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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问产权法 第一章总论 一、学问产权的范畴与概念1、狭义(传统)学问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广义仍包括:版权及其相关权益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信息权以及其他反不正值竞争权2、学问产权概念(P4)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享有的基于智力活动制造的成果和经营治理活动中使用的标志 等而依法产生的民事权益 二、学问产权特点和性质1. 学问产权的法律特点(P7-12)(1)客体的非物质性(无形性)和可复制性学问产权爱护对象:智力成果/ 商业标记 VS物权爱护对象 :载体(2)专有性(独占性、对世权)区分于公有
2、领域的信息区分于物权:禁止非法复制(3)地域性:除非有双边或多边条约的特殊规定,在一国获得的学问产权效力仅限于本国 境内巴黎公约属地原就(4)时间性主要表现在著作权、专利权【缘由】:公众和权益人之间的利益平稳2 学问产权的性质 本质:民事权益私权()主体:私权主体()客体:财产(无形财产)()权益行使应遵循的原就:公平、自愿、有偿的民事活动原就学问产权主体学问产权人(1)原始取得(制造性行为、国家机关授权行为、制造性行为 继受取得(2)继受取得 :继承、转让、赠与 可能发生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分别 数个权益主体可同时分别行使相同权益中的不同权能 学问产权的客体 三、学问产权法律制度(补充)+国家机
3、关授权行为)1.学问产权法概念调整因学问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对比:民法是调整公平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学问产权法律关系:权益归属方面的法律关系;权益行使方面的法律关系;学问产权管 理方面的法律关系;因侵权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学问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 反不正值竞争法律制度商号权、产地标记权、商业隐秘权 其他学问产权法律制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爱护条例、植物新品种爱护条例其他学问产权法渊源: 民法(第五章第3 节)、合同法(第十八章技术合同、刑法、其他行政法规、国际条约等;四、学问产权侵
4、权救济的程序保证“ 两条途径、运行并作” :行政爱护+司法爱护(民事救济、刑事救济)1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1、侵权法律救济途径(补充)(1)行政救济向学问产权行政主管机关恳求查处向海关申请扣押侵权产品 学问产权的特地国家主管机关:国家学问产权局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又称国家版权局)著作权 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商标权 国务院农业部、林业部植物新品种权 行政救济的特点:准时、快速;程序简便;对损害赔偿数额只作调解,不予认定,调 解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2)民事救济 损害赔
5、偿实际缺失、侵权人所获利益、许可使用费倍数、定额赔偿(专利 :1 万以上 100 万以下);停止侵权;排除影响假设 : 侵权产品100 件,权益人销售每件产品利润500 元,侵权人销售每件产品利润300元权益人实际缺失:500 100 侵权人所获利益:300 100 A. 侵权归责原就:侵权无过错责任原就 B. 诉前救济措施(P14)或诉前暂时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实行的强制性措施 诉前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形下保全证据 停止侵权永久禁令 诉前责令停止侵权暂时禁令谁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理由:可能给权益人造成难以补偿的损害管辖法院: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
6、住宅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法院作出裁定时间: 申请后 48 小时2.供应相应的担保; 3.于申请后 15 日内起诉条件: 1.供应权益证明和侵权证据何时解除? 15 天内不起诉 C. 诉讼管辖( P19):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一般为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专利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 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和商标权一审案件: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如干基层法院管辖如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黄浦区人民法院 地域管辖学问产权民事诉讼管辖法院 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商品的贮存地,查封、扣押 地 被告住宅地 D. 诉讼
7、时效( P20)a 侵权诉讼时效为二年,自权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 算;b 权益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假如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连续,在权益有效期内,人民法 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益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 起向前推算二年运算;2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一、著作权的概念其次章著作权法概述重点把握 : 著作权与其他相关概念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益;(狭义)狭义的著作权:在作品基础上形成的专有权 广义的著作权:形成基础是作
8、品、在作品基础上产生的其他客体(出版物、表演、音像制 品、广播电视)下:与著作权相关的四个概念 著作权 二、与著作权相关的概念 作者权、版权、出版权、版本权、特许出版权 强调印商或出版商基于作品产生的权益 强调对作品的商业性利用 作品的爱护以其出版、注册和加注版权标记为前提 版权 -copyright (英美法系)作者权 -author s right (大陆法系),强调对作者精神权益的爱护,作品自完成之日即 受法律爱护 出版权 -作者享有的将作品制作成肯定数量的复制品,供应应社会公众的权益;特许出版权封建制度下君主授予出版商的出版特权 版本权 -又称版式设计权,指出版者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
9、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 式设计 三、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进展 重点把握:特许出版权与著作权之间的区分第一部现代意义著作权法-1710 年生效的英国安娜女王法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1910 年大清著作权律现行著作权法- 1990 年制定 2001 年修正 第三章著作权客体 狭义著作权的客体(权益指向的对象)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及条件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制造成果 1. 作品条件一:思想和表达统一的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自然界中自然存在的物品不构成作品,思想和(有独创性的)表达缺一不行(1)思想 - 作品反映的观点、概念、原理、方法、步骤或客观事物、大事
10、以及其他题材 和主题,包括文学思想、科学思想、技术思想、艺术思想、事实数据等(2)表达- 通过作品表达某种思想、某项内容时实行的各种表现手法、技巧等客观形 式的总和,可以是文字、线条、图案、动作、符号、声音等 没有规律关系、没有联系、没有思想内容的文字、线条、声音、颜色的堆砌不构成作品(如饭店菜单);作品的名称,仅仅是完整的作品所具备的全部要素之一,不能单独受著作权法爱护2. 作品条件二:可复制性-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 可复制性不是固定性,但多数作品只有固定之后才成为作品,如摄影作品;固定性是对抗 侵权行为的有利证据(例)刘某拍照了一张外滩风景照之后,在摄影展上发觉陈某也拍照了一张同样
11、的照片并 获奖,刘某主见陈某的照片不具有独创性,其主见是否成立?3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3. 作品条件三 : 独创性 1 独-劳动成果是独立创作的, 可以在他人作品基础上再创作,但不得抄袭2 创-作品具有最低限度的智力制造性,能表达作者的个性和聪明 原创性:作品完全是自己独立完成的 独创性:指作品表达的独创性,不要求思想内容的独创性,也可以在他人作品上进行再创 作【注 1】关于“ 独”-独创性与原创性的区分 排除:对客观事物的简洁记录或仅是对他人作品的机械性仿照 不排除:偶然巧合下创作的与他
12、人完全相同的作品 司法说明:由不同的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具有创 造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关于“ 创” :不存在智力制造的活动不产生作品例如:将论文输入运算机 不需要具备高度文学艺术价值,但必需表达肯定的智力制造劳动【注 2】是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具有肯定的美感,能表达较为完整的思想 感情)例如:郭石夫诉娃哈哈案件【注 3】独创性在侵权诉讼中的作用(见书本)(1)与判定这种智力成果是否侵害他人著作权无直接联系(2)如作为被告,可以通过证明被控侵权的作品不是作者独创的,就原告指控不成立 二、不受著作权法爱护的对象1. 思想不爱护著作权只爱
13、护作品的表达, 不爱护作品的思想-思想自由【规定】学问产权协定第条第款:著作权爱护应延及于作品的表达,但不得延及于思 想、程序、操作方式或数学概念本身 著作权法不爱护:作品的主题思想、原理、原就和作品所描述的客观事实本身,如风 景、动植物、调查资料、数据、历史等 著作权法爱护作品所特有的表达,包括虚构的人物形象、故事场景和情节作品所特有的表达不包括:(1)唯独或有限的表达-混合原就( 2)标准场景 -场景原就( 3)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表达“ 思想无版权” 例如节目模式只是一个创意(以节目模式进行版权登记为由起诉?不 可)“ 著作权只爱护表达形式”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思想与表达的界限必需在个案中
14、分 析!1唯独或有限的表达不受著作权爱护(思想与表达的混同)混合原就运算机软件爱护条例其次十九条: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 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像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害(2)场景原就(不爱护:表达特定主题时通常需要描述的场景)A.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相同的思想内容不侵权 B.用原告的方式表达相同的思想内容 如只有极少或唯独表达法不侵权 存在多种表达法,看是否独立创作是,不侵权;不是相同的表达是否进入公有领域或属于标准场景 是,不侵权;否,侵权 2、其他不受著作权法爱护的对象(1)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有用功能4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15、 -第 4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留意:有用艺术品,只有与功能相分别的富有美感的造型才可得到著作权爱护 2、其他不受著作权法爱护的对象(1)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和有用功能(2)事实和事实的简洁组合 例: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新闻作品 : 在表现形式上不仅包含对某一时间的时间、地点、过程的简洁报道、陈述,同时 仍有报道者本人的评判、谈论等主观表述【留意:已经删除】(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四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爱护;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16、;(4)官方正式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打算、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区分于:律师辩护词、非官方译文(5)竞技体育活动 A. 体育活动与技巧、场景难以分别;体育活动技巧应当由公众共享 B. 某些以表现美感为主的艺术活动,即使被纳入体育竞赛,其中的艺术成分也可能构成受 爱护的作品(6)公有领域的作品 超过爱护期的作品;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表现形式的唯独性;人类共同财 富 三、作品的分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等视听作品7、工程设计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运算
17、机软件9、其他作品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包括:产品说明书 通过文字的组合反映特定的思想,不以字数多少为限,可长可短、可多可少 春联是不是文字作品?美术、建筑作品(1)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颜色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 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与文字作品不同,反映的是艺术思想(2)建筑作品,是通过各种建筑的实体与空间及四周的自然环境的统一组织和处理,使建 筑物既有有用功能,又达到人们审美要求的一种综合性的造型艺术;必需具有艺术思想、有独创性,如:一般的、没有独创性的建筑物不构成作品 建筑物本身与建筑设计图均受著作权法爱护口述作品
18、以口头语言为主要要素、通过声音传播的作品 未付出制造性劳动的记录者不是作者:从无载体到有载体的复制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 通过表演形式表达的综合艺术作品;技巧成分部分不属于著作权爱护范畴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不是表演者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必需反映肯定的艺术思想;如:自动监视镜头拍照的照片不构成作品5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美国法院 : “ 偶然对准一个方向按下照相机的快门就足以符合独创性要求”电影等视听作品 是指摄制在肯定介
19、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 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综合艺术作品 包含可分别的多种作品;包括电影作品、电视作品、录像作品不包括录像制品;录像制品 如:他人相声的录制-对现存表演、景象或形象的无挑选录制,不具有创作成分图形的绘制应当具备独创性, 通常使用的图形设计方式不受爱护(无独创性),例如经纬线、标尺以及陆地、水域的颜色和通常绘法等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依据图形产生的物品不属于作品时,著作权法仅爱护平面图形的复制-如 : 机械设计图、道路施工图等依据图形产生的物品属于作品: 禁止平面复制,也禁止图形内容立体化如建筑物设计图、有
20、用艺术品设计图等运算机软件运算机软件爱护条例2001 年 12 月颁布、 2002 年 1 月实施 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等 当程序的某种功能只能通过一种途径设计时,该程序不受爱护 必需具有固定性,固定在肯定的储备介质上 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视为同一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著作权法第 6 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爱护方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世界学问产权组织 1982 爱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值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 法示范法条民间文学表达形式包括: 一口头表达形式,如民间故事、民间诗歌及民间谜语; 二音乐表达形式,如民歌及器乐; 三活动表达形式,如
21、民间舞蹈,民间嬉戏,民间艺术形式或民间宗教仪式; 四有形的表达形式,如:特点:1民间艺术品, 2乐器; 3建筑艺术形式;(1)反映民族的社会历史、风俗习性、审美观点等民族性和区域性(2)无明确详细的作者集体性(3)无详细爱护期限连续性 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重点】著作权内容 =著作权人享有的各种“ 专有权益”客观: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2、没有法律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 3、擅自实施受著作权的“ 专有权益” 掌握的行为即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 主观: 过错并非认定侵权的要件;过错只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 著作人身权 四项 &著作财产权 十二项 著作人身权(作者的精神权益;具有非财产性和专属性,不行剥夺、
22、转让、舍弃、继承)永久性(发表权例外)1. 发表权:打算作品是否发表(即“ 公之于众” )和以何种方式发表的权益;发表 出版;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6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特点:( 1)发表权不能转移,但可代为行使;与著作财产权一样有爱护期限(2)限制:假如权益的行使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收到经济权益的限制对行使发 表权的推定;发表权往往仍受到第三人肖像权等制约(如摄影作品)主要侵权方式:1未经许可,发表他人作品:包括出版发行、公开陈设、现场表演、媒体传播、网络上传 等,法 46th (2)未经合
23、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 表 不视为侵权的发表-美术作品原件全部权转移之后的展览 2. 署名权:说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益 可用真名、笔名、别名或隐去姓名不署;侵权方式之一:发表他人作品时未署或者漏署作者姓名 侵权方式之二:在他人作品上署自己的姓名侵权方式之三:假冒他人署名(著作权法第47 条),即自己创作的作品+他人之名侵权方式之四:未正确署名, 即在创作者署名之时未能反映真实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如干问题的说明第十一条:因作 品署名次序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依据以下原就处理;有商定的按商定确定署名次序;没 有商定的,可以依
24、据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划等确定署名次序;3. 修改权:修改作品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益 只限于文字、用语或局部内容的变更,不构成对作品表达形式的修改 修改权的行使应当受到物权的限制4. 爱护作品完整权:爱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益强调作品的观点、思想不受变更 侵害作者的修改权不肯定侵害作者的爱护作品完整权 未给作者的荣誉或者名声造成损害侵害修改权 二、著作财产权有爱护期【重点】对作品的特定利用行为能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作者有权加以掌握使用(包括:自己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获得酬劳;著作财产权可分割使用,部分著作权人行使其著作财产权时应敬重作者的著作人身权 著作财产权的主要内
25、容: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1. 复制权:以某种方式再现作品的权益(1)狭义:以同样形式制作作品复制件 广义: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同一作品,包括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 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第 10 条 5 款 低级抄袭: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侵害复制权 高级抄袭: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爱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侵害改编权(2)构成要件:必需在有形物质载体上再现;稳固固定在物质载体上;固定是相对长期的 侵害复制权的判定方法接触 +相像 +无相同资料来源 能
26、举证说明没有接触原告的作品,被控侵权作品是独自创作完成不侵权 虽然接触过原告的作品,两者来源于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其他作品或资料不侵权 侵害复制权的几种特殊形式 : A.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或者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生产、施工行为除外)B.在不同于原作的载体上复制:如在上彩釉的陶盘或瓷上复制绘画、雕刻或油画作品 C.使用不同技术的复制:将一件艺术作品拍照成照片7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D.数字环境中的复制行为a 将作品固定在光盘、芯片等媒介上b 将作品上传至网络服务器c 将作品下载到本地运算机d
27、通过网络向其他运算机用户发送作品2. 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不特定的公众供应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益发行与复制相连,复制是发行的前提条件,复制发行统称为出版;(1)构成要件:以转移作品有形载体全部权的方式(2)向公众供应作品原件或复制件【“ 发行权一次用完” 原就】:又称“ 首次销售原就” 或“ 权益用完原就” ,即:作品原 件或合法制作的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首次向公众发行之后,著作权人就无权再限制该特 定原件或复制件的流转;为合法销售 -发行权用完(原理:调和全部权与物权)为非法销售 -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侵权行为 3.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暂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
28、作品、运算 机软件的权益,运算机软件不是出租主要标的的除外;【公开传播权】掌握不以转移有形物质载体占有的方式向公众供应作品内容的行为 公开的含义:(1)观众在地理上分散:宾馆放闭路电视(2)观众在时间上分散:卡拉 OK 包间(3)在半公开的特定场合:学校、俱乐部(4)向家庭和常常交往的伴侣圈子之外4. 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益 表演-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现场表演 : 在观众前通过人的演唱、演奏或人体动作、表情来塑造形象、传达心情、情感 机械表演:将作品的表演录制下来之后使用机器设备进行公开播放 侵权例:未经词曲作者同意,在演唱会上演唱;在营业场所播放音乐磁带、光盘
29、等5.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 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益侵权例:擅悠闲卡拉OK 厅、餐厅等营业场所放映MTV(电视音乐作品)6. 广播权(1)无线广播:利用电磁波通过无线信号传播,如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电视等(2)有线广播:有线电台或电视台收到无线广播信号后通过有线装置加以转播(3)通过扩音器、电视机等设备向公众播放接收到的广播、电视 三种方式:无线广播;以有线方式传播无线广播;播放接收到的广播 侵权例:供应歌曲、作品供他人下载;供应作品供他人在线观赏;未经许可摄制成数字化电视7.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
30、供应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 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益【注】并非全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都涉及该权益,只掌握“ 交互式传播行为”关于审理涉及运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如干问题的说明(第 8 条)“ 避风港” 制度:接到警告后删除不承担侵权责任(第 4 条)“ 红旗标准” :明知或者应知侵权的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网络服务商的责任8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8.展览权: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展现的权益【留意】( 1)展览权仅限于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2)展览时要留意著作权与人身权(肖像权、
31、隐私权)的重叠(3)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属原件全部人享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著作权法第12 条复制:对原作品的再现,结果表达为以某种方式将作品的载体制成一份或多份 演绎:在原作品的基础上增加了学问性或制造性的再创作内容,在原作品基础上派生出新 作品9. 摄制权 摄制(拍照)指通过新的创作或相应的技术加工,将原作演绎表现为视听作品(电影、电 视、录象等)并固定在载体上10.改编权红楼春秋案 改编:转变了作品的表达,形成新作品属于著作财产权 修改:利用作品既定的表达进行修改,不形成新作品属于著作人身权11. 翻译权:对作品享有的以其他各种语言文字再表现的权益 翻译属于演绎
32、创作,翻译作品是新作品12. 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挑选或编排聚集成新作品的权益 作品杂志,第三方使用演绎作品 : 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同意 +原作作者同意 第五章著作权主体一、著作权主体的概念 重点:( 1)以下类型作品的区分和权益归属: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合作作品;托付作品(2)演绎作品、电影作品的著作权行使著作权人 : 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著作权主体,问:著作权人=作者?行为才能不是享有著作权的前提 二、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和部分的著作权主体)1、原始主体 原始主体类型 1-作者(例)李某完成论文过程中,其指导老师张某对其论文结构、主要观点
33、等进行指导,张某 是否为作者?个人作者的确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著作权法第11 条)形式标准创作是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活动实质标准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供应询问看法、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帮助工作,不视为创 作单位作者的确定 法人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构成要件:( 1)由法人或组织主持(2)代表法人或组织的意志(3)由法人或组织承担责任 原始主体类型 2依据合同商定享有著作权的托付人(托付人)托付并支付酬劳;(受托人)供应作品9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34、 - - - 著作权法第 17 条:著作权归属由托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商定原始主体类型 3依据法律规定享有著作权的特定人2002 年 10 月 15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如干问题的解释代笔作品的讲话人、报告人、自传体作品的自传人(1)代笔作品由他人执笔,本人批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2)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受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有商定的,依其商定,没有商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酬劳;【著作权原始归属的原就】(1)基本原就:创作产生著作权,著作权属于作者
35、(2)补充原就: A.投资产生著作权:电影作品,特殊职务作品 B.商定产生著作权:托付作品 C.身份产生著作权:领导讲话,历史人物传记2、继受主体从原始主体中继受取得继受主体之一国家国家继受取得的情形:(1)接受赠送或转让(2)公民死亡,在爱护期内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法 32 条)(3)法人等组织终止后,无权益义务承担人(著作权法 19 条)(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而取得 权益范畴:著作财产权 +发表权(条件:作者有生之年未发表,也未表示不得发表;细就 17 条) 有责任爱护著作人身权(2)因合同转让而取得 权益范畴:限于著作财产权继受主体自然人、单位2、内国主体和外国主体(1)内
36、国主体具有我国国籍的自然人,依据我国法律成立的法人或组织无论作品是否发表,也无论在何地创作完成或发表(2)外国主体A. 条约原就:依照作者 所属国或常常居住地 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受我国著作权法爱护,如:伯尔尼公约第 3 条自创作完成B. 地域原就出版地 首次出版在中国(法第 2 条第 3 款) 首次出版在我国所参与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法第 2 条第 4 款) 在境外出版后 30 日内在我国出版的,视为首次出版在中国(细就第 8 条)三、特殊作品的著作权归属1、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条件:自然人和单位有实质意义的劳动雇佣关系,包括暂时工、实习生等;为完成工作任
37、务职务作品:表达个人的思想 +反映单位的集体意志10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法人作品:以个人名义创作 +以单位名义创作 职务作品的归属:(1)一般归属:(法 16 条)著作权作者;单位:在业务范畴内优先使用“ 单位优先使用” 的含义: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 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 式使用作品所获酬劳,由作者与单位按商定的比例安排;(2)特殊职务作品的归属(对象:特殊职务作品)作者署名权;单位其他著作权 类别
38、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运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类别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商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2.合作作品:两个以上的作者(有共同创作的合意和事实)经过共同创作所形成的作品 可分割使用的作品可单独就各自部分行使著作权不行分割使用的作品(1)协商一样后行使著作权(2)不能协商一样:任何一方不得 阻 止 他 方 行 使 除 转 让 以 外 的 其 他 权 利 , 所 得 收 益 应 合 理 分 配 给 所 有 合 作 作 者3. 汇编作品(编辑作品)(1)集合汇编作品由受著作权爱护的作品聚集
39、而成(如杂志)此类汇编作品同时包含了被汇编作品作者和汇编作者的智力制造,行使此类汇编作品的著 作权应同时取得原作作者和汇编者的许可,并支付酬劳;(2)事实汇编作品由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材料构成(如中国大法规数据库软件) 选材和编排应具有独创性4. 影视作品“ 世纪人生” 案(1)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2)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3)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5.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 不具名或未写明其真实姓名而无法确认作者的作品 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四、著作权的爱
40、护期限(1)公民、法人的署名权、修改权、爱护作品完整权不受时间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 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特殊】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爱护期截止至首次发表后 50 年的作品:A. 由法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B.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C.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不予爱护 第六章邻接权【概述】1.邻接权是著作权爱护范畴扩大的结果 2.不构成作品的文化产品的制造者享有的排他性权益 3.客体与作品存在肯定的关联11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41、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一、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 Neighboring Rights),是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益;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品作者的权益;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益;出版者的权益(罗 马公约传统邻接权不包括该项权益)1 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区分(1)权益主体不同 邻接权主体 :作品传播者 +其他制品的制作者 著作权主体 :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2)爱护对象不同 邻接权 :爱护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中所付出的劳动 VS著作权 :爱护作品(3)权益义务的范畴不同邻接权 :依据种类不同而不同 二、表演者权VS著作权 :四种人身权、项财产权概念:表演者
42、权是表演者对表演活动享有的排他性权益 表演者(主体):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的人 客体:表演活动(注:被表演的必需是作品)精神权益(人身权益)+财产权益(表演者无“ 机械” 表演权)留意区分:表演权和表演者权1 表演者的义务(1)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酬劳;(2)应敬重作者的署名权,并不得歪曲和篡改作品的原意 2 表演者的人身权益(1)说明身份的权益(2)爱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益 3 表演者的财产权益(1)表演现场直播、公开传送(2)表演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发行(3)表演信息网络传播 4 表演者权的爱护期限(1)人身权不受时间限制(2)经济权益爱护期为五十年,截止
43、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1. 概念:使用他人作品、表演、音像制品制作录音或录像制品 主体:录音、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者;客体:录音、录像【录音制品】: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录像制品】: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无伴 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案例】 MV 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关键: MV 是“ 录像制品” 仍是“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制作者不享有放映权;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放映 权;(根源:没有为录制者规定获酬权)例外:法定使用的情形,即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 录音制品无须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酬劳;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2. 录制者的权益 : 12 / 25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25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法 41 条)许可他人出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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