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发展研究.pdf
《中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发展研究.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发展研究.pdf(5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最新资料推荐最新资料推荐-中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发展研究中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发展研究中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发展研究 2014 年预算法修订案通过后,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将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 债券和专项债券。2015 年,专项债券相关工作正式启动。现阶段推出专项债券,是我国政府债券领域的重要创新,不仅有利于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规范地方 政府融资行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也对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多层次债券市 场建设及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有积极影响。鉴于专项债券刚刚起步,相关管理及运 行机制尚不清晰,实施中难以把握,亟需深入研究
2、,以明确政策方向和措施。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发展概况(一)专项债券市场发展概况 2015 年是我国专项债券市场发展的元年。截止 2015 年 7 月末 1,累计发行地 方政府专项债券 93 支,合计 1715 亿元,占同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量的 12%。从发行方式看,专项债券公开发行和定向承销发行大致相当。其中,公开发 行均为新增专项债券,发行 724.44 亿元,占 42%;定向承销均为臵换债券,共 发行 990.56 亿元,占 58%。从发行期限看,5 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共发行 697.46 亿元,约占 41%;其次为 10 年期,约占 28%。1 1/5656图 1 专项债券期限结构
3、 10%28%41%21%3 年期 5 年前 7 年期 10年期数据来源: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从发行利率看,远低于原有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平均成本 2。绝大多数专项 1 2 本文数据如无其他标注,均来自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截止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根据调研估计,地方政府非债券形式的债务平均成本在 8%以上。1-最新资料推荐最新资料推荐-债券,发行利率都贴近投标利率区间下限,在同期国债利率附近。定向承销的债 券发行利率则高于同期国债利率 15%左右。图 2 专项债券发行利率与同期限国债收益率曲线利率对比4.2000 4.0000 3.8000 3.6000 3.
4、4000 3.2000 3.0000 2015-6-22015-6-9 2015-6-16 2015-6-23 2015-6-30 2015-7-7 2015-7-142015-7-21 5 年期国债收益率曲线利率 7 年期专项债券公开发行利率7 年期国债收益率曲线利率 5 年期专项债券公开发行利率 7 年期专项债券定向承销利率数据来源: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从二级市场看,包括专项债在内的地方政府债流动性很低,2015 年 1-7月,交易量仅 212 亿元,换手率为 0.86%,不仅低于国债,而且低于资产支持证券(换 手率为 1.37%)。目前,地方基础设施融资有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和项目
5、收益债券等多种渠道。表面看,对这些品种有一些定位区别。根据相关规定,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的主 要不同点是:项目类型不同,一般债券主要用于不产生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专项 债券主要用于产生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3;预算科目不同,一般债券列入公共预 算,专项债券列入基金预算;偿还来源不同,一般债券由地方财政收入偿还;专项 债券以地方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专项债券与项目收益债主要存在以下不同:一是发行主体不同,专项债券发 行主体为地方政府;项目收益债发行主体为项目实施主3 3/5656体或其实际控制人。二是 资金用途不同,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项目收益债不对项目做具体 限定。三是违约偿还措施
6、不同,专项债券如不能按时偿还,先由省政府垫付,后 向下级政府追偿;项目收益债通过市场化处臵方式。四是税收待遇不同,专项债 券免征利息所得税,项目收益债不免税。表 1 目前专项债券与一般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的基本情况对比3专项债券可对应单一项目或多个项目集中发行;既可用于新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也可用于原有政府性专 项债务的置换。2-最新资料推荐最新资料推荐-一般债券 发行主体 债券期限 资金用途 还款来源 省级地方政府1、3、5、7、10 年 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专项债券 省级地方政府 1、2、3、5、7、10 年 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 4 专项收入 列入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不同政府性基金间 不得调剂 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专项 收入,违约时省级政府垫 付项目收益债券 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实际控 制人不超过项目运营周期 特定项目建设和运营 项目运营收益 设置独立于日常经营账户 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专 户、偿债资金专户和项目收入归集专户 差额补偿、担保及资产抵 质押等市场化机制 债项评级(非公开发行的 债项评级必须在 AA 及以 上,公开发行的还需要主 体评级)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 不免税现金流 控制对应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增信措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违 约时省级政府垫付信用评级债项评级债项评级信息披露内容 税收待遇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 济运行及
8、债务情况 免征利息所得税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 运行及债务情况、募投项 目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 专项收入情况 免征利息所得税上述不同都是依据规定条文,但并不足以揭示各自的本质差别。(二)目前专项债券市场最大的问题是定位不清晰 从产品制度设计本意看,专项债券与其他品种应当是差异化的。但专项债券 的发行主体责任目前并不清晰。一种理解认为,省级政府对于一般债券和专项债 券的责任并无5 5/5656实质不同,是实际的发行和偿还主体。根据 2015 年地方政府专 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预算办法),专项债券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管理,以单项政府性基金偿还,并规定省级政府应与下级政府签署转贷协议,单
9、项政府性基金不足以偿还本金的,省级政府可以从相应的公益性项目单位调入专 项收入弥补,按时兑付专项债券本息。由此,省级政府是专项债券法律意义上的 偿还义务人,也就是说是实际发行人。总之,当前的专项债是省级政府统借统还 4 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发行办法),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有一 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 债券。3-最新资料推荐最新资料推荐-的体制,债券投资人面临的直接债务人是省级政府,从而构成省级政府的直接负 债。对发行人及投资人而言,专项债券与一般债券区别较小,专项债券只不过是“有指定项目用途的一般
10、债券”。另一种理解认为,省级政府是专项债券的名义发行人或融资代理人,这和 一般债券有显著不同。意见 明确要求专项债券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 项收入偿还”。固然,市县级政府需要负债的,需由省级政府代为举借,但专项 债券的本质是以项目收益为支持的债券,它不必要也不应当由政府完全兜底,否 则,其和一般债券的区分就没有太大意义,还会增加评级和信息披露等操作成本。因此,应当把专项债券看作是一类特殊的项目收益债,即“由政府发起的公益性 项目收益债”。上述不同理解来源于政策层面对专项债券缺乏明确的定位界定。由于定位不 清晰,现行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操作疑点。比如,国务院关于深化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11、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要求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按照第一种理解,专项债券所对应的 政府性基金应该纳入统筹范7 7/5656围;而按照第二种理解,专项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 应独立核算,不应该纳入统筹范围。专项债券定位不清导致其管理体制、定价机 制、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存在偏差,不利于向市场化、规范化方向发 展。(三)定位不清派生出一系列问题 一是专项债券的管理体制“越位”“缺位”并存。目前,专项债券仍然沿用 一般债券的管理模式,发行额度由中央政府控制,未与项目建设融资需求相匹配,地方财政部门也倾向将专项债券与一般债券同等对待。中央政府层面
12、,其一,专项债券仍被纳入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进行管理,相应 地对新增规模控制严格,使目前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十分有限。若按照该模式发展 下去,政府债务负担会日益沉重,并且日益制约新增项目融资需求,专项债市场 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如果调整定位,不将专项债券视为地方政府直接债务,地 方政府只是作为名义发行人、组织债券发行事务,则会豁然开朗,现有的额度管 理制度就有很大的调整空间。其二,专项债券的额度不定期、分批次下达,使地方政府在年初无法确定当年债券总体发行规模,影响资金计划及项目建设安排。4-最新资料推荐最新资料推荐-当前,在周期性及结构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迫切需 要加大财政投资
13、,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逆周期作用、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金的乘 数效应。而现行专项债券的管理体制可能对保增长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其三,现有的额度管理缺乏激励机制。对各地方的专项债券额度分配主要采取“一刀切”或者“撒胡椒面”的方式,没有制定科学、透明的分配标准,较少考虑各省发债融资项目的实际需求情况。对债务管控较好的地方,缺乏足够的激励。地方政府层面,尚未建立相应的项目遴选机制,对选择项目发行专项债券融 资缺乏统一、全面的评审标准和考核依据。对新增项目审核不严,会带来非常不 利的后果。在现阶段专项债券被纳入政府直接债务的情况下,可能加速债务到期 无法偿付的情况,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而如果退出政府担保
14、完全市场化发行,又会导致债券发行受阻,难以被市场接受。二是市场约束机制容易流于形式。在信用评级方面,一方面,已发行的专项 债券都以土地出让金作为最终偿还来源,信用评级的结果更多地参考地方政府政 府的信用等级,未结合具体项目情况,且存在隐性担保。另一方面,各省在信用 评级上存在“攀比”,专项债券信用评级都为 AAA,导致信用评级较难精细反映 项目的真实风险状况,投9 9/5656资者无法通过评级结果合理区分债券风险。在信息披露方面,专项债券披露的内容过于简单,仅以打包的方式披露了项 目名称及资金用途,个别债券只披露资金的大致投向,缺乏对单个项目信息的完 整披露,导致投资人无法合理评估项目可能存在
15、的风险。此外,目前各省信息披 露格式内容不统一,不利于投资者获取、分析披露信息。在违约偿还方面,在政府性基金间不得调剂的前提下,如何用公益性项目单 位的专项收入弥补单项政府性基金,存在操作难题。省级财政部门要扣回市县级 财政部门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还本付息资金,可能导致挤压正常转移支付的情况。此外,考虑到省级政府事实上就是偿还主体的前提下,披露市县级违约情况可能 用处不大,因为投资者真正关心的是最后买单的人;省级政府披露的动力也不足,披露下级政府项目的违约情况,对省级政府的信用损失更大。三是市场运行机制不畅。目前,已发债券都以土地出让金作为最终偿还来源,未考虑具体项目的情况,实际发行利率与同期限一
16、般债券相同,存在较多的非市 场化因素。考虑到地方债券的风险、税收及供给等因素,市场判断专项债券利率 5-最新资料推荐最新资料推荐-应在同期限国债利率的基础上有明显上浮。中债地方政府债券 AAA 级收益率曲线 5 显示,地方政府债券的合理收益率和同期限的国债大致相差 50bp 左右。但从发行结果看,专项债券的发行利率大多贴近同期限国债利率。原因在于各家银行机 构为了争取地方财政存款及未来的项目合作,认购较多,导致招标利率大幅偏离 市场估值。加之地方政府债券定价存在盲目“攀比”,导致多数专项债券存在商 业银行自购买即亏损的状态,不利于专项债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专项债券的交易流通安排存在不合理因
17、素。其一,折扣率过高。交易所 回购将上市时、上市交易后的地方债抵押率分别设定为0.94 和 0.98,但地方政 府国库现金管理中规定地方政府债券的抵押率约为 0.87。其二,由于目前设定 的风险权重不为 0,银行开展回购极少使用地方债作为抵押品。其三,定向承销 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可试点在柜台市场流通,但尚未出台细则,且不可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进行现券交易,不利于专项债券的流动性。此外,专项债券的投资者有待进一步拓宽。1111/5656现阶段专项债券的投资者仍以银 行为主,虽然发行办法鼓励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投资者 购买专项债券,但相关部门还未明确上述机构投资者购买债券的方式。二、
18、科学界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定位(一)积极借鉴国内外相关实践经验 从国际上看,美国市政收益债券(Revenue Bond)与我国专项债券类似,其 运行机制相对健全,发展较为成熟,对完善我国专项债券市场的借鉴意义较大。因此,在国际做法方面,着重借鉴美国收益债券的制度设计和发展经验,加以对 比研究,有利于分析得出我国专项债券市场的发展路径。美国市政收益债券是指 不以政府税收而是以具体项目收益(如房租、高速公路费等)或者特定来源的收 入作为债券偿还来源的债券6。收益债券的发行主体一般为各地方政府授权的独立项目主体或运营法人。收益债券的发行既可用于新项目建设,也可用于对原有 债务进行臵换(2014 年美
19、国市政债 47.3%的发行为再融资)。我国专项债券和美 国市政收益债券相比,主要差异表现为发行主体责任的界定。美国收益债券的发 行主体大多为各级地方政府授权的项目主体或运营法人,少数由所属层级的地方 5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最新资料推荐最新资料推荐-该公司也发布国债、金融债、企业信用债等系列收益率曲线,为市场提供基准。6 定义见美国证监会网站(www.sec.gov)。61313/5656政府代理发行(Conduit Issuer)。当发生违约时,美国收益债券由项目对应的 收益偿还,同时建立市场化的违约救助机制,一般不增加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规 模。目前,我国个别地区也以企业债
20、券形式探索发行了准项目收益债券 7,发改 委也在积极鼓励发展项目收益债券8,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市场化发展也有一 定的借鉴意义。今后,从债券内涵及市场化发展的角度考虑,并结合国内外经验,为规范地 方政府融资机制、合理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以及从法理上清晰界定专项债券,在具 体实施步骤上,应根据“名实相副”的原则,对专项债券模式进行改造。(二)告别财政完全担保模式 专项债券要与一般债券相区别,发展对债务可持续更有利的“与财政完全 担保脱钩”的模式。发行人应从名义的省级政府,向地级市等较低层级政府过渡;从政府机构向项目机构过渡。近期地方政府可承担为专项债券的名义发行人。在 目前预算法体制下,只有省级政府
21、才能作为发行人,由于专项债券背后涉及 的下级政府和项目数目众多,省级政府财政部门难以有充足人员和资源支撑大规 模、高频度、多项目的专项债券发行。因此建议近期省级政府以名义发行人身份,对专项债券发行履行集中决策、组织、监督等职能,具体操作环节交由实际用款 单位承担。-最新资料推荐最新资料推荐-其中,决策功能是指地方政府发起项目规划、遴选和融资的决策流程;组织 功能是指地方政府为项目用款单位提供发债方案指导、操作培训、组建承销团、规范相关服务协议等;监督功能是指地方政府监督项目建设和运营,监督项目现 金流归集、分配和偿还等环节,监督项目成本和绩效等。长远看,专项债券的发行及偿还主体应为地方政府授权
22、的项目或运营主体 自身,由其根据项目特点发行相应的债券,并以项目未来收益作为偿还来源。待 预算法修改后,省级政府可以不再承担名义发行人角色,改由实际用款单位 自行发债。此时的专项债券,和美国市政收益债券内涵类似。正是由于 20 世纪 70 年代美国对市政融资机制及税收政策的调整,使得原本规模较小、融资领域 7 如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公益性排涝工程所发行的债券,其偿债来源为排涝项目收入,当地政府不承担违约偿还责任。8 2015 年 8 月 5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71515/5656狭窄的收益债券获得市场认可,发行量大幅增加,对促进经济增长及民生改善发 挥了
23、重要作用。由此,可以预见随着专项债券定位的变化,其规模会有明显增加,对经济及社会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增信角色 另一方面,专项债券又要与商业性的项目收益债券相区别,应明确地方政 府责任。与其他项目收益债券相比,专项债券具有更加突出的公益性特征,是地 方政府为保障民生、提高生活水平所必须的举措。为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的公共职能、保障项目的顺利建设与运营,地方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要 对专项债券做出周密安排,明确地方政府在项目建设、专项债券发行及偿还过程 中所承担的责任,通过适当方式发挥政府支持作用。具体地说,地方政府要为专项债发挥的角色集中体现在增信和风险分担
24、方 面,这是保障专项债券机制顺畅所不可缺少的安排。这本质上是由专项债对应的 项目性质所决定的:项目周期偏长,项目建设风险较高;公益性项目一般回报率 偏低,难以通过市场化企业主体融资完成;项目现金流受政策因素影响大,项目 财务风险较高;项目实施单位往往是刚筹建不久,没有稳定长期的经营历史,项 目经营风险较大;项目是保民生所必需急需的,项目可持续经营要求高,不能随 便破产或者中止。在此情形下,没有地方政府的介入提供必要的增信和风险分担 安排,投资者将承担项目的多重风险,从而抑制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限-最新资料推荐最新资料推荐-制投资者 的普及,提高融资成本。综合来看,地方政府应选择提供以下支持:一是
25、提高财务确定性。该类支持是地方政府必须提供的,否则专项经营不确 定性太大,本身低回报的项目筹资难度增大。通过赋予特许经营权、签订购买长 期服务协议等,保持政策连续性,降低项目运营收益的不确定性。经过预先测算,对本身收益不能满足偿债需求的项目,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可采取项目收益补 贴、债券贴息、税费优惠等方式。二是提供项目资本金。当专项债对应的融资项目金额较大(如超过 5000 万 元)、建设周期较长(如 5 年以上)时,地方政府应根据项目的公益性和紧迫性 确定优先次序,为项目启动提供一定的资本金。通过提供项目资本金,可以向投 资者明示对项目成功的信心,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降低专项债的信用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 地方政府 专项 债券市场 发展 研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