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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动力电池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动力电池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4二、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增加,动力电池需求水涨船高4三、 必要性分析6四、 确立绩效评审与申诉系统的内容和意义6五、 企业员工绩效申诉的处理8六、 行为导向型主观考评方法10七、 绩效考评方法的比较13八、 工作岗位分析信息的主要来源14九、 工作岗位分析的程序15十、 企业人力资源费用的构成18十一、 审核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的基本要求20十二、 实耗工时的概念和意义21十三、 劳动定额统计工作的任务22十四、 最低工资23十五、 工资支付保障24十六、 集体合同的内容28十七、 签订集体合同
2、的程序33十八、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36十九、 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38二十、 公司简介42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43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43二十一、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4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44二十二、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46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46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48利润及利润分配表49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51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54二十三、 投资估算55建设投资估算表57建设期利息估算表58流动资金估算表59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60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61一、 产业环境分析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府呼和浩特。地处中国北部,地理上
3、位于北纬3724-5323,东经9712-12604之间,东北部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交界,南部与山西、陕西、宁夏相邻,西南部与甘肃毗连,北部与俄罗斯、蒙古接壤,属于四大地理区划的西北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地势由东北向西南斜伸,呈狭长形,全区基本属一个高原型的地貌区,全区涵盖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沙漠、河流、湖泊等地貌,气候以温带大陆性气候为主,地跨黄河、额尔古纳河、嫩江、西辽河四大水系。截至2019年末,内蒙古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辖9个地级市、3个盟,共有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常住人口2539.6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212.5亿元,第一产
4、业增加值1863.2亿元,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6818.9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8530.5亿元,增长5.4%。二、 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增加,动力电池需求水涨船高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均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同比增速持续显著领先行业。具体来看:2021年1-10月,全国汽车产销分别为2058.7万辆和2097万辆,同比增长5.4%和6.4%。同一时期,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分别为256.56万辆、254.2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75.30%、176.60%。根据最新统计数据,10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9.7万辆和38.3万辆,环比增长12.5%和7.2%,同比增长均约为1.
5、3倍,创历史新高。2021年上半年,中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为74.7GWh,同比增长217.5%,较2019年同期增加72%。今年1-6月份,磷酸铁锂电池产量为37.7GWh,同比增长33.4%;三元锂电池产量36.9GWh,同比增长149.2%。在电池安全性上取得突破的磷酸铁锂电池在2021年上半年实现产量对三元锂电池产量的反超。磷酸铁锂的装机量所占市场份额实际经历了一段先下降后增长的阶段。2014年和2015年间,磷酸铁锂电池在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上一度占据主导地位;之后受到政策补贴的影响,三元锂电池装机量从2016年起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进入2020年以后,随着宁德时代CTP技术发展,比亚迪电池
6、的推出,针对高能量密度电池(如三元锂电池)补贴的下降和三元锂材料电池安全性问题日益明显,磷酸铁锂电池市场份额重新超越三元锂电池。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明显。经历过一段新能源汽车补贴“大跃进”的时期之后,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开始趋于理性,不再一味以电池能量密度作为补贴的唯一标准,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退坡明显。在最新的补贴标准中,非公共新能源乘用车领域,2021年补贴标准在2020年的基础上退坡20%,公共领域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下降10%。三、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
7、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四、 确立绩效评审与申诉系统的内容和意义绩效考评阶段是绩效管理的重心,它不仅关系到整体绩效管理系统运行的质量和效果,也将涉及员工当前和长远的利益。为此,除了需要对绩效考评过程中上述可能出现的各种考评误差给予高度重视,以确保绩效考评准确性的同时,还应当重视考评的公正公平性,带有偏见、缺乏公正公平性的考评可能滋生员工中不良的思想情绪,不但损害组织和各级主管人员的管理活动,还会对以后的绩效管理活动产生严重的干扰和破坏。为了保证考评的
8、公正公平性,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当确立两个保障子系统。1、企业员工绩效评审子系统。这一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监督各个部门的领导者有效组织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针对绩效考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对员工考评结果进行必要复审复查,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对存在严重争议的考评结果进行调查甄别,防止诱发不必要的冲突。为了保障该子系统的运行,企业应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建立一个由高层领导和专家、专业人员组成的非常任的工作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如每个月开展一次活动)承担起监督评审考评结果的工作任务。2、企业员工绩效申诉子系统。为了广开言路给被考评者提供一个发表意见的通道,企业应建立员工申诉的子
9、系统。这一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允许员工对绩效考评的结果提出异议,他们可以就自己关心的事件发表意见和看法;给考评者一定的约束和压力,使他们慎重从事,在考评中更加重视信息的采集和证据的获取;减少矛盾和冲突,防患于未然,将不利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为了保障该子系统的运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一个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员工的申诉接待和调处。有些企业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本项工作职责也可由其承担。一般来说,在绩效考评的面谈中,考评者应当允许下属就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尽可能地达成共识,如果对某项结果争持不下,可以记录在考评回馈的表格上,保存在个人档案里作为以后的参考。如果员工仍不满意,可以通过申诉通道,要求更高
10、一层的领导者听取员工的申诉,并给予解决。有时也可以针对没有解决的不满意问题,召开有员工代表和主管经理参加的专门会议,倾听员工的申诉,寻求解决的对策从某种角度而言,绩效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尽管其基本思想要求是绩效考评的各个环节都要实现科学与公平,但受考评指标、考评方法、考评主体以及考评程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绩效考评难以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和公平。另外,在具体考评实施的过程中,也难免会因为疏忽、理解偏误等多方面的影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为了避免上述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可能地提高绩效考评的准确性和公平公正性,就必须给员工一定的话语权,对考评中不准确或存在争议的地方提出异议,这就要求
11、在绩效考评体系中引入绩效申诉制度。绩效申诉是绩效管理系统的重要环节,可以纠正绩效考评过程中的偏差,提高员工对绩效管理体系的接受和认同程度,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感,使员工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因此,员工绩效评审与申诉子系统是实现企业绩效管理准确性和公正公平性的重要保障。五、 企业员工绩效申诉的处理(一)绩效申诉的管理机构一般来说,企业绩效考评机构一般由绩效管理委员会和绩效管理日常管理小组组成。前者主要负责绩效管理体系的总体设计和重大事项的管理,是绩效考评的领导机构,主要由企业高层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后者是绩效考评的执行机构,负责绩效考评的具体工作,一般设在人力资源部。绩效申诉处理一般是由上
12、述两个机构负责,后者主要是负责初次绩效申诉的处理前者主要负责初次申诉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重大绩效申诉事件的处理在大中型企业中,为了提高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平公正性,一般应设立两个专门委员会,即绩效考评结果评审委员会与员工绩效考评申诉委员会,后者主要负责接受和处理员工绩效考评的申诉。(二)绩效申诉受理内容绩效申诉受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结果方面的,如果员工对于自身的绩效结果无法认同,或发现绩效考评数据不准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阐明申诉理由;二是程序方面的,如果员工认为考评者在进行绩效考评时违反了相关的程序和政策,或存在失职行为,也可以进行绩效申诉,要求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处理
13、。(三)绩效申诉处理流程为了保证绩效申诉切实有效,企业一般为员工提供两次申诉机会,具体的申诉处理流程如下。1、初次申诉处理。被考评者如果对绩效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与直接上级沟通的方式谋求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员工有权在得知考评结果后一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超过期限则不予受理。2、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员工的申诉后,需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度,出具第三方解决意见,与考评者面谈并解释原因,在员工申诉表上签署意见。如果员工的申诉成立,确需改正申诉者的绩效考评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当与被考评者的上级协商,报绩效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调整被考评者的绩效考评结果。
14、3、二次申诉处理。如果员工对首次处理意见不服,还有权在接到首次处理意见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公司的绩效管理委员会再次进行申诉,超过期限则不予受理;绩效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员工的申诉后,需在一定期限内作出裁决。六、 行为导向型主观考评方法(一)排列法排列法也称排序法、简单排列法,是绩效考评中比较简单易行的一种综合比较的方法。它通常是由上级主管根据员工工作的整体表现,按照优劣顺序进行排列。有时为了提高其精度,也可以将工作内容作出适当分解,分项按照优劣顺序排列,作为绩效考评的最后结果。本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花费时间少,能使考评者在预定的范围内组织考评并将下属进行排序,从而减少考评结果过宽和误差。在确定的范围
15、内,可以将排列法的考评结果作为薪资奖金或一般性人事变动的依据。但是,由于排序法是相对对比性的方法,考评是在员工间进行主观比较,不是用员工工作的表现和结果与客观标准相比较,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用于比较不同部门的员工。个人取得的业绩相近时很难进行排列,也不能使员工得到关于自己优点或缺点的反馈。(二)选择排列法选择排列法也称交替排列法,是简单排列法的进一步推广。选择排列法利用的是人们容易发现极端、不容易发现中间的心理,在所有员工中,首先挑出最好的员工,然后挑出最差的员工,将他们作为第一名和最后一名,接着在剩下的员工中再选择出最好的和最差的,分别将其排列在第二名和倒数第二名,最终将所有员工按照优
16、劣的先后顺序全部排列完毕。选择排列法是较为有效的一种排列方法,采用本方法时,不仅上级可以直接完成排序工作,还可将其扩展到自我考评、同级考评和下级考评等其他考评的方式之中。(三)成对比较法成对比较法也称配对比较法、两两比较法。其基本程序是:首先,根据某种考评要素如工作质量,将所有参加考评的人员逐一比较,按照从最好到最差的顺序对被考评者进行排序;其次,根据下一个考评要素进行两两比较,得出本要素被考评者的排列次序;最后,经过汇总整理,求出被考评者所有考评要素的平均排序数值,得到最终考评的排序结果。应用成对比较法时,能够发现每个员工在哪些方面比较出色,在哪些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和差距,在涉及的人员范围不
17、大、数目不多的情况下宜采用本方法。如果员工的数目过多,则应用本方法不但费时费力,其考评质量也将受到制约和影响。(四)强制分布法强制分布法也称强迫分配法、硬性分布法。假设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绩效整体呈正态分布,那么按照状态分布的规律,员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绩效好、中、差的分布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在中间的员工应该最多,好的.差的是少数。强制分布法就是按照一定的百分比,将被考评的员工强制分配到各个类别中,一般是五类,从最优到最差的具体百分比可根据需要确定,既可以是10%、20%、40%、20%、10%,也可以是5%,20%、50%、20%、5%。采用本方法可以避免考评者过分严厉或过分宽容的情况发生,克
18、服平均主义。当然,如果员工的能力分布呈偏态,该方法就不适合了。强制分布法只能把员工分为有限的几种类别,难以具体比较员工差别,也不能在诊断工作问题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五)结构式叙述法本方法属于行为导向型主观考评方法,它是采用一种预先设计的结构性的表格,由考评者按照各个项目的要求,以文字对员工的行为作出描述的考评方法。采用本方法,考评者能描述出下属员工的特点、长处和不足,并根据自己的观察分析和判断,对其提出建设性的改进建议和意见。本方法简便易行,特别是有被考评者的参与,使其正确性有所提高,但本方法由于受到考评者的文字水平、实际参与考评的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使其可靠性和准确性大打折扣。从考评的性质
19、和特点上看,行为导向型主观评价方法是将所有员工的个体工作绩效,通过一个共同的标准即整体绩效来进行衡量,整体绩效作为个全面的绩效考评指标,它是单一的、缺乏量化的、没有客观依据的一种考评标准,因而易使考评结果受到考评者主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七、 绩效考评方法的比较绩效考评方法的选择是绩效评价的重点与难点,也是绩效管理中一个技术性很强的问题。只有正确选择并恰当运用绩效考评方法,才能得到公正、客观的评价结果。从品质主导型、行为主导型和结果主导型的方法比较来看,每种方法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也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对象。八、 工作岗位分析信息的主要来源1、书面资料。在企业中,一般都保存着各类岗位现职人员的资
20、料记录以及岗位责任的说明,这些资料对工作岗位分析非常有用,如组织中现有的岗位职责、招聘用的广告等。2、任职者的报告。这是指可以通过访谈、工作日志等方法得到任职者的报告。由于是任职者自己描述所做的主要工作以及是如何完成的,因此很难保证所有的工作方面都能涉及,而且任职者本人所提供的信息难免会有失客观或者故意弄虚作假。3、同事的报告。除直接从任职者那里获得有关的资料外,也可以从任职者的上级、下属等处获得资料。同事的报告有助于提供一个对比,也有助于弥补仅从任职者那里获得资料的不足,上级的评价还可检查结果是否有效。4、直接观察。到任职者的工作现场进行直接观察也是一种获取有关工作信息的方法。尽管岗位分析人
21、员出现在任职者的工作现场对于任职者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种方法仍能提供一些其他方法所不能提供的信息。九、 工作岗位分析的程序(一)准备阶段准备阶段的具体任务是了解情况,建立联系,设计岗位调查的方案,规定调查的范围、对象和方法。1、根据工作岗位分析的总目标、总任务对企业各类岗位的现状进行初步了解,掌握各种基本数据和资料。2、设计岗位调查方案。(1)明确岗位调查的目的。岗位调查的任务是根据岗位研究的目的,收集有关反映岗位工作任务的实际资料。因此,在岗位调查的方案中要明确调查目的。有了明确的目的,才能正确确定调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选定调查方式,弄清应当收集哪些数据资料,到哪儿去收集岗位信息,用什么
22、方法去收集岗位信息。(2)确定调查的对象和单位。调查对象是指被调查的现象总体,是由许多性质相同的调查单位所组成的一个整体。调查单位就是构成总体的每个单位。如果将企业劳动组织中的生产岗位作为调查对象,那么每个操作岗位就是构成总体的调查单位。在调查中,如果采用全面调查的方式,必须对每个岗位(岗位即调查单位)一进行调查;如果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应从总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样本进行调查。能不能正确确定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直接关系到调查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确定调查项目。在上述两项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应确定调查项目。这些项目所包含的各种基本情况和指标,就是需要对总体单位进行调查的具体内容。(4)确定调
23、查表格和填写说明。调查项目中提出的问题和答案,一般是通过调查表的形式表现的。为了保证这些问题得到统一的理解和准确的回答,便于汇总整理,必须根据调查项目,制定统一的调查表格(问卷)和填写说明。(5)确定调查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确定调查时间应包括:明确规定调查的期限,指出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明确调查的日期时点。在调查方案中还要指出调查地点,调查地点是指登记资料、收集数据的地点。最后,在调查方案中,还应当根据调查目的、内容,决定采用什么方法进行调查。调查方法的确定,要从实际出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若能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方式,就不必进行全面调查。3、为了搞好工
24、作岗位分析,还应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说明该工作岗位分析的目的和意义,建立友好合作的关系,使有关员工对岗位分析有良好的心理准备。4、根据工作岗位分析的任务、程序,分解成若干工作单元和环节,以便逐项完成。5、组织有关人员先行一步,学习并掌握调查的内容,熟悉具体的实施步骤和调查方法。必要时可先对若干个重点岗位进行初步调查分析,以便取得岗位调查的经验。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调查方案,对岗位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在调查中,应灵活运用访谈、问卷、观察、小组集体讨论等方法,广泛、深入地搜集有关岗位的各种数据资料。例如,岗位的识别信息,岗位任务、责任、权限,岗位劳动负荷、疲劳与紧张状况,岗位员工任职资格条
25、件、生理心理方面的要求、劳动条件与环境等。应详细记录各项调查事项的重要程度、发生频率(数)。(二)总结分析阶段本阶段是岗位分析最后的关键环节。它首先要对岗位调查的结果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然后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作出全面的归纳和总结。工作岗位分析并不是简单地收集和积累某些信息,而是要对岗位的特征和要求作出全面深入的考察,充分揭示岗位主要的任务结构和关键的影响因素,并在系统分析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撰写出工作说明书、岗位规范等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十、 企业人力资源费用的构成企业人力资源费用包括人工成本和人力资源管理费用,前者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如工资、福利、保险等;后者是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展
26、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经费,如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等。(一)人工成本工成本是指企业在一个生产经营周期(一般为一年)内,支付给员工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工资项目。即根据劳动合同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定期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主要由计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包括洗理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等部分组成。2、保险福利项目。即根据劳动合同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定期支付给本企业全体员工或定期为员工缴纳的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员工福利费、员工教育经费、员工住房基金,以及其
27、他费用(如根据国家规定应提取的工会基金)等。这部分人力资源人工成本与工资项目存在一定比例的依存关系,各个项目的提取比例与企业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的结构状况、政府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有直接的联系。3、其他项目。这些费用项目是在企业人力资源人工成本中,除上述两项基本费用之外的其他一些费用预算,如“其他社会费用”“非奖励基金的奖金”“其他退休费用”等,是在发生之后才有的费用项目。(二)人力资源管理费用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是指企业在一个生产经营周期(一般为一年)内人力资源部门全部管理活动的费用支出,它是计划期内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得以正常运行的资金保证,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招聘费用。即招聘过程
28、中发生的所有费用。(1)招聘前:调研费、广告费、招聘会经费、高校奖学金等。(2)招聘中:选拔测试方案制定与实施的经费、获取测试工具的经费等。(3)招聘后:通知录取结果的经费、分析招聘结果的经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费等。2、培训费用。即培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1)培训前:绩效考核经费和制定培训方案的经费,前者包括考评方案制定与实施的经费、获取考评工具的经费、处理考评结果的经费等。(2)培训中:教材费、教员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培训后:测评培训结果的经费、评价培训结果的经费等。3、劳动争议处理费用。即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法律咨询费等。十一、 审核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的基本要求人力
29、资源费用预算的审核是指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对各项人力资源费用的预算进行审核,以保证其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并为企业人力资源下期费用规划提供依据。(一)确保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的合理性人工成本及人力资源管理费用的各项内容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消费者物价指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等参照指标进行预算,同时兼顾企业自身发展情况,使企业人力资源费用规划具有合理性。(二)确保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的准确性审核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的准确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当掌握预算及核算的相关知识,对各项费用进行审查,不仅是对数字重新核算,还要对各项发生费用进行分析,使人力资源费
30、用规划具有准确性。(三)确保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的可比性各项人力资源费用是不断变化的,劳动力市场价位、招聘培训价位等的变化需要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形成同行业、各项目之间的比较、分析模式。通过对人力资源费用预算的审核过程,能够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内本企业各项费用的计划与实际对比、分析,为企业人力资源费用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十二、 实耗工时的概念和意义实耗工时也称实作工时、实动工时、实用工时等,它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生产工人为完成生产任务或生产合格产品实际耗用的劳动时间。实耗工时按照统计范围的不同,可分为总产品的实耗工时和单位产品的实耗工时。按照生产单位和工艺过程的不同,它又可分为车间或班组
31、的实耗工时、工种的实耗工时、工序的实耗工时等。正确及时地统计产品的实耗工时,有助于考察企业以及车间、班组和个人劳动定额的完成情况,衡量现行劳动定额水平是否先进合理。同时,实耗工时统计资料又是企业核算产品实际成本的基本依据。通过实耗工时的统计和分析,还可以揭示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劳动消耗的主要问题,发现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改善和调整劳动组织指明方向。十三、 劳动定额统计工作的任务劳动定额是企业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在指导生产方面,它是企业编制各项计划如生产、财务、劳动计划,核算产品成本,开展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必要条件。在组织劳动方面,它是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动力,衡量和考核生产工人的绩效,贯
32、彻按劳分配原则,评工定级,发放奖金的重要依据。搞好劳动定额的统计,对于充分发挥劳动定额的上述作用,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推动生产的不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定额统计的主要任务包括三个方面。1、通过各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取得产品实耗工时的有关统计资料,为计算劳动定额完成程度指标、对现行定额的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核算产品成本提供资料。2、计算劳动定额完成程度各项指标,为考核生产工人以及基层单位的生产成果、进行经济核算提供依据。3、对现行定额的状况以及劳动定额水平作出全面评价,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劳动定额管理,适时修订和改进现行定额,促进劳动生产
33、率的不断提高。4、劳动定额的制定、劳动定额的贯彻实施、劳动定额的统计与分析以及劳动定额的修订,是企业劳动定额管理的四个重要环节。一种产品的劳动定额制定出来以后,首先要组织企业员工付诸实施,为了发现新定额存在的问题,使其更适应企业生产的要求,还必须搞好统计分析工作。劳动定额的统计与分析在劳动定额整个执行期内(从新定额开始实行到正式修订之前)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基础工作。十四、 最低工资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规
34、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十五、 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支付保障是对劳动者获得全部应得工资及其所得工资支配权的法律保护。劳动关系在本质意义上是一种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因此,工资支付保障比最低工资制度对劳动权的保护和劳动关系的调
35、整更进一步。因为它不仅限于确定最低工资,而且发展到全部工资及其工资支付行为。(一)工资支付保障主要包括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1、货币支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直接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领取者的姓名、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以及支付时间等事项,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3、按时支付。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与劳
36、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支付。对完成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按时支付工资意味着不得无故拖欠,但无故拖欠不包括以下情形。(1)用人单位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如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4、全额支付。劳动法规定,
37、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在正常情况下工资应当全额支付,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此外,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属于“无故克扣”(5)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6)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例如,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或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规
38、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扣除后的余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标准支付。(8)因劳动者请事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主要是指以下情形的工资支付。1、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2、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或者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参加集体协商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席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
39、作)者大会。(3)不脱产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4)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3、劳动者依法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包括以下情形。(1)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3)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4)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5)部分公民节日期间,
40、如妇女节、青年节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参加节日活动的,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劳动者照常工作的,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4、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期间的工资支付。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一般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执行。5、用人单位破产、终止或者解散的,经依法清算后的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41、法规、规章的规定,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十六、 集体合同的内容我国劳动法对集体合同的内容作了不完全的列举性规定,集体合同的规定则将集体合同可以具备的事项列举规定了15项。由于企业的情况,包括内部条件、外部环境、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的状况、管理水平千差万别,以及我国劳动法对集体合同的内容没有具体要求,所以,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没有推荐集体合同的标准文本。通常情况下,集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条件标准部分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项条款。上述条款同时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基础,指导
42、劳动合同的协商与订立,或直接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条件标准条款在集体合同内容的构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集体合同的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上述标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项。1、劳动报酬。(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工资支付办法。(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4)工资调整办法。(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2、工作时间。(1)工时制度。(2)加班加点办法。(3)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4)劳动定额标准。3、休息休假。(1)日休息
43、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2)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职工的休息休假。(3)其他假期。4、劳动安全卫生。(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2)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操作规程。(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5、补充保险和福利。(1)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2)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3)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4)职工亲属福利制度。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3)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7、职业技能培训。(1)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
44、度计划。(2)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3)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8、劳动合同管理。(1)劳动合同签订时间(2)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3)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4)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9、奖惩。(1)劳动纪律。(2)考核奖惩制度。(3)奖惩程序。10、裁员。(1)裁员的方案。(2)裁员的程序。(3)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前述集体合同的内容几乎涵盖了劳动条件的所有部分,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个协商单位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时都要包括上述内容。(二)一般性规定规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则,包括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条款解释、变更、解除和
45、终止等内容。(三)过渡性规定包括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内容。(四)其他规定此项条款通常作为劳动条件标准的补充条款,规定在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间应当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此类规定一般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是作为签约方的义务而存在。随着设定目标的实现而终止。例如,规定建成某项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程或设施,建设、改善或完成某些福利设施等。至于集体合同可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如成本、盈利、产量等目标,目前在我国集体合同的实践中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坚持认为,在集体合同的内容中,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应作为组成部分。规定生产经营目标,有利于促进工会和劳动者与企业共保生产经
46、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强化劳动者的责任心,使劳动者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有利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协调利益关系,建立利益共同体等,其理由是:第一,规定生产经营目标,超越了劳动者的义务范围。劳动者的义务是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岗位职责、提高技能等;工会的义务是教育劳动者忠实地履行劳动合同等。生产经营目标虽然与劳动直接相关,但主要取决于生产经营决策、管理指挥、市场条件等因素。生产经营决策及管理权由所有者和经营者行使,利益和风险也由其享有和承担。实现生产经营目标的责任应由所有者和经营者承担,而不应是劳动者和工会的义务,否则与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相悖。第二,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而集体
47、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标准则是确定的。若生产经营目标作为劳动者和工会的义务而存在,生产经营目标未实现或未能完全实现,也就意味着劳动者的利益目标可以不实现或不完全实现。这显然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十七、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一)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劳动者一方的签约人,法定要求是基层工会委员会为集体合同签约人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得到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代表为集体合同的签约人。用人单位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用人单位行政机关,即法定代表人。在具备法人资格的前提下,跨省市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二)协商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集体合同的协商是签约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法律行为。其主要步骤如下。1、协商准备。双方签约人为集体协商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协商代表,拟订协商方案,预约协商内容、日期、地点。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双方人数对等,各方至少3名,并确定一名首席代表。企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工会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