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林科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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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特 殊 普 通 合 伙)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 2021 年年年报年报问询函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大华核核字字2022 005029 号号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目 录录 页页 次次 一、一、青岛国林环保科技
2、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4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10)5835 0011 传真:86(10)5835 0006 www.dahuawww.dahua- 第 1 页 青 岛 国 林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青 岛 国 林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0 2 12 0 2 1 年 年 报 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年 年 报
3、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明明 大华核字大华核字2022022 2 005029005029 号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由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或“公司”)转来的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年报问询函所提及的国林科技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问题一、【问询函问题一、【问询函 1 1】1.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49,558.9049,558.90 万元,同比增长万元,同比
4、增长23.41%23.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02.897,602.89 万元,同比下万元,同比下降降 4.95%4.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911.361,911.36 万元,同比下降万元,同比下降127.39%127.39%。年度报告显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主要系报告期业。年度报告显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主要系报告期业务量增加,原材料采购增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海外地区营业务量增加,原材料采购增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海外地区营业收入收入 5,322.935,322.93 万元,同比
5、增加万元,同比增加 449.95%449.95%。请说明:。请说明:(1 1)结合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及现金收支具体项目,量化分析)结合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及现金收支具体项目,量化分析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第 2 页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原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因及合理性。(2 2)详细披露海外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与)详细披露海外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主要产品及其成本构成、毛利率、销售区域、物流情况、资供应商、主要产品及其成本构成、毛利率、销售区
6、域、物流情况、资金流向、收入确认时点及合规性、上下游履约能力及风险。金流向、收入确认时点及合规性、上下游履约能力及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回复:(一)结合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及现金收支具体项目,量化分析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1 1、公司的经营模式和销售政策、公司的经营模式和销售政策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签订合同后安排采购生产,臭氧设备的生产需要一定周期。一般情况下,公司中小型臭氧设备自接单到生产至提交产品周期为 30 天左右,一般大型臭氧设备生产周期为 60 天左右,应用于饮用水处理和烟气
7、脱硝领域的大型设备因为工程建设周期长、标准要求严格,周期甚至达到90-120 天。根据合同约定销售商品需要指导安装并调试运行验收,在货物送达客户,指导安装完成并调试运行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公司大型设备发货至现场后,安装周期为大约为 1-3 个月。若材料设备发往施工现场后,工况尚不具备安装条件,设备的安装周期延长。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央企、国企、市政单位、上市公司和大型民营企业,公司一般结合客户招标要求或客户信用政策及市场供需状况确定信用期限。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信用期间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一般而言公司对客户的项目收款主要分为三个部分:a、预收货款,约为合同总金额的 10%-30%;b、进度款,根据项
8、目进度收取,约收款至合同总金额的 90%;c、尾款,质保期满收取,约占合同总金额的 10%,质保期一般为 1-2 年,极少数为 3 年。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第 3 页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合理性 公司 2020 年、2021 年净利润分别为 8,002.94 万元、7,599.61 万元,同比下降 5.04%;,2020 年、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6,978.16 万元、-1,911.36 万元,同比下降 127.39%。经营
9、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主要系存货的增减变动及经营性应收应付款增减变动影响所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明细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差额 变动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1.36 6,978.16-8,889.52-127.39 净利润 7,599.61 8,002.94-403.33-5.04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的差额 9,510.97 1,024.77 8,486.19 828.1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6,845.33-4,256.93-2,588.40 60.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
10、加-6,546.67 4,839.97-11,386.64-235.26 存货的减少 1,209.21-4,082.81 5,292.02-129.62 资产减值准备 1,186.23 1,662.17-475.94-28.63 固定资产折旧 1,303.28 1,166.99 136.29 11.68 无形资产摊销 123.40 79.14 44.27 55.9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1.63 9.13 32.50 356.12 财务费用 259.04 39.71 219.33 552.3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4.63-280.19 185.56-66.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11、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7.45-4.91-2.54 51.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39.31-204.99 65.68-32.04(1)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情况 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额金额分别为 4,256.93 万元、6,845.33 万,主要系应收账款的增加所致。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1.12 和 0.96,2021 年度销售回款放缓,受销售规模的增加所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21 年仍增加 2,769.65万元。销售回款放缓的原因主要为受新冠疫情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部分客户资金周
12、转较为紧张,导致订单未能完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期限回款。(2)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情况 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第 4 页 2020 年度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为 4,839.97 万元,2021 年度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金额为 6,546.67 万元,主要系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应付账款和与销售活动相关的预收货款的变动所致。2020 年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应付账款增加 997.52 万元,主要原因系为下年生产备料所致;2021 年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应付账款减少 2,614.21 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大型合同履行完毕,支付货款增加所致。预收账款系预收设备销售款,根据定制设备
13、行业特点,公司一般在签订销售合同后会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金。2020 年预收货款金额增加 1,137.27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公司在执行合同增加,导致预收货款增加;2021 年预收货款金额减少 3,055.53 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大型合同履行完毕,确认相关收入,以及公司部分合同暂缓执行收取预付金减少所致。(3)存货的变动情况 2020年度存货增加4,082.81万元,主要原因系2020年公司在执行合同增加,为生产备料所采购的原材料增加所致;2021 年度存货减少 1,209.21 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大型合同履行完毕,结转相应的制造成本,原材料减少所致。综上,由于销售回款放缓,导致
14、 2021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额相对购买商品提供劳务的增加额明显偏低,及经营活动中其他项目的共同影响,最终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度下降 8,889.52 万元。3 3、会计师的核查和结论、会计师的核查和结论 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获取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现金流量变动明细,分别检查分析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及其他大额现金流量变动项目的内容、发生额,与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是否合理,并结合经营模式和销售政策分析是否与实际业务的发生相符。对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附表进行了检查分析,以净利润
15、为起点,分析至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调整过程。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大额现金流量变动项目的内容、发生额与实际业务的发生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第 5 页 相符,与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合理。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变动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二)详细披露海外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主要产品及其成本构成、毛利率、销售区域、物流情况、资金流向、收入确认时点及合规性、上下游履约能力及风险。公司海外业务产品主要为制氧机、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臭氧系统配套配件产品和乙醛酸产品。报告期内,海外销售收入 5,334.05
16、万元,销售成本为3,559.51 万元,毛利率 33.27%;销售区域主要在老挝、印度、巴西、挪威、印尼、南非等国家。公司海外业务以美元结算,主要的结算方式为公司与客户直接结算,即客户通过电汇方式将美元直接划付公司美元账户,公司结汇;此外,公司少量海外业务通过阿里巴巴平台销售的海外客户,货款结算时客户将外币汇入“阿里巴巴一达通”结算平台,平台结汇提现后,将货款直接划付至公司人民币账户。海外业务销售产品的收入确认方式:公司在取得海关出具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后,确认销售收入。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与海外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均采用 FOB 贸易方式,少量客户采用 EXW 和 CIF 贸易方式,产品到达客
17、户指定的装运港,并交付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所有权转移至客户,客户承担产品损失或毁损风险,适用于国际贸易术语通用解释。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采用 FOB 和 CIF 两种贸易术语成交时,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风险即告转移。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其毁损、灭失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同时卖方也不再承担标的货物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因为销售价格属于已经在出口合同中约定的固定价格);采用 EXW 贸易术语成交时,货物在离开卖方工厂后,风险即告转移;此时卖方把与标的货物相关的风险报酬或控制权转移给了买方,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判断收入确认时点的基本原则
18、是:客户取得了商品的控制权。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已经能够主导货物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因此在 FOB 和 CIF 贸易条款下,在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其控制权已经转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第 6 页 移给了客户,此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综上所述,公司在取得海关出具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游履约能力及风险情况:公司的臭氧技术水平居国内前列,具备了和国际上先进的臭氧系统供应商竞争的实力,从 2006 年公司开始拓展海外市场,主要通过网络、展会、杂志、电子商务平台及国外直接拜访等多种方式
19、推广公司自有品牌产品。为降低海外客户合同履约风险,针对金额较小的合同一般要求客户全款支付后公司方可发货;针对大额海外客户,公司往往根据客户及项目情况,采用现场考察的方式甄选客户,并采用提高发货前款项支付比例等更为严格的信用政策规避风险。综上,海外业务的下游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形。2021年度前五大海外客户销售收入5,012.69万元,占海外销售收入的93.98%。其主要产品及其成本构成、毛利率、销售区域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序序号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成本构成成本构成 毛利毛利率率(%)销售销售区域区域 出口贸出口贸易方式易方式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1 客户一
20、制氧机 设备成本 3,107.24 98.39 30.35 老挝 EXW 其他成本 50.94 1.61 2 客户二 臭氧发生器CF-G-2-15kg 设备成本 170.79 90.94 45.46 印度 CIF 其他成本 17.02 9.06 3 客户三 臭氧发生器CF-G-2-800g 设备成本 20.23 71.87 48.52 挪威 CIF 其他成本 7.92 28.13 4 客户四 臭氧发生器CF-G-2-1.5kg 设备成本 19.17 96.28 55.02 南非 FOB 其他成本 0.74 3.72 5 客户五 乙醛酸 材料成本 17.75 89.87 43.53 巴西 FOB
21、 其他成本 2.00 10.13 问题二、【问询函问题二、【问询函 2 2】2.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 35.43%35.43%,其中,市政,其中,市政给水、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给水、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51.07%51.07%、46.07%46.07%,远高于综合毛利,远高于综合毛利率及其余业务的毛利率。请公司结合相应业务的业务模式、销售政策、率及其余业务的毛利率。请公司结合相应业务的业务模式、销售政策、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等,说明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等,说明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
22、备可持续性,并提示相关风险。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并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第 7 页 回复:回复: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84%、40.33%和 35.43%,近三年毛利率基本保持较高水平。其中 2021 年度综合毛利率较 2020 年下降 4.90%,主要原因系:(1)公司制氧机业务收入比重提高,2021年制氧机业务收入较 2020 年增长 6,389.95 万元,增速达 1,962.73%,但制氧机业务市场竞争激烈,毛利率为 2
23、7.76%,显著低于臭氧发生器业务;(2)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下降。(一)(一)结合相应业务的业务模式、销售政策、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结结合相应业务的业务模式、销售政策、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等,说明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构等,说明该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1 1、公司业务模式、销售政策、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公司业务模式、销售政策、定价依据、产品结构、客户结构 公司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是非标准定制产品,公司遵循以销定产为主导的生产模式,产品报价以生产成本为基础,根据市场竞争及客户谈判
24、情况综合确定。公司产品以大型臭氧发生器为主,涵盖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产品还包括臭氧系统配套、配件产品、制氧机系统和乙醛酸产品。公司产品采用直销方式,客户主要为下游业主、取得下游业主订单的环保工程公司。直接客户或最终客户中国有企业、市政公司及民营上市公司占比较高。2 2、市政给水行业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市政给水行业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市政给水行业受客户对供应商资质筛选标准严格,对设备技术标准要求高等因素影响导致其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19 年至 2021 年市政给水行业的毛利率分别为 49.37%、52.75%和 51.07%。毛利率
25、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且均高于当年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市政给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生活饮用水领域,相较于其他行业客户,市政给水行业客户对臭氧系统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先进性,臭氧的产量、浓度、电耗等技术指标和综合服务要求更高,市政给水行业客户在供应商筛选过程中更为关注其资信情况和行业经验。基于公司臭氧设备性能指标可实现国外同类设备相同处理效果,且成本优势明显,服务及时高效,公司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高,替代效应明显,议价空间较大,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大华核字2022 005029 号有关财务事项说明 第 8 页 随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颁布实施,市政给水行业目前处于有利的产业环境,受国家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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