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事宜.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事宜.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事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大政办明电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从5月初至7月末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法 此次督查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指导协调,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政办发号)部署,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与市政府签状单位除外)进行综合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
2、部门对本行业、本领域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区政府领导带队对街道和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综合督查。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内容 1、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2、落实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3、汛期除险加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打“三非”、防“三违”、治“三超”情况。 (二)专项督查重点 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铁路道口、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重
3、大危险源、大众舞厅、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情况。 三、时间安排 5月20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区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包括驻区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专项检查;5月下旬,区政府将组成7个督查组,由区领导带队,到街道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综合督查。 四、工作分工 (一)区长带队,区安监局牵头,工商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城建局、区经贸局(旅游局)、区卫生局参加,对星海湾街道、黑石礁街道和建筑施工、险工险段、重大危险源、旅游场所、餐饮等重点行业、单位进行督查。 (二)常务副区长带队,
4、区安监局牵头,交警大队、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西安路管理办公室参加,对中山公园街道和建筑施工、商场、民爆器材和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督查。 (三)副区长带队,区外经局牵头,区安监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区经贸局、区食品专项整治办参加,对兴工街道和危化品经销、大型商场、外资企业、大专院校等重点场所和单位进行督查。 (四)副区长带队,区城建局牵头,区安监局、区城建局、区卫生局、区行政执法局参加,对马栏街道和山林防火,重大危险源、高边坡、网吧、医院(诊所)等重点场所和单位进行督查。 (五)副区长带队,区教育局牵头,区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参加,对南街道和学校、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铁路道口和家居市场等重
5、点场所和单位进行督查。 (六)副区长带队,公安分局牵头,区安监局、 区行政执法局参加,对街道和大众舞厅、歌房、旅社、建筑施工等重点场所和单位进行督查。 (七)副区长带队,区安监局牵头,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消防大队、区城建局参加,对李家街道、春柳街道和建筑施工、险工险段、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专业(集贸)市场、建材生产等重点场所和单位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 (二)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区政府已责成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将组成督查组,按照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进度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将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予以挂牌督办,并要求做好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街道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区安委办。7月10日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街道、本部门分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第 4 页 共 4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