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调查(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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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调查 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黄尚宁李强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城以东20公里的桂林市蓝溪谷旅游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66公顷,总投资8亿元。过去,项目占多少地就得征收转用多少地。如今,享受了旅游用地“新政”的蓝溪谷项目用地只需征收转用13.33公顷,余下653公顷集体山林地,由当地村民以自然景观用地入股的方式解决。 不改变土地权属,不改变土地用途,不需高额用地成本,把农民请进来参与旅游开发,就解决了旅游用地、村民收入、农村就业等一系列问题。 这样的例子在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实践中不胜枚举。自2021年国土资源部将桂林市列为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城市以来,短短3年多的时间,
2、这座山水文化名城就在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打了一个转型升级的漂亮仗:全市新引进旅游项目160个,目前已成功落地26个,正式营业10个,创造产值9000多万元。 旅游用地改革试点的实施,让桂林旅游业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潜力和活力。分类管理外来措施破解项目落地难 “桂林山水甲天下”。盛名之下,新时期的桂林旅游业到了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2021年12月,国务院明确提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目标。2021年3月,国土资源部将桂林市确定为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单位,成为第一个率先支持桂林旅游综合改革的国家部委。2021年6月,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成为全国5个试点中第一
3、个方案获得通过的城市。旅游产业用地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有旅游设施用地、旅游地产用地和旅游景观生态用地等类别,并不全具有建设用地的属性。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江认为,当前旅游产业用地管理存在着机制性障碍,旅游产业用地都归类为建设用地,与旅游产业投入高、收益时间长的实际不相符,造成了旅游项目落地难问题,影响了旅游业的投资积极性,从而对旅游业的长足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改革试点启动后,桂林如何破解旅游项目的用地瓶颈。为深入分析困扰旅游产业发展的土地问题,2021年9月,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开展了旅游产业用地现状调查与需求分析,掌握全市旅游项目总用地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所占的比例。同时,将全市域
4、划分为13个重点旅游片区,规划重点旅游项目172个。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密切联动,将有影响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民生效益好的120个旅游项目纳入桂林市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名录。这些基础性工作,为探索实施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模式,科学界定旅游项目用地规模、推进旅游项目差别化管理、制定旅游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破解旅游产业用地管理机制性障碍创造了条件。 旅游用地需求的“家底”摸清后,政策和体制成为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必须突破的第一攻坚点。 如何在现有土地政策框架内,探索出一条适应旅游新业态的用地管理体制。桂林市经过多轮实地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起草了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
5、点若干政策(试行),形成了31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并于2021年6月颁布试行。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办公室主任廖官红说:“这31条是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的核心成果,明确了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政策,为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用地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 政策“破题”后,很快在旅游项目用地保障中得到了应用。位于灵川县大圩镇的古东瀑布景区于2021年开始建设,当时基于用地政策的掣肘,整个景区范围内的用地必须按建设用地办理征收转用手续,办理时间长不说,还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而与其相邻的桂林逍遥湖景区,2021年进驻大圩镇茯荔村时也遇到了同样的难题,项目迟迟未能启动。桂林市明确,旅游景区
6、中不改变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未固化、未破坏耕作层、发挥生态景观功能的用地,可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允许旅游企业在明晰产权的情况下使用。景区内宽度未超过6米或路基宽度未超过6.5米的道路,仍按实际地类管理,亦可不征收转用。 根据用地“新政”,除宾馆等旅游设施用地需报批转用外,其他未固化的地面均不用报批,因此,古东瀑布景区很快就建成开业了。整个项目征地范围仅为13公顷,景区内的186公顷林地因未改变土地用途,依据改革试点政策仍按原地类管理,项目业主可直接租用作为生态景观用地,不但缩短了开发周期,而且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多元投入调动旅游开发积极性 按照总体方案,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科学
7、化、差别化、精细化、生态化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是实施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的终极目标。然而,在现行的用地分类体系中,并无旅游产业用地类别,旅游项目用地价格一直参照商业服务类用地的基准地价来执行,造成了旅游用地成本的偏高。 实行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后,桂林市启动了旅游产业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合理设定旅游用地准入门槛,努力构建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基准地价体系。 过去,旅游开发多为政府投入、政府管理,农民的土地被征收,而获得的实惠并不多,用地补偿基本都是一次性。在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中,为充分调动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参与旅游项目开发的积极性,桂林市以农民“不失地、不失业、不失居”为原则,在符合相关规
8、划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以作价入股、合作联营或者租赁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解决了旅游开发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问题,让景区周边农民享受到了长远的旅游红利。 其中,典型的就是天上海洋景区和矮山门村的做法。据了解,灵川县天上海洋生态景区采取门票分成的模式,即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旅游开发,每年从景区门票收入中提取10%作为分红,既解决了旅游用地问题,又满足了农民的增收愿望。阳朔县矮山门村则自发成立农家乐合作社,当地13户农民自主参与,主动利用集体土地和家庭住房参与旅游开发。目前,全村拥有标准化厨房13间、客房57间、床位158张,能同时接待900人用餐,农民在家里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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