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表编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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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表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惠州市汇华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米水泥制品项目项目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建设单位(盖章):惠州市汇华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年5月中国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
2、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惠州市汇华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米水泥制品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市汇华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喜平联系人陈贵心通讯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联系电话13602638571传真邮编516223建设地点惠州市
3、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21水泥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7000建筑面积(平方米)1144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预投产日期2020年7月项目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惠州市汇华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米水泥制品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4.3221,N22.8423,租赁已建成的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44平方米,项目拟设员工6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泥制品
4、生产,年产5000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不涉及水泥制造,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 51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惠州市汇华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评价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
5、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二、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综述本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详见下表。表1 本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导则判定依据评价等级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排放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 =7.13%,小于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环境影响分析详见本报告环境影响分析章节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二级地表水环境HJ 2.3-2018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根据导则规定评价等级为三级B,环境影响分析详见本报告环境影响分析章节2、水环境影响分析三级B地
6、下水环境HJ 610-2016根据导则附录A,本项目属于类项目,无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无需开展评价声环境HJ 2.4-2009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3类区域,结合项目建设前后受影响人口较少的特点,确定本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环境影响分析详见本报告环境影响分析章节3、声环境影响分析三级环境风险HJ 169-2018本项目原辅材料均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所列风险物质,Q1,环境风险潜势为,按导则要求开展简单分析,环境影响分析详见本报告环境影响分析章节7、环境风险分析简单分析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不涉
7、及“生态环境影响”,属于“污染影响型”项目,根据土壤导则附录A,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其他”,项目类别属于“类”,项目永久占地规模0.7hm2,占地规模属于“小型”,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项目周边范围涉及“0501零售商业用地”和“0601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判定为“较敏感”,根据土壤导则表4判定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分析详见本报告环境影响分析章节5、土壤环境分析无需开展评价三、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惠州市汇华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0米水泥制品项目;2、建设单位:惠州市汇华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
8、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4、建设性质:新建;5、工程规模: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44平方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表2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工程类别功能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工程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0001000为单层框架结构,高度为8m;拟建设搅拌生产线,占地面积为1000m2辅助工程办公室2424为单层框架结构,用于办公辅助用房120120为单层框架结构,用于员工休息储运工程原料堆场500/设置在厂区北侧成品堆场1500/设置在厂区西侧公用工程供电市政电网供应供水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措施投料搅拌区废气:搅拌机布
9、置带有顶棚、四周相对封闭的车间内、设置自动洒水装置原料区,卸料过程、起风扬尘过程废气:分层卸料、洒水抑尘、帆布遮盖;水泥罐呼吸废气:呼吸阀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对水泥储存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惠阳黄沙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沙河噪声处理措施对较大噪声采用隔音、基础减振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车间平面布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6、 本项目主要产品及年产量表3 主要产品及年产量产品名称年产能规格用途水泥制品水泥管50000米直径300mm、400mm、500mm、600mm、800mm、1000mm市政雨污水排水管、检查井等检查井直径
10、1000mm、1250mm、1500mm7、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表4 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序号原料名称年耗量储存方式运输方式1水泥3085吨水泥罐车辆运输2河沙3600吨堆场堆放车辆运输3石子3085吨堆场堆放车辆运输4钢筋360吨堆场堆放车辆运输原材料理化性质河沙:河沙是天然石在自然状态下,经水的作用力长时间反复冲撞、摩擦产生的,其成份较为复杂、表面有一定光滑性,杂质含量多的非金属矿石。河沙颗粒圆滑,比较洁净,来源广,没有味道。在混凝土中主要起骨架或填充作用。石子:石子是广义上的说法,泛指白石子、彩色石子、黑色石子、碎石、砾石、卵石等,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用,一般白石子、彩色石子、黑色石
11、子粒径较小,使用于装饰工程,而碎石、砾石、卵石适用于结构,市政,公路,铁路等范围。水泥: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硬化或者在水中更好的硬化,并能把砂、石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钢筋: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用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用钢材,其横截面为圆形,有时为带有圆角的方形。包括光园钢筋、带肋钢筋、扭转钢筋。钢筋种类很多,通常技化学成分、生产工艺、轧制外形、供应形式、直径大小,以及在结构中的用途进行分类。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条或盘条状钢材,其外形分为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两种。钢筋在混凝土中主要承受拉应力。变形钢筋由于肋的作用,和混凝土有较大的粘结能力,因而能更好
12、地承受外力的作用。钢筋广泛用于各种建筑结构、特别是大型、重型轻型薄壁和高层建筑结构。 8、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5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用途1搅拌机/3搅拌2模具/32套浇注3水泥罐50t1储存4龙门吊/2辅助设备5铲车/1物料输送9、工作制度及人员规模项目员工6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工作制度:一日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10、项目给排水情况给排水设计(1) 给水系统:本项目水源采用市政供水,从市政供水管网引入双回路DN150的自来水管,作为厂区生产、办公生活等用水。(2)排水系统: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惠阳黄沙河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污水主管网已经铺设到项目所
13、在地。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排到惠阳黄沙河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到黄沙河。供电系统:采用市政供电,预计用电量20000度/月,项目无备用发电机。11、项目四至情况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四至关系见下表。项目四邻关系图见附图2,现场勘查图见附图3。表6 四至关系一览表方位名称与项目厂界距离东面村路紧邻南面工业厂房紧邻西面工业厂区紧邻北面工业厂房10m三、项目总平衡分析项目总水平衡图分析(1)生产用水1)生产车间搅拌区的原料搅拌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将河沙、水泥、石子和水以质量比约为 35:30:30:5进行混合
14、,项目河沙用量约为3600t/a,所以搅拌用水量为514t/a。2)降尘用水项目搅拌区设置自动洒水装置洒水抑尘,原料堆场需要每天洒水清扫,抑制扬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降尘用水量为3t/d(900t/a)。3)产品养护用水养护时为防止水分蒸发太快,产品开裂,会对其酒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用水量约500t/a。生产用水均以进入产品或蒸发形式损耗,不外排。(2)生活用水生活用水:项目设有员工6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按用水定额为0.04m3/人日计算,因此生活用水量为0.24t/d(72t/a)。排放系数为 0.8,因此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0
15、.192t/d(57.6t/a)。水平衡图如图 1 所示。图 1 水平衡图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国土证(惠阳国用98字第13210600121号),项目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总体规划(2012-2030),具体见附图7,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带等。综合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可行。2、生产厂房合法性分析建设单位生产地址选择租用惠州市华雄实业发展公司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该生产厂房
16、合法性分析见下表。表7 生产厂房合法性分析一览表合法性合法性分析内容合法性分析结论厂房用地合法性根据国土证,项目生产厂址权利人属于“惠州市华雄实业发展公司”,单独所有,用途为“工业”;用地国土证与本项目实际地址吻合且用地性质可以作为工业用地符合厂房建筑合法性建设单位租用的厂房已取得国土证,符合区域土地规划要求,不属于违章建筑符合3、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4188号)文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文,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水源保护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水质控制目标
17、分别为类;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声环境功能区规划为3类区,声环境达标。厂址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该项目废(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采取评价中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则该项目的运营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合。五、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3021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负面清单项目,也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
18、类项目。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与该区域相关规划要求不冲突,符合地方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六、项目选址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粤府函2013231号)的相符性分析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粤府函2013231号)的相符性分析,具体如下:1、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规定,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
19、、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2、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砷、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3、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
20、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属于东江流域范围。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泥制品的生产,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进入惠阳黄沙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第二时段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入黄沙河。本项目不
21、属于以上禁批或限批行业,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流域限批政策要求。综上,本项目选址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粤府函2013231号)的规定不冲突。七、“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项目“三线一单”管理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8 “三线一单”对照分析预判情况序号类别对照分析项目是否满足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产径村全昌第六工业园厂房,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途。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
22、殊保护的敏感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是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等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是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灯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是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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