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民事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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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民事法律制度第三章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民法概念和特征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特征: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范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二、民法的基本原则n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原则n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n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n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视频n今日说法诱惑第二节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一、民事主体(一)公民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
2、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判断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年龄、智力、精神状况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例分析n案情:读小学的赵勇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市教委下属的一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赵勇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赵勇的父亲赵量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6月,赵量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赵勇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赵勇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们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
3、不支付稿费也不署名。然而该杂志社称,赵勇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有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赵勇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费。n问题1、根据我国法律赵勇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2、杂志社发表赵勇作品的行为是否为教委对赵勇成绩的肯定?分析1、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它包括作者的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赵勇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2、该杂志社虽然为
4、教委下属,但它是教委下属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是教委的工作部门。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因而杂志社在没有得到教委授权的情况下,其行为仅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代表教委,它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杂志社与赵勇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自己的民事关系,适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杂志社选用赵勇的作品,就应依法为赵勇署名并支付报酬。监护是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监管和保护。监护制度未成年人的监护监护人父母兄、姐其他近亲属单位祖父母外祖父母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配偶父母单位成年子女
5、其他近亲属(二)法人n1、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n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起产生,在法人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时消灭。n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两者的内容也相同。二、民事法律行为n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n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n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n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n可变更、可撤销
6、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n民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民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束力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1、主体合格主体合格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无效民事行为n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以外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以外的行为n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
7、神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行为以及纯获利以外的行为,其法康状况不相适应的行为以及纯获利以外的行为,其法定代理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的。定代理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的。n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实施的合同之外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实施的合同之外的民事行为。n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n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n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n重大误解重大误解n显失公平显失公平n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一方以欺
8、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实施的合同行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实施的合同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n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即为无效。n法律后果表现: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收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案例分析案情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天李某的朋友刘某来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天李某的朋友刘
9、某来吃饭,无意中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吃饭,无意中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好者,他当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他当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较满意。事过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较满意。事过不久不久,李某从父亲的一生前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李某从父亲的一生前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5000
10、元,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元,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合同,返还邮票。问题:问题:1、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的效力如何?、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的效力如何?2、法院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法院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三、代理n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n代理的种类代理的种类n无权代理无权代理n表见代理表见代理n滥用代理权滥用代理权n代理关系的终止代理关系的终止代理概念n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
11、法律制度。代理特征n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n代理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n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或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独立作出意思表示n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的种类n法定代理。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n委托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实际生活中运用最广泛。n指定代理。根据指定单位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无权代理n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代理行为,因而当然不能发生代理的法律效果的代理。n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
12、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视为同意。表见代理的概念n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善意第三人确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因而法律规定被代理人必须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n代理人没有代理权n无权代理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理由n相对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n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形式上符合法律行为的要件和代理的外部特征。滥用代理权n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利用代理的便利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n包括四种情形: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行为2、代理
13、人代理双方或多方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3、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4代理人在民事活动中,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例分析n案情案情村民甲想买几匹良种马,村民乙得知便告诉甲说自己宁村民甲想买几匹良种马,村民乙得知便告诉甲说自己宁夏农牧场有亲戚,可以便宜点。甲便委托乙前去购买。夏农牧场有亲戚,可以便宜点。甲便委托乙前去购买。到了宁夏牧场,乙被告知良种马已卖完,现在牧场只到了宁夏牧场,乙被告知良种马已卖完,现在牧场只有毛驴。乙想反正是搞运输用的,于是便自作主张买有毛驴。乙想反正是搞运输用的,于是便自作主张买了了5头毛驴,商定等货运到家后由甲付款。几日后乙头毛驴,商定等货运到
14、家后由甲付款。几日后乙将毛驴运回家后交给甲,甲一看乙买回的不是马而是将毛驴运回家后交给甲,甲一看乙买回的不是马而是毛驴非常生气,拒绝接收,没有办法乙只好将毛驴低毛驴非常生气,拒绝接收,没有办法乙只好将毛驴低价变卖。又几天后,宁夏牧场发来电报向甲催要货款,价变卖。又几天后,宁夏牧场发来电报向甲催要货款,甲拒付。甲拒付。问题问题:1、本案中甲拒付货款是否合法?为什么?、本案中甲拒付货款是否合法?为什么?2、如果乙在买毛驴前告知甲,甲同意,结果如何?、如果乙在买毛驴前告知甲,甲同意,结果如何?民事权利物权债权人身权 继承权知识产权第三节 民事权利一、物权n物权是指民事主体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有其利
15、益的排他性权利。n物权包括自物权和他物权n自物权即财产所有权n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物权自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企业财产经营权相邻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一)财产所有权概念和内容n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n财产所有权的内容:1、占用2、使用3、收益4、处分-核心内容(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原始取得生产没收收益无主财产添附附合混合加工(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继受取得买卖互易继承受赠(三)财产共有n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人对同一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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