报告报集团公司安环部。第二十四条公司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未经公司领导或上级公司环保主管部门
21、同意,监测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第二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业噪声污染管理第三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管理第四章交通噪声污染管理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们有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生活和人们在社会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影响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
22、正删除。第 12 页 共 41 页本办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等正常活动的现象。第三条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声环境质量负责,应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城市、村镇建设,按功能区合理布局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生活环境的安静。第五条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对辖区内的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机关,并督促、协调其他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第六条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日常管理工作,遵照统一监管,
23、分工负责的原则按以下分工实施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工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日常监督管理。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向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机电设备或器械,减少噪声对生活环境的污染。第九条凡排放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3 页 共 41 页门缴纳超标排
24、污费,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第十条受到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减轻或排除噪声污染的危害。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受害单位和个人的举报和投诉,督促造成噪声污染者减轻或排除噪声污染,采取保护受害人权益的措施。第二章工业噪声污染管理第十一条在人口稠密区以及在医院、学校、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及其附近,不得规划新建和扩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或项目。第十二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定防治措施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拆除或闲置已安装使用的噪声污染防治
25、设施,应当征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十三条排放噪声污染实行申报制度。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单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提供噪声污染的有关资料,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使其符合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使用通风、排风(气)、降温、发电、锅炉等设备,对周围生活环境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4 页 共 41 页记,并按照审查意见,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第十四条对超标排放噪声,造成严重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 环境保护 污染 防治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