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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萍乡矿业集团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萍乡矿业集团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理制度萍乡矿业集团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认真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落实好防突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1、矿上要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生产、瓦斯队(科)、通风、安全、救护等部门人员参加的防突领导小组,配齐防突专业人员。防突领导小组名单报集团公司。防突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及时收集分析防突资料,制定防突措施,解决防突工作中的技术问题。2、集团公司每季、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突专业检查;瓦斯队(区、科)每旬组织一次防突检查;安
2、检员、瓦检员负责对自己负责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汇报、解决防突隐患。3、要保证足够的防突装备。防突钻机、预测仪器、抽放设备、抽放管路、压风自救、瓦斯监测探头等要配足配齐。防突装备资金必须到位,凡装备不足、系统不完善的不准生产。4、加强防突隐患的跟踪调度,有突出危险的采掘面必须记入“一通三防”安全调度报表,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矿瓦斯队(区、科)要建立防突隐患台帐。5、凡在突出煤层2作业的工人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预兆和压风自救等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熟悉避灾路线,并维护好防突设施和安全仪器。6、瓦斯队(区、科)负责编制防突作业计划。作业
3、计划必须包括下列内容:(1)按突出危险区、威胁区、无突出危险区的类型,对所有采掘作业点进行分类,确定各作业点的防突工作类型;(2)预测预报工作安排,包括参数、指标、预测方法及预测工程量等;(3)防突措施类型和参数;(4)瓦斯抽放地点、抽放量和工程量;(5)避难硐室、压风自救、防突风门、远距离放炮、放炮撤人停电等防护措施种类及工程量;(6)瓦斯变化和石门揭煤地点的预计及主要措施工程量预计;(7)劳动组织安排。防突作业计划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7、突出煤层新水平、新采区施工前必须由防突领导小组编制区域防突设计。新水平及新水平首采区的防突设计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其它采区的防突设计须报矿总工程师
4、批准。区域防突设计必须包括下列内容:(1)周围已采区的瓦斯资料;(2)突出危险区的划分(按瓦斯统计法或综合指标法);(3)合理选择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分层高度、开采顺序等,分析这些开采因素对防突的影响,并确定采取相应的措施;(4)选择解放层位置。(5)确定瓦斯抽放方式、瓦斯抽放系统及抽放钻场钻孔的施工设计;(6)确定压风系统和反向风门位置;(7)确定局部措施类型。二、突然危险性预测预报 1、所有采掘工作3面的预测预报要由防突专业机构根据采掘面性质、软分层位置、断面尺寸等情况提供参数设计(孔深、孔径、角度、钻孔数量和钻孔位置),并附钻孔布置平、剖面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石门揭煤的预测:对于水
5、平中央石门、采区石门揭煤地点及构造带应采用综合指标法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同时进行预测,其中任一方法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均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对于区段石门、剪巷石门揭煤和全断面已揭开但未一次揭穿煤层全厚的中央石门与采区石门,可采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3、煤巷、半煤巷的预测可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正常条件下临界值h2,青山矿取 300Pa,巨源矿取 400Pa,K1 值青山矿取 0.5,巨源矿取 0.7,钻屑量均取 6kg/m。如遇变化,h2、K1和 Sm 均下调,青山矿分别取 240Pa、0.4 和 5kg/m,巨源矿分别取280Pa、0.5 和 5kg/m。施工中如遇顶钻、喷孔、构造及突出预
6、兆等均按有突出危险处理。4、钻屑指标法预测时,钻孔布置要符合下列要求:(1)钻孔数目:正常情况下布置 2 个钻孔,一个位于巷道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另一个钻孔的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 2 米处。当煤层厚度大于 6 米时,至少要布置 3 个钻孔,一个在巷道中部沿巷道平行方向,一个在顶部向上倾斜,另一个在上帮或下帮向两侧倾斜。(2)钻孔长度:投影距离不得小于 8 米,特殊情况下如遇断层、夹矸等要采取补救措施。(3)钻孔倾角:正常地情况下水平角和上倾角不小4于 14,保证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 2 米处。石门揭煤和变化带不得小于 26,保证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 4 米处。5、回采工作面实行预测预
7、报时,可沿工作面 10 米布置一个钻孔(不足 10 米时,孔数不得小于 2 个),孔深不得少于 3.5 米。6、属于突出威胁区的采掘工作面,可按以下要求管理:(1)在正常条件下,采掘面每推进30 米要连续进行不少于 2 次的检验性预测,其中任何一次预测有突出危险时,要改为突出危险区,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只有 2 次连续预测均无突出危险时,方可继续定为突出威胁后。(2)在特殊情况下,如遇构造、煤层变化、煤岩松软易垮、瓦斯异常涌出时,要提前 10 米采取“四位一体”措施,按突出危险区对待,直到特殊情况结束后 10 米为止。(3)施工中出现动力现象,要立即停止施工,按突出危险区进行管理。
8、(4)突出威胁区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每次预测工作结束后,验收人员要及时将结果填入现场的防突牌板内,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预测结果,并在当天填写完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并分送生产科、通风区、调度室。设计人、施工人、验收人和审批人必须签字。防突牌板、调度记录、预测报单三者必须做到“三对口”,由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施工中预测孔的投影超前距离不得小于 2 米。超前距离接近 2 米时,由施工单位及时提出下一轮预测申请计划。预测完后由验收人员在预测点位置的棚5子上做好标记,写明预测距离和预测参数,是否允许进尺和进尺距离。生产调度室要建立防突调度台帐,负责统计进尺距离,生产单位不得超挖,本段
9、范围内的瓦检员负责现场监督,安全科要经常性的抽查。8、钻孔施工人员负责按设计要求施工;预测工负责按仪器操作规定进行参数测定,负责按设计要求对钻孔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钻孔施工人员不得兼作验收员。凡预测深度不够或因夹石影响无法预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有突出危险进行处理。预测钻孔的施工人员、预测仪的操作人员和验收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管理,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相对固定,以保证预测的质量。未经培训的不准从事预测工作。9、进行预测预报工作时,现场不得从事与预测无关的作业。10、预测结束后,如有突出危险,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当本次预测无突出危险,但上一个防突循环预测有突出危险时,此处仍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并在
10、施工中保证措施孔和预测孔的超前距离。只有连接 2 次预测均无突出危险时,该面方可视为无突出危险,经验收员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后,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从事采掘作业。三、防治突出措施 1、石门揭煤(1)石门施工前必须有钻孔探清石门前方的煤层位置及赋存情况。(2)正常条件下当石门距煤层垂距为 10m、构造复杂及岩石破碎情况下为 20m 时,生产部门必须下达石门揭煤通知单,分送瓦斯队(科)、通风区(科)、施工单位、调度室、安全科6及矿有关领导,并由矿防突领导小组按防突细则的要求编制石门揭煤设计和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组织实施。(3)如煤层较厚,不能一次揭穿煤层全厚时,每一个作业
11、循环均必须执行揭煤措施,直到揭穿煤层全厚为止。(4)特厚以上煤层,如按生产计划不需揭穿煤层而布置走向顺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走向顺槽,开门地点与煤门齐头距离不得小于 5 米;煤门齐头必须施工排放钻孔;走向顺槽开门前,开门点和煤门必须同时实施预测预报,任何一个地点有突出危险时,顺槽不得开门;顺槽施工前煤门齐头要打好档,并封闭盲巷。2、突出危险区域采区投产前必须预抽瓦斯,要根据抽放设计的安排,在副巷、上山组布置钻场,预抽时间不少于 3 个月。3、有突出危险的采掘面必须采取防突措施。采用超前钻孔排放措施时必须设计钻孔布置图,并符合下列要求:(1)钻孔个数和布孔方式要根据有效排放半径和断面大小来确定
12、。(2)正常条件下,孔深投影距离不得小于 8 米,遇条件变化或浅孔排放一小班后仍达不到卸压要求,必须加密排放孔或施工长钻孔,长钻孔数量为3-5 个,长度不小于 30 米。同时要实行两帮打钻排放措施。长孔排放还不能达到要求时,要实行长孔抽放。(3)钻孔角度应保巷道轮廓线外 2 米范围的煤层,钻孔的水平角和上倾角不得小于 14。遇瓦斯情况发生变化时要保护巷道轮廓线外 4 米范围的煤层,钻孔的水平角7和上倾角不得小于 26。为保证钻孔的角度,要做好施工模架,控制钻孔间距和钻孔角度。施工前,以巷道中心的钻孔为基点,按模架角度和距离逐个钻孔施工。4、天眼子掘进头必须打 3-5 个直径 75mm的钻孔,一
13、次打通上顺槽,钻孔呈品字型或梅花形布置。5、排放钻孔的超前距离不得小于 5 米,钻孔施工完后由验收员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并在齐头棚子上作好标记,写明钻孔距离,并签字。生产调度室负责统计进尺和推进距离,施工单位不得超挖超进,本段瓦检员负责监督。超前距接近 5 米时,由施工单位及时提出预测申请。6、钻孔操作人员和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发证,熟悉措施原理,掌握钻孔施工的动力现象及突出预兆,发现异常情况要停止作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7、钻孔的有效排放时间,青山、巨源两矿均为2.5 小时。施工排放钻孔的现场不得从事与排放措施无关的作业。8、排放钻孔措施实施以后,由施工人员及时填写终孔通知单,分送
14、安全科、通风区、调度室,并送总工程师审批,终孔通知单上设计人、施工人、验收人和审批人必须签字。四、效果检验 1、凡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效果检验。由瓦斯队(区、科)完成检验参数和检验钻孔设计(附钻孔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石门揭煤效果检验钻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检验孔数为 4 个,1个位于巷道断面的中间,其余 3 个位于巷道的上部和两侧。(2)钻孔8的倾角应保证终孔位置距巷道周边轮廓线 4 米。(3)钻孔长度应一次打穿煤层,当煤层厚度较大不能一次揭穿全厚时,未揭穿部分也应根据重新预测和继续采取的措施进行效检。3、煤巷掘进工作面效果检验钻孔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钻孔的
15、数量、长度、孔深等参数与预测预报的钻孔参数相同。(2)钻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终孔位置能控制巷道断面周边轮廓线 24 米范围内的煤层(正常条件下 2 米,瓦斯变化条件下 4 米)。4、如经效检后,采掘面仍有突出危险,该工作面必须继续采取防突措施。如经效检后无突出危险,须由验收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该工作面方可从事采掘作业。5、施工、验收、超前距控制,审批及人员素质要求与危险性预测预报中的相关内容相同。五、安全防护措施 1、突出危险区及威胁区的采掘面和石门揭煤地点,必须安装设置防突风门、压风自救、避难峒室、隔爆水袋,并符合以下要求:(1)防突风门 防突风门必须安装在掘进
16、工作面的进风侧(新鲜风流中),确保突出时瓦斯能沿回风道流入回风系统。在急倾斜煤层每大层掘进施工中必须设置防突风门,防突风门的位置可选择在上山组本大层联络巷的进风中,具体位置由矿总工程师决定。在同一个送风系统中有多个掘进工作面施工时,可共用一套防突风门,但掘进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 2 个。防突风门必须成套安装,风门间距不得小于 4 米。9在特殊情况下,确因受距离限制无法成套安装时,可只设一张,但必须提高防突风门的强度。防突风门必须牢固可靠。风门四周掏槽深度:岩石不小于 0.2 米,煤层不小于 0.4 米;风门墙垛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其厚度不小于 0.8 米;门框和门可用坚实的木质结构或金属结构,门框
17、厚度不得小于 100 毫米,木质门厚不小于 50 毫米,铁板门厚不小于 3 毫米。放炮时必须关闭防突风门,风筒通过的风墙孔要设置防风流逆转装置。(2)避难峒室 避难峒室必须设在防突风门之外的进风侧。避难峒室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小于 150 米,在特殊情况下采取远距离放炮措施时,其距离应不小于300 米。避难峒室必须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峒室内净高不低于 2 米,长和宽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每人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0.5 米 2。避难峒室内必须安装压风自救装置、隔离式自救器,其数量应按避难人数配备,峒室内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放炮时,作业影响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均必须进入避难峒
18、室。放炮前,放炮员要检查避难峒室内的沼气情况、压风自救装置以及通讯设施完好情况,否则严禁放炮。(3)压风自救 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井下压风管上,压风自救装置应安装在距采掘工作面 2540 米的巷道内,回风中有警界人员或作业人员的地点均应安装压风自救装置。长距离掘进巷道中,应每隔 50 米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压风自10救装置每组设 58 个人用,压风供给风量每人不得小于 0.1 米 3/分。带呼吸嘴的压风自救应安装减压阀,如采用头罩式,其头罩长度不得小于 0.5 米,并确保呼吸者的头部处于正压通风中。压风自救装置采用站立式安装,其出气口至巷底高度应保持 1.51.6 米;采用蹲式安装,其出气口至
19、巷底高度为 0.91.0 米。(4)隔爆水袋 突出煤层每个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隔爆水袋。隔爆水袋的安装数量、间距、排距、安装方法必须符合规定。2、安全防护设施的位置和要求由瓦斯队(区、科)完成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总工程师指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由矿防突领导小组负责验收。未经验收的防护设施不得投入使用。3、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维护,本段瓦检员负责日常检查,瓦斯队(区科)和安全科每旬定期检查一次。对破坏防护设施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4、所有人员均必须掌握本作业地点压风自救装置的使用方法,由瓦斯队(区科)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培训,施工单位区长负责组织,安全科负责抽查考核。5、严格执行远距
20、离定点放炮、区域撤人停电、高压喷雾、隔爆、放炮使用炮泥和水炮泥等措施,石门揭煤和有突出危险的采掘面远距离放炮距离不小于 300 米,其它地点不得小于 150 米,放炮地点必须设在防突风门以外的避难峒室中,放炮时必须关好防突风门。要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风镐作业。放炮员要11集中管理,放炮员的炮机由安检员或瓦检员统一管理。6、突出煤层必须完善独立的上行风系统,有突出危险的采掘面必须实行独立通风。7、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垱头在实施防突钻孔时,齐头要打好垱。天眼子掘进要及时架好盘,护好顶。8、有突出危险的采掘面必须按规定要求装好瓦斯自动报警断电装置,实行“三专二闭锁”,掘进垱头
21、严禁“一机送两头”或“两机送一头”。工作面严禁检煤和局扇送风采煤。六、做好瓦斯工作 1、生产科、瓦斯队(区、科)、通风区要落实专人分管瓦斯工作,主要解决由于条件变化而带来瓦斯威胁的技术问题。生产科负责绘制瓦斯图,建立瓦斯资料台帐,分析预计瓦斯变化趋势,提前向有关单位下达通知单。瓦斯队(区、科)负责提供防突参数,负责编制构造变化带来的防突措施。通风区负责提供瓦斯涌出量参数与其它有关参数。2、瓦斯图要分煤层绘制立面图和平面图。图上要包括下列内容:主要巷道布置、各种构造、各突出地点、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威胁区的圈定等。瓦斯台帐要分盘区建立,分别记录断层、褶曲、煤厚变化的情况和瓦斯参数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22、(1)断层:名称、性质(正或逆)、产状(走向、倾向、倾角)、落差、位置(标高及水平,要上图)、与施工巷道的关系(夹角)、施工巷道的煤厚。然后记录距断层不同距离处施工巷道的瓦斯参数,从距断层10 米处起,2 米一个点。瓦斯参数包括:突出情况,突出危险性指标12h2 和 Sm,动力现象,防突措施效果,瓦斯涌出量,是否预抽了瓦斯和抽放时间,是否位于卸压带保护范围内。(2)褶曲:性质(向斜或背斜)、产状、位置(上图)与施工巷道的关系。瓦斯参数与断层相同。(3)煤厚变化:煤层名称、变化位置(上图)、厚度变化比例。瓦斯参数和断层相同。3、瓦斯图和瓦斯台帐完成以后,要作出下列分析判断:(1)根据已收集到的构
23、造参数,结合原有的参数,预计出该构造的发展趋势,并预计出下分层或邻近层、该构造的位置和对煤层的破坏程度。(2)根据已收集到的构造瓦斯参数,结合原有的瓦斯参数,预计下分层或邻近层遇该构造时的突出危险性和瓦斯涌出量。(3)分析方法可采用类比法或统计法。4、采掘面过构造带和煤厚变化时的管理。(1)采掘面前方遇构造和煤厚变化带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前 10 米下达通知单,送总工程师、瓦斯队(区科)、安全科、通风区和施工单位。由瓦斯队(区科)编制过构造的防突补充措施,报矿总工程批准。(2)遇构造和煤厚变化时突出危险性指标要相应下调,青山矿h2 取 240Pa 或 K1 值取 0.4,巨源矿h2 取 280Pa 或 K1 值取0.5,钻屑量 Sm 均取 5kg/m。预测和效检钻孔要位于巷道轮廓线外4m。(3)有突出危险的采掘面,在距构造 5 米前必须用钻机打眼穿过构造带,对构造带的瓦斯进行卸压,钻孔数目不少于 3 个。如卸压不能达到要求时,要实行抽放。(4)采掘工作面过构造带和煤厚变化带13必须完善压风自救等防护措施,实行远距离放炮,区域内停电撤人措施。(5)采掘工作面过构造和煤厚变化带时,必须严格防突措施的考核验收,现场必须要有防突领导小组的干部跟班。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