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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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05六、结论.107附表.108附图:附图: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图附图 4项目所在地与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附图 5溧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 6工程师现场照附件: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可研报告批复附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附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 5承诺书附件 6污水接管意向书附件 7危险废物处置承诺书附件 8环评文件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说明附件
2、 9全本公示说明附件 10公示截图附件 11监测报告附件 12环评技术合同附件 13审批申请附件 14专家函审意见及修改清单附件 15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2其他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国民经济的行业类别中的N7723固体废物治理,对照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
3、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鼓励类“十九、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清单所包含的禁止事项;对照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或禁止用地;对照江苏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涉及的行业及项目;对照江苏省产业
4、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项目;对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项目。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类项目范畴,符合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美人山(溧水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北侧),综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
5、)、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本项目不涉及南京市范围内的国家级或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西南侧3800m 的天生桥风景名胜区。具体见表 1-1、1-2。表表 1-1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一览表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一览表生态空生态空间保护间保护区域名区域名称称县县(市市、区)区)主导生态主导生态功能功能范围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相与本项目相对位置对位置国家级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态保护红线范围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围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面积面积生
6、态空生态空间管控间管控区域面区域面积积总面总面积积天生桥风景名胜区溧水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包括天生桥河北起永阳镇河西洪蓝镇下思桥缸窑坝天生桥村小村上村严家宕村南止洪蓝桥,沿河道两岸 150300 米范围/1.271.27位于项目西南侧,距离二级管控区0.8km表表 1-2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一览表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一览表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名称名称类型类型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区域面积(km2)与本项目与本项目相对位置相对位置南京无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东起永阳镇石巷双尖村水塘(119315.330E,313517.
7、796N)穿林向西沿防火通道向南至竹海大道观景台,沿竹海大道向西至最南官塘水库北岸无付路(119135.678E,313435.264N),沿道路至洪蓝镇东山头村,沿道路至洪蓝镇石岗村,沿林缘至无想寺水库坝埂,沿道路经洪蓝镇杜城王村至最西半山水库东岸(1185933.488E,313617.872N),沿林缘经神山凹水库至最北水墨秦淮小区西侧东洪线(119019.103E,313653.200N),沿东洪线向西至无想山森林公园大门,沿林缘向西至永阳镇大山下村,沿林缘向东南至永阳镇宋家村,沿林缘向南至永阳镇石巷双尖村。不含无想寺庙、天池、毛家山村等景点周边区域20.72位于项目南侧,距离生态保护
8、红线区5.16km本项目不在天生桥风景名胜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和南京无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 20201 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根据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全年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平均值为 29g/m3,达标,同比下降 6.5%,达标;PM10平均值为 56g/m3,达标,同比持平;NO2平均值为 33g/m3,达标,同比下降8.3%;SO2平均值为 6g/m3,达标,同比下降 14.3%;CO 日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4数为 1.
9、0mg/m3,达标,同比下降 9.1%;O3日最大 8 小时值超标天数 52 天,同比增加 2.2 个百分点。项目所在区域 O3超标,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南京市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印发了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宁政发20197 号),大气环境质量将持续改善。根据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该报告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布设了 14 个大气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甲苯、二甲苯、硫酸雾、氯化氢、氨、硫化氢、TVOC 均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浓度限值。根据最新的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21 年溧水区各项污染指标已基本达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
10、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为NH3、H2S。经预测分析可知,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大气功能区的要求。地表水环境:根据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 42 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及以上)比例为 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类)断面。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厂内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污水厂处理集中处理后,尾水达标排入一干河,地表水综合整治后,一干河地表水环境质量可达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对
11、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不降低其环境功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水环境功能的要求。声环境: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 534 个。2021 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 53.9dB,与上年同期持平;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 52.2dB,同比下降 0.6dB。本项目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均能够满足所在区域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总体上,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建成后,厂界的噪声影响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
12、8)2 类限值,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现状整治后,5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供水: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项目用水量约 1129.68t/a,南京市现有较大的水厂 5 座(北河口水厂、上元门水厂、城北水厂、浦口水厂、城南水厂),增压站 14 座,日供水能力 220 万吨,且溧水区永阳镇已建成日供水能力达 10 万吨的自来水厂,供水能力能够满足现状用水需要并有余量,保证本项目用水,且项目采用多种节水方式,减少了水的用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供电:项
13、目用电量约为 66.13 万 kWh/a,由溧水区市政电网供电,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相符性见下表表表 1-3与与江苏省江苏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序号序号要求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
14、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本项目不占用国家级生态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符合要求。2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总量在溧水区域平衡,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要求。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本次评价要求企业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提出自行监测计划,企业按照要求做好跟踪监测,符合要求。4禁燃区要
15、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长江流域管控要求长江流域管控要求1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6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农田范围内。符合要求。2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
16、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不属于化工项目;项目不属于国家、省产业政策限制、淘汰类新建项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 版)中物质;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总量在溧水区域平衡,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要求。4防范沿江环境风
17、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 版)中物质。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要求。5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本项目不涉及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的要求。根据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对照南京市溧水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相符性见下表。表表 1-4与南京市与南京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
18、符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类别类别要求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优先引入:江苏溧水经济开发区:电子资讯产业(含消费类电子及家电产业)和精密机械产业;西区: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航空产业园(一期):机电、汽车配件、轻纺及现代物流;航空产业园(二期):航空制造业、现代物流、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电子信息、新型材料;北片区:南京市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空港枢纽经济区中山水环绕宜居宜业的生态文明新城、溧水副城现代综合服务中心区;团山片区:机械装备制造、食品轻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型材料、电子信息和软件、生物医药。(3)禁止引入:江
19、苏溧水经济开发区:含有电镀、表面处理工序,化工、冶炼、水泥、造纸、印染、酿造等重污染项目;西区:铅锡软膏管、药用天然胶塞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食品药品加工类企业;航空产业园(一期):电镀表面处理类企本项目属于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为环境治理业,不属于禁止引入类项目。符合要求。7业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机电类企业;造纸、印染、印花、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酒精、酿造以及生产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品或使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工艺的轻工纺织类企业;工艺落后的家具、工艺品、体育用品生产;含电镀工艺的家具、工艺品、体
20、育用品生产;存贮危险化学品;化工、冶金等三类工业;航空产业园(二期):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北片区:排放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砷、铬等污染物的研发项目;含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的专业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团山片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的企业和项目;工业生产废水排水量大于 1000吨/日的项目;排放含汞、砷、镐、铬、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
21、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总量在溧水区域平衡,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次评价要求企业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提出自行监测计划,企业按照要求做好跟踪监测,符合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
22、、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为同行业先进水平项目所在区域其他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表 1-51-7 所示表表 1-5其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其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号序号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判定结果判定结果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
23、符合文件要求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文件要求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或禁止用地符合文件8本)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要求4江苏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涉及的行业项目符合文件要求5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
24、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项目符合文件要求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项目符合文件要求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项目符合文件要求8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 号)本项目符合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表表 1-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试行,2022 年版)年版)的相符性的相符性序号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年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
25、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 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和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要求。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要求。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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