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HSE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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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齐鲁行业资料 欢迎下载 赵鲁宾编辑HSE指导书编 制:审 核:批 准:发行版本: 目 录1.项目HSE一般规定12.保安程序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4.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55.机械设备管理76.脚手架的搭设、验收、检查、使用及拆除77.焊接和气割安全88.吊装安全和起重操作109.高处作业1110.开挖、回填与恢复1311.试压、试漏、吹扫与清洗1412.有限空间作业1513.绝热防腐作业1514.消防措施1715.危害化学品管理1816.雨季施工防护措施1917.事故报告程序2018.应急预案2119.劳保防护用品、安全保护装置、现场安全隔离、警示标志2120.夜间施工2321.梯子的安
2、全使用2322.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规定2423.奖惩规定2527四川省化工建设总公司第 27 页 共 28 页1. 项目HSE一般规定以下内容是对所有项目人员在施工工地上的一些基本行为规定,所有项目管理层和员工都必须熟悉工地安全标准,并严格遵守这些要求:1.1 项目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现场入场证后方可进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有效入场证,进出大门时主动向门卫出示出入卡,并接受检查,入场证只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1.2 所有员工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向其主管或HSE管理人员报告。1.3 遵守业主及终端厂的管理规定,除了指定的区域以外,现场禁止吸烟。在批准吸烟的区域必须张贴“
3、指定吸烟区域”标志。1.4 项目部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其它同等类型的安全帽,所有员工都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帽上可以增加项目HSE经理批准的另外的识别性带子。员工不得对安全帽进行任何改装。1.5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手套、安全眼镜、荧光马甲、耳塞、口罩,高空安全带等其他个人防护装备,所有;通常情况下,不允许佩戴隐形眼镜,除非经公司特别许可;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不得配戴戒指、项链、耳环和手镯等首饰。1.6 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手工制作的工具。在需要使用特殊工具的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此种类型的、由工厂制作的工具,那么,在进行这种工
4、具的生产之前,必须提供该种工具的设计图及规格说明,另外还必须经过业主的批准。1.7 车辆行驶按业主的规定执行,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既定的车速范围,在现场的车速不许超过9公里/小时。1.8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卫生盥洗设施和饮用水。施工员工遵守卫生要求以及正确使用卫生设施。1.9 禁止在休息室或餐厅以外的非指定区域睡觉或饮食。1.10 禁止在施工工地携带、使用或销售酒和毒品,麻醉剂和非处方受控物质。1.11 加强现场内务管理。施工人员负责自己区域每天的清洁工作,以提高工地安全和施工效率。保持施工区域干净整洁的良好习惯能够有效地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包括材料损坏、时间损失及潜在的伤亡
5、事故等。施工区域内无垃圾、多余废料或无用工具乱丢乱放的现象。1.12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所有工员必须遵守项目业主HSE管理规定。2. 保安程序2.1 杜绝非授权人员(第三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业主或项目部的现场办公室。2.2 未经业主及终端厂批准,与本项目没有直接工作关系的,或没有直接商务关系的第三方不允许进入工作现场。与工作有直接工作关系的第三方在进入工作现场前必须通过项目部的内部安全检查程序。2.3 对业主或业主上级组织的参观,业主将在安排参观前与项目部协商。2.4 所有到工作现场的参观者必须遵守安保程序,未经业主许可,严禁拍照。2.5 进出控制2.5.1 工地出入口须有保安人员(或业主
6、场内保安)进行24小时出入控制。2.5.2 所有员工在进出工地时应在指定大门向门卫出示出入证,门卫有权检查员工的物品。2.5.3 经批准的参观者应在大门登记其姓名、参观原因、地址和使用参观卡的被访问人的姓名。2.5.4 运送设备、工具、材料和其它物品进出的卡车和其它车辆应在门口停车接受检查和确定。2.6 保卫责任2.6.1 负责营地、办公室、仓库和施工区的防火工作。2.6.2 负责出入营房、办公室、仓库、施工区和仓库人员的身份登记与检查,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入内。2.6.3 坚持巡查,防止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被盗。对来往的车辆、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2.6.4 协助预防违章、违法事故的发生。2.6.
7、5 填写登记表,向安全人员汇报。2.7 具有下列行为特征的项目部任何人员将被无条件的从施工现场清除:2.7.1 拥有非法武器或在工作现场打斗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2.7.2 偷窃或造成人员伤害或损坏业主或其他方财产的;2.7.3 在工作现场饮用、销售或拥有酒类的;2.7.4 在工作现场使用、销售或拥有毒品的;2.7.5 重罪案犯;2.7.6 非经授权泄漏业主财产或秘密信息或在工作现场滥用这类信息的。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1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值班电工。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严禁非电工作业。3.2 工程开工前,技术人员或电工应根据规范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工
8、程部备案。3.3 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程序应遵循:施工组交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检查整改维修保养竣工拆除,并首先填写临时用电许可证提交业主批准。3.4 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拉线与电杆夹角宜为45,拉线底盘埋设深度不小于1.2m。撑杆与主杆的夹角宜为 30,撑杆埋深不小于1m,杆上引下线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作防水弯头。3.5 电缆不得沿地面或基坑明敷,埋地敷设时: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作绝缘固定,在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米处应设电缆走向标示桩。3.6 电缆不宜沿钢管,脚手架等金属构筑物敷设,必要时需用绝缘子作隔离固定
9、或穿管敷设。严禁用金属裸线梆扎加固电缆。3.7 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3.8 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且沿墙壁等架空敷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5m,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3.9 不得在高压输电线路上下方,从事任何吊装作业。在架空线附近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至工作完毕,其安全距离为:吊装作业绳和吊装物侧向与10kV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3.10 配电系统宜设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室)分配电箱开关箱。3.11 配电箱使用材料:a)配电箱(盘)不得使用木制材料b)配电箱、盘(配电柜除外),电器安装板应使用绝缘板。c)箱内配线(配电柜除外)
10、,必须使用绝缘导线。3.12 室外配电箱应设防雨、防砸棚和围栏,围栏高1.7m,格栅间隔0.9m。围栏设门向外开,并配锁,在围栏明显位置应挂警告标志。0.7m0.5m配电箱管理制度牌,白底、宋体红字和0.4m0.2m白底、仿宋体红字负责人牌。3.13 室外固定式配电箱(移动箱除外),应固定到基础上,基础内应留有存放余量电缆装拆电缆的方便孔槽。3.14 开关箱应关闭箱门,摆放在地面0.9m以上。3.15 现场配电系统应设三级以上漏电保护,形成分级保护即在总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分箱及开关箱内分别设漏电保护器,作第二至第三级保护。3.16 凡装有专用变压器的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一律按
11、TNS保护接零系统供电,即实行三相五线制。3.17 电焊机、焊把线,地线应同时拉到施焊点,焊钳绝缘应完好无损, 焊机接地良好。电焊机外使用时,应有防雨水措施。3.18 夜间施工用的照明装置宜采用固定灯具。3.19 电闸箱处、机械旁、生活区要配备合理的灭火器材。3.20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电保护。3.21应锁住裸露电缆端子/导体/母线的所有临时电源盘/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3.22所有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有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和接地保护。所有的便携式工具和便携式机动设备也应有漏电保护,并且操作时处于保护状态。漏电保护器/接地装置的额
12、定电流应不超过30毫安,且反应时间应小于0.1秒。严禁旁通保险丝或用普通电线代替保险丝。3.23任何一个手提灯的电压不应超出36V。当在特别潮湿的环境或在金属设备如工艺塔、容器、集装箱或罐内工作时,手提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V。4. 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4.1 车辆出入现场规定执行车辆出入场管理程序a)对长期和临时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车辆车以及进场特种车辆按照车辆出入场管理程序办理相应的入场证,车辆尾气排放管必须安装防火罩,并按终端厂要求办理入场证。b)进入建设场地的所有车辆和驾驶人员必须主动出示入场证和车辆入场证并接收检查。c)出租车、两轮摩托车、私人三轮车严禁进入建设项目场地。d)车辆运送物资、
13、设备、材料出入场,按照业主要求执行。4.2 机动车辆的使用4.2.1 车辆必须在边门或者挡板上贴有入场证、单位的名称及标记。4.2.2 在进入项目工地前,所有的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查。4.2.3 进入工地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保险证明和年检证。4.2.4 车辆按指定的出入门口进出,要服从业主及终端厂现场管理人员或现场保安指定的路线行驶,确保做到人、车分道。4.2.5 车辆装卸、起吊、倒车、调头等作业时,需有人现场指挥。4.2.6 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场停放,不得在现场随意停放,以保持道路的畅通。4.2.7 履带式吊车、挖掘机经过道路时,需有路面防护措施。4.2.8 进入工地的装卸车必须在进场前进行适
14、当的清洁工作,在装卸流动性的货物,如矿渣砂子泥土、石块时,不能超过车斗高度,并加覆盖物;在装卸物件时,不能超高,并捆绑牢靠。4.3 限速与交通规则4.3.1 在项目区域内严格实行车辆限速。工地限速为每小时9公里或者按交通警示牌规定的限速。4.3.2 在项目上驾驶车辆的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执照。4.3.3 遵守所有的交通警示,包括限速、禁行以及转向指示。4.3.4 应配有安全带 所有车辆乘客均应系好安全带,车辆应配备有灭火器。4.3.5 所有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及/或卡车都必须保持有良好的车况。4.3.6 只允许在指定停车场地和空间停车;为便于装卸货物,可能会要求停在其他地方。4.3.7 任
15、何时候停车场车辆不得堵塞紧急设备行进路线。4.3.8 如果工地内发生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在他们的主管和HSE经理被通知到、并且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以前,不得移动事故车辆。4.3.9 如果违反这些交通规则,将取消车辆驾驶资格或进入工地的资格。持续违犯规则将被解雇。4.4 护栏、专用道路与封路4.4.1 有些道路或者进入通道可能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会在路口设置限制性标牌。使用这些道路必须通过业主项目经理或者其指定人办理专门手续。4.4.2 未经事先批准,不得把任何道路堵死或者使之无法通行或者造成通行危险。是否批准关闭某个道路,要取决与是否能找到供紧急车辆通行的辅助道路。设置护栏、架设飞桥、设置交通指示灯等必
16、须事先决定,在封闭道路前准备好必要的设备。4.4.3 一旦设置了,所有的护栏和禁行标志必须严格遵守,应将此标志视为危险区域或危险状态无声的保护神。除非出现极其特殊的情况或紧急状态以外,只有最初设置该护栏的人才有权对护栏进行拆除。4.5 机动车辆 / 施工设备操作指南4.5.1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或适用的操作证书。驾驶时所有乘客必须系好安全带。这包括了铲车、汽车、卡车和其它移动式设备。车辆和设备用来载人时要符合它的用途。人员不允许乘坐在卡车后面的敞棚里。4.5.2 所有的“公路交通规则”都适用本项目现场机动车辆的交通;如果司机违章,则取消驾驶员进入工地的通行权。4.5.3 在使
17、用平板车拖运焊接机器、切割机器等运输时,一定要将锁扣扣死,安全链必须搭接完好。如果运输货物超出车辆前/后1米,必须在货物前、末端插上一面红旗。5. 机械设备管理5.1 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5.2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
18、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5.3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5.4 固定施工机械旁应挂有操作规程,并挂有操作人、维修人名牌和警示牌。5.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按国标GB6067 85实施。要经常检查钓钩和绳索的变形及磨损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强制报废。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起重机和提升设备应每年到当地认可的部门检测一次;其提升索具和提升滑车等提升附件应每半年到当地认可的部门检测一次。5.6 固定施工机械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并有接地电阻摇测记录;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动工具应加装
19、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并有接地电阻摇测记录。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按国标GB378783安全技术规程实施。6. 脚手架的搭设、验收、检查、使用及拆除6.1 架子工必须经过政府部门架子工特种作业培训,并已取得脚手架搭设特种作业许可证。6.2 脚手架安装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业主要求。所有高度在20米以上的脚手架,开始安装前, 必须经过脚手架协调员或专业工程师批准。对于每个20米以上的脚手架,必须至少在工作开始前7天提交详细的图纸以供审批。任何对已经批准的图纸的更改都必须向脚手架协调员报告并得到批准。6.3 每个脚手架安装前都要填写一张脚手架搭建申请单,并且在开始安装前3天或至少提
20、前24小时提交给有关部门审批。6.4 脚手架钢管规格宜采用483.5。同一脚手架中,不得混用两种材质,也不得将两种规格钢管用于同一脚手架中。6.5 除悬挂式脚手架外,所有脚手架必须安装在一个可靠的基础上。6.6 所有立杆和横杆必须是垂直的和平直的不能使用弯管。6.7 每个作业层面和通道必须安装踢脚板,所有作业层和通道必须安装有中间横杆和扶手的护栏。6.8 架子工应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带、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6.9 搭设完成的脚手架应先自行检查验收,合格后通知脚手架检查员进行检查。6.10 脚手架检查和挂标签前,不准许工人使用脚手架。在每天使用脚手架前,应外观检查每个脚手
21、架,尤其是在大风和强降雨后。6.11 脚手架标签托架在脚手架开始安装时即被固定在脚手架管上并且出示一个红色“不可使用”标记,如经脚手架检查员检查合格在绿色标签背面签字后方可使用。6.12 脚手架通道必须畅通,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佩带安全带,并有防止交叉作业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6.7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6.8 在使用中不得随意拆除关键杆件及安全防护设施,在作业层严禁超载堆放荷载。建立巡检和每周检查制度,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备案。6.9 脚手架的拆除按标准和施工方案中拆除顺序和措施进行,并应先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后作业,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
22、并派专人看守。 7. 焊接和气割安全7.1 气瓶的存放和运输7.1.1 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7.1.2 气瓶露天存放必须遮荫。所有存放气瓶处应竖立醒目的警告牌“危险,禁止烟火”。7.1.3 氧气瓶、乙炔气瓶严禁倒置,乙炔气瓶应立放。7.1.4 空瓶与满瓶要分开,禁止混合堆放。7.1.5 搬运氧气瓶、乙炔气瓶,应轻抬轻放,无保护帽、防震圈气瓶不得搬运或装车。乙炔瓶上的易熔塞应朝向无人处。7.1.6 漏气的气瓶应立即移至远离火源处放空并退回供货商。7.1.7 气瓶运输时无论空瓶还是满瓶运输中必须关紧阀门,气瓶应相互固定,防止其翻倒或相互
23、碰撞。禁止氧气瓶、乙炔瓶混装。7.1.8 用吊车或起重机起吊气瓶时,应将气瓶置于吊篮、吊网或起重箱内,严禁直接用吊索提升。7.2 气焊和气割安全操作7.2.1 任何时候压缩气瓶必须保持直立状态,防止倾倒和撞击。7.2.2 禁止使用没有调节阀的气瓶。安装调节阀前要迅速开、闭一次阀,以吹除阀门上可能有的粉尘或赃物,操作者要站在旁边。安装好调节阀后任何时候应缓慢开启阀门,以防止气流顶坏调节阀门或仪表。放气时不可直接对着火源。7.2.3 气瓶的开启必须使用专用的扳手,禁止使用普通扳手,也不可用锤子或其他工具敲击。7.2.4 输气胶管应按要求使用,接头应牢固,两种介质胶管应至少10-30cm用胶带连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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