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30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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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编号:XMF007-GL01-013巢湖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巢湖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2013年05月13日批准: 日期: 审核: 日期: 编制: 日期: 目 录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五、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六、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七、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八、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九、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十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十二、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十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十四、事故调查、报告制度十五、仓库安全管理十六
2、、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十七、安全例会制度十八、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十九、班组安全管理制度二十、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二十一、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二十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二十三、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二十四、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度二十五、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二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十七、安全监护制度二十八、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二十九、计划外用工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办法三十、安全奖惩制度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项目部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对项目部新进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二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3、项目部培训的主要的内容有
3、:本工地施工特点;专业工种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文明施工要求。4、在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后,专业班组对参加施工活动的人员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活动由专业班组长主持,班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内容有:班组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的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害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5、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特殊高处作业和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机械操作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6、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以及调换工种等,
4、必须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1、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是操作人员具体工作指南,无措施或未交底不得施工。2、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主要依据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和现场监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3、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由技术员编制。技术员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与施工进度计划同步。4、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4.1在编制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时,应先查阅该部分的施工技术图纸,然后参照安全技术措施范本,对该分项工程的注意事项进行编写,编制时应做到:内容具体,可
5、操作性强。4.2技术员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时,要具体到操作步骤,既在安全上第一步应该干什么,而不应该编制成注意事项形成的措施。5、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进行审核批准,6、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工作由项目总工组织,专职技术员交底。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部必需时应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7、施工人员应按照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交底人、施工技术、质检、安全部门管理人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项目经理处理。8、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的,由施工负责人、
6、班组长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9、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内容包括:9.1工程范围和施工进度要求;9.2主要操作方法和安全质量措施;9.3主要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情况;9.4、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措施;9.5应做好的技术记录内容及分工;9.6、其他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等; 10、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要发扬技术民主,使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集中,对交底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1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按照标准格式填写,施工技术交底由交底人
7、和项目部接受交底人员、接受交底的班组长签字后发放,项目部保留作业(超深基础土方开挖、机械作业、脚手架与塔吊搭设及拆除,电焊操作等)的安全技术交底需要每个接受交底人签字,发放范围为项目部、班组长、每个接受交底的人。三、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在非生产时间内
8、,末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4、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5、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6、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8、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9、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
9、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10、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11、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12、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的各级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制度,并熟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项目部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8)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必须切实有效地实施。三、项目部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
10、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四、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构件前车可鉴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整洁。五、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不随意堆放物料、不随意搭设临时设施、不随意停放机械设备。六、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围墙和门卫,做好防盗、防火、防止破坏活动。七、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做好现场的洞口、临边、场内通道及临街巷和民房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居民的安全。八、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严禁在场内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九、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
11、工、电工、架子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特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十、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五、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在已经合闸即要送电到工作场所的开关设备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牌。2、施工地点的危险地段、深坑、深沟;高处作业面的孔洞、边缘段、坠落危险区应挂警告标示牌并设安全防护围栏。3、施工现场及涉及到区域应挂警告牌并设安全防护围栏。4、其它有危险、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元素存放地点应挂标示牌,必要时应设安全遮拦。5、各
12、施工班(组)应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具。由工具员统一管理用具,做到随用随借、定期保养检查。6、对有意损坏环保用品、防护工具者应予从严处理。对有意拆除或损坏安全装置、安全标志、安全围栏者应予从严处理。7、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置)的检验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标准执行的一律以违章作业论处,各级施工人员有权制止或停止作业。未按标准执行造成事故的应按管理范围严肃追究主要责任。六、脚手架验收检查制度一、 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满平验收制度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米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下设置垫块,并绑扎扫地杆;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
13、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4、脚手架基础完成后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二、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1、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要求;3、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施工方案中的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4、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三、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1、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对
14、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是否稳固、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接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3、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4、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四、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1、重点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2、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五、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1、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管理单位;2、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
15、单位和监护人;3、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六、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制度;1、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2、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工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3、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4、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它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七、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实行防火责任人制,明确项目部、施工队、班组防火负责人。2、各级消防负责人职责:2.1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责任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任务。2.2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员),加强管理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施工人员扑灭火灾,定期
16、组织防火安全检查。2.3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和管理;2.4负责组织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警惕性;2.5对多种专业人员和新入场工作的施工人员,进行专业防火安全知识教育;3、仓库防火3.1配备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监督危险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仓库应与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仓库应保持通风,经常检查,防止自然起火;3.2有明火的生产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30m的防火间距。3.3仓库或堆料场内一般应用地下电缆,若有困难需架空电线时,架空电力线与易燃物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电杆高度的1.5倍。3.4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与易燃堆垛间至少应
17、保持1m的距离;仓库堆料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以防电气设备起火。4、施工现场防火4.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料堆放场和生活等区域。4.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正常情况下,乙炔瓶与氧气瓶两者间的存放、使用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瓶距明火不得少于10m。4.3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4.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18、不准进行焊割;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出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有张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前,不准焊、割。5、施工现场防爆5
19、.1装有氧气或乙炔的气瓶应放置稳固,移动和搬运时应防止撞击或震动。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明火装置。乙炔发生器及其配件,输送导管冻结时,不要使用明火加热和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气焊、气割工作结束应清除乙炔发生器内的电石,应放置安全地点。5.2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柴草及其它易燃物品,库内物品要分开储存。易燃品仓库,保持库内通风,经常检查,杜绝自然起火。5.3油漆、木工房、仪器、仪表室等要严禁烟火,室、房附近不许设放火源、工作生产时需要火源、电源,应加强管理,做到人离、电断、火灭。木工房内锯渣、刨花等易燃物品应清扫干净,堆放在指定地点。5.4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消防水池内
20、应经常保持规定的水量,在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等做好防冻工作。5.5如因失职发生火灾,和消防器材保管不善,不能发挥效能,要追查有关人员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6发生火警或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向当地消防公安机关报警进行灭火,同时要迅速报告项目部领导,并积极参与救火。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研究处理。5.7项目部应对用液化石油气的用户加强教育,掌握使用性能及灭火知识,经常检查、防止漏气,防止爆炸。液化石油漏气后,要禁止各种炉火,各种火花(包括电气开关火花,撞击炎花、钉子鞋打出火花,各种烟囱飞出的火星等到。禁止在液化气灶具旁吸烟,不准乱丢烟头、火柴杆,不准在液化气灶具旁使用高温灯具
21、(碘钨灯)等。5.8 仓库、配电房、木工房、木料堆场、办公、生活区域配置消防砂池及干粉灭火器。在重要防火危险区域设立防火警示标牌。八、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申报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及管理审批规定:1、凡在坠落哀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2、,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7、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九、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为本工程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文明施工负责。专职安全员为本工程文明施工现场负责人,对现场文明施工负有监督、检查、指导、整改责任。班组长是本班组文
23、明施工负责人,对本班组现场文明施工负责。施工人员做好工程中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成品保护工作,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2、现场文明施工必须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站区大门处设“七牌两图”即工程概论、组织机构、安全施工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等。各种施工建筑材料、建筑堆放按施工平面图要求有序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得占用道路或人行道。3、施工现场围墙、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并有门卫人员值班,对出入及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施工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分开设置,实行封闭管理。4、施工用水要有组织地排放。并设污水沉淀池,对沉淀后的污水进行再利用,以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5、运输土方、砂、石灰料等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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