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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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备案号:北京市地方标准DBDB11/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征求意见稿)The Facilities Standards for Safety Protection,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ndSafeguardsFire Fighting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2012-发布2012-实施北北 京京 市市 质质 量量 技技 术术 监监 督督 局局北北京京市市住住房房和和城城乡乡建建设设委委员员会会联合发布联合发布1目目次次1总则.12术语.23安全防护.33.1一般规定.33.2基槽、坑、沟
2、,大孔径桩作业防护.33.3大模板作业安全防护.53.4脚手架作业防护.63.5工具式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93.6安全防护用品.113.7洞口防护.113.8临边防护.123.9高处作业防护.133.10料具存放安全防护.143.11临时用电安全防护.153.12施工机械安全防护.183.1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213.14钢结构作业安全防护.223.15拆除工程安全防护.224场容卫生.244.1现场场容.244.2现场材料.264.3垃圾管理.264.4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275保卫消防.295.1一般规定.295.2保卫工作.295.3消防工作.305.4内业资料.35附录 A建设
3、工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37本标准用词说明.38引用标准名录2611总则总则1.0.1 为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1.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要求,推荐使用标准化、定型化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1.0.4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1.0.
4、5 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22 术语术语2.0.1 围挡fence指为了将建设施工现场与外部环境隔离开来,使施工现场成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所采取的措施,包括采用各种砌体材料砌筑的围墙、采用各种成型板材构成的维护体等。2.0.2 生活垃圾 Garbage生活垃圾,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2.0.3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waste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道路、公路
5、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废弃物。32安全防护安全防护3.1 一般规定3.1.13.1.1 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1.23.1.2 入场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1.33.1.3 施工单位必须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必须按专项方案施工。3.1.43.1.4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3.1.53.1.5 施工现场应按相关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险情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应急
6、预案组织救援。3.1.63.1.6 砌筑 1.5m 以上高度的基础挡土墙、现场围挡墙、沙石料围挡墙必须有专项措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挡土墙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 1.5m,达到相应强度后,方可进行第二次砌筑,并应分步进行回填。3.2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作业防护3.2.13.2.1 基础施工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和地下工程资料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和地下工程资料。3.2.23.2.2 基础施工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或专项施工方案。43.2.33.2.3 土方开挖前
7、,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及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3.2.43.2.4 基坑周边必须要有排水系统和设施,确保雨水排水畅通。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挡水围堰。3.2.53.2.5 基坑边缘 1m 内禁止堆物堆料,1m 以外堆物堆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或专项方案规定。3.2.63.2.6 基坑周边基坑周边 5m5m 以内不宜设置集水坑。使用潜水泵时,悬挂和牵以内不宜设置集水坑。使用潜水泵时,悬挂和牵引水泵必须使用绝缘绳索。引水泵必须使用绝缘绳索。3.2.73.2.7 毗邻道路开挖的槽毗邻道路开挖的槽、坑坑、沟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
8、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必须设红色标志灯。人员坠落,夜间必须设红色标志灯。3.2.83.2.8 开挖槽开挖槽、坑坑、沟深度超过沟深度超过 1.5m,1.5m,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采取固壁措施放坡或采取固壁措施,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或金属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目网或金属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 2m2m 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或金属网封闭。基坑深度超过护栏杆,用密目网或金属网封闭。基坑深度超过 3m3m 的,的,应应分别在基分别在基坑两端设置人员上下爬梯或坡道。坑
9、两端设置人员上下爬梯或坡道。3.2.93.2.9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执行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3.2.103.2.10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2.113.2.11施工企业应严格控制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施工现场确因场地狭窄无法实施机械成孔,或者由于设计及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必须使用人工挖孔的情况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53.2.123.2.12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超过 16m 深的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还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3
10、.2.133.2.13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窒息等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下孔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检测有害气体及氧气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孔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 2 2 小时小时,并设专人监护并设专人监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时,必须
11、强制性持续通风,确保通风良好。必须强制性持续通风,确保通风良好。3.2.143.2.14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密实。3.3 大模板作业安全防护3.3.13.3.1 大模板存放区应设不低于 1.2m 高围栏封闭管理。3.3.23.3.2 当钢模板宽度大于 1.5m 时,宜设置两个及以上的支腿。支腿的上支点高度应不低于模板高度的 2/3。3.3.33.3.3 大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有支腿大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两模板间距不小于 600mm,并保证 7080 度的自稳角。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采取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
12、措施。3.3.43.3.4 无支腿大模板和角模模板必须放入专门设计的模板插放架内,插放架应使用钢管搭设,应设有行走马道和防护栏杆,架体高度不得低于大模板高度的 80%。3.3.53.3.5 木质大模板应采用可重复周转使用的配件,连接应牢固可靠。6严禁使用铁丝或钢筋焊接制作吊环。3.3.63.3.6 大模板吊装入位后、拆卸之前,必须使用钢丝绳索扣(保险钩)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或火烧丝固定大模板。3.3.73.3.7 吊运大模板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采取措施防止起吊模板碰撞相邻模板。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3.3.83.3.8 严禁人员和物料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穿墙
13、螺栓等其他零星部件的垂直运输应采用容器吊运,禁止用编织袋直接吊运。3.3.93.3.9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3.3.103.3.10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大模板起重吊装作业。3.4 脚手架作业防护3.4.13.4.1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超过 20m。3.4.23.4.2 悬挑式脚手架、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和搭设高度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4.33.4.3 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3.4.43.4.4 脚手架支搭及
14、所用构件必须符合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6、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件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7范GB50720 等规范要求。3.4.53.4.5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选用外径 48.30.5mm,壁厚 3.60.36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3.4.63.4.6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木脚手架作为结构、装修用脚手架。3.4.73.4.7 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15、50mm100mm,有排水措施。3.4.83.4.8 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底部必须铺设垫板,其厚度不小于 50mm,单块垫板上应设不少于 2 根立杆。3.4.93.4.9 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必须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3.4.103.4.10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必须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必须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3.4.113.4.11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3.4.123.4.12结构脚手架
16、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5m,作业层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m。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8m,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1/2。3.4.133.4.13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8接且严禁拆除。3.4.143.4.14脚手架立杆顶端外排立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 1m,宜高出檐口上端 1.5m。3.4.153.4.15连墙件的布置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双排钢管脚手架连墙件应与
17、内外排杆件相连接,连墙件宜与立杆相连接。3.4.163.4.16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 6m。3.4.173.4.17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3.4.183.4.18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3.4.193.4.19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3.4.203.4.20剪刀撑跨度为5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度60 度,剪刀撑与立杆交叉处应用扣件连接。3.4.213.4.2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距墙面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不小于
18、 180mm 高的挡脚板。3.4.223.4.22脚手板应设置在不少于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 2m 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脚手板两端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3.4.233.4.23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 3m 内,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第一道水平网下方每隔 10m 及以下应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93.4.243.4.24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密目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用专用绑绳固定。3.4.253.4.25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 1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 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 1.5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 1:6。拐弯处
19、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 250 mm300mm 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应为 20mm30mm。3.4.263.4.26承重或上人的悬挑脚手架,其悬挑梁应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160mm。3.4.273.4.27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3.4.283.4.28锚固型钢悬挑梁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应不小于16mm,材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螺纹钢。3.4.293.4.29脚手架杆件严禁钢木混搭。3.4.303.4.30禁止将混
20、凝土输送泵管的架设与脚手架相连接。3.5 工具式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3.5.13.5.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符合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 标准。3.5.23.5.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3.5.33.5.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中,架体上严禁站人及放置物料,架体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下方挂设水平安全网,架体外立面用密目10网封闭严密。3.5.43.5.4 严禁使用自制式吊篮架施工作业。3.5.53.5.5 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悬挑结构边缘。3.5.63.5.6 吊篮架配重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
21、上,并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或其他替代物,配重的重量应符合说明书规定。3.5.73.5.7 吊篮架悬挂机构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3.5.83.5.8 吊篮必须使用独立的安全绳,绳径不小于 12.5mm。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蓝上任何部位有联接。3.5.93.5.9 吊篮内不应超过 2 人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佩带好安全带,安全带与安全绳通过锁绳器连接。3.5.103.5.10吊篮的安全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定期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校验的有效期限不大于 1 年。3.5.113.5.11严禁将高处作业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
22、,人员、物料进出吊篮必须在地面进行。3.5.123.5.12电梯井操作平台支撑应使用 14#及以上型号工字钢,或采用落地式支撑体系,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5.133.5.13悬挑式钢平台主绳、保险绳吊点应分别设置,保险绳应张紧,严禁使用花篮螺栓调节钢丝绳。3.5.143.5.14悬挑式钢平台临边应设置不低于 1.5m 的防护栏杆,栏杆内11侧设置硬质材料的挡板。3.5.153.5.15悬挑式钢平台承载面积应不大于 20m2,长宽比应不大于1.5:1。3.5.163.5.16移动式操作平台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面积不应超过 10,高度不宜超过 5m,应设防护栏杆和爬梯。3.5.173.5.17电
23、梯井操作平台、悬挑式钢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等移动过程中禁止站人。3.6 安全防护用品3.6.13.6.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应根据具体作业环境和特点,参照GB/T11651 标准,合理配备,正确使用。3.6.23.6.2 进入施工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安全帽质量应符合 GB2811 标准。3.6.33.6.3 凡在坠落高度距基准面 2m 及以上施工作业,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 规定。3.6.43.6.4 施工现场使用的密目安全网应使用绿色或蓝色,要定期清理、保持整齐、清洁。3.6.53.6.5 安
24、全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 规定。阻燃型平(立)网续燃、阻燃时间不应大于 4S,外观要求缝线无跳针,无断纱缺陷。3.7 洞口防护3.7.13.7.1 1.5m1.5m 以下的孔洞,应用坚实盖板封闭,有防止挪动、12位移的固定措施,盖板应加警示标识。3.7.23.7.2 超过 1.5m1.5m 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搭设两道不低于 1.2m的防护栏杆,孔洞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洞口尺寸过大,无法全部支挂水平安全网的,应按照临边防护标准进行防护。3.7.33.7.3 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应加固定盖板防护,并加警示标识。3.7.43.7.4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 1.5m 的固定式防护
25、门。3.7.53.7.5 电梯井首层应设双层水平安全网。首层以上和有地下室的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不大于 10m 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网边缘距电梯井墙壁不大于 150mm。3.7.63.7.6 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严禁作为垃圾通道。电梯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进行论证。3.8 临边防护3.8.13.8.1 临边应连续设置两道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 1.2m,并加挂密目网封闭严密。3.8.23.8.2 楼梯未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前,必须搭设不低于 1.2m 高的防护栏杆。3.8.33.8.3 旋转式楼梯安装防护栏杆同时,中空位置每隔四层且不大于10m 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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