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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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336 万股,且同时不少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6.28 元 发行日期:2019 年 3 月 5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3,336 万股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9 年 3 月 4 日 上海
2、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机构、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
3、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
4、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文。一、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的承诺一、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双由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双由承诺 1、自瀚讯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瀚讯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瀚讯股份上市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5、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二)发行人股东上海力鼎、中金佳讯、微系统所承诺(二)发行人股东上海力鼎、中金佳讯、微系统所承诺 1、自瀚讯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瀚讯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瀚讯股份上市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6、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三)发行人其他直接股东承诺(三)发行人其他直接股东承诺 自瀚讯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瀚讯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卜智勇以及控股股东上海双由的其他股东胡世平、陆犇、赵宇、顾小华、上海瀚礼、上海修戈承诺(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卜智勇以及控股股东上海双由的其他股东胡世平、陆犇、赵宇、顾小华、上海瀚礼、上海修戈承诺 1、自瀚讯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通过处置上海双由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方式转让或委托他人
7、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瀚讯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果瀚讯股份上市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五)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五)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卜智勇、胡世平、张学军、刘钊、吴辉、赵宇、顾小华承诺:自瀚讯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
8、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瀚讯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瀚讯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瀚讯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全部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瀚讯股份上市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发行人或其关
9、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10、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二、持股二、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以上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双由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的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双由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上海双由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1、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上海双由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上海双由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在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上海双由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11、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上海双由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10%。上海双由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二)发行人股东上海力鼎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的承诺(二)发行人股东上海力鼎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上海力鼎可减持发
12、行人的股份:1、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 2、如发生上海力鼎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上海力鼎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在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上海力鼎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上海力鼎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50%。上海力鼎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13、实施减持时,提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三)发行人股东中金佳讯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的承诺(三)发行人股东中金佳讯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中金佳讯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1、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中金佳讯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中金佳讯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在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中金佳
14、讯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中金佳讯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100%,具体的减持比例届时由中金佳讯根据实际情况确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 定。中金佳讯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
15、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四)发行人股东微系统所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四)发行人股东微系统所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微系统所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1、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微系统所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微系统所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在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微系统所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微系统
16、所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10%。微系统所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五)发行人股东联新二期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五)发行人股东联新二期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联新二期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1、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 2、如发生联新二期需
17、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联新二期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在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联新二期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联新二期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50%。联新二期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
18、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六)发行人股东联和投资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六)发行人股东联和投资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联和投资所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1、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联和投资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联和投资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在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联和投资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
19、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联和投资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10%。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 联和投资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七)发行人股东润信鼎泰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七)发行人股东润信鼎泰关于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承诺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润信鼎泰可减持发行人的股份:1、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
20、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润信鼎泰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润信鼎泰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在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润信鼎泰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润信鼎泰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50%。润信鼎泰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提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21、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前不得减持。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制订关于稳定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并由发行人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 会审议通过。(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
22、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本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二)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 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上责任主体分别签署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函(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承诺”)。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
23、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任职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由本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制定稳定股价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经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实施主体,在启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稳定公司股价方案不
24、以公司股价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为目标。当次稳定公司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时,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1、由公司回购股份、由公司回购股份(1)公司为稳定股价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出现
25、应启动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情形,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公司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公司实施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时,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应为自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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