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意见书优秀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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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第1页,本讲稿共29页练习题:练习题:20052005年年7 7月月1515日早晨日早晨4 4点,一个进城卖葱的农点,一个进城卖葱的农民开拖拉机(由南向北)到达长春市二道区永安民开拖拉机(由南向北)到达长春市二道区永安桥头(永安桥,南北走向)时,看见路中间躺着桥头(永安桥,南北走向)时,看见路中间躺着一个人,下车查看,发现此人已经死亡,遂向长一个人,下车查看,发现此人已经死亡,遂向长春市二道区刑警大队报案。春市二道区刑警大队报案。刑警大队现场勘察照片如下图。刑警大队现场勘察照片如下图。鉴定结果:死者,女,身份不祥。死因系被鉴定结果:死者,女,身份不祥。死因系被汽车从身后撞击
2、致颅骨塌陷所致。死亡时间大概汽车从身后撞击致颅骨塌陷所致。死亡时间大概在三点五十分左右。在三点五十分左右。经过走访,有附近居民目睹案发时情况,大经过走访,有附近居民目睹案发时情况,大概在凌晨概在凌晨3 3点半左右,一辆无牌照小货车撞倒该点半左右,一辆无牌照小货车撞倒该妇女。该汽车撞人后没有停车继续向南驶去。妇女。该汽车撞人后没有停车继续向南驶去。第2页,本讲稿共29页第3页,本讲稿共29页 呈请对呈请对7.15永安桥交通肇事案立案报告书永安桥交通肇事案立案报告书 一、立案根据一、立案根据20052005年年7 7月月1515日早晨日早晨4 4点,进城卖葱的点,进城卖葱的农民张三开拖拉机到达长春
3、市二道区永安桥农民张三开拖拉机到达长春市二道区永安桥头时,看见路中间躺着一个人,下车查看,头时,看见路中间躺着一个人,下车查看,发现此人已经死亡,遂向我刑警大队报案。发现此人已经死亡,遂向我刑警大队报案。接报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接报后,我们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初步判断报案属实。工作,初步判断报案属实。第4页,本讲稿共29页 二、现场勘查情况二、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位于二道区永安桥南桥头,一中年妇女现场位于二道区永安桥南桥头,一中年妇女面部朝上横躺在马路中间,头朝西,头部下方有面部朝上横躺在马路中间,头朝西,头部下方有大量血迹,该女子已经死亡。大量血迹,该女子已经死亡
4、。三、调查走访三、调查走访 通过对现场围观群众的调查,没有得到关于通过对现场围观群众的调查,没有得到关于该女子身份的情况。有附近居民目睹案发时情况,该女子身份的情况。有附近居民目睹案发时情况,大概在凌晨大概在凌晨3 3点半左右,一辆无牌照小货车撞倒点半左右,一辆无牌照小货车撞倒该妇女。该汽车撞人后没有停车继续向南驶去。该妇女。该汽车撞人后没有停车继续向南驶去。第5页,本讲稿共29页 四、鉴定结论四、鉴定结论四、鉴定结论四、鉴定结论 经过法医鉴定,死因系被汽车从身后撞击致颅骨塌陷所致。经过法医鉴定,死因系被汽车从身后撞击致颅骨塌陷所致。经过法医鉴定,死因系被汽车从身后撞击致颅骨塌陷所致。经过法医
5、鉴定,死因系被汽车从身后撞击致颅骨塌陷所致。死亡时间大概在三点五十分左右。死亡时间大概在三点五十分左右。死亡时间大概在三点五十分左右。死亡时间大概在三点五十分左右。五、立案理由五、立案理由五、立案理由五、立案理由根据调查分析,永安桥交通肇事案情况属实,肇事车根据调查分析,永安桥交通肇事案情况属实,肇事车根据调查分析,永安桥交通肇事案情况属实,肇事车根据调查分析,永安桥交通肇事案情况属实,肇事车辆逃逸。依照辆逃逸。依照辆逃逸。依照辆逃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将此案立案侦
6、查。之规定,将此案立案侦查。之规定,将此案立案侦查。之规定,将此案立案侦查。六、侦查计划六、侦查计划六、侦查计划六、侦查计划 将死者照片公开,以确定死者身份;根据目击者描述,调取将死者照片公开,以确定死者身份;根据目击者描述,调取将死者照片公开,以确定死者身份;根据目击者描述,调取将死者照片公开,以确定死者身份;根据目击者描述,调取永安桥两侧最近路口的监控录像,对过往无证小货车进行排查,永安桥两侧最近路口的监控录像,对过往无证小货车进行排查,永安桥两侧最近路口的监控录像,对过往无证小货车进行排查,永安桥两侧最近路口的监控录像,对过往无证小货车进行排查,确定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嫌
7、疑人。确定犯罪嫌疑人。当否,请批示。当否,请批示。当否,请批示。当否,请批示。长春市二道区刑警大队长春市二道区刑警大队长春市二道区刑警大队长春市二道区刑警大队 2005200520052005年年年年7 7 7 7月月月月15151515日日日日第6页,本讲稿共29页提起批准逮捕书的内容及制作要求提起批准逮捕书的内容及制作要求 标题标题 首部首部 文书编号文书编号 犯罪嫌疑人身份等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身份等基本情况 过渡段过渡段 正文正文 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事实和证据 逮捕理由、法律根据和结论逮捕理由、法律根据和结论 文书送达机关名称文书送达机关名称 尾部尾部 文书签署人的职务、姓名或签章文书签
8、署人的职务、姓名或签章 文书签发日期文书签发日期 附项附项第7页,本讲稿共29页三、例文三、例文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书 长公侦捕字(长公侦捕字(长公侦捕字(长公侦捕字(20072007)第)第)第)第1818号号号号 犯罪嫌疑人高亮,男,犯罪嫌疑人高亮,男,犯罪嫌疑人高亮,男,犯罪嫌疑人高亮,男,l964l964年年年年2 2月月月月2525日生,汉族,河北省日生,汉族,河北省日生,汉族,河北省日生,汉族,河北省X XX X市人,系长春市无缝钢管厂工人,现住长春市体育学院内家市人,系长春市
9、无缝钢管厂工人,现住长春市体育学院内家市人,系长春市无缝钢管厂工人,现住长春市体育学院内家市人,系长春市无缝钢管厂工人,现住长春市体育学院内家属宿舍属宿舍属宿舍属宿舍5 5楼楼楼楼205205号。高亮于号。高亮于号。高亮于号。高亮于20072007年年年年 4 4月月月月4 4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羁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羁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羁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羁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犯罪嫌疑人高亮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案,由张春于犯罪嫌疑人高亮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案
10、,由张春于犯罪嫌疑人高亮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案,由张春于犯罪嫌疑人高亮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案,由张春于20072007年年年年3 3月月月月1616日报案至我局。我局于日报案至我局。我局于日报案至我局。我局于日报案至我局。我局于20072007年年年年3 3月月月月1616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高亮已于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高亮已于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高亮已于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高亮已于20072007年年年年 4 4月月月月4 4日被我局刑事拘留。日被我局刑事拘留。日被我局刑事拘留。日被我局刑事拘留。经依法侦查查明:经依法侦查查明:经依法侦查查明:经依法侦查查明:20072007
11、年年年年 3 3月月月月1515日下午日下午日下午日下午 4 4时许,犯罪嫌疑人高亮在本市和平区街道保姆劳务市场,将安徽省时许,犯罪嫌疑人高亮在本市和平区街道保姆劳务市场,将安徽省时许,犯罪嫌疑人高亮在本市和平区街道保姆劳务市场,将安徽省时许,犯罪嫌疑人高亮在本市和平区街道保姆劳务市场,将安徽省X X县来本市县来本市县来本市县来本市谋生的女青年陈某骗至长春市体育学院谋生的女青年陈某骗至长春市体育学院谋生的女青年陈某骗至长春市体育学院谋生的女青年陈某骗至长春市体育学院3636号平房内,意图强奸陈某。陈某不从,极力反抗,高亮恼羞成怒,当即抽出随身携带号平房内,意图强奸陈某。陈某不从,极力反抗,高亮
12、恼羞成怒,当即抽出随身携带号平房内,意图强奸陈某。陈某不从,极力反抗,高亮恼羞成怒,当即抽出随身携带号平房内,意图强奸陈某。陈某不从,极力反抗,高亮恼羞成怒,当即抽出随身携带的自制尖刀,朝陈某胸、腹部猛捅数刀,陈某当场死亡。高亮随即将陈某尸体肢解,并于当晚用塑料桶、背包、塑料袋将肢解的的自制尖刀,朝陈某胸、腹部猛捅数刀,陈某当场死亡。高亮随即将陈某尸体肢解,并于当晚用塑料桶、背包、塑料袋将肢解的的自制尖刀,朝陈某胸、腹部猛捅数刀,陈某当场死亡。高亮随即将陈某尸体肢解,并于当晚用塑料桶、背包、塑料袋将肢解的的自制尖刀,朝陈某胸、腹部猛捅数刀,陈某当场死亡。高亮随即将陈某尸体肢解,并于当晚用塑料桶
13、、背包、塑料袋将肢解的尸块及被害人的衣物分别弃于体育学院地下防空洞通风口、乒乓球馆下水道等处。随后,又将自己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焚毁。尸块及被害人的衣物分别弃于体育学院地下防空洞通风口、乒乓球馆下水道等处。随后,又将自己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焚毁。尸块及被害人的衣物分别弃于体育学院地下防空洞通风口、乒乓球馆下水道等处。随后,又将自己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焚毁。尸块及被害人的衣物分别弃于体育学院地下防空洞通风口、乒乓球馆下水道等处。随后,又将自己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焚毁。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 1、犯罪嫌疑人高亮的供述,供认了自己的
14、上述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高亮的供述,供认了自己的上述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高亮的供述,供认了自己的上述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高亮的供述,供认了自己的上述犯罪行为。2 2、物证: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尖刀、塑料桶、塑料袋、背包及被害人的衣物、物证: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尖刀、塑料桶、塑料袋、背包及被害人的衣物、物证: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尖刀、塑料桶、塑料袋、背包及被害人的衣物、物证:犯罪嫌疑人作案用的尖刀、塑料桶、塑料袋、背包及被害人的衣物 ,该证据与犯罪嫌疑人,该证据与犯罪嫌疑人,该证据与犯罪嫌疑人,该证据与犯罪嫌疑人供述可以相印证,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杀人行为。供述可以相印证,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杀
15、人行为。供述可以相印证,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杀人行为。供述可以相印证,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杀人行为。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高亮意欲强奸被害人,遭到反抗后残忍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触犯了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高亮意欲强奸被害人,遭到反抗后残忍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触犯了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高亮意欲强奸被害人,遭到反抗后残忍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触犯了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高亮意欲强奸被害人,遭到反抗后残忍杀害被害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第第二百三十二条、二百六十三条,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未遂),有逮捕必要。依照二百三十二条、二百六十三条,涉嫌
16、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未遂),有逮捕必要。依照二百三十二条、二百六十三条,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未遂),有逮捕必要。依照二百三十二条、二百六十三条,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未遂),有逮捕必要。依照中人民共和国刑中人民共和国刑中人民共和国刑中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事诉讼法事诉讼法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此致此致此致此致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章)局长(章)局长(章)局长(章)XXXX公安局
17、(印)公安局(印)公安局(印)公安局(印)20072007年年年年 4 4月月月月 9 9日日日日 附:犯罪嫌疑人高亮侦查案卷二册共附:犯罪嫌疑人高亮侦查案卷二册共附:犯罪嫌疑人高亮侦查案卷二册共附:犯罪嫌疑人高亮侦查案卷二册共4545页。页。页。页。第8页,本讲稿共29页通缉令通缉令 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
18、罪犯而制作的法律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文书。文书。文书。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的辖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
19、缉令;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的辖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的辖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的辖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范围的,应报请有权机关发布。通缉令只有公安超出自己管辖范围的,应报请有权机关发布。通缉令只有公安超出自己管辖范围的,应报请有权机关发布。通缉令只有公安超出自己管辖范围的,应报请有权机关发布。通缉令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机关有权发布。机关有权发布。机关有权发布。http:/ 侦查终结文书侦查终结文书第11页,本讲稿共29页一、撤销案件通知书一、撤销案件通知书 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
20、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来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撤销案件通知书案件通知书”。第12页,本讲稿共29页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条规定:“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21、不认为是犯罪的;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13页,本讲稿共29页 二、起诉意见书二、起诉意见书 1、概念: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概念: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据确实充分,
22、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同级人民检察院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诉的法律文书。第14页,本讲稿共29页 2、制作依据制作依据 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129条规定,公安机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局长)批准,连同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局长)批准,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审查决定。第15页,本讲稿共
23、29页 3、制作方法、制作方法 首部:首部:制作文书的机关制作文书的机关 文书名称文书名称 文号文号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犯罪经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犯罪经历 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第16页,本讲稿共29页长长 春春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长公起字长公起字20002000第第9 9号号 肖辉,男,肖辉,男,19761976年年1 1月月3131日出生,身份证号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码 ,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吉林,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八里铺乡小康村。省长春市二道区八里铺乡小康村。20002000年年2 2月月2020日,因涉嫌
24、故意杀人罪被长春市检察院批准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长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三看守所。第17页,本讲稿共29页正文:正文:过渡段(案件侦办情况)过渡段(案件侦办情况)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事实和证据 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第18页,本讲稿共29页过渡段:过渡段:犯罪嫌疑人肖辉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二犯罪嫌疑人肖辉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二道区消防大队队长张明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道区消防大队队长张明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审查,于2000年年2月月3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肖辉已于疑人肖辉已于2000
25、年年2月月20日被抓获归案。犯日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肖辉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罪嫌疑人肖辉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现已侦查终现已侦查终结。结。第19页,本讲稿共29页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事实和证据: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肖辉在东风塑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肖辉在东风塑料厂做工期间,因不服从领导,于料厂做工期间,因不服从领导,于1999年年10月月25日被单位开除。为此,肖辉对该厂厂长李三怀恨日被单位开除。为此,肖辉对该厂厂长李三怀恨在心,图谋报复。在心,图谋报复。2000年年2月月2日晚日晚9时许,肖辉时许,肖辉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铁管和尖刀,破窗进入李三家,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铁管和尖刀,破窗进入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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