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余庆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
《贵州省余庆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省余庆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齐鲁行业资料 欢迎下载 赵鲁宾编辑余庆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是地方性法规,于2009年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余庆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省、市、县级专项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以下简称“项目”)。第三条 项目的实施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县土地开发整理办公室为全县土地开发整理的业务主管部门。第五条 项目的确定和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二)坚持以土地整理和复垦为重点;(三)坚持土地开发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四)坚持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相统一;(六)坚持
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第六条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跟踪审计制、竣工验收制及建后管护制等制度。县、乡镇必须对实施的项目负责,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考核。第二章 立 项第七条 申报项目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时明确项目法人单位,县级以上项目法人为县人民政府,乡镇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应抽派熟悉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业务和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组建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全力抓好辖区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第八条 县、乡镇两级土地开发整理办公室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耕地后备资
4、源状况,建立项目储备库。第九条 项目立项前,县级及其以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县土地开发整理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主要对项目区土壤、水源、生态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投资、新增耕地面积等进行实地踏勘,确保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乡镇自筹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县土地开发整理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批准同意后才能申请立项。第十条 申请项目立项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法人单位的申请和申请表;(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论证意见);(三)项目踏勘表;(四)项目实施前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加盖县级土地等级专用章
5、)和村民意见(需23以上村民同意);(五)项目实施两年前所涉及图斑土地登记台帐及其汇总表;(六)有批准权政府的批准文件(限土地开发项目);(七)项目投资预算资料,财政局和国土资源局对项目资金的批复;(八)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审核意见;(九)项目实施前土地利用摄像资料(刻光盘)及其他相关资料;(十)实施前土地利用实测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并附测量单位资质证书;(十一)项目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加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章);(十三)项目所在地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图(复印件,加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章);(十四)项目实施2年前所
6、涉及图斑土地利用规划图(复印件,(1/10000标准分幅,加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专用章),在现状图上标出项目区位置。第十一条 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项目现状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编制概算。规划设计应在实测的1:2000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进行,要求做到方案可行、措施合理。第十二条 规划设计包括下列材料:(一)项目规划设计文本和图册(加盖编制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公章,所有图件上应有图签和设计人员签名);(二)项目概算文本(加盖编制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公章);(三)项目电子文档。第十三条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县土地开发整理办公室组织国土、财政、建设、农业、水利等方面的专家进行全面
7、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项目概算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建2005169号)文件)。第十四条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应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扩初设计)。实施方案(扩初设计)应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规范按项目涉及相关行业规范执行,预算定额执行相应的工程定额。第三章 项目实施第十五条 工程招投标:严格执行遵义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工程设计和相关合同,受项目法人单位委托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监
8、理规范的要求,履行“三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的监督和管理职能。第十七条 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勘察、设计、代理招标、监理、施工、供货、权属调整、承包、移交管护等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签订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无效合同。第十八条 项目实行公示制。项目建设必须设立公示牌,明确项目规模、投资数额、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责任人、监督员等内容,以接受社会监督和接受项目区的群众监督。招标公告应在县级以上公众媒体上发布。项目基本情况、权属调整等可通过张贴公告、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第十九条
9、项目实行法人制。法人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总责,项目法人单位应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对项目施工的领导、监督以及协调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设计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并按工程进度组织阶段验收。第二十条 项目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设计和技术规程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及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重”的施工理念,建立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体系,“五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到岗到位,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有不符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监理及业主核实后
10、报请原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并出具相关手续,形成正式变更材料,报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第二十二条 对隐蔽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现场人员要现场认定,并作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签证。某单元工程完成后,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第二十三条 工程施工中的占地、青苗、各种纠纷等群工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所在乡镇负责解决。为推动工作,县级项目可按工程施工费的1%提取群工工作经费(省、市项目由乡镇无偿负责群工工作)。第二十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实行县、镇、村三级监督机制,并按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出具质量评定报告。第二十五条 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项目法人单
11、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信息资料,向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报送。对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第二十六条 项目区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规范设立土地开发整理标志牌和标识。标志牌内容应包括项目区所在位置、建设内容、投资、新增耕地面积、责任人、示意图等。第四章 竣工验收第二十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要严格执行乡镇自验、县级初验、省(市)终验三级验收制度。第二十八条 申请项目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施工单位提交资料:1、综合部分:施工管理工作报告、乡镇初验报告、完成工作量清单、工程移交清单、施工大事记、竣工图、工程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影像资料、施工合同、中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州省 余庆县 土地 开发 整理 项目 管理 实施细则
限制150内