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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
2、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机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
3、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2)施工
4、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
5、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雷雨天、汛台期施工;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4)工作对象改变;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施工单位的主要负
6、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3)建立安全保护
7、教育室。4)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6)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
8、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检查新入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工区、班组对新入工人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
9、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机械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主要检查每个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是否人手一册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的安全教育资料。 (4)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
10、工人在调换工种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 (5)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按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到施工现场进行随机抽查各工种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答,各工种工人宜抽2人以上进行问答。 (6)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行文规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施工单位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去培训。施工单位内部也要
11、规定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主要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的记录。 (7)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具体由县级、地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建筑企业应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企业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按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核查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岗工作等。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
12、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第二条 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第三条 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
13、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第四条 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
14、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3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15、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4.5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6一般员工待岗、转岗、换岗,员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第五条 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第六条 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第三篇:
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教 1997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懂得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产的要领。为了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产。 2、工程管理部对公司员工要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统一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学习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
17、交通法规,做到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思想进行教育,抓好安全生产; 3、公司要根据施工任务和特点,利用安全广告、展览、板报、经验介绍、现场分析、班前班后会、知识竞赛等形式,适时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一般应不少于8学时。架子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手等工种的考核检查,未领取上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对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对其实际操作、理论、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上岗; 5、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人上岗前要针对不同工种,有目的、有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工人熟记所从事工种
18、的操作规章和安全生产制度,上岗前要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6、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坚持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坚持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人员要进行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纠正,消除事故隐患。 教育内容 1、三级教育内容 (1)公司级教育内容 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内容 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3)班组级教育内容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
19、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内容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
20、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内容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末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
21、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
22、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 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6)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
23、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7)换岗作业必须进行安全和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地、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8)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9)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
24、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第四篇: 2.2-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机政策,防止伤亡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一、广泛开展全员性安全生产宣传的教育,使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熟悉和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等,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
25、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工作制度。 二、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建立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生产车间)从事管理活动或生产作业。 三、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以及新项目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或车间、班组)。三级教育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进行所从事的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参见公司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shz631a)、安全操作规程汇编(shz662a)】 的教育。 四、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以及起重工等,经过本工
26、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发给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审。对从事有尘有毒危害作业的职工,要进行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五、建立每周一早晨安全例会制度。利用每周一早晨半小时,结合工程(生产)进度、施工(生产)特点,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术(特别是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并做好参加人员、安全教育内容的记录。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施工)和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施工)。 七、对因工伤事故歇工的复工人员,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和
27、对因歇工需要补课的安全教育。 八、在施工现场(和生产车间内)悬挂(张贴)安全警示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九、对违章人员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还应当给予思想教育,使他们真正的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 十、公司设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以使公司“三类”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上述三类人员不得担任相关职务 第五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开展专项检查是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生产
28、的一项重要措施和工作制度。 1、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六查。查思想、查领导、查组织、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事故苗头要采取“定人员、定时间、定经费、定措施”的原则,及时解决问题,清除事故隐患,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 2、三级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企业月检查;项目周检查;生产班组必须坚持上班前、下班后每日二次检查。项目经理每日上班前应对所管辖的项目工程的作业环境、垂直运输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和关键部位进行巡视,如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派人处理。并认真组织作业班组班前进行自检和互检,上下工序间要做好交接班检查。重大节假日前、后应及时组织
29、进行全面检查。 2.1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由公司生产副经理任组长,公司安全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2.2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施工用电的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脚手架的搭设内业资料、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认真整改。 2.3班组由班组长每天开展好班前讲话,班中检查,班后小结工作,同时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各工序间不留事故隐患。 各级安全检查应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
30、定的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评分,把重点检查和普通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结合起来,检查后要把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召开会议进行讲评,提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做到好的表扬。差的批评或处罚,达到促进整改,全面提高的检查目的。 3、不定期检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季节的变化或重大自然灾害(地震、防汛、山体滑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等情况,应结合本公司和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织质安科及项目部相关成员,对各项目部进行全面和重点抽查。特殊情况下应启动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加强二十四小时值班,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确保安全。 4、专项检查。一是重大危险源检查(深基坑、高切坡、大型模版、
31、超高架、山体滑坡等)。由公司质安科负责,检查中重点检查方案的编制,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准备等;二是施工现场搭设各种类型的钢管脚手架。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组织搭设班组和使用人员定人、定位、定时负责检查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搭设架体稳固不变形、不摇晃,安全可靠;三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维修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设备的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对设备的部件检查、清洁、保养,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待问题和隐患排除后经批准方可使用。 5、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
32、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形式通常有: a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生产检查; b各级专职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巡回安全生产检查;c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6、坚持开展冬季防火,夏季防洪防爆,防暑降温和危险场所等部位的专业检查,由各项目经理组织检查。 7、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安全生产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因此,安全生产检查方法很重要。目前安全生产检查基本上都采用安全生产检查表和实测、实量的检测手段,大致可以归纳为“看”、“量”、“测”、“动作试验”。 “看”。主要查看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交接验收资料、“三宝”的使用情况、“四口”与
33、“临边”防护情况、部分设备的防护装置等。 “量”:主要是用尺进行实测实量。“测”:主要是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动作试验”:由有操作人员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试验,检验其灵敏程度。不论何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都应做到以下几点: 1)组织领导。各种安全生产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安全生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要有明确的目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重点项目(如在安全管理上,应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等)、关键部位要认真检查。大
34、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详实,如隐患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生产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查后要认真、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哪些检查项目已达标;哪些检查项目基本达标,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检查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
35、接受检查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加强安全管理。 5)整改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 2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项目部重视。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检查项目部必须立即整改。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被检查项目部经理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四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定经费),立即进行整改,负责整改的项目部在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公司质安科报告整改情况。质安科会同项目部立即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可以销案。 8、各种检查均要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小结情况逐级上报(班组检查除外)。 附件: 1、整改通知书 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第 20 页 共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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