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土建监理建筑监理资料》三条新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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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萧山区党山梅林桥至农二场党山至益农、塘新线延伸三条新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二00三年一月目 录1、监理工程概况12、监理工作总则12.1监理工作依据13、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23.1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23.2监理工作目标2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24.1熟悉合同文件24.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44.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54.4检查承包人质保体系64.5检查材料和机械准备64.6核查开工条件74.7第一次工地会议74.8总体工程开工令85、质量控制85.1质量控制原则85.2质量控制方法95.3对承包人质保体系的日常管理105.4分项工程开工审批105.5过程控制11
2、5.6工序验收125.7分项工程完工验收135.8质量事故处理145.9施工测量监理155.10试验控制175.11各项工程控制重点19 5.11.1路基工程 19 5.11.2路面工程 23 5.11.3桥梁工程 26 5.11.4交通安全设施 336、费用监理356.1费用控制依据366.2费用控制原则366.3费用控制方法366.4工程量清单366.5中间计量376.6中期支付397、进度控制407.1进度控制原则407.2进度控制方法417.3进度计划的种类417.4进度计划的编制417.5进度计划的审批要点427.6进度计划的审批程序427.7进度计划的分解427.8核查进度427.
3、9进度计划的调整438、合同管理的依据438.1合同管理的依据438.2合同管理的原则448.3合同管理方法448.4工程变更448.5工程延期458.6费用索赔478.7工程分包489、信息资料管理499.1基本要求499.2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5010、组织协调5310.1工地会议5310.2常规工地会议5310.3专题工地会议5310.4监理例会5410.5组织协调5411、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5411.1交工验收5411.2缺陷责任期工作计划5511.3交工证书5611.4工程监理报告5611.5交工结算报告5611.6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5612、环境保护,施工安全5711.1文明施
4、工5711.2施工安全58附录1:监理工作流程图附录2:试验检测项目与频率 萧山区梅林线、党益线、塘新线延伸工程三条新建公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监理工程概况杭州市萧山区党山梅林桥至农二场、党山至益农、塘新线延伸三条新建公路工程位于萧山东片地区。(1)党山梅林桥至农二场(下简称梅林线)起点是党山镇梅林大道梅林桥与新东公路相交处,途经党山镇、党湾镇、部队农场、农二场辖区、跨伟老线、义隆湾、新湾、梅林湾,与左十四线平交,终点位于军八线东400米与农二场水泥路相交。路线全长12.788km。(2)党山至益农(下简称党益线)起点是党山镇川北一路,途经党山镇、益家镇辖区、跨党党线、三官湾、镇龙殿湾、赵家湾
5、、东村湾、抢险湾、与新东公路平交,益农段老路利用原伟老线拼宽,终点与改造后的伟老线相接。路线全长12.804km。(3)塘新线(萧山塘下金至新湾镇)延伸公路,起点是新湾镇盛凌湾桥东,由西向东穿过新湾镇共和村,终点与将实施的梅林桥至农二场公路相交。全长1.741km。本项目新建工程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中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新建。计算行车速度采用80km/h。梅林线和党益线路基宽26m,其中行车道宽2×7.5m,分隔带宽2×2m,非机动车道宽2×3m,土路肩宽2×0.5m,沥青砼路面。塘新线延伸工程路基宽为18m,其中行车
6、道宽2×7.5m,硬路肩宽2×1.5m。本项目路基、结构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路面计划工期8个月,安全设施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监理服务时间34个月。2、监理工作总则2.1监理工作依据2.1.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2.1.2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及附件;2.1.3合同图纸及说明;2.1.4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2.1.5合同指定使用的图纸、技术规范;2.1.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2.1.7交通部和浙江省颁布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验规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1.8招、投标文件3、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3.
7、1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依据监理招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约定,承担萧山区党山梅林桥至农二场、党山至益农、塘新线延伸三条新建公路土建、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3.2监理工作目标3.2.1质量目标:优良3.2.2工期目标:路基、桥梁施工期12个月,路面施工期8个月,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期2个月3.2.3费用目标:工程费用控制在合同价及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费用之内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4.1熟悉合同文件监理工程师进场以后,驻地办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合同文件,认真分析其特点,掌握控制重点和难点。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或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清楚,作出合理的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4.1.1熟悉
8、合同文件4.1.1.1业主和承包人、监理的合同关系;4.1.1.2合同条款所赋予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力和义务;4.1.1.3合同事宜的处理原则、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4.1.1.4合同专用条件。4.1.2熟悉合同图纸在熟悉合同图纸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仔细进行下列项目的审核。如发现疑问应以驻地办的名义及时书面上报业主或根据业主授权报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解决。4.1.2.1合同图纸签认手续是否齐全;4.1.2.2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4.1.2.3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选用与现行规定的相符性;4.1.2.4基底与基础的设计与地质勘测报告的符合性;4.1.2.5合同图纸中指定
9、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图册的有效性;4.1.2.6合同图纸中规定采用的施工工艺与现行规范、规程的符合性;4.1.2.7合同图纸设计说明、坐标、标高设计及相关图纸之间的附合性;4.1.2.8合同图纸设计是否有明显导致投资增加的项目;4.1.2.9合同图纸设计是否有特殊工艺和材料要求;4.1.2.10合同图纸中的工程数量是否准确。4.1.3熟悉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1.3.1清单栏目的划分以及其所涵盖的工程细目;4.1.3.2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是否与合同价相符;4.1.3.3合同价的累计是否与总价相符;4.1.3.4计量依据、计量原则和通用计量方法;4.1.3.5清单数量准确性。4.1.4、熟悉技术规
10、范4.1.4.1工程项目的范围和主要工程内容;4.1.4.2材料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频率;4.1.4.3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4.1.4.4监理验收和审批程序;4.1.4.5工程计量方法。4.1.5熟悉施工现场4.1.5.1图纸标准是否与现场一致;4.1.5.2施工便道及其修建情况;4.1.5.3施工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情况;4.1.5.4料源情况;4.1.5.5现场挖探情况;4.1.5.6控制桩点设置和保护情况;4.1.5.7现场试验室建设情况等。4.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4.2.1、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4.2.1.1文字说明:描述工程概况(地理位置、工程地质、当地气候条件、水文条件、主要技
11、术指标等)、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总体部署、质量要求、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等。4.2.1.2施工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构造物、施工便道、生活区、料场、拌和场、仓库、机械停放场所、临时占地位置等。4.2.1.3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工期目标(说明工期总目标和阶段性工期目标)、时间计划(用网络图和横道图两种形式绘制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切实按照指导施工的原则表示出主要施工程序之间的搭接关系。在网络图中要明显表示出关键线路,注明各个工序的时间参数。按照关键线路确定的工期必须符合合同工期和阶段性工期的要求。计划的安排必须充分考虑季节变化和气候变化的影响,要预留足够的动员、清场时间和监理工程师根据合
12、同文件对有关事项的审批、验收、签认时间)、费用计划(根据总体时间计划安排,计算出每工人月拟完成的工作量,用“S”图的形式绘制资金流转计划)、工、料、机计划(根据总体时间计划,用直方图的形式表达出人工、主要工程材料、主要工程机械设备在合同期内的计划安排。人员安排必须充足,主要工程材料必须落实,主要施工机械必须配套,以满足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4.2.1.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目标、组织机构(描述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情况和质量控制系统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主要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描述本工程中采用的技术保证措施和施工工艺、关键工序的控制手段)、试验、检测和测量(说明试验室建设、配
13、备的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主要性能指标,试验检测人员的资质情况)、自检(说明自检的控制程序、控制手段、人员安排和验收资料的保证措施)、特殊技术保证措施(说明雨季施工保证措施,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4.2.1.5施工安全:说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及人身安全保障体系及其采取的主要施工安全保障措施。4.2.1.6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说明施工中拟采取的现有道路改道、环境保护、工地照明、文物保护、扰民控制以及其它现有设施的保护措施。应特别指出满足当地环境整治要求的环保措施。4.2.1.7施工节约技术措施:说明工程中采用的施工节约的技术措施。4.2.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要点4.2.2.1编制内容和内部
14、审查手段是否齐全;4.2.2.2施工组织与部署是否合理;4.2.2.3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4.2.2.4质量标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4.2.2.5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有切实可行证明材料;4.2.2.6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4.2.2.7专项施工设计是否全面、可行、合理、先进;4.2.2.8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施工安排是否连续均衡,进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是否协调。4.2.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4.2.3.1编制:承包人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后,应尽快组织各方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图纸审核、确定施工方案,开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4.2.3.2申报:在签定合同协议书28日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期
15、限内,承包人应向驻地办提交合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2.3.3审批:驻地办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14天内,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在正式批复之前,驻地办需征求业主意见。审批未通过的,承包人应根据业主、监理的要求,重新修订,经驻地办批准后,方可签发开工通知书。4.2.3.4调整: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已经与工程情况严重不符或不适合时,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并按上述程序报批。4.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4.3.1总体工程开工以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根据合同工程范围和技术规范对所辖工程进行单位划分,详细列明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序及涵盖关系
16、与质保资料编号,报驻地办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单位划分,作为将来申报和审批开工申请、进行质量评定、编制竣工资料和信息统计的依据。4.3.2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单位划分之前,不批准总体工程开工。4.3.3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单位划分,须报业主备案。4.4检查承包人质保体系4.4.1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要求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应以质保为目的,以自检为手段,对施工过程进行自我控制与调节,使监理首次验收合格率达到85%以上。4.4.1.1配备足额的合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和技术工人;4.4.1.2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约束与激励机制;4.4.1.3建立满足工程需要的合
17、格工地试验室和现场养生室;4.4.1.4配备足够数量、满足工程需求的仪器和设备。4.4.2承包人质保体系的审批要点4.4.2.1各类人员的资质、资历和数量是否满足工程需要;4.4.2.2质量保证体系各职能部门职能划分和工作流程是否清楚;4.4.2.3质量保证体系总负责人是否明确,并在质量问题上具有否决权;4.4.2.4工地试验室和养生室是否满足工程需要;4.4.2.5仪器设备配备是否与工程需要相适应。4.4.3承包人质保体系的核查程序4.4.3.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在总体工程开工前,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并将体系建立、运行和约束的有关文件,书面报告驻地办。4.4.3.2驻地办在收到上
18、述报告之后,应及时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逐项进行现场核查。4.4.3.3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合格的,不批准总体工程开工。4.5检查材料和机械准备4.5.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承包人投标书是否符合,与批准的施工方案是否适应。对于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应限期撤离工程现场。机械设备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进场,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4.5.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根据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确定材料供应厂家、材料进场计划、材料
19、检验计划和材料存放场地,并对首期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4.6核查开工条件4.6.1在承包人认为已经具备总体工程开工条件时,应向驻地办申报总体工程开工申请,阐明临建和标化工地建设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情况、工料机准备情况、图纸及拆迁到位情况、自检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地试验室建设情况、测量复核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4.6.2驻地办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总体工程开工申请后,应组织监理工程师核查承包人的开工条件,核查要点是:4.6.2.1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手续和资质证明(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明、专项施工许可证)是否已经具备。4.6.2.2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20、。4.6.2.3基准点测量复核是否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4.6.2.4质量保证体系是否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4.6.2.5工、料、机准备是否已经满足开工需要。4.6.2.6临建(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和标化工地建设是否已经达到开工条件。4.6.2.7进场设备和人员是否和标书一致。4.6.2.8环保措施是否已经制定并准备实施。4.6.2.9路基填挖横断面图及工程量计算表是否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4.6.2.10该合同项目的工程单位划分是否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4.6.3经过核查,如承包人基本具备了总体工程开工条件,应准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4.7第一次工地会议4.7.1前提条件4
21、.7.1.1组织机构组建完毕;4.7.1.2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得到批准;4.7.1.3基准点复测完毕并得到批准;4.7.1.4地面线测量完毕并得到批准;4.7.1.5合同项目单位划分并得到批准;4.1.7.6总体工程开工申请已经提交。4.7.2会议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驻地办组织召开,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计量负责人、试验检测负责人、主要分包人、业主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驻地办应事先将第一次工地会议议程通知业主、承包人及有关方面。4.7.3会议的主要议程4.7.3.1各方组织机构及人员介绍,并宣布人员授权。4.7.3.2
22、业主代表宣布对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授权。4.7.3.3承包人介绍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并从工、料、机、安全、环保五个方面介绍施工准备情况。4.7.3.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陈述进行逐项评价。4.7.3.5业主代表明确开工条件,并提出工作要求。4.7.3.6监理工程师明确监理工作程序。4.7.3.7监督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并介绍监督计划。4.7.3.8其它议程。4.8总体工程开工令如第一次工地会议表明,承包人具备总体工程开工条件的,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标志着承包人和监理方面的准备工作结束,工程进入实体实施阶段。总体工程开工令应报业主备案。5、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条件、合同图纸、技术规
23、范和质量标准,对承包人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和验收标准的各项要求。5.1质量控制原则5.1.1总原则:总体控制,分项管理,对应方案是总体方案和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总体施工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批准总体工程开工;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批准分项工程开工。5.1.2合同原则: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进行质量控制。5.1.3预控原则:对关键环节、重点项目进行质量预测、制订对策,组织落实执行。5.1.4重点控制原则:抓住质量环节中的重点和难点环节,落实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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