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能够发挥公司治理功用吗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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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世界(月刊)2009年第 3 期税收征管能够发挥*公司治理功用吗?曾亚敏张俊生摘要:税收作为影响企业行为的重要外部力量,能否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机制发挥抑制代理成本的作用?这是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本文首先构建了中国各地区的税收征管力度指数,而后分析税收征管力度对中国上市公司中两类代理成本(即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以及大股东与小股东的代理成本)的影响。我们发现:()在税收征管力度强的地区,企业中管理者与股东代理成本会较弱;()在税收征管力度强的地区,大股东会较少出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现象;()股权越集中的企业出现大股东潜在侵占行为的几率会更高,但税收征管能抑制这种现
2、象的发生;()在税收征管力度强的地区,企业的会计收益和股东回报都会比较高。综合而言,税收征管能够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机制发挥公司治理的功用。关键词:税收征管公司治理代理成本一、问题的提出传统上,公司治理机制的研究着重于董事会监督(Hermalin and Weisbach,1998)、管理者激励(Murphy,1999)、大股东监督(Shleifer and Vishny,1986)、敌意收购与代理表决权市场(Grossman and Hart,1980;Jensen,1993)、债权人监督(Diamond,1984)以及投资者法律保护(LLSV,2002)等机制。自Berle和Means(193
3、2)首度提出“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命题以来,国内外对公司治理机制的研究已有相当的广度和深度。但是,迄今的研究却忽视了另外一支重要的外部力量:税收。税是“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 运用权力对国民的强制性征收”(邓子基,1987),“是把个人资源转移给公共使用”(Aaron and Pechman,1981)。税收征收机构是国家对企业的重要监督力量之一。通过税收征稽,税务机关能对公司的财务账目进行检查。税收征管可以视作对公司运营、监控的重要外部力量。关联交易、转移定价等行为都直接受到税法的管制。因此,税收是影响企业与投资者行为及其经济后果的重要因素。虽然,已有大量的文献证明税收会显著影响企业相关利益
4、者的行为与利益(Graham,2003),但是在现有的公司治理文献中,探究税收作用的文章却还很少。其实,Berle和Means早在1932年就已经注意到:累进税制对美国企业所有权分散特征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之后对税收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却很少出现。不过,这种情况在进入21世纪后出现了改观。以哈佛大学的Desai、芝加哥大学的Zin-gales、加拿大阿尔贝塔大学的Morck为代表的公司治理领域权威学者开始探究税收对公司治理的潜在影响。例如,Desai等(2007)在财务均衡框架内延续了Berle和Means(1932)的研究。他们的分析表明,在20世纪的美国,所得税税制对企业所有权结构产生显
5、著影响。美国企业具有所有权结构极度分散的特点,这与税收政策有很大关系。Morck(2003)也认为,“在1935年和1936年税收改革之前美国也存在着金字塔型结构的公司,但是此后近乎绝迹 看来征收公司间股息税能解释为什么美国当前缺少金字塔型结构的企业集团,甚至交叉持股”。*本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税收的公司治理效应:理论分析与经验检验”(项目批准号:70802066)的资助。-143-税收征管能够发挥公司治理功用吗?中国上市公司研究Morck和Yeung(2005)的研究进一步显示,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比利时、法国、希腊和葡萄牙也都征收公司间的股息税,但是随着这些国家废除了该项
6、税,金字塔型的企业集团也应运而生。Desai等(2007)则分析了企业所得税与公司治理之间的相互作用。他们发现,税收制度对管理者能够获取私利的水平有显著影响。他们以俄罗斯在普京当选2000年总统后增强税收征管作为研究背景,证实有力的税收监管有助于抑制代理成本,提高公司的市场价值。然而,上述这些研究只是对税收的公司治理效应的尝试性分析。这些研 究大多只是以单个国家(如美国、意大利、俄罗斯)在某个特殊时期的税 收政策对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影响作为研究对象。最为关键的是,迄今的研究还没有回答如下两个问题:税收是否能影响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税收能否抑制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占,从而降低大股东与小股东之
7、间的代理成本?本文认为,要想研究一种外部力量能否发挥公司治理功用一定要探究其能否抑制代理成本。毕竟解决代理问题是公司治理的基础性内容。为此,本文以新兴市场与转型经济为代表的中国作为研究对象,构建中国各地区的税收征管力度指数,经验分析税收征管对中国上市企业中两类代理成本(即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 本、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的影响,从而从最基础的视角分析税收能否发挥公司治理作用。我们的研究发现:(1)在税收征管力度强的地区,企业中管理者与股东代理成本会较弱;(2)在税收征管力度强的地区,大股东会较少出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现象;(3)股权越集中的企业出现大股东潜在侵
8、占行为的几率会更高,但税收征管能抑制这种几率的发生;(4)在税收征管力度强的地区,企业的会计收益和股东回报都会比较高。综合而言,税收征管能够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机制发挥公司治理的功用。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从经验研究的角度分析了税收对两类代理成本的作用,这是之前的研究都没有涉及的。迄今有关税收的公司治理作用的研究大多关注于税收是如何影响所有权结构的,即便是Desai等(2007)也没有区分股东与管理者的代理成本、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而这两类代理成本正是新兴市场与转型经济中的企业需要更多关注的内容。第二,本文构建了中国各地区的税收征管力度指数,从而为经验验证税收的公司治理作用提供了基础。
9、这种做法在国内外研究中也是首次使用。本文的余下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我们将以理论分析为基础推演出相应的经验研究假设;第三部分介绍本文经验研究的研究设计以及使用的核心变量的度量方法;第四部分是根据第三部分的研究设计对第二部分的研究假 设的验证结果的列示与讨论;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现代企业理论认为,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他们承担着剩余风险,因而享有剩余索取权。但是根据Berle-Means命题,在大型公众公司中所有权与控制权是相互分离的,股东与管理者之间形成的是委托代理关系。在这一委托代理关系中,作为委托人的股东总是希望作为代理人的管理者能够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出发来管理公司。
10、但是由于管理者本身具有道德风险问题(Holmstrom,1979),而且股东与管理者之间又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控制机制来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和约束。传统上,监督和约束管理者的机制可归纳为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控制机制两大类。其中,内部控制机制又着重于董事会监督、所有权结构及管理者激励;而外部控制机制则包括接管威胁、代理表决权争夺、债权人监督、产品市场竞争等机制。近年来,公司治理研究领域开始关注税收能否发挥公司治理的作用。这是因为,税收是能够对企业行为发生重要影响的一种外部力量,税收是政府对企业创造收益的强制性分享,从这个角度来看,政府可被视作一种特殊类型的“股东”(Desai et a
11、l.,2007)。而且与其他的利益分享者不同,税收具有强力的特点,且这种强力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 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详细规定了九条“账簿、凭证管理”的内容。第八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将纳-144-管理世界(月刊)2009年第 3 期税人、扣
12、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从上可以看出通过税收征管,税务机关能对公司的财务账目进行检查。因此,税收征管可以视作对公司运营、监控的重要外部力量。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由于其强有力的地位,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税收征管的执行单位,它们有潜在的能力去监督任何危害税源的行为。在这种外部力量存在的情况下,企业的管理层对股东利益的侵占,如转移资产、窃取资源就可能受到抑制。而且,企业缴纳税收的多少是与税率及企业的经营成果存在正相关性的。在一定期间内,企业的税率基本保持稳定,因此企业缴纳税收的多少主要取决于经营成果。地方税务机关每一年都有税收预算,为了完成预算税务
13、机关会在一定条件下抑制管理者滥用资源行为。从而间接上起到监督管理者的作用。因此,本文有第一个研究假设。假设1:税收征管力度的增强有助于降低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自LLSV系列研究之后,学术界开始意识到在现代的公司中,除了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之外,大股东与小股东也存在着显著的代理关系。在新兴市场中后者可能更为重要。在股权集中的公司中,控股股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侵害小股东的利益。例如,它们可以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以优惠的价格向公司销售资产、商品或服务从而套取现金,它们可以将资产从上市企业转移到其他控股下的企业等等(Cheung et al.,2006)。中国上市企业股权的一个重要特
14、点就是所有权结构的高度集中,几个控股股东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所有权,在投资者保护正处在完善阶段的中国,控股股东经常会通过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关联交易的方式侵占小股东的利益(李增泉等,2004;姜国华、岳衡,2005)。从而完成所谓的“掏空”(Johnson et al.,2000)。税收作为 一种对企业现金流量权强制性征收的外部力量,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势必会影响到税收当局的税收收入。从税收当局的经济利益角度出发,税务机关会在税收征管中抑制大股东对企业的掏空行为,维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促使企业成为稳定的税收来源。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及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都明确对关联企
15、业与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界定与约束,所谓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并且要求:“纳税人有义务就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税收征管可能会间接地抑制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私利。此外,中国的上市企业往往是一个地区政
16、绩工程的一部分,反映了当地经济活力的一个指标。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核心部门,更有动力去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从而间接地起到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控股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占的成本就会增加,根据经 济人假说,控股股东侵占 小股东的潜在行为就会相应降低。为此,本文有第二个和第三个研究假设。假设2:税收征管力度越强的地区,大股东对小股东的潜在侵占行为就越少。假设3:股权越集中的企业越可能出现大股东侵占小股东的行为,但税收征管能抑制这种行为的发生。Desai等(2007)的模型显示,税收征管力度的增强会使股东财富会减少,但同时可降低内部人对股东利益的侵占。如果前者在数量上少于后者,那么对企业的股
17、东来说,税收征管力度的增强对股东还是有利的。从长远来看,有力的税收征管将有助于抑制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占,管理者对股东的侵占,完善的公司治理将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虽然,严格的税收征管在短期来看会减少股东的财富,但从税收带来 的监管效应来看,税收间接发挥了保护产权的作用,这一方面可以为股东带来稳定的现金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增进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进而 给股东带来长久性的收益。为此,本文有第四个研究假设。假设4:在税收征管力度越强的地区,企业的价值就越高。三、核心变量度量与样本选取(一)核心变量的度量经验研究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验证理论,要达到这个目的,经验研究中的变量度量就是
18、十分关键的-145-税收征管能够发挥公司治理功用吗?中国上市公司研究内容。这一部分将分别介绍本文研究中为了验证上述的研究假设而需要使用的几个核心性变量。业偷漏税的初衷与动力都是一样的,由于税法大体一致,因此通过税收执法查补的收入占当年当地税收的比例就可以间接反映当地执行税法力度的判定依据。我们通过手工翻阅 中国税务年鉴 的方式获取此方面的数据。1.税收征管力度的度量要从实证的角 度研究税务机关能否通过税收征管抑制大股东侵占问题以及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关键是对税收征管力度的测度。迄今为止的文献还没有在此方面做类似的研究。为此,本文的研究是属于尝试性的研究。我们拟采用如下两种方法来度量税收
19、征管力度。方法一:通过财政学中的税收努力指标来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税收征管力度。税收努力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使税收能力转化为实际税收收入的过程中所做的努力程度,或者说是税收能力被利用的程度,它等于实际税收负担比率与估计的税收负担比率之差。本研究首先建立回归模型以获得税收负担比率的估计值,进而将其与实际税收负担比率进行比较,获得各个地区的税收努力指数,数值越大说明该地区税收努力程度越高。由于税收负担比率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密切相关,因此本 研 究 借 鉴Lotz和Morss(1967),Chelliah等(1975)以及Mertens(2003)等的方法,将税收负担比率的估计模型设定为:
20、2.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度量虽然有大量的文献研究了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对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的度量却要少得多。在经验研究上,对代理成本进行度量肇始于Ang等(2000)对代理 成本与所有权结构之间关系的研究。后来有相当数量的文章借 鉴 他 们 的 方 法,如Singh和Davidson(2003)、Fleming等(2005)。本文对代理成本的度量也借鉴他们的方法,即采用管理费用率这个指标。管理费用率等于管理费用除以主营业务收入。之所以选用管理费用率是因为在各项费用中,最庞杂的莫过于管理费用,管理效率低下、管理层在职消 费等滥用资金的行为都有可能在这类费用上有所体现
21、。这些费用的多少反映了管理者在支配公司资源上的自由处置权的大小,包括管理者用于办公室建造与豪华装修、高档汽车及其他类似享乐设备上的费用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在职消费。管理费用覆盖面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公司代理成本问题的影响较大。为了横向比较,本文采用相对指标,即用管理费用除以其中,Tit表示第i个地区在时期t的税收 收入(用各地的国税收入加上地税收入),Yit表示第i个地区在时期t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表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取对数),IND_1和IND_2分别表示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 第二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而后,用实际税收负担比率Tit/Yit与模型估计出的税收负担比率度(用
22、TE1表示),即:之差来度量税收征管力主营业务收入。该比率越高,说明一个公司的管理效率越低或管理者用于自身消费的相对费用越多,公司的代理成本也可能就越高。本文用MSAC表示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代理成本,具体公式如下:(4)MSAC=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入3.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侵占行为的度量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是新型市场与转型经济中的中国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反映大股东对小股东的潜在侵占行为,本文拟采用如下两个指标。第一,大股东对上市企业的资金占用额(用符号LSEB1表示)。中国上市企业的大股东经方法二:用各地每年税务当局查补税收收入占该地区当年税收收入的比重反映。这个指标用TE2表示。
23、在具体计算时,用如下公式:常通过占用上市企业资金的方式侵占小股东的利益。为此,2005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 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其中专门涉及要清理大股东对上市企业资金占用的问题。而后,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11月又发布了 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就是要清除这种潜在的侵占行为。在学术研究方面,李增泉等(2004)、姜国华和岳衡TE2=Iit/Tit(3)其中,Iit表示地区i的税务局(包括国税局和地税局)在时间t对本地企业查补的收入额,Tit表示第i个地区在时期t的税收收入(用各地的国税收入加上地税收入)。这个指标应用的一个假设是:各地企
24、-146-管理世界(月刊)2009年第 3 期(2005)、叶康涛等(2007)都发现: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额与上市企业的股票收益之间显著负相关。为此,本文将大股东对上市企业是否发生资金占用(用0,1哑变量表示)以及占用额的绝对值当作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侵占行为的一个指标。第二个指标是大股东与上市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额(用符号LSEB2表示)。企业的交易因为对象的不同可以区分为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本是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但是在中国上市企业中,关联交易正成为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一种手段。Cheung等(2006)、Berkman等(2008)都证实了这一点。为此,本文将大股东与
25、上市企业之间是否发生关联交易(用0,1哑变量表示)以及发生额的绝对值当作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侵占行为的另外一个指标。确地反映结果,本文将西藏自治区的样本剔除。由于西藏的上市企业迄今只有8家,只占上市公司总数的很少一部分,因此应该不会影响到本文的结果。此外,大连、厦门、深圳、宁波、青岛5个城市的税收与所在省份是独立征收的。为此本文单独将它们从辽宁、福建、广东、浙江和山东五省中独立出来。因此,公司样本分布在35个地区中。有关税收的数据来自于中国税务年鉴,我们通过手工收集计算而得。四、假设检验过程与结果讨论在这一部分,我们将针对第二部分提出的4个研究假设分别进行实证研究设计与研究结果的讨论。这是本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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