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在水资源保护与管理上的措施(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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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我国在水资源保护与管理上的措施 我国水资源的刑法保护研究 杨素兰伍文彬(贵州民族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21)06-0000-01摘要:近年来,水资源的问题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基于水资源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以及水资源民事、行政手段保护的局限性,为避免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活动,依靠刑法手段保护水资源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论述水资源的刑法保护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水资源保护刑事立法和司法的若干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水资源刑法保护无过错责任 一、水资源刑法保护的必要性 1.水资源的自身价值要求 自然资
2、源的价值是指其本身能够满足人类需求的客观属性,水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一种,同样也符合这一特征,其价值维度具体来讲可以从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加以考量。 第一,水资源的经济价值。水资源的经济价值在于其有用性,有用性是水资源本身所具有的某种能满足人类需求的功能,无有用性即无价值存在。水为生命之源,正为人所必需,因此,水资源首先具有价值属性。作为水资源有用性的一个必然延伸,由于水资源地域分布的不平衡性、有限性以及人类活动对于水资源的破坏,水资源存在稀缺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必然也存在经济价值。以贵阳市“两湖一库”为例,其水资源的丰富程度、水质的好坏等,直接影响着生产和几百万人民群众的生活,并进而影响
3、整个经济的发展。 第二,水资源的社会价值。水资源的社会价值在于其社会性,水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人离不开水,同时,水资源对于人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有重要影响,能够给人们提供满足精神享受的游泳、划船等活动,如贵阳市“两湖一库”贵阳市“两湖一库”是指贵阳市辖区内的红枫湖、百花湖和阿哈水库,他们每天向贵阳市供水55万吨,占贵阳市城区城市用水量的60,保障着120多万贵阳市民的饮水。中的红枫湖在为贵阳市区提供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同时,政府还着力对其进行了旅游开发,对人们在繁重的工作之余放松心情、愉悦生活在一定时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第三,水资源的生态价值。水资源的生态价值在于其是生态环境的必然要素,水资源环
4、境是自然环境的要素之一,是生物生存的必要场所,水资源遭受破坏将直接影响到环境,出现物种灭绝、土地荒漠化等严重后果,人类的生存环境将受到严重的挑战。 2.水资源民事、行政手段保护的局限性 在现今保护水资源的措施中主要是通过民事、行政、刑法三种手段来实现的。民事手段是运用最为广泛的措施,同行政手段一道在保护水资源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两种手段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表现在,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关系,其主要功能在于使利益被侵害一方的损失得到弥补,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包括赔偿损失、排除危害、赔礼道歉等,对于利益侵害行为本身缺乏必要的惩罚和管制;行政手段保护水资源是通过行政责任来实现的,行
5、政责任的功能在于维护公共管理秩序,打击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但其惩罚力度和强制力不够,并且行政执法权的实行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较为严重,大大削减了其执行力。 3.水资源刑法保护的不可替代性 水资源刑法保护是对水资源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是由刑法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违反刑法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相对于违反民法、行政法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来说惩罚性更强,刑法保护的规范性和强制性是其他手段无法替代的,刑法的惩罚、教育、指引、预测等独特功能决定了唯有刑事制裁,既具有对水资源违法行为的惩罚性,同时又有相当的管制性,对某些严重违反水资源保护的行为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能够显示出国家、社会对严重污染和破
6、坏水资源的行为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的强硬态度,更能够体现出保护水资源的坚强决心。刑法规定水资源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是打击水资源犯罪的有力武器。邓禾,黄锡生,峥嵘.关于我国水资源刑法保护的完善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21(6).特别是在现阶段我国水资源遭受严重污染和破坏的背景下,水资源的刑法保护成了必然选择。 二、我国水资源刑法保护之现状分析 1.我国水资源遭受污染、破坏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水资源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和破坏,污染源主要来自于自然污染、工业污染、农药、化肥、激素使用过程中及其它化工生产过程中散失所造成的污染、现代高科技污染、水处理过程及水在被输送过程中的污染等几个方面。根
7、据202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松花江、黄河、淮河中度污染,辽河、海河重度污染,全国有近三分之一的监测断面依然为劣五类水质,失去了生态功能。中国水体污染的形势已经到了非常严峻的地步。在水资源供应方面,不仅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和许多城市缺水,而且在南方部分地区、沿海地区以及河网地区也已经开始发生供水不足的问题。目前中国存在的水域污染、水资源缺乏和水资源浪费等现象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汪劲.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461-462.以贵阳市“两湖一库”为蓝本,通过调研了解到,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受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面源等
8、方面污染的影响,水质逐年恶化。2021年湖库局部曾一度爆发蓝藻,严重危及贵阳市民的饮水安全。 2.有关水资源保护的刑法规定 我国现行刑法对水资源的保护规定见之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和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同时还包括环境保护法及其它相关法规中一些原则性规定,具体内容为: 我国1997年刑法第383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水法第7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是侵占、毁坏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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