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之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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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之探讨 姓名:邓达祥 学号: 班级:08会计一班 一、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日益复杂多变的市场和处处竞争的环境下,企业的经营前景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企业资产的盈利能力也失去了在计划经济时期所具有的稳定性。会计作为企业经济新信息的反映手段,无论是企业外部或企业内部的需要,都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近些年来,资产减值越来越受各国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尤其是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更是组织专家学者,对会计资产减值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并先后出台了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以规范会计实务界的行为,更好地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市场与国际
2、市场接轨日益紧密,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合作现象也越显普遍,为此我国会计改革也顺应时代要求,向国际会计准则标准靠近。自1993年以来的国内会计改革的进程,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从“两则两制”到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出再到如今的在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独立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提出资产组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是朝着全面的方向发展的,其重要性也是越来越明显。本文就以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为基础,对新准则下的资产减值问题进行探讨。第一部分引言主要介绍研究本课题的背景及原因;第二部分是关于资产减值的概述;第三部分主要是新准则资产减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第四部分就新会计
3、准则下资产减值实务操作仍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是对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最后是结论,总结全文。二、 资产减值概述(一) 新准则下的资产减值内容 1、资产减值的含义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2、资产减值内容在2000年12月19日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随着企业经营项目的增多和经营范围的扩大,企业资产项目也随之增加
4、。根据2006年2月15日,我国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减值计提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除了上述的资产外,还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及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3、资产减值适用范围一般而言,当企业所有资产表明有减值迹象,企业应当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由于资产性质的不同,不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其会计处理方法亦不同。事实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只规范了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存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的资产减值问题,排除在该准则适用范围外,由其他会计准则来规范。所以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涉
5、及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等九个具体会计准则。4、资产减值迹象判断资产减值的迹象是指可能导致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回收金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进行测试的必要前提,因此
6、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
7、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企业在资产作了减值测试并计算了资产可回收金额后,如果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
8、除预计净残值)。第八号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当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情况,同时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这一点是针对长期资产而言的。而对于短期资产,如存货等,若是以前减值计提的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可以转回。企业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反映在利润表中,减少当期利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为相关的资产的备抵账户,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减少期末资产价值。相对于旧准则,八号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计提,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很大程度上夯实
9、了企业资产,避免了利润虚增,体现了谨慎原则,使报表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新旧准则下资产减值规定的差异1.明确了进行测试的前提新准则规定,企业在会计期末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不必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时。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2. 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新准则规定“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采用了资产组概念,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
10、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3.在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比现行制度上要求更加明确一是明确“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判断资产是否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二是明确“如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4. 新准则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计算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5.新准则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有严格规定: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固定资产只有在处置的时候,才可以冲
11、销。新准则对短期资产除了作出更详细更具体的规定,使其会计实务更容易执行外,其余的无多大变化。而由于公允价值很大程度是靠人为判断,中国目前还无法广泛使用公允价值,人为调整利润的行为屡屡出现,所以对公允价值采取限制使用的态度。6.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比现行制度更具实务操作指导性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的计算等分别作了较为详细操作指导规定。7.新准则取消了商誉直线法摊销改用公允价值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只要有活跃市场,只要有公平价值,就可以使用公允价值。强调一旦使用了公允价值,就停止历史
12、成本价值的账务处理。8.资产减值准备的披露更为严格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披露工作应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在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中严格地加入资产减值准备披露报告,即明细表;其次,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要将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余额减去相应的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公布在资产负债表中;此外,由于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较多,要将其单列出来,体现在披露方面就是要注意各项减值准备的独立披露。三、 新准则下资产减值计提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例。在过去的会计制度中,无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有多高,即使固定资产价值已大幅下跌,只要固定资产是按历史成本计价的
13、,并按规定计提了折旧,会计报表中反映的固定资产余额远远异于现在的价值也是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但现在,新准则对长期资产可回收金额的确定和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这两方面有更明确的要求。这就避免了上市公司因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无据可依而导致的计提和转回的随意性。固定资产作为长期资产的一项,按新准则规定记录在资产负债表,则更加真实可靠。(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表的影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都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费用,减少资产,减少当期利润。如果少计或不计减值准备就会减少当期费用,增加资产,从而虚增当期利润。资产减值损失作为利润表的项目,对于它的确认,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同时,资产减值计提也会
14、通过影响利润表的其他项目,从而影响利润。例如:投资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减去发生的投资损失和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由此可见,上市公司中完全可能存在着利用资产减值计提和转回操纵盈余的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后不得转回的规定,无疑在这方面是对原资产减值会计一个非常有利的突破,对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操纵盈余起到了有力作用。四、 新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存在的问题(一)资产减值会计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关于引入资产组的问题资产组概念的引进合理性和科学性。但是,由于资产组的认定在具体操作上十分复杂,涉及大量的主观判断,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从我国的
15、企业管理现状和上市公司监管来看,全面引入资产组的概念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我国企业的管理惯例和较低的管理水平不利于资产组概念的广泛运用。资产组概念的运用,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水平。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没有编制长期(3至5年)现金流量预算的惯例(而这恰恰是采用IAS36所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现金流量的测算普遍缺乏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测算企业层面上的现金流量都十分困难,更不要说是测算资产组的现金流量。(2)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容易诱发盈余管理行为。资产组的划分方法不同,直接影响到资产减值准备应否计提及计提多少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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