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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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Golden Laser Co.,Ltd.(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 18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号)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2、1-2 1-1-2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9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23.36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1 年 5 月 1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3,5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及其母亲易淑梅、姐姐梁萍,核心技术人员洪新元、农源钦、伍涛、许海童及公司法人股东武汉金盛通承诺:自股份公司首
3、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梁萍、易淑梅、梁芳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或间接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1-1-3 1-1-3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洪新元、农源钦、伍涛及许海童进一步承诺: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后,其在金运激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5、票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6、2011 年 5 月 13 日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1-1-4【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7、者自行负责。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1-1-5【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本公司是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激光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有着突出的行业地位和明显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成长性良好,但公司在未来经营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市场、经营、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未来的成长性。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的以下风险:1、市场开发风险。中小功率激光切割设备应用范围广泛,但
8、由于发展时间较短,中小功率激光切割设备普及率较低,行业尚处于成长初期阶段,需要进行持续和深入的市场开发。市场开发不仅需要对潜在客户进行培训引导和需求挖掘,还需要较大力度的产品宣传和技术推广,提高产品的市场接受认可程度。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参加行业展会、区域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市场开发,由此产生的推广服务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模拟财务报表口径)分别达:4.63%、4.37%和 3.97%。持续而深入的市场开发使公司在保持服装家纺行业国内市场龙头地位的同时,在制鞋箱包、产业用纺织品、家俱装饰、广告工艺、金属精密加工等领域的市场开发亦取得良好业绩,2008-2010 年,来自服
9、装家纺行业的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16.76%,其他五个行业的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61.31%。但公司若不能持续采取有效的市场策略和销售措施,将面临一定的市场开发风险,从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2、金属管激光器产业化风险。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公司金属管激光器产能将增加至 1,000 只/年。虽然公司已掌握金属管激光器的制造技术,形成了完善的生产工艺,建立起标准化的生产流程,产品质量稳定并能满足客户的技术要求,但产能的扩大仍将对公司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提出挑战。此外,金属管激光器产业化后亦将面临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作为中小功率激光切割行业未来主要发展方向,虽然金属管激光器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也制
10、定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 1-1-6 了合理、切实可行的市场规划和销售措施,预计可顺利消化新增产能,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地拓展产品市场,或届时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金属管激光设备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公司的盈利增长能力。3、技术替代风险。公司产品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主要为二氧化碳激光器技术,二氧化碳激光器由于其输出的激光波长利于非金属表面吸收,与非金属材料的耦合效率高,目前尚无其他激光器可以替代,将继续在非金属材料加工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激光器技术的发展,不排除未来二氧化碳激光器会被其他激光器所取代,导致二氧化碳激光器的发展受限
11、,可能给公司的业务带来较大的冲击。4、市场集中风险。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服装家纺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服装家纺行业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8.37%、42.10%及36.38%,市场较为集中。近年来公司逐步向其他细分行业渗入突破,已在制鞋箱包、产业用纺织品、家俱装饰、广告工艺品及金属精密加工等众多行业取得较高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在上述市场的销售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由于服装家纺行业仍是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若该行业对中小功率激光切割设备需求发生变化,将直接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5、经营规模较小风险。公司发展历程较短,资产、收入和利润规模均不大,虽然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盈
12、利水平显著提高,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公司客户主要为中小型企业,客户分散且规模均较小,公司需持续加强市场开发,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均较高,公司面临因经营规模较小而较难应对较大的宏观经济波动和市场需求萎缩等风险。6、外购(外协)依赖风险。公司将主要资源均用于激光解决方案的整体设计,自主研发、生产软件、激光电源和运动控制系统等附加值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关键部件,并逐步实现原外购金属管激光器的部分自产,而对于技术要求不高、附加值较低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材料及部件(如玻璃管激光器、床身、机加工件等)则采用直接采购或外协加工的方式取得,以外购(或外协)原材料并组装生产为主,固定资产投入较少。虽然这种模式符合行业
13、特点和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且公司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流程和相关规定控制外购(或外协)材料的质量,但由于外协材料(床身和机加工件)采购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外协总额占总采购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 1-1-7 额的比例分别为 16.37%、19.35%和 19.51%,随着公司业务的迅速扩展,不排除未来原材料供应商尤其是外协厂商无法跟进公司的发展步伐导致外购(或外协)原材料供应短缺或质量下降的可能。7、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公司产品可应用于服装家纺、制鞋箱包、产业用纺织品、家俱装饰、广告工艺品及金属精密加工等众多行业。由于下游行业与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密切相关,且公司客户规模均不大
14、,抵御经济周期波动的能力较弱,故公司所处的激光设备制造业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国民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2008 年的经济危机对公司下游的服装家纺、制鞋箱包等行业造成普遍冲击,目前全球经济虽已逐渐企稳回升,但不排除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可能性。8、房屋租赁风险。公司向武汉永红兴发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的办公及生产厂房尚未取得产权证书。2009 年 12 月 1 日,武汉市江岸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后湖街办事处以及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永红村民委员会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公司租赁武汉永红兴发实业有限公司的厂房所在地已纳入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城市规划中,土地性质规划为工业用地
15、,租赁房产为可办理房产证书的建筑,不属于列入拆迁范围的物业。2009 年 12 月 1 日,武汉永红兴发实业有限公司出具证明及承诺,证明本公司所租赁的上述厂房由其占有、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等)及获取收益,租赁厂房没有拆迁计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承诺在租赁期间,如因租赁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履行与本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致使租赁关系提前终止的,其将提前通知金运激光,给予充分的搬迁时间,并承担金运激光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亦承诺,上述房产在租赁期间内如因租赁厂房拆迁导致金运激光需要进行搬迁,其本人保证承担金运激光因搬迁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全部费用,以确保金运激光不会因此遭
16、受经济损失。此外,公司已于 2009 年 12 月 20 日与武汉市黄浦科技园黄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租赁房产产权证书齐全并办理了备案手续,按照双方约定该房产已于 2010 年 7 月交付公司,本公司目前在对新办公场所进行规划及装修。虽然公司已经做好了上述充足的准备,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仍然面临潜在的房屋租赁风险。9、存货规模较大风险。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其中以存货为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呈逐年上升趋势,报告期期内分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8 1-1-8 别为 2,185.35 万元、2,634.02 万元和 4,058.26
17、 万元。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需求较好,存货管理水平较高,存货周转率基本稳定,与激光行业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但不排除未来由于订单的减少或管理水平的下降导致存货周转下降从而引致公司业绩下滑的可能。10、毛利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呈逐年上升趋势,综合毛利率(模拟报表口径)分别为 44.30%、45.25%和 48.70%。由于公司产品呈现层次丰富、品种众多、非标准化、定制化机型较多等特点,细分产品毛利率具有一定的波动,且产品之间的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差异,产品结构的变化以及细分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将使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波动。11、费用率上升风险。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
18、大和管理能力的提高,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之比呈下降趋势,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之比(模拟财务报表口径)分别为:28.87%、25.00%和 23.78%。由于中小功率激光切割行业目前尚处于成长初期阶段,需持续加强研发、市场开发以及售后服务,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较高,且市场开发、研发投入尚不能确定是否成功,支出与所产生的效益亦存在时间差,公司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可能出现上升,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12、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梁伟。梁伟可以通过所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实施控制,公司可能存在实际控
19、制人控制的风险。13、未决诉讼风险。大族粤铭于2011年1月10日以本公司和深圳分公司为被告向深圳中院提起实用新型侵权诉讼(案号为(2011)深中法知民初字第103号),认为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在未经大族粤铭许可亦未支付使用费的情况下生产、销售涉及大族粤铭涉诉专利的产品,侵犯了大族粤铭的专利权,故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大族粤铭专利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0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中院尚未开庭审理此案。本公司涉诉产品的技术构成中不包括大族粤铭涉诉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中“镜头调节板”之技术特征,因而也不符合大族粤铭涉诉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中“镜头固定板连接有镜头调节
20、板”的技术特征,没有落入大族粤铭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没有侵犯大族粤铭的专利权,本公司被判定败诉的可能性很小。中国(武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亦分别出具了 知识产权专家咨询报告书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 1-1-9(武知维咨字(2011)第01号)和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激光切割机是否落入第200420071200.8号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分析意见(2011)金杜深知字第001号),确认本公司涉诉产品没有落入大族粤铭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专利侵权。此外,涉诉产品并非公司主导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重较低,本公司自成立至
21、起诉日期间涉诉产品累积营业利润为269.59万元,最近三年该产品每年的营业利润占比均低于7%,即使本公司败诉,赔偿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停止生产销售该涉诉产品和因侵权而发生的赔偿金额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活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已承诺,若本次诉讼对发行人造成损失,则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发行人无需实际承担。虽然,本次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活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由于该案件尚未审结,公司仍存在败诉的风险。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 2009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首次公
22、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及其母亲易淑梅、姐姐梁萍,核心技术人员洪新元、农源钦、伍涛及许海童,公司法人股东武汉金盛通承诺: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梁萍、易淑梅、梁芳承诺: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接
23、或间接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0 1-1-10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作为公司
24、核心技术人员,洪新元、农源钦、伍涛及许海童进一步承诺: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后,其在金运激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25、过百分之五十。其他股东的锁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1 1-1-11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义.16 第二节第二节 概概 览览.21 一、发行人简介.2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2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2 四、本次发行情况.24 五、募集资金用途.25 六、核心竞争优势.25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9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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